医保,是一件利民的事儿,但是他只在国家承认的医疗机构以及国家认可的医师开出的处方下限定一定用药数量才可以向国家报销医疗经费,这样的条件下,国家就有意无意的将民众的医疗交给了国家的医疗机构,政府的医务人员,我觉得这不合理,老百姓们特别容易犯迷糊。
他们认为看病要廉价,看病要专业,就都跑到国家的大医院,政府承认的大专家地方去看病,其实这是一个非常没有头脑的决定,因为国家承认的医疗机构并不一定能对你的疾病负责,医保其实是对医院的生意负责。
注意,医保保的是国家,而不是我们老百姓的健康,因为好的医生并不一定在医院里,你选择医疗服务的目的是更好更快的更廉价的治愈你的疾病,但是你现在觉得去医院看感冒发烧能很快解决吗?只是说在你配药的时候能够相对比市场价便宜,这个医保动在了钱眼里了,而不是你的疾病,我觉得医保应该规定医生如果多久还没治好疾病就不要用医保给病人看病了,只有会看病效果快的医生才有使用医保处方的资格,这样我觉得才能从实处给老百姓带来健康!
药不是越多越好,药也不是越贵越好,评价一个医疗服务好坏也不是看医保报销比例,而是看医生的水平,为什么民间出高手,所以大家在就医的时候时刻需要注意用医生的医德以及医术作为评价标准,同样的病,在高手手中,也许你买过来的药是不能报销的,但是他的治病速度极快,同样给你带来了医保的待遇!
请大家不要被医保束缚了就医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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