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农村宅基地政策的重头戏,是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统计工作的开展。因种种原因,在开展土地确权工作时,出现了一些特殊情况。为维护绝大多数农民的基本利益,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国家对宅基地确权政策做出了重大调整,以下这些宅基地上的房屋不予确权了,不予发放产权证书了。
第一,非法占用宅基地建设的。
这分为一户多宅的情况;占地面积的超标的情况。除正常分户和合法继承的,多出的宅基地不予确权,其上的不予发放产权证书;占地面积严重超标的宅基地不予确权,其上的不予发放产权证书。
第二,违规占用耕地建设的。
国家明确规定严禁在耕地上建房,否则就属于非法占用耕地、私自改变耕地用途的行为。这样的情形不予确权,不予发放产权证书,另外责令退还土地,拆除土地上的房屋。
第三,新申请宅基地建设的。
目前申请新的宅基地建房,需要将旧的房屋退换村集体,也就是建新要拆旧。否则新的宅基地不予确权,其上的不予发放产权证书。
第四,宅基地用途被改变的。
宅基地上建设的房屋只能用来居住,如用于工业生产或商业用途的,这样的宅基地不予确权,其上的房屋不予发放产权证书。
五、宅基地使用权存在争议的。
因种种原因,一些宅基地的使用权存在争议,权属分明后方可确权,方可发放产权证书。
第六,宅基地相关手续不全的。
因年代久远遗失破损等原因,导致宅基地手续都不齐全的,应去相关部门开具证明,按照程序补齐手续。否则不予确权,不予发放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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