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民风彪悍,胡气大盛,因此名将辈出,有志男儿的终极梦想就是上阵杀敌,保家卫国。唐德宗时期有一名将,名叫郝玼(读如好词),在甘肃镇原地区戍边,勇敢无敌,名头很响。郝玼觉着镇原地区地势险要,正是吐蕃人必经之地,就跟他的上司说,咱这地方草木丰茂,可以大量养马。如果吐蕃人把这里占领了咱们就会很被动,希望您能高沟壁垒,多往这里驻扎人马,把吐蕃挡在城外。上司觉着这个想法好,实行了。城池建好之后就让郝玼当刺史,自此西蕃入寇,不过临泾。
郝玼不仅能守,而且善攻。每次带兵出去打仗,所向无前。守边三十多年,每次抓到吐蕃俘虏,必定把他们皮肉剔除干净,把骷髅还给敌人。因此吐蕃人害怕郝玼就如害怕凶神一般。吐蕃赞普下令国人,谁要能生擒郝玼,赏赐跟他一般身高体重的黄金。吐蕃国中如果有小孩苦恼,吐蕃人就说,别哭,再哭郝玼来了。
玼出自行间,前无坚敌。在边三十年,每战得蕃俘,必刳剔而归其尸,蕃人畏之如神。赞普下令国人曰:'有生得郝玼者,赏之以等身金。'蕃中儿啼者,呼玼名以怖之。
由于郝玼太过牛逼,吐蕃人发誓一定要搞死他。朝廷也怕他一时有啥闪失,就给他换了岗位,调到甘肃庆阳附近当刺史,这个地方没仗打,郝玼最后老死在这里。
吐蕃畏其威,欲图之,朝廷虑失骁将,移授庆州刺史,竟终牖下。什么叫竟终牖下,牖就是窗户。就是说一代骁将善终了,死在枕头上,而不是阵头上。古人有句名言,瓦罐不离井口破,大将难免阵上亡。大丈夫自当马革裹尸,战死疆场,这才是作为军人的最高荣耀,死在枕头床头,丢人。
其实对于剔骨还尸的做法,在大唐并不少见。李白有一朋友,名叫吴指南,两人年轻时一起闯江湖,结果吴指南被人砍了,死在了洞庭湖上,李白把他埋葬在洞庭湖边,自己去南京玩了几年,回来一看,吴指南筋骨尚在,李白就用匕首把筋骨全部剔掉,把骷颅洗干净包好背上,坐卧不离其侧,一直到了湖北鄂城,高利贷买了一块地埋了。可见这也是一种葬法,据考证这种葬法流传于西域。
有人说,剔骨还尸,是不是太残忍了一些,其实这是妇人之仁。雷锋同志说过,对待敌人要秋风扫落叶一般无情。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人的犯罪。二战期间,美国人和苏联人对日本人那真可谓残忍无情,老米原子弹都扔了两个,寸草不生。老苏抓了六十万关东军去西伯利亚劳改,几年搞死二十万人。至今日本人谈起美俄吓得胆颤。战争本身是残酷的,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不心狠手辣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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