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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6岁才给孩子立规矩已经晚了,因为最重要的规矩就是“规矩”本身,就是知道“规矩”的意思,就是不能超越“界限”,就是有意识地“不抵抗和服从”。这是必须在孩子自我意识刚苏醒,他刚懵懵懂懂认识社会时,最先就得教给他的,也只有此时是他最容易体会和学会“规矩”的。
所以在1岁半到两岁之间,就应该让孩子明白“什么是规矩”,此时一旦孩子做错了或者做过了,就必须指出,严词指出,表情严肃的严词指出,全家一致表情严肃的严词指出,在他找不到人支持自己、哄自己,第一轮哭闹累了之后,才抱起,用软化的言语讲道理,并给予一定与孩子互相妥协后的补偿。他虽然不一定听得懂,但周围情绪的变化他是能体会到的,久而久之,他就会明白家人冷落自己的原因是自己的作为让家长不开心了,心中渐渐有了“对与错”的概念,慢慢他也会建立起“界限”的概念,并本能的不越界。
这样,“规矩”的雏型就在孩子意识中形成了,再在家长的言传身教下逐步巩固,才谈得上给孩子立下一揽子具体规矩的可能。
然后从两岁起,逐条明确哪些作为是“规矩”,不单单给孩子,家长也必须严格依照和执行,明确奖惩,绝不姑息。
具体规矩的顺序和内容因家长的性格和关注点而异,各家育各儿,就不赘言了。
反正“规矩是什么”必须是最先让孩子明白的,遵守规矩的好处和触犯规矩的坏处是必须让孩子有深刻体会的,同时家长也一定不能超脱于自己定下的规矩,因为规矩就是规矩,它才是最大的,比爸爸妈妈都大,这一定得给孩子看到和明白,不然什么都是白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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