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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研究】银行对企业“担保链”风险的识别和防控之策


   摘 要近年来,企业停产、老板跑路等事件不断上演,最有切身体会的莫过于涉事其中的金融企业。随着生产企业关停面的不断扩大,老板跑路事件的进一步发酵,社会信用体系受到重创,银行等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激增,风险防控压力骤然加大。通过对银行不良贷款结构的分析,不难发现企业担保贷款逾期率远高于信用贷款。为什么拥有第二还款来源的担保贷款抗风险能力还远不如单纯的信用贷款?为什么担保链条越复杂反而出险机率越高?这些担保企业之间是否有更深层次的关系?而银行等金融机构自身是否就是这种怪象的始作俑者?本文对此进行了探讨和分析,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关于企业“担保链”的基本情况


  (一)企业贷款基本情况


  从借款企业规模、所在行业、融资规模、借款企业与担保企业间的关系等特征来看,当前,银行等金融机构特别是农村金融合作机构中的企业贷款普遍存在以下特征:担保方式单一,以保证方式和联保方式为主,保证类企业中小型制造业企业居多,以小额分散发放为主,借款企业与担保企业基本从事相同行业或是上下游行业,两者关联度较高。


  (二)企业“担保链”形成原因和存在形式


  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企业“担保链”的形成主要是自发形成,但某些银行为了完成年度任务,撮合部分企业组成联保小组发放贷款的情况也时有发生。按链条形式分,连环担保的形式最为普遍,连环担保不易发现,而且链条越长越隐蔽。同时许多保证企业还采用交叉互保形式参与融资,这类融资参与企业越多隐蔽性越强,参与企业越多还越容易形成连环担保。以简单互保形式存在,但并非主流,各家银行对贷款互保都有较为严格的规定,同时还易于被人发现,虽然这种方式危害最明显,但发展空间不大。典型的链条延续方式有从事同行业的企业、上下游企业、集团子母公司和关联企业。供应链融资对企业担保链的形成具有一种催化和撮合的作用,据调查,当前企业间的商品销售以赊销为主,供应商为了打开销路帮助购货企业融资,甚至自己充当保证人为购货企业去银行融资的现象十分普遍,进而就形成了以供应链主要客户为主的企业担保链。这种担保链生命力极为脆弱,一旦其中一家企业出现问题,其他企业都难幸免。


  (三)企业“担保链”出险路径和影响


  一是借款企业出现问题,担保企业代偿,继而自身现金流枯竭,自身企业出险。二是借款企业出险,担保企业尚未履行代偿责任,金融企业采取法律手段催缴,担保企业因牵涉官司继而出险。三是借款企业出险,担保企业未代偿,金融机构以企业信用不佳为由抽贷压贷,继而出险。四是借款企业出险,担保企业未代偿,因担心银行抽资压贷,索性自己也不还贷,恶意拖欠银行信贷资金出险。


  与一般信用风险相比,担保链债务风险具有隐蔽性,企业信息披露不全、信息不公开是造成担保链问题若隐若现、难以察觉的主要原因。担保链债务风险还具有复杂性和多样性,担保形式伴随着经济的发展而不断更新,由简单的互保到线性担保链,由关联担保到复杂的担保网,关系错综复杂;担保链的存在对银行信贷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信息不对称问题在担保链审查过程中表现得尤为突出,因为担保链涉及到的企业数量很多、金额很大、关系很复杂,银行只能收集到部分企业的资料,想要理清整个担保链的现状难度就很大,使得非系统性风险演变成了系统性风险,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手段受到了大大削弱;风险防控的难点在于对企业信息的收集和对已出险企业的处理,在尚未掌控真实信息前,一旦担保链上一家企业出险,若对其处理不当,最终将演变成一损俱损的“多米诺骨牌现象”。


  关于企业“担保链”的总体判断


  (一)企业“担保链”存在的技术基础是互保、联保两种信贷担保方式。互保、联保信贷技术的本质是互相监督、互相制约以最大的还款压力和最大的第二还款来源实现最大的信贷资产安全性。在互保、联保信贷技术相当成熟、应用十分普遍的今天,企业“担保链”的自发形成也就不足为奇。“小企业联保、一次核定、分次发放、周转使用、分期还款”这是许多银行执行企业联保贷款时的基本原则。这也是,目前是众多小微企业的首选,在一定程度上为小微企业特别是为短缺抵质押物、自身实力尚不雄厚的小微企业在金融机构融资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也为担保链贷款风险的蔓延提供了成长土壤。


  (二)企业“担保链”存在的物质基础是企业的融资需求和金融机构的发展追求。部分企业为了发展去金融机构融资,但又缺乏有效的抵质押物,只能求助于其他企业来担保融资;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了扩张业务获取利润不断的创新金融产品,当然包括最基础的互保和联保这两种信贷产品。企业的融资需求和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了扩张业务获取利润的诉求“不谋而合”,这就形成了随时可能爆发的担保链怪状。


  在实际操作中一些企业风险管理意识薄弱,对外担保决策过于简单、随意性强。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企业缺乏对外担保的风险评估机制,对担保作为自身或有负债的认识不够深入,对可能产生损失的估计相对不足,而轻易地替别人担保;另一种是对外担保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即使公司章程明文规定对外担保应走相应流程,但因个人关系流程被架空。


  (三)企业之间的互保联保仍将是未来许多小微企业融资的主要方式,并将长期存在。在经济上行周期,这种方式能够有效转移风险、分散风险,但是在经济步入下行期时,风险将传导到整个担保链条上,进而形成系统性风险。在当前“担保链”困局下最突出的问题是企业出现风险的不确定性进一步加剧,并且风险还有集中爆发的趋势,同时还可能会出现个别担保企业在借款期限内试图脱保的新情况。


  关于企业“担保链”风险的识别与测算


  (一)识别企业担保链的信息获取途径


  主要有以下两种:一是通过获取借款企业的信息识别。这种办法可以识别担保链较为清晰、较容易让人识别的关系。我们可以简单的查询借款企业的保证企业,通过互相之间的担保就可轻易的识别其中的链条关系。这种担保链在上下游行业企业中较为普遍,一旦该行业形势整体下滑,就应引起警惕。二是通过“四关联法”识别隐性关联而形成的担保链。即通过投资关联、人事关联、融资关联、交易关联,充分认识担保企业之间的关系。这种担保链在集团公司中较容易形成,而且较为隐蔽,危害性大,同时还存在多家企业同为一个控制人的局面,垒大户的风险很大。


  (二)目前国内对担保定价的方法


  大致分为以下几种:用期权的方法来计算全额和非全额债务担保的价值;不同担保费率和保证金率情况下可能出现的代偿率和追偿率;信用担保的两阶段定价模型等。


  关于企业“担保链”风险的控制与化解


  (一)完善管理制度,以制度防范风险


  完善企业担保、联保管理制度,从借款企业的准入条件到与担保企业相互之间的责任,进而实现对联保小组和单个个体的限额管理,多角度、全方位地对小企业担保贷款进行管理;严格执行银行业防控多头授信过度授信自律公约,按“3、5、8”的要求对辖内企业进行授信。充分利用银监部门防控企业多头授信过度授信主办行管理系统,及时跟踪企业融资情况和担保情况;通过人行征信系统和银监风险预警系统查询企业担保情况,至少掌握借款企业的第一层和第二层对外担保关系。


  (二)创新金融产品,以创新防范风险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创新金融产品,在破解企业融资难、担保难的同时有效控制企业“担保链”风险。在担保方式创新上,尝试扩大贷款抵质押物的范围,允许将法律法规不禁止、产权归属清晰的部分资产作为贷款抵质押物;尝试实行农村承包土地、租赁土地担保,尝试实行农户房产、宅基地使用权担保,尝试实行小微企业应收账款、存货、专利权等担保;加强与保险机构合作,尝试开展与各类担保机构的合作。


  (三)分门别类化解“担保链”风险


  在担保链风险事后补救措施上,应该采取分类处置、逐个突破的方式化解“担保链”风险。针对已经出险的企业,应积极落实清收责任,采用领导负总责,经办人员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协助的不良处置组织方式,摸清底细,分析不良形成原因,一户一对策,逐户逐笔化解风险。能协调的争取协调解决,该起诉的坚决予以起诉,需要政府出面处置的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相关情况争取政策支持。对于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基本面较好、信用记录优良、有竞争力、有市场、有订单但暂时因担保链牵连,存在一定风险的企业,根据政府部门的统一部署,承诺不抽资、不抽贷,在增加抵押物或追加保证人的前提下继续给予信贷支持,帮助他们开展生产自救。对短期内还款有困难但符合贷款重组的企业或有债务重组意愿的企业,支持使用政府周转金还贷,支持其贷款重组,在支持企业起死回生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化解自身信贷风险。


  (四)同心协力化解“担保链”风险


  社会各方在防范和化解担保链风险方面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里,离不开政府部门的协调,离不开业务监管部门的指导,离不开司法系统的大力支持同时也离不开税务、土地、房管等部门的通力配合。


  关于加强对企业“担保链”风险防控的意见和建议


  (一)提高担保方式替代率防风险。现阶段保证担保的融资方式较为单一,主要以企业间相互提供担保为主,要想化解“担保链”问题,我们必须找到替代品,为企业融资提供更多的选择。比如未来货权质押、存货质押、应收账款质押、国内保利回购、租赁权质押等。


  (二)培育合规文化防风险。商业银行应该培育自己的合规文化,要注重培育客户经理良好的职业操守,做到始终不越思想道德这条“防护线”,始终不碰规章制度这条“警戒线”,始终不违犯法律这条“高压线”。要注重建立与合规文化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明确传递一种信息,即:奖励那些善于发现风险、揭示风险、规避风险的员工,惩罚那些违反贷款规则、制造贷款风险、不顾贷款风险的员工,切实在内部形成一种“不以效益为由简化贷款程序,不以发展为由变通规章制度,不以同业竞争为由放宽准入条件”的良好氛围。


  (三)担保企业健全管理制度防风险。企业自身在加强内部管理决策方面更应慎言慎行,建立健全的对外担保风险评估机制,制订科学的对外担保决策机制,并严格遵照流程办事,杜绝因“人际关系”而建立的担保关系。


  (四)加强与专业担保机构合作防风险。专业担保机构和保险公司比银行拥有更灵活的定价机制和反担保机制,应该通过积极的担保方式创新为更多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便利,并完善自身风险管理体系,解决银行放贷的后顾之忧。


  (五)修补社会信用体系防风险。在当前,修补严重缺失的社会信用体系是当务之急。当下存在个别企业因担心银行抽贷压贷,即使自己有钱也使用企业应急转贷资金转贷,甚至自己有钱也不还贷,信用环境极度恶化。而企业恶意拖欠贷款的后果是,企业信用等级下滑,进而影响银行融资的难度,企业与银行间无形中形成了恶性循环,社会信用体系进一步受到破坏。因此通过引导企业步入正轨,通过信用评定激励企业,在社会上形成人人讲信用的良好氛围十分必要。


  (六)政府部门适时介入防风险。政府有关部门在破解“担保链”困局、防范担保链风险上更应该发挥积极主导作用,与其被动地在企业出现不良贷款时介入重组、财政兜底,还不如早行动、早化解。建议政府部门抽出部分财政资金,组成企业应急转贷资金,供因临时周转困难的企业转贷,缓解企业融资压力。同时政府还可以以担保或反担保的形式鼓励金融机构给危机中的企业融资,避免担保链上的企业资金链进一步断裂。(浙江瑞安农商行张晓鼎、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联社柴志勇)

责编:王玺,责审:王汉,美编:王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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