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万仁涛;本文内容参考了自然资源部、新华网、中国上海网等【整理摘编:时英平】
日前,上海市政府发布《关于促进上海市养老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围绕政策引导、要素供给、消费培育、环境营造等方面,提出20条政策举措。
政策甫一出台,即刻在养老行业引起热议。
上海是最早进入人口老龄化的城市,在养老服务领域的做法、政策、模式等方面一直有着引领和示范导向,因此,上海的一举一动都备受关注。这其中,关于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供应方面,最受瞩目。
先来看看上海的养老用地新政策。
关于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意见》原文如下:
众所周知,现在阶段养老服务服务业投资回收周期比较长,前期投入比较大,资金回笼比较慢,所以市场化的养老项目做不好的一个根本原因就在于土地。
上海出台的《关于促进本市养老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确实有一些新意,其对于用地政策给予了优化,包括土地的来源、土地出让模式的调整、土地价格的降低等,都有助于降低养老项目投资者的拿地成本,同时鼓励其积极进行项目开发。
具体而言,养老服务业供地方式上,一种是划拨,一种是先租后让,通过制订体现均质性、公益性和社会性的养老用地新地价,引导整体地价水平与标准厂房类工业基准地价相当,这与原来的房地产开发模式相比,将大大降低用地成本,实际上也是对养老产业的支持。
从此类政策内容可以看出,考虑到今年上海供地节奏会加快,所以部分涉足养老地产业务的房企或面临新的机会。
并不是。
如果我们把视角拉长,就会发现,上海的做法其实是自然资源部关于养老用地政策的“适度细化”,并且赶在全国其他省份先行出台地方性的措施。
早在2014年,原国土资源部就印发了《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指导意见》。原国土部的《意见》提出:
大家注意:2014年版的《意见》中,就已经提及“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以出租或先租后让供应的鼓励政策”了,只不过在具体落实环节“雷声大雨点小”。
由于该《意见》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且有效期为五年,因此,到了2019年,自然资源部出台了新的养老用地政策。
2019年11月27日,《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规划和用地保障支持养老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出台,关于养老服务供地,原文如下:
由此可以看出,在部委层面,政府已经注意到一些社会资本投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热情很高,但是在供地问题上面临着进入门槛高、“拿地难”和“用地贵”等问题。
自然资源部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安排、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申请划拨用地、营利性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供应方式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充分保障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供应,满足多层次养老需求。
明确了地价支持政策,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的土地用途为社会福利用地的,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所在级别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的70%确定;利用存量土地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并由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使用的,原有偿使用的土地可不增收改变规划条件的地价款。
所以,上海新政策中关于养老用地的措施,可以说是与自然资源部的《指导意见》一脉相承的。但是率先在地方政策中再一次强调并细化,这,值得“点赞”。
接下来,我们用图片的形式回顾一下上海的“养老产业20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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