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居间人6000万居间费一次性到手,怎么处理这笔款项才能达到合理合法地减税降费?业务往来收取“居间费”现如今是在正常不过了。居间人收取居间费可能几千,几万,几百万,几千万,当个人成交业务,收取6000万的居间费时,按照个税税率表,需要缴纳 40%的劳务报酬所得,意思就是收取6000万的居间费需要缴纳 2400万的个税,都快达到收入的一半了,缴纳出去一半的税,放谁身上不心疼?那么,我们有什么办法可以合理合法地降低税负,提升利润空间呢?答案就是做“税筹”。
方案一:自然人代开
进行居间业务的时候,以个人名义与对方企业签订居间协议,并说明不需要对方企业代扣代缴,选择在总部经济模式下的税收园区进行自然人代开发票,比如深圳园区,一个自然人年开票额1000万以内,综合税率2.5%,1-3个工作日即可出票,出票即出完税证明,后期不用重复缴纳个税,不用注册公司,个人只需要提供合同,确保业务真实即可。
方案二:注册个体工商户
在总部经济模式下的税收园区注册成立个体户,以个体户的名义与对方企业签订居间协议。注册成立个体户就可以向园区申请核定征收,通过核定个税,降低综合税负,综合税率2.7%,不需要开设对公账户,开票后出具完税凭证,完税后利润即可自由支配。无需实体办公,整个入驻流程无需法人到场,方便快捷,保证业务的真实性即可。
方案三:成立一般纳税人有限公司
个人也可以选择注册成立一般纳税人有限公司的形式来解决大额居间费的问题,适用于收取的居间费金额在 5000万以上的个人,在税收园区成立有限公司即可享受地方政府的财政奖励扶持政策,奖励地方留存一定比例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可达80%。
综上所述,这三种方案在收取大额居间费的时候,都可以起到减税降费的效果,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确保业务的真实性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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