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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著的批判
错误的《易经》乾坤天地二卦要改正,忽悠中国人数千年。
《易》,《易经·系辞》中说:“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乾道成男,坤道成女。”这就把男尊女卑说成是一个自然法则。天道为乾,地道为坤;乾为阳,坤为阴;阳成男,阴成女;故男性应刚,女性应柔;男子是主动的,女子是被动的。在家庭中,男性是天,女性是地,是从属于男子的,所谓“阴卑不得自专,就阳而成之”(《白虎通·嫁娶篇》)。以此而论,那么,女子没有独立的人格,只能处于依附地位,“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也就顺理成章了。

《诗·小雅·斯干》最后两章说:“乃生男子,载寝之床,载衣之裳,载弄之璋。其泣,朱芾斯皇,室家君王。”“乃生女子,载寝之地,载衣之裼,载弄之瓦。无非无仪,唯酒食是议,无父母贻罹。”意思是说,生了儿子,要放在床上,给他穿华美的衣裤,让他玩玉器。他那响亮的哭声,光彩闪耀的衣服,都表明他将来高官厚禄,振兴家业。生了女儿,只能用布包起来,放在地上,给她玩瓦(纺锤),她将来只要能操持家务,不要让父母担忧就行了。女子一生下来就不得人欢喜,又生出许多条条框框来束缚女子的个性,使女子处于卑弱地位,甚至许多地方风俗迷信之说,凡不吉不利的风水或征兆,也总是与女性有关。如《汲冢周书》中在说到每年每季的季节应时现象时,有这么一段话:一、春分之日,元鸟不至;妇人不信。 二、清明又五日,虹不见;妇人苞乱。三、立冬又五日,雉不入大水;国多淫妇。 四、小雪之日,冬虹不藏;妇不专一。五、大寒之日,鸡不始乳;淫妇乱男。

这些荒诞的说法竟广为流传,历代因袭。

在整个封建社会中,男尊女卑已成为天经地义,连女子本身也执信不疑,深为己悲,诚惶诚恐地恪守闺训和妇道。且不说广大失去独立人格、处于蒙昧状态的弱女子,就是少数知书识礼的上层妇女也是如此。

汉朝著名的女史学家班昭曾作《女诫》,分“卑弱”、“夫妇”、“敬慎”、“妇行”、“专心”、“曲从”、“和叔妹”等七篇,分章论述女子行为的规范。她在《卑弱》篇里说:“古者生女,三日卧之床下,弄之瓦砖,而斋告焉。卧之床下,明其卑弱,主下人也。弄之瓦砖,明其习劳,主执勤也。斋告先君,明当主继祭祀也。三者,盖女人之常道,礼法之典教矣。谦让恭敬,先人后己,有善莫名,有恶莫辞,忍辱含垢,常若畏惧,是谓卑弱下人也。晚寝早作,不惮夙夜,执务私事,不辞剧易,所作必成,手迹整理,是谓执勤也。正色端操,以事夫主,清静自守,无好戏笑,洁斋酒食,以供祖宗,是谓继祭祀也。”在《专心》篇中,班昭认为:“夫有再娶之义,妇无二适之文,故曰:夫者天也。天固不可逃,夫固不可离也。行违神祗,天则罚之,礼义有愆,夫则薄之。”班昭的《女诫》被历代统治者赞誉为“足为万世女则之规”。

孔子晚年读易经,被易经害了,易经明显在瞎扯。这些阴阳道什么的并不是儒家的,道家的。

早在商朝时期,巫教非常流行。女人当了巫神,便是女巫。《易经》上说:“兑为口舌,复为巫,为少女。”女巫既然是“神”,就不好正式嫁人。她们每天除了卜卦吹牛之外,闲着没事,便不免和别的男人偷偷摸摸。除了和男巫神胡搞之外,也和奴隶主们乱来。女巫不劳动,有时间打扮自己,搞得漂亮,奴隶主们就愿意送她们东西,和她们“相好”,成为一种嫖的关系。女巫们看见这事有钱可赚,就买一些女奴隶和破产平民的妻女来,名义作巫,实际为娼,神的庙宇变成了公开的妓院。

这种巫娼,在商朝曾经成为普遍的职业。商亡以后,商的文化在南方的楚国还保存了不少。诗人屈原在他的《九歌》里就有许多写这种巫娼的诗。比如:“疏缓节兮安歌,陈竽瑟兮皓倡。灵偃蹇兮娇服,芳菲菲兮满堂。”(《东皇太一》)“浴兰汤兮沐芳,华采衣兮若英。灵连蜷兮既留,烂昭昭兮未央。”(《云中君》)这些诗描写了女巫们的歌唱得如何好听,舞跳得如何好看,样子如何好玩;刚洗澡出来,穿着华丽的衣服,像花一样的鲜艳;进门出门都不做声,媚人的飘来飘去。男人们完全被迷住了,感到最痛苦的是离开她们,最快乐的是和她们新“相好”的时候。

娼妓是阶级社会的产物,中国奴隶社会中巫娼的存在,使得奴隶主们更加腐化,这事情曾经影响了商朝的社会秩序,现在我们还可以从《尚书》上看到责骂这种事情的话,说“恒舞于宫,酣歌于事,时谓巫风……殉于色货,恒于游畋,时谓淫风……”大意是说:成天在房子里和巫娼唱歌跳舞,这是“巫风”;成天的和巫娼游玩打猎,简直要死在女人的身边了,这些“淫风”,都是很坏的风气。《墨子》一书上,还记载着商朝法律禁止这种“巫风”的事,对那些闹得太不象话的人,如是“君子”(即奴隶主)则罚他出丝;如是“小人”(指平民)就罚他出帛。

巫娼是中国最初的娼妓。剥削阶级的奴隶主,出钱嫖妓,娼妓就是她们的临时老婆,成为一夫多妻的一种补充形式。出卖肉体的女人,主要是些剥削阶级的奴隶和破产平民的妇女,为了吃饭活命,被迫把卖淫作为职业。这种奴隶社会的娼妓制度,和后来封建社会乃至当今社会的娼妓,形式上虽然完全不同,本质上却是一模一样的。

道德经: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 道法自然 ?

自然界弱肉强食不公平,说起来太多。并不是公平正义。

乾坤天地二卦要改正。

天尊地卑,乾坤定?

实际上易经理论是算命占卜……忽悠人的,到现在还有人用易经在路边摆摊算卦。

已陈刍狗 (yǐ chén chú gǒu) 解释:陈:陈列;刍狗:古代祭祀用茅草扎成的狗,祭祀后丢弃。 指已经过时,轻贱无用的东西。(暗指孔子) 出处:《庄子·天运》:“今而夫子亦取先王已陈刍狗,聚弟子游居寝卧其下。”
狗明显不是正面词语,应将道德经改了,不能污蔑人民。 《道德经》25章云:“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天地不是完美的,地震暴风雨雪... ... 自然不是完美的,动物间弱肉强食,血腥残暴... ...  道法自然,道法禽兽?
道德经给你的就是这些狗屁道法自然,适合奴隶/皇有制贪污腐败之道. 而且,老子(道德经)鼓吹"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 很明显在鼓吹道法自然. 狗明显不是正面词语,应将道德经改了。
弱其志(愚民)之后老子就以百姓为刍狗,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
把道德经改了.改为"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百姓不仁,以圣人为刍狗。" 凭什么你老子( 老子做过周朝的”守藏室史“,深受奴隶制文化熏陶,道德经里乱写也不足为奇。 )把老百姓称为狗???!!!
《道德经》 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民之难治,以其智多。--》这是愚民之术。
文化创新,易经可以改成:天行健 圣女以自强不息 地势坤 圣女以厚德载物
或者:天行健 君子以自强不息 地势坤 圣女以厚德载物
或者:天行健 圣女以自强不息 地势坤 君子以厚德载物
道骂人是狗,太狂妄了
道德经也要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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