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爻之源头是数字卦——《易经》本与阴阳无关!金栋按:《周易》之“经”——《易经》(狭义)本无阴阳概...
金栋按:《周易》之“经”——《易经》(狭义)本无阴阳概念,其六十四卦卦辞、三百八十六条爻辞中并无一句“阴阳”连用之词,哪来的“阴阳”说呢?说《易经》有“阴阳”者,认为《易经》六十四卦之卦形(卦画)中有阴爻“--”、阳爻“一”之缘故。殊不知,实非如此!
据易学史料及考古资料,符号“--”“一”源于数字卦,即卜人、巫师等在卜卦、筮法时用来表示奇、偶数之符号。其中符号“一”代表奇数九、七,符号“--”代表偶数六、八,此等本与阴阳无关,更与圣人无关。以今本《周易·系辞传》“大衍之数五十[有五]”章之筮法操作(下图一)与《左传》《国语》所记筮事互相参看,“四营而成易,十有八变而成卦”(《系辞传上》),所谓“营者,谓七、八、九、六也”(《周易集解》引《荀爽》曰)。每三变之结果,其余数均为九、八、七、六的四倍数或三十六,或三十二,或二十八,或二十四,即最终得数是以蓍草变易之数九、八、七、六中的任何一个数,以求一爻,三变得一爻。其中筮得数为九、七之奇数者,用符号“一”表示;筮得数为六、八之偶数者,用符号“--”表示。十八变得六爻一卦,自下而上用“一”或“--”画之。只有六爻卦才具占筮功能。
连劭名《帛书周易疏证》说:“帛书《系辞》的另一重要异文是'四马’,今本作'四象’。《文子·道原》云:'以天为盖,以地为车,以四时为马,以阴阳为御。’四时十二月,故马象征天数,《大戴礼记·易本命》云:'月主马,故马十二月而生。’古代算筹称马,《礼记·投壶》云:'请为胜者立马。’郑玄注:'马,胜算也。’故四马如言四数,当指七、八、九、六。”
帛书《易传·系辞》说:“易也者马也,马也者马也。”马,通码,数码、算码、筹码、卦码、号码、算筹,又名策,即数——九六七八是也,亦即“易者,数也,非象也”!出土于汉文帝十二年的汉墓帛书《易传·系辞》之“马”,今本《周易·系辞传》皆作“象”,乃汉文帝、武帝(独尊儒术)以后之后儒妄改矣!
据《左传》《国语》所记筮事看,自阴阳概念出现后,后世(战国以后)治《易》者乃以阴阳附会之,而将符号“一”谓之阳爻,符号“--”谓之阴爻,如此而已!
由于《易传》筮法操作非常繁琐,不易掌握,故后来发展有“三钱筮法”,即“火珠林法”(下图二),后世卜人、巫师等多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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