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着重整合了下的渠道、完善补充了不适宜担任现职的主要情形并优化了相关程序,这对各级领导干部与组织部门而言,既是制度上的规范与监督,更是队伍管理建设试炼与督促。要紧跟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全面从严治党,选优者、用对人,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
能上能下,要有广度有深度。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摆正观念,充分发挥自身才干。依照规章制度执行办事不仅仅是行有章法,做有依凭,更是要通过一条明确的界限为能者提供保障为失能者敲响警钟,既要打破“玻璃天花板”的限制也要打碎一劳永逸的“饭碗”。领导干部要摆正心态,在谋求自身发展与提升的同时,也要扪心自省是否坚守初心,是否因所供职从事的工作内容、单位职级、归属管理等存在有违本心的情况,譬如一味追求供职单位升迁,追求管辖权限的扩大,离了本心失了初心,以致和群众在行动上产生了距离在思想上产生了隔阂。要明确价值观、政绩观,破除“官本位”思想,以是否为百姓办了实事、是否充分发挥群众所给予厚望所赋予的权限职责为衡量标准。认清何为上,何为下。会上更要知下,离开现职退居“二线”更要发挥余热,将工作经验、宏观思路面向实际所需予以分享与帮助,助其提升、接受更为宽视野的熏陶及掌握更高站位的方法论,以合理的方式完成身份转变,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
能上能下,要有力度有保障。组织人事部门要扎实推进制度规范开展,充分落实执行与监督的责任。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切实把握上与下的标准,不拘泥于固有模式,不照搬“老规矩”。强培训,通过学习培训对有关政策及精神加以解读,将《规定》同干部任用条例、问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组织处理规定等相关法规制度贯通,精准把握要义、积极实践;定方法,结合工作实际及自身特点,完善梳理制定切实可行的细则,不断完善细节、提升适应性与针对性;重追踪,大力推进监督与帮扶机制相结合,监督领导干部履职情况及岗位匹配程度,对于有潜在问题与隐患方面的方面,要严加排查、积极疏导,坚持抓早抓小及时予以帮助,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提高认识与政治站位,疏通上下的渠道。通过规范、引导、激励与约束,让有才干的人有所为受到激励,让合适的人到合适的岗位上有所为有所成就。上下皆准,方显担当作为,方能确保干部队伍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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