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购房贷款政策(以家庭为单位)
一.限购、限贷:
《限购》
1.本市户籍:家庭限购2套商品房;
2.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
3.非本市户籍: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5年及以上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限贷》
1.全国(中国大陆)《没有》住宅商品房房贷的,且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且(全国)无商业性住房贷款、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
首付:3成。
2.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但有(全国)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
首付:5成。
3.全国《已有一套》住宅商品房房贷的;或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的;(贷款已结清的,利率正常;未结清的,利率1.1倍)
首付:7成
4.全国《已有二套》住宅商品房房贷的;第三套需全款购买。
二.契税税费:
首套建筑面积:90平米(含)以下
税率:1%
首套建筑面积:90平米以上
税率:1.5%
其他情况(商业住房和公司购房)
税率:3%
(备注:一手房计税(贷)以成交价为基数;二手以国土局(银行)评估价为基数)
三.一手新房税费:
1.契税(1%-3%)
2.印花税0.05%
3.《不动产权证书》贴花5元;
4.房屋登记费80元。
四.二手房税费:
1.增值税(累计5.6%)
满2年普通住房免征;非普通住房差额(销售价减去购买价的额度)征收5.6%;未满2年全额征收。
2.契税(1%-3%)
3.个人所得税
核定征收方式:普通住房为1%,非普通住房或非住宅类房产为1.5%,拍卖房为3%。
核实征收方式: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房地产原值-转让过程缴纳的税金-合理费用)×20%。
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4.房地产交易手续费(双方)2元一平米。
5.《不动产权证书》贴花5元。
6.房屋登记费80元。
7.印花税(个人交易暂免;非个人各0.05%)
8.土地增值税
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核定征收方式::商铺、写字楼、酒店为10%,其他非住宅类房产为5%。
普通住房标准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为“普通住房”
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含本数)平方米以下或单套建筑面积144(含本数)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所在区域普通住房价格标准。
五.银行(二手)贷款、赎楼相关费用:
1.赎楼担保费:约欠款金额的1.2%(最低2000元一笔;关外 300元)
2.赎楼短期借款利息:约欠款金额的1%
3.赎楼罚息(未满3年;及银行的约定)1-3个月的利息;或欠款金额的1%-3%
4.赎楼公证费:400元(需清楚卖方的信用还款记录)
5.物业评估费:2000元。
6.过户、按揭服务费:2000-3500元一套。
7.买卖合同公证费:(境外业主400元)
8.佣金:原则3个点。
9.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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