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永安私塾与书院

第一章 私塾 书院

 

第一节 私  塾
  明清时期,县内城乡普遍设立私塾。清末,全县大小私塾近400所。每所学子,多的20多人,少的10人左右,全县学子5000余人,占全县总人口14万人的4.3%。私塾有启蒙教育的蒙馆和讲经读经的经馆,分别占私塾总数的85%和15%左右。
  蒙馆 蒙馆招收七八岁的儿童入学,以读书识字为主。办学形式:(1)各村自行集资兴办的村塾,多数是由一姓或数姓用祖尝租产设塾,让适龄男性学童入学,选村内比较适中的祠堂庙宇作教学场所,桌凳由学子自带,聘请秀才或府试落第的童生任塾师,本姓子弟入学免收学费。(2)塾师自己设馆招生的村塾。塾师的薪俸,由学子家长负担,开学后一个月召集家长认出学费金额,叫做“议关子”,多则四五元,少则二三元,另每个学子固定每月交学米3升,小菜轮送。(3)少数富有人家自己单独设塾,聘请塾师在家中书房专教自己的子弟读书,叫“家塾”;塾师待遇由东主供膳,每年薪俸多则20石,少则10多石稻谷。蒙馆用书,以《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增广贤文》、《幼学琼林》、《四书》等为教本,采用点读、背诵、认字、描红等个别教学的方法。蒙馆无固定学制,每年的教学时间,上半年正月开学,端阳节过后放学;下半年农历七月开学,十月立冬后结束。
  经馆 入经馆读书的学子,多是受过启蒙教育的富家子弟。教学内容,以经书为主,辅以古文和唐宋诗词,并开始练习写文章、作诗联。办经馆多是大族人,经费由祖尝供给,聘请廪生,贡生任塾师,薪俸比蒙馆塾师高。也有塾师自己设馆招生的,薪俸由学子负担。经馆每天上、下午集中讲课,早晚由学生自习。七八天一次写作,由塾师命题。堂课斋课轮作。学子写的文章或诗联,塾师给予批改。每年的学习时间,与蒙馆相同。

第二节 书    院

  明清时期,全县先后设有公、私立书院4所,为参加科场考试的士子深造。
  官山书院 明天顺年间,岩前约的璜坑官山嶂下开设“官山书堂”。万历年间改为“官山书院”。办学经费由当地各姓祖尝捐资和收学费解决,聘请廪生、贡生等名儒执教,讲授《四书》(即《论语》、《中庸》、《大学》、《孟子》)、《五经》(《诗经》、《书经》、《易经》、《礼记》、《春秋》)和历代儒学名著。入学者多为童生或有相当程度的士子。经官山书堂深造的叶应,于明宪宗成化十四年(1478年)考取进士。
  元峰书院 清乾隆九年(1744年),知县张世灿倡议创办“永安县铁潭书院”。院址在县城黄金岭山麓(今县一小左半部),新建15间平房共300平方米,内设课堂、宿舍和厨房。乾隆五十八年,更名为“元峰书院”。嘉庆十八年(1813年)重修。书院选拔功名高、学问渊博的人为山长。经费由县拨给,酌收学费。书院的主要任务是向报考秀才的童生讲学,聘请社会名流主讲,山长、教谕、训导也兼课。这间书院于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撤销。
  文明书舍 清嘉庆八年(1803年),龙窝桂山围廖肇衍个人出资,兴办“文明书舍”,新建占地1200平方米的平房24间,备有六七十人住宿的床板、桌凳,长期聘请名儒任教。求学者有本地人,也有来自海丰、陆丰、五华、惠东等外县学子。办学百余年,仅族内就培育有进士廖笃才、举人廖时化、恩贡廖秉铨、廪生廖诏銮及29名秀才。
  凤岗书院 清光绪十四年(1888年),古竹由各姓集资创办“凤岗书院”。院址在古竹圩东江河边(现东江商场),建有土木结构的院舍。入学者有本地和来自河源、博罗、惠阳的学子,聘请功名较高、精通经史的名儒任教,钦赐举人范德馨曾受聘在此讲学。
  明清时期,本县文人士子在书院深造后,便投身科举考试,谋取功名。首先,考生报考府(州)试前,应参加在县城考棚(孔圣庙右侧)举行的县试,知县主持,入选者称“童生”。然后,童生报考在惠州每3年举行1次的府(州)试,由省学政巡回主持,选中者为“生员”,称“邑庠生”,也称“秀才”,具有入省(州)学读书的资格。据知,本县在清代中后期,每考期按上级规定录取23名童生参加府(州)试。
  生员要获取更高功名,就报考在省城每3年举行1次的“乡试”(清代定在子、午、卯、酉年的秋季举行,称“秋闱”),由朝廷任命的“主考”主持,考取者为“举人”。本县考取的举人,有邹观惠、陈祥、黄镛、黄建、谭宜、温大和、钟最响、钟丁先、胡灏、赵瑛、张开来、张衎、黄宝岩、叶巽齐、邓谦芳、邓谦利、钟时行、黄朝阳、陈连图、廖飞彰、蓝修文、赖昌化、刘芳华、廖时化、邓际昌、邓尔条等26人,其中钟丁先获乡试第1名,称“解元”。
  举人可报考在京城举行的“会试”,3年1次,考期在“乡试”的翌年,即丑、未、辰、戌年的三月举行,称“春闱”,由礼部主持,又称“礼闱”。选中者为“贡士”,第一名称“会元”。接着,贡士再参加在殿廷上举行、由皇帝主持的“殿试”。录取分三甲,各若干名:一甲第一名为“状元”,第二名为“榜眼”,第三名为“探花”,其余赐为“进士及第”;二甲为赐“进士出身”;三甲为赐“同进士出身”。殿试揭晓时,在大和殿唱名,并在长安街张榜3天,榜用黄纸,故称“金榜”。殿试结束后,获一、二、三甲者。参加在大和殿皇帝设的“殿宴”,即“琼林宴”。“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翰林院编修。其他进士再经朝考后授官,最优者授为翰林院庶吉士,俗称“翰林”;其他则分别授予京官或州、县等地方官。本县考取的进士,明代有黄涣、叶应、黄鼎臣,清代有刘名载、廖笃材、彭献寿、钱光晋,共7人。
  此外,清代还有“大挑”考试,在京城6年举行1次,让参加会试3次以上落第的举人参考。录取为一等者以知县用,二等者以教职用(即任府、州、县学官),使举人出身者有较宽出路。其次,还有非“正E科”的“五贡”考试:(1)非乡试、会试的“正科”期间,如遇皇帝登基及皇室庆典加科,叫“恩科”,考取的为“恩贡”。(2)清初,6年1次,乾隆中期改为12年1次,每府学2名,州、县学各1名,由省学政从生员中考选保送入京,称“拔贡”。经朝考合格,可充任京官、知县或教职。(3)在乡试录取名额外,列入备取者,可直接入国子监读书,称“副贡”。(4)每年或二、三年,从府、州、县学中选送廪生升入国子监读书,称“岁贡”。(5)清代,每3年由省学政对生员考选1次,取数名,称“优贡”,无录用条例。到了同治年间,规定优贡经廷试后,可按知县或教职用。本县考取的“五贡”,到同治十二年(1873年)止统计,共有261人,其中邱淑球、曾天眷、苏宜敬、黄政权、钟及香、范德馨、黄重开、邹中和等8人被恩赐为举人。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屡试不第吕秀才,子曾经曰过:你真的了解科举吗?
从清代科举考试看上虞文风
黄仲华 | 私学在黄梅的兴盛与发展--黄梅儒学简史(二)
科举制度的童试、乡试与会试、殿试
明清科举制度
古代文化常识之五:科举制度 ◆中国编辑联盟网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