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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租房攻略!这次是3680套!看看你能申请吗?


前几天我们写了成都今年

新推出了25382套公租房房源!

后台好多粉丝都在询问办理攻略

今天小编就双手奉上这份成都公租房

补贴详解、申请攻略、换房指南!

需要的小伙伴赶紧看过来唷



什么是公租房?


公租房就是国家专门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居住的保障性住房。



公租房和国有租赁房的区别就是:


1.公租房的价格更低而且房源也更多!
国有租赁房是略低于市场价,公租房是直接低于市场价的60%!


2.租公租房国家还要给补贴!最多还能补贴70%!70%是啥概念?四舍五入就等于不要钱啊!



补贴新规


近日,《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工作的实施意见》发布,明确了几条补贴新规:



☆家庭年入10万内可领钱


如果是在中心城区,家庭年收入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即可申请公租房补贴。赶紧算算自己符不符合~



☆单身居民也可以申请补贴


单身居民年收入5万元以内(含5万元)也可以领取补贴。



 补贴内容 


这个补贴包括住房面积和金额,成都市户籍居民租赁补贴根据困难程度按比例发放,外来务工人员按照个人申请发放。


☆补贴面积


如果有成都市的户口,1人户的补贴30m²,2人户补贴45m²,3人户补贴60m²,4人及以上住户补贴70m²。(对于家庭成员,将按持有成都市户籍、居住证人数来确定补贴人数。)


而对于外来务工人员,则是按照申请来发放补贴,租赁补贴面积为30m²。



☆发放比例


进入到关于钱的主题了朋友们~有户籍的居民,租赁补贴将根据困难程度按比例发放。



低保对象

发放比例100%


家庭年收入4万元以内(含4万元)

发放比例为70%

年收入4万元至7万元(含7万元)

发放比例为40%

年收入7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

发放比例为30%。


单身居民年收入2.5万元以内(含2.5万元)

发放比例为70%

年收入2.5万元-3.5万元(含3.5万元)

发放比例为40%

年收入3.5万元-5万元(含5万元)

发放比例为30%


外来务工人员

发放比例30%



☆发放年限


租赁补贴的发放也有时间年限,成都市户籍居民的发放总年限不超过6年,对于发放比例70%、100%的保障对象租赁补贴发放总年限可以适当延长。对于外来务工人员的租赁补贴发放总年限不超过3年。


☆补贴金额

具体的补贴多少钱有一个计算公式:


租赁补贴金额 =(补贴面积-自有住房建筑面积)× 租赁补贴标准×发放比例


房源在哪里


今年全成都范围内分六批次推出25382套房源!

第一批次3659套已向市本级6城区开展登记

第二批次龙泉驿、青白江、双流等

9个区(市)县已经挂网公示并登记。

按照安排,从2018年起,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将实现全市一盘棋格局,按照统筹规划、统一安排、分批实施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工作。


一、房源安排


除了目前正在进行承租意向登记的第一、二批次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外,今年还将陆续推出4个批次房源,其中市本级还有9827套房源,今年市本级将累计推出13486套房源,其他区(市)县则全年累计推出达11896套房源。



二、时间表



 ☛第一批次:首批安排 


☆配租房源共3659套


首批次配租房源共3659套,面向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取得配租资格、经过历年轮候的普通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和享受廉租租金标准的保障对象。


☆具体安排


一处是位于城西青羊区红碾村7组、华严村7组的“光华尚居”,东临光华北六路,南临光华东二路。学校、幼儿园、医院、商场等生活服务网点遍布周围,生活非常便捷。


另一处位于城东锦江区成龙路街道办皇经楼3组的“锦城尚苑”,北临南三环路二段,东临皇经楼西路,西临城东客运中心汽车站,附近有多路公交车,交通便利。本批次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意向登记地点位于成都市西御河沿街36号天府博览中心一楼成都市住房保障大厅。



☛第二批次:本批次安排  


成都第二批次3680套,公共租赁住房源本月推出,在高新、天府、郫都、温江、龙泉、新都、青白江、双流、简阳、都江堰、崇州、彭州、邛崃、新津、蒲江15个区(市)县共计推出3680套,分别面向当地保障对象配租。


龙泉驿、青白江、新都、温江、双流、郫都、彭州、崇州、蒲江9个区(市)县已经挂网公示并登记。


☆龙泉驿区(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已配租完毕)


一、配租房源

经开区职工生活服务中心公共租赁住房项目541套 。

二、配租对象

2017年10月19日至2017年12月27日期间已通过审核,符合经开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申请家庭共计541户(详见附件2)。请上述配租对象中未完善公租房租赁手续的,于2018年2月9日17:00前到指定地点签订租赁协议,完善相应手续。

三、办理时间

2018年1月29日(星期一)至2月9日,工作时间9:00至17:00.

四、办理地点

经开区职工生活服务中心受理中心,龙泉驿区车城西一路131号。

五、咨询电话:028-88413991


☆青白江区


一、配租房源

该批次公共租赁住房为“花园新城”37套

二、登记对象

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月30日取得《青白江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

三、登记方式

意愿参与本批次承租意向登记的保障对象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资格认定通知单》原件,到成都市青白江区房产管理局住房保障和公房管理中心进行登记,符合文件规定优先摇号的保障对象还须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及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相应证明材料:《四川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低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烈属证明、劳模证、残疾人证、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相关证明等)。

四、登记时间

2018年2月1日至2018年4月28日。每日9:00至17:00(周末、节假日除外)


☆双流区


一、配租房源

该批次公共租赁住房预计900套。其中,“邻里佳苑”项目200套,“西航港工业集中区公共租赁住房(仁宝、纬创公租房)”项目670套,西航港街道“莲花社区”项目20套,东升街道二、三期廉租房项目“尚善雅居10套。

二、登记对象

本次登记时间结束前取得《成都市双流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准予通知单》(有效期内)的住房保障对象。

三、登记方式

意愿参与本批次承租意向登记的保障对象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实物配租准予通知单》原件,到成都市双流区房产管理局住房保障科进行登记,符合文件规定优先摇号的保障对象还须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及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相应证明材料:《四川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低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烈属证明、劳模证、残疾人证、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相关证明等)

四、登记时间

2018年2月1日至2018年5月25日。每日9:00至17:00(周末、节假日除外)


☆郫都区


一 、项目概述

1、 项目名称:廉租住房申请审核登记

2、办理单位:郫县房产管理局

3、办理窗口:户籍所在镇(街道)

4、法定时限:廉租住房50个工作日

5、承诺时限:廉租住房50个工作日

6、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7、窗口电话:87862150、87930523

二、配租房源

该批次廉租住房房源15套。其中,“清江小区”项目10套,“锦苑二期”项目4套,“犀铁雅居”1套。

三、配租对象

郫都区2016年-2017年符合廉租住房申请条件的保障对象,且在保领取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保障对象。



 ☛第三批次 


计划3月推出,在市本级推出2042套,面向市本级6城区登记。


☛第四批次 


计划5月推出,在高新、龙泉、青白江、双流、简阳、都江堰、彭州7个区(市)县共计推出2730套,分别面向当地保障对象配租。


☛第五批次 


计划7月推出,在市本级推出7785套,面向六城区登记。


 ☛第六批次 


计划8月推出,将在高新、天府、郫都、温江、龙泉、新都、青白江、双流、彭州、邛崃、蒲江11个区(市)县共计推出5486套,分别面向当地保障对象配租。


申请条件


☆成都市户籍居民


要申请公租房,如果有成都户口,还得同时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收入财产在规定标准以内; 

▷主申请人具有成都市户籍;

▷家庭自有住房(含租住公房),均建筑面积在16㎡以内,且未享受其他方式的住房保障;

▷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房居住并办理租赁备案。


☆成都市户籍单身居民


有成都户口的单身朋友还应该满足以下条件,任一个满足就可以了。

▷申请人年满35周岁;

▷申请人为已成年的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申请人为符合相关规定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优抚对象且已成年;

▷申请人为民政部门认定的孤儿,现已成年;

▷申请人在成都市稳定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交住房公积金。


☆外来务工人员


而外来务工人员需要满足的申请条件为:


▷个人年收入在规定标准以内;  

▷在成都市稳定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3年及以上且处于参保缴费状态,并连续缴交住房公积金3年及以上且处于在缴存状态; 

▷本人及配偶在成都市无自有住房,且未享受其他方式的住房保障; 

▷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房居住并办理租赁备案;  

▷持有成都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


 收入要求 


家庭年收入需要在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5万元以内(含5万元)的朋友可以申请,当然还是必须要有成都户口。



 房产要求 


申请之日前3年内,转让的房产记入自有住房面积!



如因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经济特别困难,3年内转让房产的,应提供相关材料,经批准后,所转让房产面积不计入自有住房面积。


 家庭成员要求 


以家庭申请的,需要有健康的家庭关系,未满18岁的子女需要参与申请,满了18岁的未婚子女可以自己选择要不要成为申请的家庭成员。


而已满22周岁的未婚子女可以自愿选择作为申请人或申请家庭成员共同提出申请。



申请方式


保障对象可通过窗口登记网络登记两种方式进行登记。其中,符合廉租租金标准准入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和符合文件规定优先摇号的保障对象必须到窗口登记。


☆现场受理


成都市户籍居民由主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提出申请。


外来务工人员则是要本人向用工单位注册地的街道办事处提申请,然后填表。



☆在线申请


意愿参与本批次承租意向登记的其他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必须到窗口登记的保障对象除外)还可以通过登陆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公众信息网站(http://www.cdfgj.gov.cn/GZF/Default.aspx),进入“住房保障”界面,点击“公租房网上登记专栏”进行登记。



登记流程 


点击登记网址:http://www.cdfgj.gov.cn/GZF/Default.aspx


也可以登录住房保障信息平台注册,根据提示提交申请。   



申请材料


☆成都市户籍家庭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户口簿

2、居住证(非成都市户籍家庭成员)

3、身份证

4、婚姻证明

5、房屋租赁合同和在租住地有关部门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原件、复印件

6、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提供收入承诺)等相关证明材料。


☆成都市户籍单身居民

1、户口簿

2、身份证

3、婚姻证明(未婚承诺)

4、房屋租赁合同和在租住地有关部门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原件、复印件

5、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年满35周岁且无工作的单身居民及无工作的优抚对象或已成年的孤儿提供收入承诺)等相关证明材料。

6、未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还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对象为成年孤儿的,须提供民政部门或社会福利机构的相关证明材料。


☆外来务工人员

1、申请人居住证(含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查询并打印的积分结果)

外来务工人员需持居住证且积分达100分以上

2、婚姻证明(未婚承诺)

3、劳动(聘用)合同

4、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

5、房屋租赁合同和在租住地有关部门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原件

6、复印件及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配偶符合申请条件的,须提供上述申请材料向用工单位注册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提出申请。


准备了这些材料,然后就等审核吧。

成都各区域情况或有不同,具体条件以各区域官网公告为准。


登记时间安排


(一) 第一批次窗口登记时间: 2018年1月2日至2018年4月28日。每日9:00至17:00(周末、节假日除外)。

(二)第一批次网络登记时间:2018年1月2日9:00至2018年4月28日17:00。

第二批次登记时间以各区官网公告时间为准


公租房房源


一批次公共租赁住房预计3659套。其中,“锦城尚苑”项目2959套,“光华尚居”项目700套。二批次3680套房源,龙泉驿区541套 ,青白江区37套,双流区900套,郫都区15套,其他区域2187套。



登记条件一定要记住噢


1、2016年12月19日至2017年12月29日取得《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并符合廉租租金标准准入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原廉租房保障对象)


2、2015年1月2日至2015年10月31日取得《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或《成都市单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的其他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原公租房保障对象)


参与2016至2017年度公共租赁住房选房后逾期未签约的保障对象不能参加本次登记。



公租房互换指南


办理条件


因身体原因、家庭人员变化、子女就学、就业等特殊情况需要互换房屋的。



办理方式


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申请互换房屋:


一、由主申请人可携带身份证原件、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前往房管局住房保障大厅登记房屋互换信息,我中心将在成都市住房保障信息网上对登记的互换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您可根据成都市住房保障信息网公布的信息寻找换房对象(后附),找到合适的且愿意换房的住户,双方带齐房屋互换签约材料前往房管局住房保障大厅办理房屋互换手续。



二、有换房意向的住户可自行寻找换房对象,找到合适的且愿意换房的其他住户,意见达成一致后,双方带齐房屋互换签约材料前往房管局住房保障大厅办理房屋互换手续。



☛房屋互换签约所需材料


符合廉租租金标准的请携带以下资料:

(1)《公共租赁住房房屋互换申请》原件;(建议能下载申请表)

(2)小区物业或金开物业公司开具的《房屋互换查验单》;

(3)原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当月租金发票;

(5)主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若未成年无身份证原件的需携带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1份);

 (7)未办理过银行代扣的需提供由主申请人身份开户的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支持扣款的银行见新签合同所需材料中)

(8)申请人中有在民政部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请携带《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9)申请人中有残疾人的请携带《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10)申请人中有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的,请携带《革命烈士证明书》、《革命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烈士证明书》、《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定期抚恤领取证》或其他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11)申请人属孤寡老人的请携带社区证明原件1份;

(12)三个月房屋租金(仅支持银行卡刷卡缴费)。


符合非廉租租金标准的请携带以下资料:

(1)《公共租赁住房房屋互换申请》原件;(建议能下载申请表)

(2)小区物业或金开物业公司开具的《房屋互换查验单》;

(3)原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保证金发票;

(5)当月租金发票;

(6)主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若未成年无身份证原件的需携带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1份);

(8)未办理过银行代扣的需提供由主申请人身份开户的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支持扣款的银行见新签合同所需材料中)

(9)三个月房屋租金及房屋保证金(仅支持银行卡刷卡缴费)


整理了这么多

大家都了解了吗?

收好这份攻略

祝愿大家梦想成真

早日申请到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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