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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04
注意!注意!!注意啦!!!
作为公职人员的你
再不检点自己的行为
就会在龙游“露脸”“出名”了!
根据龙游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龙文明〔2018〕4号】文件规定,为了更好地推动“衢州有礼”在龙游有效落地,进一步推进城市文明进程,发挥公职人员的示范表率作用,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从发文之日起(7月25日),对全县公职人员不礼让斑马线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抄告、曝光。
这些人要特别留意了
1.全县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纳入龙游县管理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这些行为千万不能做了
不礼让斑马线、超速行驶、逆向行驶、违停、闯红灯、车窗抛物等交通违法行为
02
违章搭建、毁绿种菜、不文明养犬、乱倒垃圾、非法占用消防通道等不文明行为
03
无故不交纳小区物业费行为
04
妨碍、阻扰执法部门执行公务行为
05
有其他情节严重的不文明行为
如果做了,你将受到这样的“待遇”
1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执法部门在日常工作中负责对上述不文明行为进行记录整理,与公职人员数据库比对后,每月15日、30日将人员情况报送给县文明办。
2
县文明办定期将名单以书面形式抄告给涉事公职人员所属单位。由各单位视情对相应人员进行批评谈话、内部通报直至纪律处分,并将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一周内反馈给文明办。
3
县内媒体、“微龙游”公众号分期对公职人员不文明行为名单予以曝光。
4
县委宣传部(文明办)要把不文明行为抄告、曝光情况纳入省示范文明县城创建和“衢州有礼”考核。
5
县委组织部、县督考办把不文明行为抄告、曝光情况作为各单位年度综合考核、领导班子和干部个人考核和评优的依据。
文明城市 人人共建
让我们做个“有礼”公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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