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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品茗115-120
《红楼梦》分回赏释(三十一)

  荒竹林

  第一百十六回 得通灵幻境悟仙缘 送慈柩故乡全孝道

  这回写两件事:一是宝玉再游太虚幻境,二是贾政送贾母的灵柩回南边故乡安葬。重点是第一件事。

  在曹雪芹的笔下,第五回的贾宝玉梦游太虚境,一派浪漫诗意,历历见情;警幻仙子的出场,如日出中天,一派灿烂。而这第二次的太虚境梦游,在形式上是第一次的拙劣的模仿,在内容上是历历见鬼,味同嚼蜡;鸳鸯鬼魂的出现,阴霾满地,一片恐怖;宝玉在幻境中见了林黛玉,见了晴雯,见了秦可卿,都漠然而过,处处淡漠无情,处处见鬼,一群群女子都变作鬼怪形象:这岂是“红楼梦”耶?真的是“鬼”梦了。第一次梦游幻境的觉醒,是因与仙女谈情说爱正浓,而坠入了情魔无底洞,大呼“可卿救我!”是“情”救了宝玉。“宿孽总因情”;这是“红楼梦”。这一次梦游的觉醒,是“几个黄巾力士执鞭赶来”,变了鬼怪的女人们也向他扑来,最后是元妃救了他。不但毫无艺术性可言,而且是在赞美皇权救世思想;与曹氏的“女性救世”大唱反调。

  和前80回的《红楼梦》大唱反调,这是续书后40回的基本调子。雪芹笔下的太虚幻境对联是:“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这是对当时充满虚假繁荣的社会人生的一种否定。而在这第二次梦游的太虚幻境中,那副对联却是:“假去真来真胜假,无原有时有非无。”这就是对现实社会人生,也就是对当时的“康乾盛世”大唱颂歌了。

  第5回的梦游太虚境,是浪漫,是情,是诗,是梦,是对封建末世社会的否定,是充满人生哲理的文学,读了回味无穷,可以百读不厌。这一回的梦游太虚境则是“东施效颦”,是鬼话连篇,是粉饰现实,味同嚼蜡,读一遍已觉多余。

  脂砚斋说宝玉有“情极之毒”。我看,这续书是说诸女人有情极之毒。晴雯、黛玉、可卿这些女人,原先是那样刻骨铭心地爱着宝玉,而在太虚幻境中却是一群鬼怪,

  不但不爱他反而要追扑他。宝玉于是悟到女人啦,情啦,全是空,因而与女人绝了情。——不知这是否曹雪芹的原意,或是续作者的观点。

  第一百十七回 阻超凡佳人双护玉 欣聚党恶子独承家

  在第一回的《赏释》中,笔者曾说过,贾宝玉口中吐出来的“玉”,可以看成是“爱情”的某种象征。在人的一生中,爱情,既是最大的幸福和快乐,也是最大的痛苦和烦恼,甚至是一种不幸和灾难。因此,爱情的纠葛和麻烦最多,最大,最令人头疼。贾宝玉嘴里吐出来的那块玉,砸了时,引起全家的惊动;丢了时,全家为此惶惶不安;失而复得时,合家有说不出的大喜;贾宝玉自己更为这块玉的的失和得而病,而死,而死而又活,而被冲喜娶错了老婆。这一回,又因贾宝玉要把这块玉给了和尚,而引起两位佳人——袭人和紫鹃的拼命护玉,并由此震动了全家。这“玉”的纠葛真的是烦死人了。经历过婚姻爱情纠葛波澜的读者,来体验,来欣赏,来共鸣,来痛哭吧!

  这回中的贾蔷、王仁等人喝酒行令,仿袭第28回的薛蟠一伙的喝酒取乐的情节,本不足道。但值得注意的是,在这酒会上,有赖林两家子弟报道贾雨村因贪污而被皇上逮捕法办的消息,并说:“如今的万岁爷是最圣明最仁慈的,独听了一个‘贪’字,或因遭塌了百姓,或因恃势欺良,是极生气的,所以旨意便叫拿问。”后面又颂扬皇上剿灭贼寇,安抚百姓。——续书者歌颂皇帝英明,皇权威力,真是不厌其烦了。在曹雪芹笔下,皇帝以一千两银子的最低价格,把龙禁尉这种神圣的侍卫官儿,出卖给死了的女人秦可卿。皇帝自身就是最大的贪官。在高鹗笔下,皇帝却成了惩办贪官的英明者。一部反皇权的《红楼梦》,被篡改成歌颂皇权的赞歌。高鹗,真的是皇帝的忠实奴才了。

  欣聚党,是指贾环、贾蔷、贾芸、王仁、邢大舅一伙臭味相投聚在一起。恶子独承家:贾政送母灵回南方,贾琏因父病上京去了,只有贾环在家独承家业。回中未明白写出此事。

  第一百十八回 记微嫌舅兄欺弱女 惊谜语妻妾谏痴人

  本回写了5件事:1,紫鹃跟了惜春出家,2,贾政向赖尚荣借钱,3,贾环和王仁等出卖巧姐,4,宝钗袭人劝阻宝玉出家,5,宝玉热衷于考功名。

  关于惜春出家,是第5回的册子词就伏下了笔的:“勘破三春景不长,缁衣顿改昔年妆;可怜绣户侯门女,独卧青灯古佛旁。”——勘破三春景不长,这是惜春之所以出家的原因。三春,是指元春、迎春和探春。在曹雪芹的原著中,这三个女人都没有好的结局,都是悲惨的下场。元春的判词说:“三春争及初春景,虎兕相逢大梦归。” 在前文笔者已说过,元春之死,是死于宫廷的权力斗争,在雪芹的原著里,是有相当悲惨的描写的,而决不像续书所说的平安死去。迎春的下场是被“中山狼”的丈夫孙绍祖折磨致死的。探春,按照原著,远嫁海疆,也是悲惨结局。正是有 “三春景不长”的前车之鉴,加上宁府污七八糟的事实的刺激,惜春才出家。但在续书中,有关“三春景不长”的事实,除迎春外,却不见了;而所持的理由是惜春和她的嫂子尤氏之间的矛盾,似乎是看不惯尤氏隐私。但究竟是什么样的隐私,其间的矛盾内容,之所以迫使惜春非出家不可的原因,又未写得具体明白。一个青春少女,丢下了荣华富贵不享,白白断送了自己的爱情,而去出家当尼姑,这必定是有重大原因的。而续书这样的写惜春的出家,理由并不充足,使人不很信服。

  倒是紫鹃的出家,令人可信。紫鹃是林黛玉的知己。她跟林黛玉一辈子,服侍她,关心她,体贴她,了解她,在林黛玉生病临死之时,只有紫鹃一人陪同她,照护她。像紫鹃这样的朋友,在人世中是非常难得的。紫鹃是林黛玉最难得的忠实朋友;林黛玉也是紫鹃一生中最爱慕的知己。紫鹃为人正直,纯真,重情。从林黛玉一生坎坷的悲剧中,紫鹃是看透了贾府中种种尔虞吾诈的势利人生,看破了红尘。如今,林黛玉走了,紫鹃对生活已经失掉了信念,她要跟了惜春出家,是情理中的事。这一节文字写得很感人。

  赖尚荣是贾府奴才赖大的儿子,依赖于贾府的后台势力,依靠了贾政的一手扶持,而当了县长。照理说,他应当不忘贾府的恩情,对贾政报恩。但当贾政因送母灵回乡缺钱而向这位县长大人借点路费时,却遭到赖尚荣的白眼。这与贾环和王仁等出卖巧姐是同一回事。嘻!这样的势利人生,和紫鹃对林黛玉的忠诚,恰成了鲜明的对比。读了使人一叹!

  贾环、王仁一伙欺弱女,出卖巧姐一事,贾芸在其中扮演了极其可耻的帮凶角色,是他用了花言巧语蒙骗了王夫人,说服了邢夫人,骗局才定。贾芸是个很厉害的马屁精。在第24等回中,贾芸为了在贾府讨得利益,挖空心思,拍凤姐的马屁,投凤姐的所需所好,从金刚倪二那里骟了钱来,买了冰片、麝香等物,去满足凤姐的急需,由此获得凤姐的青睐,达到了目的。贾芸为了笼络宝玉,竟然称和他同年龄的贾宝玉为父亲;这种丢掉自己人格的拍马屁手段,令人恶心。就是这样一个对贾府,对王熙凤极尽拍马之能的贾芸,如今,却趁贾府衰落、主人不在家的危难之机,与贾环等坏人勾结一起,陷害王熙凤的弱女巧姐。嘻!像王熙凤这样精明的人,当时竟然也被这位马屁精所蒙骗。而在我们的周围,像贾芸这样的高级马屁精,(评:低级!)多得难以数清啊;人啊,你真卑鄙!而为这样的马屁精所蒙骗,所利用的人,亦多得很啊;人啊,你真愚昧!

  这回的后半部份,写贾宝玉思想的矛盾:他一方面要出家,引起了宝钗袭人的苦口婆心劝阻,另一方面又热衷于考功名;刚刚反驳了宝钗的儒家理论,又和贾兰大谈儒家经典。宝玉的这种思想矛盾该如何解释呢?笔者在后面要申述的。

  第一百十九回 中乡魁宝玉却尘缘 沐皇恩贾家延世泽

  要点:贾宝玉不必出家,皇恩真是浩荡

  一,贾宝玉不必出家

  贾宝玉和贾兰要上京城参加乡试了。宝玉决定考试之后就出家,再也不回家来了。他向母亲和宝钗告别。这节文章是至情之文,笔者读时情不自禁落泪。当宝玉满面流泪,跪在王夫人面前说:“母亲生我一世,我也无可报答···”,让天下母亲齐来痛哭吧!当宝玉对宝钗说:“姐姐,我要走了!”让天下的妻子们齐来痛哭吧!

  这回中贾环等人出卖巧姐,在最危急关头,突然出现刘老老来援救——这样紧张的情节出现,颇有“说时迟,那时快”的味道,也不像是原著风格。

  宝玉真的出走了。可怜他母亲王夫人哭得死去活来。可怜宝钗年纪轻轻,守了活寡!

  关于宝玉出家这事,笔者有许多话要说。

  从王夫人做母亲这个视角来说,我是不同意宝玉出家的。从十月怀胎到抚养成人,母亲,伟大的母亲曾经付出了多少心血啊!孩子是母亲生命的延续,是母亲身上掉下的血肉啊。母和子,心心相连,血肉相连;母亲的全付爱心,一切的关怀,一切的努力,一切的喜欢与忧愁,一切的希望,全都在孩子的身上。孩子,就是母亲的一切,就是母亲的今天和明天,就是母亲生命的延缓;一旦孩子没了,母亲,会是怎样的痛苦啊!宝玉的出走,全没有考虑到给母亲带来的的致命性的伤害与打击。

  从做妻子的薛宝钗这个视角来说,我也是不同意宝玉出家的。虽然,在宝黛爱情中,宝钗扮演了不很光彩的角色;在“李代桃僵”的阴谋中,宝钗也充当了错误的代理人,但她并非是其中的主角;况且,她爱宝玉,并没有错啊。宝玉和她结婚之后,不是对她有了爱心了吗?他想黛玉已死,宝钗又是第一等人物,方信‘金石姻缘’有定”,二人已经成了“恩爱缠绵”的夫妻,宝钗还为宝玉怀上了孩子。她是真心真意爱宝玉的。宝玉这一走,让她活活守寡,她内心的痛苦是难以言喻的。(评:活该!谁叫你充当不光彩的第三者!)

  第一回士隐出走时,听他一声“走罢!”令人叫绝,感觉到很痛快。盖因他爱女失踪,大火毁家,岳父冷眼,遭此三次打击,看破经尘,只有“走罢!”方是解脱。而读到宝玉的“我要走了!”,却使我失声,要与王夫人、宝钗同悲;因为他,在此时此地的环境中,实在是不必走的啊!

  从续书的整个内容来看,宝玉的出家,并不是势所必然,而是续作者有鉴于前80回的多处伏笔,考虑到曹雪芹最终是要让宝玉出家的,不能违背了原作得的这个根本性的主旨,否则,就会露出“伪作”的破绽来。

  是的!细读后40回全部内容,贾宝玉的出家,并没有充足的理由,并不是势所必然。

  说贾宝玉是为了爱情婚姻的不满,是为了林黛玉的失去而出家吗?续作所写的事实又不是如此。如笔者在前文所说的,贾宝玉在和宝钗的新婚之夜,发现了结婚的对象并不是林妹妹,而是宝姐姐时,他还津津有味地欣赏新娘子宝钗的艳妆丰体和神韵啦!他虽然也因此而伤心过,甚至昏昏然过,但没有好久,他就转变了思想,与宝钗做了恩爱夫妻;过着“张敞画眉”、“雨腻云香”、“二五之精,妙合而凝”的夫妻情爱生活,宝钗还怀上了孩子。他和宝钗的“恩爱缠绵”,还引起了凤忍气吞声的羡慕甚至嫉妒呢。而贾宝玉对林妹妹,似乎已经渐渐淡忘了。第110回中,在黛玉亡灵将来之际,宝玉竟然调戏五儿,在祖母的灵前欣赏女人,把爱黛玉之心全给了宝钗,他是真的把他的世外仙姝林妹妹忘记了。在第119回,宝玉梦游到了太虚幻境,好容易见到了“头戴花冠,身穿绣服”的林妹妹。他虽然说“妹妹在这,叫我好想”的话,但林妹妹却不理睬他;当侍女咤他时,他并无一点勇气进去和要妹妹相会,只有无奈走出。这说明林妹妹和他已经没有爱情了。所谓“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成了一句空话。(听春雨评:读后40回,真使人生气!唉,悲哀!宝玉也不过是凡夫俗子一个,哪里值得千古流芳?与那梁山伯不可同日而语!我想,大多数女人都会有此同感的。)贾宝玉不但有宝钗这样的贤惠妻子,而且还有袭人、麝月、五儿、莺儿等一群美人小妾服侍,(听春雨评:对贾宝玉来说,只要是美人,可以泄欲就行。)他的爱情婚姻是非常美满的了。在这种情况之下,他哪能会抛弃这样幸福的家庭而出走呢?

  说贾宝玉是为了对当时社会、对贾府的腐败不满,而出家吗?续作所写的事实更不是这样。

  在续作者的笔下,当时的社会是“海晏河清,万民乐业”(119回),有英明的皇上治国,惩办贪官污吏,剿灭盗贼土匪,臣子和愚民们只有山呼万岁的,哪会有什么不满?至于贾府,虽然遭到皇上的抄家,但那是为了惩治贾府中的坏事,抄家是讲政策的,抄家时,贾宝玉有北静王的特别保护,未受任何伤害。贾府没有出现过让贾宝玉感到不满的大事。况且,宝玉的思想已与以前不同了,他在贾代儒的教导下,勤读儒家经典,赞美《烈女传》,他的读书作文已经获得了贾政和贵族们的赞赏,他的父亲贾政在英明皇上的重视爱戴之下,升了官,当了郎中。消息传来,贾宝玉心中大喜。总之,从皇上到贵族社会,到贾府,一切的一切都使贾宝玉称心如意。因此,从这里很难找出让贾宝玉出家的原因。

  在封建社会,知识分子、有志之士之所以要隐居山林,出家为僧,多因怀才不遇。贾宝玉在乡试如中了第七名举人,皇上非常重视于他,对他来说,也不存在什么怀才不遇的的问题。

  在续书中,贾宝玉出家的唯一的,或者说主要的原因,是某某和尚引他到了太虚幻境,看到原先他所爱慕的一群女子,包括黛玉、晴雯,都冷漠对他,甚至变成鬼神来追扑他。醒来后于是变了态度,不再依恋女人,并下了出家的决心。这不是现实主义的写法,根本没有一点说服力。黛玉、晴雯,一伙女人何以会对贾宝玉冷漠,甚至变成了鬼怪,这根本无法理喻,只能看成是续书人的主观臆造。何以一个梦境就使贾宝玉转变观念,缺乏现实的依据,不足令人信服。

  总之,在续书中,贾宝玉的出家,不是情节发展的必然结果,而是续作者一厢情愿的把主人公拉向出家的路。

  只有从全书的整体来看,从曹雪芹在前80回中,整个情节的发展趋势,从贾宝玉这一形象的性格发展逻辑来看,宝玉的出家,准确点说,是出走,才是必然性的。

  关于曹氏原著的结局,笔者在《论明本红楼梦》和《精华欲掩料应难——论红楼梦的“碍语”,兼论全璧红楼梦》已有所论,这时只是简要地说几点:

  1, 括贾府在内的四大家族,彻底败落,——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2, 朝廷对贾府实行大抄家,贾府一家被扫地出门,或被逮捕坐罪,或流落他乡···

  3, 贾宝玉在黛玉死后虽然和宝钗成了婚,但他的整个爱心仍然在林黛玉身上,并因思念黛玉而与黛玉的影子妙玉有精神之恋;被贾府主子发现后,妙玉被卖到姻花巷。宝玉在抄家后穷居于狱神庙,宝钗、袭人、麝月等人或死,或离散,或抛弃了宝玉。

  4, 十二钗及书中的大多数女人均是悲剧下场,——万艳同悲,千红一哭。

  5, 目睹这一切的一切,在生活、爱情都处于彻底绝望的情况下,在家人已绝,无母亲妻子牵挂的情况之下,“赤条条来去无牵挂”,贾宝玉才走上了甄士隐的路。

  二,皇恩真是浩荡

  沐皇恩贾家延世泽,这个回目是40回续书主旨的概括,是高鹗思想的点睛之笔。贾宝玉中了举人,既是赞美这位不肖之子到头来毕竟还是“肖”的,还是替贾府争了一口气的,达到了“光宗耀祖”的目的;又是歌颂皇上对人才的重视,科举制度的英明。至于贾宝玉中了举人之后忽然出走,上文说过,这不是情节发展的必然,而是续书人为了照应前80回而硬拉宝玉出走的。宝玉走后,英明的皇上下旨:“着五营各衙门用心寻访”;皇上这样的圣恩,哪有找不着的?宝玉实际上并没有出走啊。又封宝玉为“文妙真人”的道号,御封的阔和尚,真是亘古未有这是续书人为了给贾府添加皇上的隆恩光圈而创造的。

  在这回的中间,有一段绝妙的颂圣文章,写英明的皇上怎样的“神明圣德”,怎样的亲自披阅举子们的文章,怎样的爱才,怎样的悯恤贾府,怎样的圣心大悦,怎样的叙功议赏,怎样的大赦天下,···整个社会又是怎样的“海晏河清,万民乐业”;作者接连用了六个歌颂“皇上”,一连串拍皇帝马屁的阿谀艳词,亏续作者说得出口。

  贾家的老淫棍,敲诈犯贾赦,十恶不赦的流氓,强奸儿媳犯贾珍,一概免罪,依然袭了荣国、宁国世职;所抄家产,尽行赏还。于是,本应当是“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贾府,又恢复到先时的繁荣景象;这全赖皇恩浩荡,皇上的英明这哪里是《红楼梦》?而是一部伟大的皇家颂了。

  **乡魁:明清两代每三年一次,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举行考试,考期在八月,考中者为举人,即乡魁。

  第一百二十回 甄士隐详说太虚情 贾雨村归结红楼梦

  续书人高鹗是有才气的,撇开文章的观点不说,就艺术性来说,后40回有许多文章是很不错的。临结局时写宝玉在雪地拜别父亲,虽有神秘之味,却是至情之文,和宝玉赴考前拜别母亲一样,读着令人潸然泪下。看来,贾宝玉的出走,思想还是很矛盾的,对养活他成长的贾府和父亲,恋恋不舍,藕断丝相连;他正想和父亲多说几句话,“只见船头上来了两个人,一僧一道,夹住宝玉”,飘然登岸而去。看来,宝玉的出家,并非是完全出于他的心意,而是有和尚道士“夹住宝玉”的缘故。

  贾宝玉,你此刻跟着这一僧一道,究竟到哪里去呢?到寺庙去做和尚吗?做和尚就没有烦恼了吗?笔者曾经到某寺院作过调查,那里的和尚们说,烦恼可多着呢!和尚与和尚之间,也是充满了尔虞吾诈的竞争的呢?在当今的民主社会尚且如此,在封建社会的寺庙中,这种情景也不会免吧!到“青埂峰”“鸿蒙太空”中去吧,那里有饭吃没有呢?你是人啊,而不是会飞的,能挨饿受冻的奇异生灵啊!生活在现实世界中的我,贾宝玉,对于你的这种行为,真不理解啊!

  贾宝玉,在曹雪芹的原著里,你和你口中吐出的那块玉,是合二而一的。到程伟元和高鹗的120回本子中,你和你口中吐出的那块玉似乎是各自独立的。续书的结尾说,你是和那一僧一道到那“我所居兮,青埂之峰;渺渺茫茫兮,归彼大荒。”就是说,你经历过做人的漫长一生之后,又重新回到了大荒山无稽崖的青埂峰下。你的那块“宝玉”,的归宿也在那里,和你又合而为一了。你算是返真归朴了。你在未经女娲锻炼之前,是一块愚顽不化的顽石:没有灵性,没有欲望,没有爱的追求。但你经过了娲王的玉手对你的锻炼,你的灵性通了。你盼着娲王对你的青睐,要为她的补天事业出力。谁知你只是一厢情愿,女王对你冷漠,她炼就的三万余块石头俱得补天,却独独把你这一块遗弃不用。怀才不遇,怀爱不遇,使你产生了无限的悲哀。于是,你想到人间的“温柔乡”里去享受一番,以此来弥补失爱于娲王的不幸;便求助那一僧一道带你下凡。你在一生之中,虽然在你的女儿国的温柔乡里,也享尽了爱的艳福;但更受受尽了种种磨难。如今又返回大荒,恢复了你那愚顽痴蠢的本性——这,才是一种彻底的解脱啊。(听春雨评:唉,悲哀!宝玉也不过是一个凡夫俗子而已,哪里值得千古流芳?)

  从“情”的历程来说,贾宝玉经历了“愚顽——觉醒——饥渴——享受——磨难——复归”这样六个阶段,这就是红楼梦。这末一回与首回相呼应,写主人公怎样由“宝玉”复归为顽石。

  在即将结束本文之时,对续书中的贾宝玉,我还要再一次对你作出两点遣责:第一,你改变了性格:热衷于或留恋于功名利禄,颂扬《烈女传》,为贾政这样的禄橐捧场,勤读儒家经典。你已经成了封建贵族的孝子贤孙了。第二,你背叛了黛玉的爱情,你成了不懂情爱,只喜性爱,玩弄女人的俗物。晴雯死了,你那篇哭她的祭文真是感天地,泣鬼神,说她是“其为质,则金玉不足喻其贵;其为神,则星日不足喻其精。”黛玉死了,你说宝钗是一等人物,用和宝钗的恩爱缠绵来报答黛玉。你这个负心汉子!林黛玉是为你而白白死了!(听春雨评:黛玉死了,贾宝玉居然可以苟且偷生?越想越觉得宝玉的态度不能容忍!贾宝玉,你哪是什么如曹雪芹所说的是“千古情人”?你只剩下一副行尸走肉而已!)

  这回写花袭人的文章,也是很不错的。作者的倾向似乎是在责备袭人。我倒觉得袭人的行为无可责备。一个身为奴隶的弱女子,爱尽委曲,辛辛苦苦在贾府做了十九年牛马,曾一心把希望寄托在贾宝玉身上,希望能够成为他的小妾,这种理想本来就是很可怜的。如今,贾宝玉出走了,希望毁灭了。她很痛苦。这是理所当然的。贾府要将她嫁出去,她对这事有思想矛盾,有思想斗争,多次想自杀,但最终还是和蒋玉涵结了婚。这很合情理啊。按照续作者的观点,花袭人好像应该自杀而死。作者引了“桃花庙”诗“千苦艰难惟一死,伤心岂独息夫人”:春秋时的息夫人嫁了两个丈夫,自认为这是一种耻辱,想自杀而又没有做到。花袭人也是这样。她已经是宝玉的人了,如今又要嫁给姓蒋的,她觉得这是耻辱。她想在宝玉家里自杀,又怕连累贾府;想回娘家自杀,又担心连累兄长;想嫁到蒋家后再自杀,又被丈夫的温存所感动;终于还是做了蒋家的妻子。——这样的情节是符合花袭人的心理的。花袭人有“贞女不事二夫”的封建思想,又有爱的天赋。两种思想矛盾斗争,便有了上述的行为。但作者的倾向却是在批判袭人的“虚伪”,责备她没有遵守贞节妇道。续作者是用大男子主义的观点来对待这件事的。

  续作者这这全书的最后一回中,不但用“兰桂齐芳,家道复初”八个字概括了贾府繁荣昌盛的大团圆结局,而且,还特意让英明的皇上赦免了双重杀人犯薛蟠,回家与家人团圆,并让薛蟠的妻子香菱生了一个儿子,为薛家传宗接代。在书的第五回,曹氏用册子判词“自从两地生孤木,致使芳魂返故乡”,明明白白地预示了香菱的下场是死于金桂之手。而高鹗在这里竟然篡改了曹氏原意,使香菱成了薛家传宗接代的工具。这当然只能是续作者的“大团圆”思想在作怪。

  书的最后还有一笔奇文:让贾雨村这样一位贪酷的禄橐,来推荐曹雪芹来披阅撰写《红楼梦》,可恼也夫!

  笔者荒竹林的《红楼梦分回赏释》到此即将完笔。在对后40回的“赏释”中,对续书人高鹗指责多于赞扬。细想起来,也似是不很公正的。说实话,高鹗对《红楼梦》的贡献是巨大的。曹雪芹的原著全璧《红楼梦》,因有触及皇权的“碍语”,而难能在亲友中通过。为了逃避文字狱,于是有脂砚斋出来干涉,砍去了“碍语”最多,最重的后三十回,并劝告作者对前80回作了某种删改;脂砚斋又进行了掩护式的批评,并改名为《石头记》。然而,即使如此,这《石头记》还是因对当时的“康乾盛世”有“碍语”,而未能在社会上流通,而只能以抄本在极少数的上层知识分子中流传。

  程伟元和高鹗的巨大功绩在于:补上了后40回,用明显的歌颂皇权主旨,掩饰了《红楼梦》的批判主题。并用活字版排印出版了120回本,高鹗又在《红楼梦叙》中对这部名著的主题作了说明:“予以是书虽稗官野史之流,然尚不谬于名教。”就是说《红楼梦》是一部颂扬儒家正统思想的书。被高鹗这样的一粉饰,加上书的后部对皇帝,对当时的“康乾盛世”大唱颂歌,《红楼梦》就能在全社会通行无阻了。

  这使人想起了十七世纪法国的伟大作家莫里哀的名著戏剧《伪君子》。这部戏剧因深刻、辛辣地批判了王权制度的基础——贵族阶级的虚伪腐败,第一场在巴黎演出时,即有大主教告密皇太后而被禁演,剧本也不准出版。后来有友人提醒莫里哀,对剧本的结尾作了了修改:歌颂国王,让英明的国王出面来惩办坏人。于是,这部名著戏剧就在全社会通行无阻了。

  苏轼有言:“君子欲谋非常之功,必求自全之策。”莫里哀的这种斗争策略还是值得肯定的。曹雪芹不肯听从脂砚斋的劝告,差一点使这部名著埋没。而有程伟元和高鹗来完成这一任务,程高的功绩当然不应该磨灭的啊。(评:你这是正话反说吧?拿原则作交易,值得肯定吗?我是宁可曹氏的“玉碎”,而不要高鹗的“瓦全”!)

  (全文完)2003年12月9日初稿

  2005年3月18日二稿

  附:读《红楼梦》欣赏随笔三则:

  (听春雨评:某名作家有言,红楼梦的欣赏不怕牵强,只要有味即可。我读了这几则“随笔”,觉得其论据虽有不足,其味却可一尝。)

  一,爱因斯坦的“红楼幽梦”

  爱因斯坦和他的大学同学米列娃·玛丽奇,是一对很相称的令人羡慕的婚姻。二人结婚后,感情满不错。但在爱因斯坦身边工作的女秘书,20岁的伊尔莎,对于爱因斯坦却极富美丽浪漫的诱惑力。而这伊尔莎,却又是爱因斯坦的侄女。伊尔莎的母亲埃尔莎,是爱因斯坦的堂姐。埃尔莎有两个女儿:伊尔莎和玛格特。爱因斯坦比伊尔莎大18岁。爱的引力冲昏了爱因斯坦的传统伦理头脑。爱因斯坦38岁那年,他竟情不自禁,向他的侄女伊尔莎求爱。遭到伊尔莎的拒绝。大概此事被爱因斯坦的妻子米列娃·玛丽奇知道了,两人感情破裂而离了婚。不久,爱因斯坦又和他的堂姐埃尔莎相爱结婚。

  爱因斯坦向侄女伊尔莎求爱的秘闻,是1918年5月25日,伊尔莎写给爱因斯坦的一位亲密的朋友乔格·尼科拉的信中透露出来的。这信中说:“在一个单调而轻松的下午,突然发生了意想不到的事情”,即爱因斯坦向她求爱。

  爱因斯坦追求侄女伊尔莎的浪漫恋爱,却未成事实,实际上是做了一场春梦;这和《红楼梦》中的贾宝玉,在太虚幻境的梦中,与他的侄儿媳妇秦可卿的暧昧一事,何其相似乃尔!

  令人回味的是,伊尔莎其人是一个矛盾:一方面她有倾城之美,极富多情浪漫;正因为如此,她才使其叔爱因斯坦爱上了她。另一方面,伊尔莎作为科学家的助手,她又很正统,不为有悖于人伦道德的爱情所左右。《红楼梦》中的秦可卿也是一个矛盾。一方面,她的美貌,“其鲜艳妩媚,大似宝钗;袅娜风流,又如黛玉。”她也多情浪漫,秦可倾者,情可倾也。另一方面,她在贾母等人的眼中,又是端庄温柔,具有正统美德,还善于谋略的人。西方现实世界中的伊尔莎,和东方艺术世界里的秦可卿,其性格人品,又何其相似乃尔!

  贾宝玉与秦可卿的梦中爱情,在《红楼梦》第五回有明明白白的表现,无需赘述。在庚辰本的这一回末,作者有诗:一场幽梦同谁近,千古情人独我痴。——从这两句诗看,作者曹雪芹本人似有这方面的切身的体验。看来,这种有悖于传统伦理的“幽梦”,非曹雪芹所“独痴”了,距曹氏200年后的西方大科学家爱因斯坦,也在他的“红楼”上,做过类似《红楼梦》中的“千古情人独我痴”的“幽梦”呢。

  二,《红楼梦》中有“狭义相对论”

  对宇宙世界敢于幻想,大胆想象。这是哲学家、艺术家和科学家所具有的哲学品格。

  有学者曾说,爱因斯坦的相对论的产生,源于爱因斯坦的大胆幻想和想象。这话不无道理。这使笔者想起了中国的古典名著《红楼梦》。在该书的第5回,写主人公贾宝玉在侄儿媳妇秦氏房中睡午觉做梦游历太虚幻境,遇到警幻仙子,带他周游这仙境各处,让他观看金陵十二钗们的命运册子,请他喝酒品茶,观看仙女们跳舞唱歌,聆听《红楼梦》十二支曲,又将绝色仙女可卿介绍与他谈情说爱,到第二天方醒。梦中经历的时间不少于24小时。而贾宝玉在秦氏房中睡午觉的时间不过两个小时。梦中的时间和现实的时间竟有如此的不同。又唐代小说《南柯太守传》,写某书生白天睡觉,他的友人在他身旁洗脚。书生做梦到大槐安国被招驸马,做了太守,享尽荣华富贵20多年,梦醒时其友还在他身边洗脚。梦中的千百里宽的大槐安国,乃是门前槐树下的一个小小的蚁穴。这当然是小说家之言。但这种梦中世界与现实世界时空上的这种差别,不正是反映了狭义相对论中关于在不同的参照系下,时空的效应是不尽相同的观点吗?中国古代还有“洞中才百日,世上已千年”的神话。这种神话的创造者,必定是一位非凡的人,是一位对于宇宙的物理世界敢于大胆想象,大胆探索的创造者。这“洞中才百日,世上已千年”,不是绝妙地道出了“在不同的参照系中,时间的同时性是相对的”狭义相对论的原理了吗?远在爱因斯坦之前几百年、千余年的中国作家曹雪芹等人,所幻想的东西,竟然会与现代西方的大科学家的科学理论如此惊人的相似!倘若这些人生在近代,相对论的创建者的大名恐怕就不会是爱因斯坦了。

  附带想说几句:梦中的时间效应的确与现实不同。笔者已有多次亲身的体验。有一天睡午觉。刚入睡,就进入梦中。梦见到一很远的地方,爬一空中梯子,想到天堂去寻觅什么;爬啊,爬啊,好容易爬到顶点,忽然梯倒人坠,幸而下面有人接住我的身子,乃一天方女士,感激与她散步多时。忽醒,一看钟,才睡了5分钟。这类梦中时间很长,而醒来时的实际时间却比梦中的时间要短得多的情况,我想,很多人都有此体验的。根据爱因斯坦狭义相对论中的时间效应,莫不是人在梦中是处于一种极低速的环境之中吗?

  三,花袭人和达尔文的《进化论》

  花袭人这个人物在《红楼梦》中举足轻重。美国有位学者最喜欢花袭人,说她是女人中的温柔之最。英译本《红楼梦》将花袭人译为“弥漫的香气”;好一个弥漫的香气。

  看到这个译名使我想起达尔文的《进化论》,说花儿鲜艳有香气的原因,是由于她的爱情饥渴使然,是在努力引诱昆虫为她传粉受精。花有两种:虫媒花和风媒花。虫媒花有鲜明的颜色,会放出香气,分泌花蜜,引诱昆虫前来访问。风媒花没有鲜明的颜色,不放香气,不分泌花蜜,只靠风来为她传粉。

  花袭人,这个弥漫着香气的艳名,对于男士来说,是有点诱人的。就连正人君子贾政,也对这个艳名有了好奇,责问贾宝玉为什么给这丫头取这样刁钻之名。贾宝玉的回答是,依据陆游的“花气袭人知骤暖”而取的。这当然是宝玉对贾政,也就是作者的一种掩饰之词。实际上,这个名字是花袭人其人性格的点睛。花袭人是虫媒花。她浑身弥漫着着香气,作为一个女人来说,是一种天生丽质,是应当值得赞美的。她用体香袭人,与宝玉有爱,亦是人之常情,无可指责。她为了要在贾府取得姨娘这一位置(很可怜的愿望),以此为手段,来博取宝玉及主子们的欢心,对于那个社会中的一名弱女子来说,也可以理解。有的学者以此用一顶“封建奴才”的帽子把她压死了,是否过分?在残酷的专制主义统治下的社会里,纯粹不当奴才的人,又有几个?

  而薛宝钗似是风媒花,“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是其风媒花性格的写照。

  花袭人之名,除上述意义外,还有一种修辞上的“引申譬喻”义。她用向上司王夫人打小报告的手段来袭击她人,这“打小报告”,是一种很有效的拍马屁手段,对于上司来说,也是一种特殊的“香气”;晴雯就是被她的这种特殊的“香气”袭击而亡的。对于这一点,是应受到遣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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