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解读——公共安全与应急产品类
一、在鼓励类新增“公共安全与应急产品”分类的原因
近年来自然灾害等重大突发事件呈现了多发、频发态势,使人民群众生产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平稳发展面临新的现实威胁,全社会对公共安全和应急产品与服务的需求明显上升。在《目录》鼓励类新增“公共安全与应急产品”分类,紧密结合公共安全与应急产品研究开发、生产供应、使用消费等方面的实际需要,重点列入43种产品和服务项目,有利于规范和引导相关产业的发展,较好地满足人们对应急产品和服务的需要。
二、“公共安全与应急产品”条目选取的主要原则
“公共安全与应急产品”分类中所列条目,主要依据以下几个原则:一是产品和服务的社会需求要具有紧迫性。公共安全与应急产品的公益性特征明显、时效性强、峰值需求大,单纯依靠市场机制来调节供需关系,难以避免发展的滞后性和盲目性,客观上需要政府对产业发展给予政策支持和指导,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二是产品和服务的基本功能要具有专业性。产品应与公共安全保障之间存在较直接的联系,且是应对自然灾害和重大突发事件的物资条件,同时在《目录》其他领域分类中又难于直接体现。三是产品和服务的具体品种要具有实用性。产品能够用于监测预防、预警准备、响应处置和紧急恢复四种不同类型的应急工作阶段,与危险源监测、预警疏散、人身防护、生命救援、医疗救治、卫生防疫、转移安置、抢险抢修、交通运输、储运物流等应急保障关键环节相衔接。四是产品和服务本身要具有成长性。产品可以通过利用新的原理、技术和材料,依托现有生产和服务平台进一步改进,并研发新品种、增加新功能、提供新服务,为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创造新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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