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人在后台问小编,“做市交易的新三板公司,如何停牌?需要转为协议转让后才可以停牌吗?”为此小编以公众号的形式进行解答,做市交易的新三板公司停牌与协议转让方式的停牌相同,无需转为协议转让的方式,智冠股份、蓝山科技、行悦信息等新三板公司均是做市转让的新三板公司,均正常停牌,无需转为协议转让。
其实上述问题问券商可能更为合适,但既然大家对我们公众号如此信任,那么这次小编就带大家梳理一下新三板公司停牌的相关事宜。
一、申请停牌原因
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的规定,挂牌公司发生下列事项,应当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申请暂停转让,直至按规定披露或相关情形消除后恢复转让:
(一)预计应披露的重大信息在披露前已难以保密或已经泄露,或公共媒体出现与公司有关传闻,可能或已经对股票转让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
(二)涉及需要向有关部门进行政策咨询、方案论证的无先例或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重大事项,或挂牌公司有合理理由需要申请暂停股票转让的其他事项;
(三)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向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上市;
(四)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主动申请终止挂牌;
(五)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
(六)主办券商与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
(七)出现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解散的情形,或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引》规定,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立即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申请公司证券暂停转让:
(一)交易各方初步达成实质性意向;
(二)虽未达成实质意向,但在相关董事会决议公告前,相关信息已在媒体上传播或者预计该信息难以保密或者公司证券转让价格出现异常波动;
(三)本次重组需要向有关部门进行政策咨询、方案论证。
二、停牌流程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责》、《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的规定,停牌流程如下:
(一)交易所上市、申请摘牌、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主办券商与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出现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解散的情形,或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等原因需停牌的流程如下:
1、挂牌公司准备申请材料,并报主办券商审查。申请材料包括:
(1)《暂停(恢复)转让申请表》,其中,挂牌公司应明确恢复转让的最晚时点。暂停转让时间原则上不应超过3个月(申请上市的情况除外);
(2)如因申请上市而停牌,还需准备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受理函和挂牌公司内部决策文件;
(3)若挂牌公司主动申请摘牌,则还需准备挂牌公司内部决策文件;
(4)若因主办券商与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导致停牌,挂牌公司需提供与主办券商签订的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书和公司内部决策文件;
(5)如因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等原因,挂牌公司还需提交法院出具的挂牌公司重整、和解或破产清算申请的受理函和公司内部决策文件。
2、主办券商应对申请材料的完备性、相关内容的准确性和一致性进行审查;审查无误后,主办券商最晚应于T-1日(T日为暂停转让生效日,且为转让日)15点30分前将加盖主办券商公章的《暂停(恢复)转让申请表》和其他证明材料(如需)的电子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电邮地址:ywbl@neeq.com.cn)发送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
3、挂牌公司应在T-1日20点前披露股票暂停转让公告。此后,应当至少每10个转让日披露一次未能复牌的原因和相关事件的进展情况。
4、T日挂牌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生效。
(二)若挂牌公司因预计应披露的重大信息在披露前已难以保密或已经泄露,或公共媒体出现与公司有关传闻,可能或已经对股票转让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或涉及需要向有关部门进行政策咨询、方案论证的无先例或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重大事项,或挂牌公司有合理理由需要申请暂停股票转让的其他事项而停牌的,应按照下列流程,办理暂停转让申请业务:
1、挂牌公司填写《暂停(恢复)转让申请表》并加盖公司公章。其中,挂牌公司应明确恢复转让的最晚时点。暂停转让时间原则上不应超过3个月。
2、挂牌公司应于T-1日(T日为暂停转让生效日,且为转让日)15点30分至16点30分之间将《暂停(恢复)转让申请表》通过传真(传真号:010-63889872)发送至全国股转公司并抄送主办券商。
3、挂牌公司应在T-1日20点前披露股票暂停转让公告。此后,应当至少每10个转让日披露一次未能复牌的原因和相关事件的进展情况。
4、T日挂牌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生效。
(三)若挂牌公司根据《重组业务指引》规定情形申请股票暂停转让的,应按照下列流程办理暂停转让申请业务:
1、挂牌公司填写《重大资产重组暂停(恢复)转让申请表》,加盖公司公章,并应于T-1日(T日为暂停转让生效日,且为转让日)15点30分至16点30分之间将《重大资产重组暂停(恢复)转让申请表》通过传真(传真号:010-63889872)发送至全国股转公司并抄送主办券商。
2、挂牌公司应按照《重组业务指引》第九条的规定在T-1日20点前披露股票暂停转让公告,并在股票暂停转让后至少每月披露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说明重大资产重组的最新进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公司重组事项目前的谈判进展情况,交易双方在定价、标的交割等关键性条款上是否达成一致性意见,其他相关部门审批进展情况(如有),中介机构相关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其他可能影响重组的不确定因素等。
3、T日挂牌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生效。
三、紧急申请停牌流程
若因不可预计的突发事项,需要紧急停牌要怎么办?《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规定,挂牌公司应第一时间向股转公司报告。股转公司同意启动申请程序后,挂牌公司及主办券商应按照以下规定进行申请:
首先,挂牌公司立即将加盖挂牌公司公章的《暂停(恢复)转让申请表》(附表1)或《重大资产重组暂停(恢复)转让申请表》(附表2)通过电子邮件(电邮地址:ywbl@neeq.com.cn)发送至全国股转公司并抄送主办券商。
其次,挂牌公司在T-1日16点30分至18点30分提交紧急申请的,应在T-1日20点前披露股票暂停转让公告。
挂牌公司在T-1日18点30分至T日9点提交紧急申请的,主办券商应协助挂牌公司将加盖挂牌公司董事会章的股票暂停转让公告,以及《信息披露业务流转表》(附表4)通过电子邮件(电邮地址:ywbl@neeq.com.cn)发送至全国股转公司申请线下披露,并应在T日开市前披露。
挂牌公司在T日9点至15点30分前提交紧急申请的,主办券商应协助挂牌公司将加盖挂牌公司董事会章的股票暂停转让公告,以及《信息披露业务流转表》(附表4)通过电子邮件(电邮地址:ywbl@neeq.com.cn)发送至全国股转公司申请线下披露,并应立即披露。
T日挂牌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生效。
以上是新三板公司停牌的大致流程,欲咨询详情,欢迎联系我们~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