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结时间:10个工作日。
二、收费标准:不收费
三、申报材料:
1、单位委托证明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2、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二份
3、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4、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书(含工程中标书和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
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6监督站出具的建筑工程质量督报告;
7、勘察单位质量检查报告;
8、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报告;
9、监 理单位质量检查报告;
10、工程竣工报告;
11、初装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12、工程竣工验收会议纪要及整改报告;
13、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14、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15、规划、公安消防、环保、人防、园林、防雷、节水、安全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或准许使用文件;
16、建筑工程档案受理通知书;
17、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18、商品住宅工程的《住宅质量保修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19、法律、规定必须提供的其它文件。
四、服务流程:
建设局建工处受理 处室经办人审核意见 处室主要负责人审核意见 分管副局长审批 局长审批
打印备案证 建设局盖章 发备案证
注:以上所提供的复印资料,须提供原件核对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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