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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渣!海南一微信群里竟有人辱骂救火英烈,警方已介入

许多海南人这几天都在为

凉山救火英烈事迹悲痛惋惜

昨天(4月5日)海南陵水籍烈士唐博英

魂归故里更是刷屏朋友圈

而就在这样的氛围中

一张微信群截图引发无数海南人的怒火!




据截图显示,微信账号名为“华仔”的网民,不仅在微信群里公然说,“海南男孩太多了,死一个两个正常的”等言论,甚至还辱骂救火英烈


截图迅速在网络传播

造成极坏影响

从昨天到今天

海南日报微信公众号后台也收到

许多粉丝报料




日报君获悉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

警方表示,经过网络巡查,昨天已经掌握相关信息,截图中的微信群是三亚本地群。辱骂英雄的这名男子31岁,三亚人,该男子目前在广东打工。海南日报记者从三亚市公安局获悉,目前,三亚警方已经根据网友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处理。


自2018年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已成为捍卫英烈权益传承英烈精神的“利器”。但是每当有英雄牺牲,还是会有跳梁小丑发出和这个社会不和谐的声调。今天,日报君有必要介绍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


英烈保护法第二十二条 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


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公共场所、互联网或者利用广播电视、电影、出版物等,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将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损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


公安、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网信、市场监督管理、负责英雄烈士保护工作的部门发现前款规定行为的,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英烈保护法第二十五条 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行为,英雄烈士的近亲属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英雄烈士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依法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英烈保护法第二十六条 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英烈保护法第二十七条 在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有损纪念英雄烈士环境和氛围的活动的,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应当及时劝阻;不听劝阻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英雄烈士保护工作的部门、文物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规定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英烈保护法第二十八条 侵占、破坏、污损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英雄烈士保护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被侵占、破坏、污损的纪念设施属于文物保护单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

已有数人因侮辱救火英烈

被警方依法逮捕



互联网绝非法外之地!

任何触犯法律法规的行为

必将会受到惩处



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 直播海南微信公众号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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