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女子因“离柜概不负责”拒还银行多给的1600,双方闹上法庭
相信大家都有过在银行办理相关存取款手续的经历,而且绝大多数人应该也有注意到银行各处贴的诸如“现金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之类的提示语,这句话单方面解读就是取款的时候必须当面点清,离开柜台后发现给少了,银行是不负责的。
这句话让客户在取款的时候变得异常谨慎,生怕银行少给了钱。而也有不少人盼望着银行多给自己钱,到时候离开了柜台概不负责,这笔钱就是自己赚到的了。真的是这样吗?近期发生的一件事情就告诉了我们答案。
浙江慈溪的秦女士前往银行取款,取了钱经过清点,发现银行多给了她1600元。但是秦女士在回家后不久就接到了银行打来的电话,银行在对账的时候马上就发现了,于是向秦女士讨要。
但是秦女士觉得银行方面给出了类似的标语,而且如果储户钱少了,离开柜台概不负责,银行给多了储户反而必须返还,这是什么道理?秦女士拒绝了银行的要求。
于是,双方闹上了法庭,最后秦女士败了。毕竟银行“离柜概不负责”的店堂告示大不过法律,而法律上规定储户被银行多付的钱属于不当得利,如果储户不退还即违法。
该案例传到网上后,网友们也纷纷表示了不满:“话是银行说的,结果轮到自己的时候,就来了双重标准?”“银行柜员工作失误,为何要别人为其买单?银行自己承担啊”
其实,诸如“离柜概不负责”之类的标语对双方而言都是没有约束力的,如果银行少了储户的钱,查实之后离柜了也要补偿,而不管谁拥有所谓的最终解释权都不得违反法律。对此,大家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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