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过100多个离婚诉讼案件,发现了几个...
办理过100多个离婚诉讼案件,发现了几个很有意思的规律:
1.诉讼离婚的原告绝大部分是女方,这个比例大概占80%。跟女性意识的觉醒、女性经济独立有关,老公对她不好,过得不开心就产生离婚的想法。女方在婚姻中是相对尽职的一方,过错比较小,男人离婚后,很难再找到比前任更好的,这是现实。
2.家庭经济条件不好的比例高,夫妻工薪阶层,人均月收入在3000—5000。贫贱夫妻百事哀有一定道理,穷矛盾多、容易吵架。但这也并不是说富人离婚少,而是富人通过诉讼离婚的少,比较注重脸面,通常是协议离婚。
3.诉讼离婚夫妻的年龄集中在30岁到35岁,婚龄5到10年。婚姻需要磨合,如果5年都无法磨合,会选择离婚,可能还跟新鲜感有关,毕竟古语有七年之痒的说法。
4.夫妻感情破裂的三大原因:婚内出轨、家庭暴力、长期没有共同语言。
5.女方在争夺抚养权上有优势。小孩年龄较小的、小孩跟女方生活时间长的、小孩性别是女的、女方有稳定工作等情况,一般优先考虑女方。如果小孩是男的,夫妻双方条件相当,一般抚养权归男方,这也是考虑到传统的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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