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无意中刷到一个2018年的庭审视频,看得人血脉偾张。
这是吉林省辽源市中院开庭的一个二审案件。
它可不是一个普通的刑事案件。
审判长是辽源市中院刑庭庭长,被告是辽源市中院民庭庭长王成忠,辩护人是大名鼎鼎的刑事辩护律师徐昕。
这场庭审当时是全程直播的。
看完视频,有几点看法不吐不快。
首先,感觉审判长低级无能,很丢人。
一是,辩护方还未就一些回避问题提出申请,审判长就直接剥夺了辩护方提出回避的权利,被辩护人抗议。
二是,辩护方有理有据提出要求审判长也回避,审判长自己当庭就驳回了。
显然,是否驳回需要由院长来决定,而不是审判长自己能决定的。
三是,审判长在之前提审王成忠时,竟然明示其换掉辩护人徐昕。
可见,他是有多害怕徐昕,让全国人民看了一个大笑话。
还有,庭审前,被告询问几次是否进行直播,审判长一直在回避这个问题,说是公开审理。
公开审理和网络直播,是同一个概念吗?
给人的感觉是,审判长对被告不怎么友好。
当然可能是为了避嫌。
最恰当的表现应该是不冷不热,避免社会质疑自己人包庇自己人,也避免让人觉得两人有仇,会往死里搞被告。
如果说审判长意识到要避嫌的话,那他就应该主动提出回避,不参与案件审理。
然而他并没有。
其实这场庭审,主要就是围绕回避问题展开,即审判长、审判员及辽源市中院审委会成员是否应该回避。
徐昕火力很猛,甚至将最猛的火力对准了审判长。他有理有据,让我这个法律外行人都拍手叫好。
用网友的话说,再审下去,审判长都要被审进去了。
其次,吉林高院不负责任,政治站位不高。
自己省内的中级法院一个庭长成为被告,吉林高院不可能不知道。
一审由辽源市中院指定下面一个区法院来审,可以预见,这个案子一旦进入二审,就进入了辽源市中院,不就变成自己人审自己人了?
既然知道,为什么不提早介入纠正?
假设被告与辽源市中院同事或院方关系不好,被告方显然会要求回避或异地二审。
假使关系好,又判得轻或者无罪,可能又会遭到社会的质疑。
无论最终判决结果如何,都会带来负面效应。
总之,自己里外都不是人。
这个庭审当时还直播,可见吉林高院有多蠢,或者说有多不负责任。
当然,如果说,判决结果早已内定,至于在哪里审怎么审已经不在乎了,那是另外一个层面的问题。
从本次庭审过程可以看出,我国法官的素质亟待进一步提升,法治观念需要进一步增强。
法治中国建设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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