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正是众志成城,全民扛“疫”的关键时期,许多善心人士和企业纷纷慷慨解囊,帮助受到新冠肺炎影响的地区和人民共渡难关。可就在前几天,几则关于强制免租的新闻,一时也让人们对其中的法律问题“迷雾重重”。
某公寓免租“迷局”
1、借“疫”之名强制房东免租。
2、利用信息差继续收取租户租金。
3、“共克时艰”实为差价牟利?
疫情之下,某公寓能否强制业主免租?
一、疫情能否构成“不可抗力”?
本次疫情是否构成某公寓不支付租金的不可抗力?
其他房屋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在本次疫情中都不能援引不可抗力条款吗?
二、疫情是否构成“情势变更”?
某公寓境况是否适用“情势变更”?
其他房屋租赁合同可以适用“情势变更”吗?
三、某公寓能否强制要求业主免除租金?
某公寓不能援引“不可抗力”条款免责
某公寓未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不得适用“情势变更”
疫情之下,水电等能耗费、物业费如何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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