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扶贫式婚姻”窜上了热词,
说的是,
一朝结婚,有一方的资产清零。
为何会如此?
01.
起因是一女孩跟男友谈婚论嫁,
商量和男友一起买婚房,
男友却一声不吭偷偷地把婚房买了。
男友妈妈对女孩说:
“我们家虽然不富裕,但结婚还是要给儿子凑个首付出来的。
你们工资不高,将来还得养孩子,
你嫁过来,我们绝对不能让你受苦,贷款将来我们来还。”
女孩一听,觉得男友一家真是通情达理,
就准备装修、家私家电和车子由她来出。
按以前丈母娘逼女婿买房的理论,
这时候在房产写上女方的名字,
就是皆大欢喜的结局。
可是,
男方不这么做的,
房子是男方的婚前财产,
首付是男方父母付的,
若还贷也是走男方父母的账,
将来离婚的话,
最值钱的房子和女生没有半毛钱关系,
而女生为房子付出的附加值(装修/家电等),
或者已是女生的全部身家,
但最后根本不值钱。
一朝结婚,资产清零。
这不是扶贫是什么?
于是,女生提出愿意出一半首付,加上自己的名字,
婚后一起还贷,装修家私家电就两边家庭共同凑钱买。
没想到,男友死活不同意,
并认为女孩斤斤计较,还没结婚就想着分他家产。
最终,两家人不欢而散,婚约也取消了。
咳咳,
说实在,女方又不是不出钱加名字,
都愿意出一半首付加名字,
这如何是分他家产的,
这样的男生,
不要也罢啊。
02.
为何会出现这种状况,
这和《婚姻法》的解释有很大关系。
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给出了《婚姻法解释(三)》,
“新婚姻法”带来的变化,简单说来:
女性不再可能(仅)通过结婚获得男人房产的所有权;
婚前没付首付即使共同还款也得不到房子的所有权;
女人要有自己的房子,要么自己买,要么让丈夫变更房产所有权或写上共同名字。
最近我家亲戚也碰上了这样的问题,
他们家给儿子买了套婚房并装修好,
女方此时提出要加上她的名字,
男方父母很不愿意,
但男方执意要加,
这算不算“扶贫式婚姻”呢?
从经济学角度看,
婚姻如办企业,
各方出资源,
男女双方或出钱/青春/时间等。
这么想,
就不会说是“扶贫”了。
但若办企业过程中,
一方侵吞资产,
另一方一无所有,
如前述例子,
那就真变成“扶贫”。
解决方法可以是,
男方父母和新家庭签订借款协议,
首付和装修款都是新家庭借的,
未来要还的。
这样,
父母就变成银行,
贷款给新组建家庭,
房子是新家庭的资产也是负债。
这样多好,
男女双方的父母都不用担心被另一方占便宜,
关键是,
不会在其中过多的干预新家庭的婚姻关系,
否则一方动不动就说,
“你住我的,吃我的”。
婚姻的路很长,
要一起面对怀孕生子,
小孩教育和中年危机等,
没有好好信任的基础,
哪来幸福的婚姻。
03.
还有一种解决方法,
在结婚之前,
男女双方各买一套房子,
各是双方的婚前财产,
这样大家互不扶贫。
君不见,
《2019年女性安居报告》称:
单身女性成为新买家,
2018年,女性购房者比例占47.9%,
是近7年来的最高值,逼近男性购房者。
在已购房的女性中,约45%需要父母资助。
父母给子女提前买房,
也成为“家族财富保卫战”的关键一役。
而且房子多了,
还能解决不和公婆同住的问题。
女方往往不希望公婆跟自己的小家同住,
如果房子是男方主导购买的,女性很难阻止公婆同住。
现在,有了独立购房的基础,话语权就会增加。
只是女性买房后,
变相提高了选择另一半的门槛,
或会要求另一半也有房。
而且还少了想结婚的动力。
我一闺蜜,过了35岁,
她说,
现在有房、有车,
也习惯了自己过,
感觉没必要结婚了。
04.
对“扶贫式婚姻”的讨论,
从另一个侧面,
是我们对“婚姻保障”越发看重、计算越多,
婚姻的“契约”属性越来越强,
而婚姻最重要的——爱情反倒被削弱了。
美国心理学家斯腾伯格的爱情三角理论,
由亲密、激情、承诺组成。
可归纳为:走心、走肾和走脑。
这些说的都是两人之间的体验。
走心,带来的是温暖体验,
哪怕只是一句“起风了,带衣服没”,
或是给她买最喜欢的包包,
或是当TA发牢骚的时候给予支持,
就够了。
走肾,带来的是激情的体验,
不仅是指双方要保持着怦然心动的感觉,
还要有兴奋的体验,如和谐的夫妻生活。
走脑,带来的是承诺的体验,
你可以在短时间内做出爱不爱一个人的决定,
却不一定能作出维护这一爱情关系的承诺。
斯腾伯格之所以把具备这三要素称为完美式爱情,
是因为建立一段稳定、持续的爱情,
需要双方耗尽毕生的精力去培育和呵护。
爱情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爱是一种能力,
被爱也是一种能力。
在这样的爱情面前,
已无所谓个人得失,
心都在一起了,
物质还有跑得了吗?
你的心决定你想要谁出现在你的生命里,而你的行为决定最后谁能留下。——梭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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