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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清史,重看袭人

作者:欧国强

早在很久前,很多索隐派的红学家就使用拆字法,把袭人拆为“龙衣人”,寓意大致就是袭人即龙袍,龙袍包裹着的人就是皇帝,当然这个皇帝就是宝玉,所以蒋玉菡被解释为“装着玉玺的匣子”,当然要存放在紫檀堡,因为紫檀这一名贵木种在清朝被大量用作家具,被联想到用于盛放玉玺的说法挺有创意,索隐派研读《红楼梦》之细,确有奇思妙想之处,笔者非常赞同细读红楼,但不认可没有下限地附会哑谜。

笔者认同使用拆字法,把袭人拆为“龙衣人”。关于“龙衣”的记载早在周代就有了,龙衣的颜色和龙纹的数量在各个朝代都有所不同,称呼也不一样,龙衣这个叫法更为普遍更为久远,而龙袍这一称呼直到清朝时期才有(另一个说法是明朝,《苏州府志》记载),据《清史稿》记载:“龙袍,色用明黄。领、袖俱石青,片金缘。绣文金龙九。列十二章,间以五色云。领前后正龙各一,左、右及交襟处行龙各一,袖端正龙各一。”由此可见,清朝不但规定了龙袍的颜色和龙的数量,而且连龙的具体位置也交代的非常清楚。知道了龙衣就是皇帝身上穿的衣服,接下来我们继续考证,为什么作者要别出心裁设计这样一个名字。

《红楼梦》的考证,绕不开就是曹家的考证,曹家先祖原为汉人,担任沈阳中卫指挥使,但在努尔哈赤攻破沈阳后,曹锡远就沦为了努尔哈赤的“包衣”奴隶。据《满洲实录》记载,包衣起源于女真部族,又称包衣佐领管领下人,是清代八旗制度下世代服役于皇帝、宗室王公之家的奴仆群体。曹氏先祖成为包衣后,归属于正白旗,而正白旗的旗主正是多尔衮。

1643年,皇太极猝死,多尔衮在不具备条件称帝的情况下,扶植年仅6岁的顺治即位,成为皇叔父摄政王,接下来几年大权独揽,位极人臣。1650年,多尔衮行猎堕马,伤重不治,次年,多尔衮的政敌和旧部纷纷揭发其大逆之罪,顺治正式宣布多尔衮的十四条罪状(也有说法是十六条罪状),彻底清算,据《顺治实录》记载:“多尔衮逆谋果真,神人共愤,谨告天地、太庙、社稷,将伊母子并妻所得封典悉行追夺。”传说中的鞭尸斩首暂无史书可考,也不符合当时满人死后火化的习俗,只可作为野史阅读,但削爵撤庙肯定发生过,并记录在《清史稿》中,事后顺治还把正白旗收归到自己手上,正是这个编制的改变,使得正白旗成为了隶属于皇帝的上三旗,《清代内务府》及《八旗通志》等文献所记,上三旗的包衣拥有自己的户籍,和其它下五旗的包衣存在着高低之别。曹家因此实现了从宗室王公的包衣到直属皇帝的内务府包衣的华丽转身,为日后康熙和曹寅的相遇相知埋下了伏笔,也是日后曹家飞黄腾达的原始基石。然而这些和袭人本人又有什么关系呢?笔者直言:没有!仅仅是跟袭人的名字有关系,作者巧妙地利用了袭人之名,在《红楼梦》中如实地记录了曹家包衣身份变更这个重大事件,因为这个事件对曹家而言意义非凡,相当于贾母佛前所拈之戏《白蛇记》,是家族发迹史的开篇首页。


为什么这样说呢?我们接着来看看多尔衮的罪名,据《清史稿》记载:“多尔衮独擅威权,不令济尔哈朗预政,遂以母弟多铎为辅政叔王。背誓肆行,妄自尊大,自称皇父摄政王。凡批票本章,一以皇父摄政王行之。仪仗、音乐、侍从、府第,僣拟至尊。擅称太宗文皇帝序不当立,以挟制皇上。构陷威逼,使肃亲王不得其死,遂纳其妃,且收其财产。更悖理入生母於太庙。僣妄不可枚举。”以上罪名并非空穴来风,多尔衮从开始的皇叔父摄政王到后来的皇父摄政王,所用仪仗种类与皇帝尽皆等同,均为20种,当然,各个种类在具体数目上比皇帝略少,甚至废除跪拜礼,不再向顺治帝行礼,在多尔衮死后,这些就成为了最大最致命的罪名——僭拟至尊。掘开坟茔,里面也确实违规使用了皇帝才能使用的珍珠和龙衣殉葬,看到这里,想必读者们都恍然大悟为何袭人本名“珍珠”,后改名“袭人”了。对!正是这个珍珠和龙衣,坐实了多尔衮的僣妄罪名,也导致了正白旗重新回归到皇帝手上而成为了上三旗,可以说,珍珠和龙衣,使得曹家有幸成为皇帝的包衣,是曹家崛起的重要转折点,日后整个家族的“鲜花着锦、烈火烹油”全赖于此,此等大事曹家子弟又怎能忘却呢。作者通过宝玉身边第一丫鬟名字的变更,如实地记录了这一切,到底是为了凭吊多尔衮的戎马一生,还是为了缅怀家族史的跌宕起伏,具体目的笔者无从考证,也许兼而有之。

了解了多尔衮,读懂了曹家史,就能理解经历家道中落,“半生潦倒”的作者每次写到袭人之时会多么的痛彻心扉,回过头来再去看作者假借赖嬷嬷之口说的那番话:“你那里知道那奴才两字是怎么写的!只知道享福,也不知道你爷爷和你老子受的那苦恼,熬了两三辈子,好容易挣出你这么个东西来。”当真是字字血泪,触目惊心!两三辈子的奋斗积累才挣来了曹家的鼎盛,这话完全就是包衣世家过来人的说话口吻,也是对自己家族一路走来万般不易的肺腑感慨!所以说,袭人之名具有重大的象征意义,是经过反复思量而设计出来的,作者进一步把袭人设计成宝玉身边的第一人,这个安排绝非巧合。按此思路,作者费尽心思,浓墨重彩塑造出来这个人物形象,就连名字都蕴藏着深意,又怎么会是一个彻底批判的反面角色呢。

笔者看过很多评论袭人的文章,贬袭者居多,各种揣摩林林总总,最大争议点大致落在了两个地方:一个是袭人告密,使得晴雯被逐。另一个是袭人越礼,与宝玉初试云雨情。

第一个争议点,笔者不敢苟同。脂批一句“晴有林风,袭乃钗副”,使得古今多少红迷从钗黛之争延伸到袭晴之争,笔者认为这是曲解了批者的意图。这句批语的妙处就在于让读者不禁联想到晴雯风流婀娜有黛玉的风姿,袭人稳重平和有宝钗的风范,批者这八字本来就是称赞作者刻画人物的手法高明,擅长利用不同角度、不同场合反复皴染主角钗黛,形成“两峰对峙,双水分流”的对比,而不是你死我活的对立。过分解读成利益层面的对立,实在是违背了作者和批者的本意,袭人和晴雯是不存在利益冲突的,袭人对晴雯一直都非常包容,哪怕是晴雯不给黛玉开门的账错算到袭人头上,挨了窝心脚,袭人羞愧之余首先想到的却是周全此事,反过来安慰宝玉“没有踢着”,还忍痛为宝玉更衣,袭人完全可以弄清楚此事的来龙去脉,但事后却没有再追究。接着晴雯破闹,气得宝玉要回明王夫人撵出去,袭人带头跪下苦劝,碧痕,秋纹,麝月等见状唯其马首是瞻,尽皆下跪,众人合力保住了晴雯。最终晴雯被逐,那是在抄检大观园之后,王善保家的“趁势告倒了晴雯”,而且王夫人一贯看不得轻狂之人,本身就讨厌晴雯这种类型,这些书中都有明确交待,实在不应该错算到袭人账上。平心而论,晴雯不可能对袭人的地位构成任何实际威胁,袭人没有必要刻意去算计晴雯,因为王夫人就是迈不过去的坎,加之晴雯性格耿直而任性,得罪不少人,最后的悲剧收场肯定不能忽略其自身因素,所以判词里才有“心比天高”、“招人怨”等语。

第二点反而没有争议,袭人与宝玉偷试云雨,肯定是越礼了。但作者写这个情节,侧重点不是指责袭人,而是重在揭示袭人的悲剧根源。笔者认为,封建旧社会的丫鬟没有太多的人身自由和选择权力,对于主子的威逼利诱大多选择屈从,除非有强大靠山,或者是以死相抗,鸳鸯就是例子,但仅仅争取到暂时的风平浪静。书中所写的贾赦、贾珍、贾琏、贾芹,甚至薛蟠和孙绍祖,对待奴仆丫鬟都是如此,就连碧痕服侍宝玉洗澡也不例外,书中就很隐晦地描述过,那句“席子上都汪着水”难免引人遐想。作者强调这次越礼的行为,恰恰就是造成袭人后续悲剧的缘由,务其实却没有担其名,使得袭人最终的结局异常尴尬。即使王夫人最终给了袭人姨娘的待遇,但没有从公费中拨款,而是从自己的月钱中拿出2两1吊钱来给袭人,从始至终,袭人的地位都没有得到公开认可,这点在封建社会是非常致命的,因为缺少了封建社会最为重要的——名分。无名无分的袭人注定了身不由己的命运,连守寡的资格都不具备,最后的下场只能是黯然被遣散,这就是作者慨叹袭人之薄命。值得一提的是,通行本中有两个稍微不同的版本,一个是我们常看到的庚辰本,另外一个则是较为少见的程乙本:“宝玉素喜袭人柔媚姣俏,遂强拉袭人同领警幻所训之事。袭人自知贾母已将他给了宝玉,也无可推托,扭捏了半日,无奈何,只得跟宝玉温存了一番。”程乙本缺乏的是庚辰本的含蓄,完全没有了庚辰本里袭人明显表现出来的那种顺从,那种痴心痴到了极点的盲从,取而代之的却是矫揉造作的扭捏,欲擒故纵的手段,这版本的袭人确实容易引起反感,所以现在的通行本几乎都没有采用这段文字,这明显是因为版本不同而扭曲了袭人的形象。

作者特意把袭人安排成宝玉身边第一人,那是对家族继承人的细心呵护和殷切期望,“枉自温柔和顺,空云似桂如兰;堪羡优伶有福,谁知公子无缘。”“枉自”是因为有缘无分,“空云”是因为宝玉不听,繁华散尽之后,作者回首往事时不胜感慨:既“堪羡”又“无缘”。书中早在第3回就介绍了袭人:“原来是贾母之婢,本名珍珠,贾母因溺爱宝玉,恐宝玉之婢不中使,素日珍珠心地纯良,遂与宝玉。”“却说袭人倒有些痴处,服侍贾母时,心中只有贾母;跟了宝玉,心中又只有宝玉了。只因宝玉性情乖僻,每每规谏,见宝玉不听,心中着实忧郁。”以上两处描写,袭人之痴当真到了极致,“痴”得让人心动,“痴”得让人折服,谁不想有婢如袭人呢,所以作者才羡慕得到袭人者“有福”,感慨和袭人擦肩而过是种“无缘”。回想“痴”袭人给宝玉的三条规劝,真真是深爱宝玉到了极点,书中不止一次写到袭人悉心照料宝玉起居饮食的细节,笔者认为已经超越爱情的范畴了,渗透着奶母般无微不至的关怀,这些场面都让人感动,难怪作者特意把袭人和黛玉的生日安排在同一天,宝玉那句幼稚的誓言“你死了,我作和尚去”,也只向袭人和黛玉两人说过。最后袭人离去,脂批留下了两句至关重要的话,一句是“花袭人有始有终”,另一句是“好歹留着麝月”,可见脂砚斋同样认同袭人,所以用“有始有终”来评价。

分析完作者和批者,最后我们来看看清代的读者。富察明义的《题红楼梦》二十首,从宝玉的视觉出发,分镜式叙述了书中几个特别重要的故事情节,涉及到黛玉、紫鹃、宝钗、晴雯、麝月、袭人、平儿、湘云、金钏儿、玉钏儿、芳官等人物(暂不明确的人物不罗列),很显然,富察明义是带着欣赏之意去为这些人物作诗立传的,其中“红罗绣缬束纤腰,一夜春眠魂梦娇。晓起自惊还自笑,被他偷换绿云绡。”所写的正是袭人。无独有偶,作者在书中46回就曾借鸳鸯之口,道出了最为重要的十四个一等丫鬟:平儿、袭人、琥珀、素云、紫鹃、彩霞、金钏儿、玉钏儿、麝月、翠墨、翠缕、茜雪,还有一个死了的可人。不难发现,作者这十四个人的大名单和读者富察明义所写之人锲合度极高,估计大部分会出现在薄命司的又副册,这些人即使不是《红楼梦》中群芳悲歌的主旋律,也是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不太可能是大奸大恶的反面人物。

《红楼梦》中写了众多薄命女子,要么能品出悲剧味,要么能品出批判味,绝大多数都是对封建旧社会的有力控诉,但笔者隐约觉得袭人身上还笼罩着一层缅怀往昔的苍凉之意,字里行间渗透着难以言表的愧和悔,正如凡例里所说的“愧则有余、悔又无益”,如果说作者还有割舍不了的尘世羁绊,除却黛玉那就是袭人了。珍珠和龙衣记载着家族发迹的转折点,而珍珠和龙衣所化身之人恰恰对家族继承人殚精竭力、呵护有加,作者面对袭人如此深沉的爱,无异于面对整个家族深沉的爱,两三辈子辛苦挣来的家业在自己面前轰然倒塌,沦落到“寒冬噎酸齑,雪夜围破毡”,万般滋味非文字可表的,描写袭人时流露出来的那份愧疚和悔恨,也许更多的是对自身过去以及对整个家族的愧疚和悔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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