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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玩转“以物抵债”及“债务减免”,这一篇就够了

减免息 

一、定义 

为加大不良资产清收和处置力度,最大限度盘活不良资产,同时调动债务企业还款的积极性,减轻企业负担,根据财政部、银监会的规定,债务人确无能力全额清偿不良授信本息,适当减免利息能实现不良资产回收的情况下,以债务人切实履行还款承诺为前提,给予免除全部或部分表外应收催收利息的清收处置方式。 

二、适用条件

(一)减免的对象仅限于表外应收催收利息或已核销贷款的利息。 

(二)减免息的适用范围为对公信贷资产(贷款)。 

(三)借款人信用等级为BBB级(含)以下,未评级借款人视为BBB级以下。 

(四)贷款为根据风险分类被认定为次级、可疑、损失类的贷款、已核销贷款或本金原为次级、可疑、损失类的无本有息贷款。 

(五)减免息应首先坚持“先还后免”,要求在还款人全部归还所承诺归还贷款本息的前提下,才能同意适用减免息政策。 

(六)同一户借款人只能使用一次减免息政策。 

三、工作流程


四、利弊分析 

(一)有利方面 

1、有利于调动企业还款的积极性。

2、有利于减轻债务人的负担。 

3、有利于我行尽快实现不良资产的化解和准备金的回拨。 

(二)不利方面 

1、减少我行利息收入。 

2、企业经营情况随时发生变化,期间其他债权人采取诉讼追索时,会造成我行被动。 

五、风险控制 

(一)采用减免息的清收方式是基于最大限度地收回不良资产,防止债务人利用减免息协议故意拖延还款、借机逃废债务。 

(二)坚持“先还后免”原则,只有在还款人确实无法实现“先还后免”时,才可以酌情考虑根据还款计划分步骤按比例减免(协议规定的还款比例应当不低于免息比例)。之前已归还的贷款不得减免利息。 

(三)原则上减免息的还款人应以现金方式归还本金或欠息。虽然财政部财金[2004]4号文第一条第三款规定“如果以实物抵偿,抵偿金额应以评估价值扣除各项成本后的金额为准”,但抵债之后再行处置可能会形成损失,因此,以物抵债方式偿还贷款不应给予减免息。 

(四)与债务人签订减免息协议,并约定当还款人违反协议未按期归还所承诺的贷款本息时,我行有权取消所有利息(包括已减免利息部分和承诺减免利息部分)的减免,并从减免息方案实施前的时点起恢复计息。 

(五)为了避免因减免利息而导致原担保失效,在减免息协议生效前,应按照相关的法律要求及时办理延续担保法律效力的各项手续。 

 以物抵债及抵债资产处置

 一、定义 

以物抵债是指我行债权到期,债务人无法用现金偿还债务;或债权虽未到期,但债务人已出现严重经营问题或其他足以严重影响债务人按时足额用现金偿还债务;或当债务人完全丧失清偿能力时,担保人也无力以现金偿还债务;或当债务人完全丧失清偿能力时,经我行与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协商同意;或经人民法院、仲裁机构依法裁决,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以实物资产或财产性权利作价抵偿我行部分或全部债权的行为。 

抵债资产处置是指抵债资产收取后采用公开透明的方式处置变现,将实物资产或财产性权利转化为现金的清收处置方式。 

二、适用条件 

以物抵债的适用条件如下: 

(一)债务人生产经营已中止或建设项目处于停、缓建状态。 

(二)债务人生产经营陷入困境,财务状况日益恶化。

(三)债务人已宣告破产,银行有破产分配受偿权。 

(四)经对债务人强制执行,无法执行到现金资产,且执行实物资产或财产权利按司法惯例降价处置仍无法成交。 

(五)只有通过以物抵债才能最大限度保全我行债权的其他情况。 

三、工作流程 

(一)以物抵债工作流程如下:


(二)抵债资产处置工作流程如下:


四、利弊分析

(一)有利方面 

以物抵债时抵债资产所抵偿的债权回收率是100%,本息不受损失。 

(二)不利方面 

1、抵债资产处置时可能要形成损失。

 2、形成多环节的税费,成本加大。 

3、受抵债资产自身属性、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处置环节不可控因素增多。 

五、风险控制 

在不良资产处置实务中,以物抵债和抵债资产处置是紧密相扣、有机结合的两个环节,通过以物抵债接收的抵债资产需在规定的处置时限内予以处置,而办理以物抵债时对拟抵债资产的选择关系到抵债资产处置的难易程度及我行债权的最终受偿情况,因此这两大处置类型面临的风险是相互交织相互影响的。 

(一)流动性风险 

我行对抵债资产处置的时限要求如下:不动产和股权应自取得日起两年内予以处置;除股权外的其他权利抵债资产应在有效期内尽快处置,最长不得超过自取得日起的两年期限;动产应自取得日起一年内予以处置。因此,该类项目首先面临流动性风险,若抵债资产不具备较好的流动性,则后续变现难度较大,不仅难以满足处置时限要求,还将带来较大的变现损失,降低不良资产处置回收率。 

对于流动性风险,在办理以物抵债时应尽量选择市场受众面广、交易活跃、易于变现的资产。 

(二)市场风险 

抵债资产价格与市场情形密切相关,市场价格的走势以及市场交易的活跃程度会影响抵债资产的变现价值。因此,应当对抵债资产所属市场进行分析,抓住有利的市场时机处置抵债资产,规避市场风险。 

(三)法律风险 

办理以物抵债时,应优先选择产权明晰、权证齐全的资产作为抵债资产,若抵债资产权属不明、欠缴税费或存在其他法律瑕疵,则面临处置环节的法律风险,直接关系到抵债资产能否顺利处置以及处置价格高低,从而对我行债权回收带来不确定性。 

(四)操作风险 

以物抵债及抵债资产处置过程中较为常见的操作风险有抵债资产保管不善而造成抵债资产价值贬损;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拍卖机构等中介机构的选择未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中介机构不履职尽责、提供虚假信息;行政、司法干预抵债资产处置过程等,此外,在处置方式选择、分期付款下我行权益的保障、关联企业回购、款项收取与抵债资产过户的衔接等方面也存在操作风险。 

对于操作风险,在制定以物抵债方案时,要严格按照行内有关规程的规定办理以物抵债,还要加强对中介机构资质及其所提供相关报告的审核;接收抵债资产后,要妥善保管和维护抵债资产,避免人为原因造成抵债资产价值贬损;在抵债资产处置环节,要合理选择具体处置形式、确定处置底价及付款方式等,保障我行债权利益。 

中小企业与涉农债务减免 

一、定义 

中小企业与涉农贷款减免是指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无力及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时,经债务人提出申请,在充分分析债务人经营状况、还款能力等因素基础上,对债务人贷款予以减免的清收处置方式。

二、适用条件 

(一)适用于境内分行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发放并认定为次级、可疑、损失类的中小企业和涉农贷款。 

(二)中小企业按照《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规定的范围确定;涉农贷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建立〈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的通知》(银发[2007]246号)规定的范围确定。 

(三)债务人信用等级为BBB(含)以下。 

(四)债务人、担保人或其他还款义务人不具备及时足额偿还贷款的能力。 

(五)债务人生产工艺先进、管理水平高、领导班子强,经营前景良好,但因临时资金困难形成不良资产。 

(六)根据《中国银行不良资产处置尽职实施细则》(中银执文[2006]62号)相关规定,采取必要追偿程序后,仍无法全额收回的贷款。 

(七)实施贷款减免后,债务人、担保人、其他还款义务人或第三方可按照贷款减免协议如期偿还剩余债务。 

三、工作流程


四、利弊分析 

中小企业与涉农贷款减免的有利之处在于该处置方式能够帮助债务人渡过临时资金困难,延续生产经营,使债务人不因特定时期出现的非持续性和非普遍性不利因素陷入困境。对银行而言,运用该政策暂时让渡部分债权利益,能够存续与债务人的授信关系,牢固了客户基础,稳定了市场份额,从而能够在中长期获利。 

中小企业与涉农贷款减免的弊端一是适用条件受特定时期限制,仅适用于境内分行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发放并认定为不良的贷款,对于不符合该特定时期条件的中小企业与涉农贷款则无法减免,因此,该处置方式不具备普遍适用性。二是对债务人生产工艺、管理水平、领导班子和经营前景的分析判断缺乏简便且易于执行的标准,即对该处置方式适用条件的判断具有一定的主观性,这会导致适用对象范围的扩大或缩小。 

五、风险控制 

(一)信用风险 

一是制定减免方案前,借款人或保证人故意隐匿或转移财产,提供虚假财务信息等,造成偿付能力不足的假象以图获取我行更多的债务减免。 

二是在减免方案执行过程中,还款方(如借款人、保证人或第三方代偿人)未能或不愿意按照与我行事先约定的还款计划履行偿债义务,造成我行不良资产损失。 

对于信用风险,首先要化解信息不对称。综合运用我行核心银行系统信息、金融同业信息、外部信息等对借款人或保证人的偿债能力、生产经营情况、有效资产情况、还款资金来源等进行充分的调研,在此基础上制定减免方案。其次要提供缓释工具,要求借款人或保证人提供抵质押或保证作为信用风险缓释工具,一旦客户违约,我行能够立即执行抵质押物或向保证人进行追索。

(二)操作风险 

一是方案不具备可行性,具体表现在不符合方案适用条件和具体要求,如债务人生产工艺、管理水平、领导班子、经营前景不符合减免要求;债务人存在实收资本不足、股东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情形;债务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等。 

二是在方案必要性不充分的情况下采用了本方式处置不良资产,容易形成债权利益损失。如通过处置抵押物能全额收回贷款本息或保证人、债务承接人具备偿付能力等情况下采用了本方式;在能够通过只减免部分利息促进剩余本息偿还的情况下减免了全部利息甚至部分本金;对于还款期限较长的项目,我行在还款期间未采取有效的债权权益保障措施而导致债权悬空的情形。 

对于操作风险的控制,重点要加强对方案适用条件和具体要求的审查,同时,要确保减免方案最大限度地保障了我行债权利益。

来源:有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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