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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典故事:没有恶意的杀害


 没有恶意的杀害

                            释者:清 心


      本文引自电子佛学杂志《实证佛教通讯》第10期“佛典故事”专栏文章〈没有恶意的杀害〉,讲述了两位比丘过去世互为父子,不以恶意而相互杀害的故事,区分了没有恶意的杀害与故意杀害在果报上的不同

《贤愚经》卷10(第47则)[1]

如是我闻:

一时佛在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尔时有一老翁,早失其妇,独与儿居,困无财宝,觉世非常,念欲出家,即往佛所,求索入道。时佛怜愍,即听出家。于时其父,便作比丘,时儿年小,即为沙弥,恒共其父,入村乞食,暮还所止。

时有一村,最为边远,至彼乞食,逼暮当还。其父年老,行步迟缓,其儿恐惧,畏诸毒兽,急扶其父,推之进路,执之不固,推父倒地。应时其父,当手而死。父死之后,独至佛所。

[阿难]我[曾经]听[佛陀讲过]这样[一件事迹]:

有一回,佛在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当时有一位老翁,早年丧妻,独自与儿子生活在一起。因为家境贫困,没有什么财富积蓄,而且觉得世间无常,就想出家学道。于是便前往佛陀那里,请求入道学法。佛陀怜悯他们,当即许可他们出家。后来这位父亲就成了比丘,儿子因为年纪还小,就作了沙弥。这位沙弥总是和父亲一同去村庄乞食,日落的时候就回到修行的住所。

当时有一个村庄,特别偏远,去那里乞食,要到太阳快下山的时候才能往回走。这位父亲因为年纪大了,走路迟缓。儿子害怕[天黑后会遇上]毒蛇猛兽,就急忙搀扶着父亲,推着他赶路,[没想到搀扶的]手没有抓牢,把父亲推得摔倒在地上。父亲当场就摔死了。父亲死了之后,儿子就一个人回到佛陀那里。

时诸比丘,问沙弥言:“汝朝与师,至村乞食,今为所在?”

沙弥答言:“我向与师,至彼乞食,日暮还时,师行小迟,我时恐怖,故急推之,推之手急,扑师着地,我师于时,即死道中。”

时诸比丘,呵责沙弥:“汝大恶人,杀父杀师!”即以白佛。

佛告之曰:“此师虽死,不以恶意。”

即问沙弥:“汝杀师不?”

沙弥答言:“我实排[2]之,不以恶意而杀父也!”

佛可其语:“如是。沙弥!我知汝心,无有恶意。过去世时,亦复如是,无有恶意,而相杀害。”

时诸比丘,闻佛语已,即共白佛:“不审。世尊!过去世时,斯人父子,有何因缘,而便相杀?”

这时候,众比丘就问沙弥:“你早晨与比丘师父一起去村庄乞食,他现在在哪儿呢?”

沙弥回答:“此前我和比丘师父一起,到那个最为偏远的村庄乞食,太阳快要下山了,我们就往回赶,因为师父走路有点迟缓,当时我很害怕,就着急地推他[赶路],[没想到〕推得太急了,把师父推得扑倒在地,师父当时就死在了路上。”

众比丘一听,都呵责沙弥道:“你这个大恶人,杀害自己的父亲,杀害比丘师父!”并立刻禀报了佛陀。

佛陀告诉众比丘:“这位比丘师父虽然死了,但沙弥并不是心存恶意[要杀害他]。”

众比丘就问沙弥:“你[是心存恶意]杀害师父的吗?”

沙弥回答说:“我真的只是想要推他,没有心存恶意要杀害我的父亲呀!”

佛陀也认可了他的话:“是这样的。沙弥!我知道你心里没有恶意。在过去世中,也和这一样,[你们父子二人]心中没有恶意,却相互杀害。”

这时,众比丘听见佛陀这么说,就一同问佛陀:“我们没有明白。世尊!不知道在过去世中,这父子二人有什么样的因缘,要相互杀害呢?”

佛言:“谛听!吾当说之。过去无量阿僧祇劫时,父子二人,共住一处。时父病极。于时睡卧,多有虻蝇,数来恼触。父即令儿,遮逐其蝇。望得安眠,以解疲劳。时儿急遮,蝇遂数来,数来不止,儿便瞋恚,即持大杖,伺蝇当杀。时诸虻蝇,竞来父额,以杖打之,即杀其父。当于尔时,亦非恶意。比丘当知!尔时父者,此沙弥是;时儿以杖打父额者,今彼死比丘是。由于尔时无有恶心,以杖打父杀之,不以恶意,今还相报,亦非故杀。”

于时沙弥,渐渐修学,勤加不懈,遂得罗汉。

尔时诸比丘,闻佛所说,心悉信解,欢喜奉行。

佛陀说:“你们仔细听着,我来告诉你们这段因缘。过去无量阿僧祇劫以前,有父子二人居住在一处。当时那位父亲病得很重。他躺在床上想要睡觉的时候,有很多苍蝇总是飞来骚扰,或是停靠在他身上。父亲就叫儿子过来帮他遮挡和驱赶这些苍蝇。[儿子]希望[父亲]能够安稳睡眠,以缓解疲劳,便急忙过来遮挡。但是苍蝇还是不停地飞过来。儿子便恼怒起来,拿起一根大木棒,等苍蝇过来就打死它们。这时候那些苍蝇都竞相停在父亲的额头上,儿子就用木棒去打它们,就这样把父亲打死了。在当时的情况下,儿子也并非心存恶意[要杀害父亲]。众比丘,你们要知道,当时的那位父亲,就是现在这位沙弥;而当时那位用木棒打父亲额头的儿子,就是今天那位死去的比丘。那时候他是没有恶心,用木棒打死了父亲,[尽管]不是出于恶意,但今世还是要得到报应,也就是[今天被儿子]非故意地杀害。”

从此以后,沙弥渐渐修学,精勤不懈,最后证得了阿罗汉果。

诸比丘听闻佛陀讲完[这个父子不以恶意而相互杀害的故事],心中生起信解,欢喜奉行。

编辑组按,《优婆塞戒经》说:“从重烦恼则得重罪,从轻烦恼则得轻罪。”杀人毁破五戒,杀父、杀母、杀阿罗汉则是逆罪,这都要故意才能构成。沙弥并非故意杀父、杀师,并非五逆罪,所以并不妨碍他在一世当中证得阿罗汉果。世间法律亦然,非故意的杀人为过失致死罪,故意杀人则是谋杀罪,二者有极大的差别。

[1] (CBETA, T04, no. 202, p. 418, a7-b11)

[2] 排: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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