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电影本来应该叫致良知,不知道为啥起了个名字叫最后的真相。
实话实说,我看到最后也没看出真相,亦不明白所谓致良知,是个什么知。
下文涉及深度剧透,介意的读者莫入。
黄晓明演一个律师,闫妮演一个妓女,另外还有一个老头,一个毁容的青年,故事就发生在四个人之间。
黄晓明演的这个律师很有正义感,举报了自己所在的律所。
因为这家律所串通开发商,以法律援助的名义骗取村民的信任,在拆迁官司里故意不作为,消极辩护。
这种反水东家的事情爆出来后,很显然他在律师行里没法混了,成了过街老鼠,失业了六年。
在自己老师的帮助下,托关系进了另一家律所,接了一个法律援助走过场的案子。
案件的内容很简单,闫妮演的妓女,酒后用烟灰缸杀死了自己的老主顾,一个长期包养她的老头。
她对整件事供认不讳,按照公诉方的判断,这事儿大概率是死刑。
这时候黄晓明作为辩方律师就杀出来了。
他为了打个翻身仗,想要找到这件事当中的破绽,破绽就是妓女的衣服在打斗中被撕破了,脑袋也磕破了。
由此,他希望把案件往强奸以及正当防卫的路子上引导。
他找出了很多证据,证明这个妓女故意杀老头,于情于理都说不通。
但是妓女始终咬死了不承认,她坚持说自己是蓄意谋杀,以求一死。
无奈之下,黄晓明为了赢,绑架了妓女的儿子,就是一个被全身烧伤毁容的青年。
以此要挟妓女配合,要她当庭翻供,承认自己是担心被强奸才失手杀人。
一场翻身仗打完之后,律师又重归主场,春风得意,很多人高薪请他。
这时候,即将被判无罪释放的妓女,却在看守所里撞墙,试图自杀。
公诉方希望律师出来解释解释。
律师经过调查,发现事情另有隐情。
遇害的老头,早已得了肝硬化,没有几天活头了,妓女的儿子从小被严重烧伤,长大后得了皮肤癌,急需60万动手术。
于是老头就给自己买了100万的保险,想要喝假酒意外死亡,骗保,把这笔钱留给妓女的儿子去治病。
可是妓女的儿子不知情,他抱怨老头只是白嫖,在争执中,撕破了妓女的衣服,推倒妓女磕破了脑袋,并且用烟灰缸砸晕老头之后,夺路而逃。
律师成功的说服他去自首,案件再一次反转。
这时候,自杀未遂的妓女忽然醒了,她讲述了故事的后半段。
原来她儿子并没有杀死老头,但是老头已经喝了假酒,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他早晚得死,骗保这事儿还得继续。
在老头的授意和再三坚持下,妓女拿起烟灰缸补刀,继续把老头砸死,并决定自己认罪。
用两条命来换取保费,给妓女的儿子治病。
可是我们知道,此前妓女当庭翻供,说自己是被强奸,现在又要翻供,她的话已然没人信了。
为了让妓女能够重新取信于法庭,律师决定公布自己要挟妓女的录音。
.......
最后的结果是,妓女被判处无期徒刑,她儿子有期徒刑三年,律师自己也进了监狱。
老师去监狱里看律师,问他,你这么做值么?
律师回答,致良知。
因为律师小时候就经历过妈妈的失望,他不愿意再次看到另一个妈妈失望。
律师的爸爸是打黑工的,没有劳动合同。在工作期间出了车祸导致自己和两名工友一起死亡。
公司以没有合同为由,拒绝赔偿还索要损失。律师家里陷入困顿。
从此他的妈妈开始了漫长的写信申告之路,直到自己晚年得了老年痴呆。
律师只是在这个妓女身上又看到自己母亲当初不幸的故事。
电影的这个解释,让人听起来很奇怪。
我们回顾下案件本身。
第一种情况,律师辩护失败。
妓女的故意杀人罪成立,被判死刑,老头骗保成功。100万打给老头过命的死党,然后转交妓女的儿子。
这个年轻人得救。
代价是妓女死亡,一命换一命。至于老头,他本来就没几天了。
这种局面下,律师的算盘落空,自己东山再起化作泡影而且很可能再次被开除。
因为他违反律所规定,自己冒险改变辩护方案。
而且骗保成功的本质实际上是全体参保人员共同买单。
因为来年的保费就增加了。
第二种情况,如果以强奸自卫反击的模式结案。
那么很明显,妓女的目的是落空的,保费批不下来。
因为老头等于犯罪在先,故意找死而死亡,保险公司不会赔偿的。
这就是为什么妓女最初咬死了自己不是反抗强奸。
这种局面下,妓女被无罪释放,她儿子病故,律师打了翻身仗,重新回归大律师行列。
第三种情况,如果以妓女儿子杀人结案。
那么这个青年被判过失伤人致死,在监狱里蹲几十年。
当然,可能很快就病故于监狱。
妓女被无罪释放,律师仍然享受辩护成功翻案带来的职业红利。
第四种情况,就是结局。
妓女被判无期徒刑,她儿子被判三年估计等不到出狱就得病故。而律师,除了坐牢之外,还会终身被逐出行业。
另外,律师老年痴呆的母亲也会因为没钱被赶出老人院。
最后一种就是真相么?
其实说白了,在现实中,所谓的真相就是你能够进行到哪一步。
就像我们昨天聊法律,如果你的证据链只能进行到第一步,那第一步就是真相。
如果你的证据链进行到了第四步,第四步一定是真相么?
不,第四步只是现存的证据链下能够抵达的真相,如果愿意,还可以第五步,第六步,这部剧可以循环反转,无限反转。
所以你觉得哪种情况是致良知?
我觉得没有什么良知不良知。
说到底,全是苦命的人,无论好心的老头,可怜的妓女,自幼不幸的毁容青年,亦或者一次又一次被打入谷底的律师。
这件事的起因和良知半毛钱关系都没有,就是60万块钱。
有这笔钱,这个妓女的孩子能治病,啥事儿没有。
根本不会搞出这么多生生死死,不会搞出这么多所谓的真相。
真相其实解决不了任何问题,能解决问题的,是60万。
人类缺钱么?其实不缺。
如果你把目光投向整个人类的财富,你会发现其中7成以上都聚集在资本市场,而不是实体。
如果我们把全世界的资本市场看作一个广义上的赌场,你可以认为人类七成以上的财富,实际上都投入在筹码里。
唯一的价值就是做着买进卖出的游戏,尤其是美元计价的国际金融市场,这是全球金融市场的主体。
当然,我不是说妓女一家的不幸全赖美国,这个隔得确实有点远,即便赖得着,也犯不着。
我只是告诉你,这个分布就是这样。
另一方面,全世界缺生产力么?
其实也不缺。
生产力是过剩的,药品的厂家不是不能生产更多,只是因为卖不动,所以没法生产出来。
换句话说,很大一部分生产力都是以生产力储能的形式空置在那里。
我们完全有足够的药品足够的资源去救这个毁容者,从生产力的角度,完全犯不着妓女和老头以自己生命为代价骗保。
事实上,为了这件事,前前后后投入的调查取证人员,开庭辩护人员,以及全社会关注搭进去的人力物力财力,远超60万。
也就是说,为了真相付出的远远不止一个60万,可是直到最后,这个起因,这个最需要的60万,没有人付。
按照常理推断,这个毁容青年,他大概率会死在狱中。
当然,我相信这个电影里的故事纯属虚构,只是虚构的故事很有意思。
电影的最后,律师给出的理由是致良知。
我觉得是致正确,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电影在四种情况里只能选择第四种。
这种情况就是老头白死,妓女无期,毁容青年死于狱中,律师被判刑且吊销执照。
我知道没有说服力,但没有说服力,往往就是最好的说服力。
就像梁启超的儿子里面有人研究火箭,有人研究建筑,俗话说有人负责炸,有人负责盖。
这个很有意思。
我并不是说电影里有人出那60万就能解决什么问题,你一边在救那个生病的毁容青年,另一边,日本在对着太平洋排放核污染,他们在未来的千万年里,可以创造出无数个病患。
你治好一个的同时,人家就可以新增一千个。
所以电影当中黄晓明演的这个律师,人生的意义究竟是什么,所谓的致良知又是什么,就显得很有意思。
人类有过太多的答案,正如同有过太多的说教。
有时候没有答案,甚至略显荒诞的电影,才是好电影。
或许,人类本身就很荒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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