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份的“新国十条”就明确要求“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暂停第三套
房贷发放,虽然上海方面并未明确对号入座,但一份涉及“第三套房贷”操作指导的通知8月初曾在业内传开,称建议各商业银行停止发放北京、上海、杭州、深圳等地第三套房贷。
一股份制银行在沪某支行的一位客户经理透露,目前按照第三套房按揭贷款肯定无法贷出,但是“也有办法”,即按照抵押消费贷款方式做,但所抵押房产的贷款必须已全部还清。“这样做何时收紧不知道。”他坦言。
这位客户经理称,并不限制所抵押房屋的面积和市场价格,所贷资金一般是市价的六至七成,贷款期限最长20年,一般是10年;但这种方式操作的第三套房贷要求五点五成首付,利率则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20%。他还建议先进行抵押贷款合同审批,再操作前期的还清贷款等程序。
另一股份制银行的客服也被告知,可用“有完全产权证的住房作抵押”申请第三套房贷,贷出金额一般为抵押住房估价的六成左右;而除了抵押住房获得的资金,额外还能贷出不超过个人金融资产70%的钱,但上述两者总规模需在20万~200万元之间。
上述客服人员同时说,这种方式贷款的时限往往比较短,目前最长是3年;首付则是五点五成,利率水平原则上是基准利率的1.1倍,但签订合约时可能更高。
就申请成功率来说,该客服人员表示:“目前政策较紧,贷款比较难,能不能审批还要问具体支行。”记者随后又致电上海某支行信贷部,却被告知“目前没有任何办法申请三套房贷,以抵押贷款的形式申请也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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