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有把枪口抬高一寸的良知!
1992年2月,柏林墙倒塌两年后,当年守墙士兵因格-亨里奇因射杀青年格夫洛伊被告上法庭,受到了法律的起诉。
柏林墙,是二战后德国分裂和冷战后的重要标志。
1989年2月的一天傍晚
东德士兵亨里奇正警惕地守卫在柏林墙东德一边。突然,他发现了有一个人乘着雨雾,鬼鬼祟祟地攀爬到柏林墙上,企图逃到西德去。见此情景,亨里奇毫不犹豫地举起手中AK—47冲锋枪,屏住呼吸,瞄准那个人后——勾动了板机。
22岁的东德青年克里斯-格夫洛伊在企图偷越柏林墙时,被守卫士兵亨里奇开枪击毙。
仅过了几个月。1989年底,柏林墙被推翻,东西德终于回归统一。
士兵遭到格夫洛伊家人的起诉,要求追究亨里奇的法律责任。
在法庭上,亨里奇的辩护律师在辩护中称,亨里奇作为一名守墙士兵,他是在执行命令,作为一名军人,执行命令是天职,他别无选择。
这时,法官西奥多-赛德尔义正词严地反驳道,作为军人,不执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这一点无可置疑。
但作为一名军人,打不准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当你发现有人翻墙越境时,你在举枪瞄准射击时,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权利,因为这是你应主动承担的良心义务!
在这个世界上,除法律之外还有“良知”。
当法律和良知冲突之时,良知是最高的行为准则,而不是法律。
尊重生命,是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原则。
最终,法庭以士兵亨里奇因蓄意射杀格夫洛伊被判三年半徒刑,且不予假释。
枪口抬高一厘米,是自己拥有的权力,这是最高的行为准则,它闪耀着人性的光辉。
无论世态如何改变,只要把枪口抬高一厘米,将永远受到道德的最高褒扬,与日月同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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