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患者安全 管理目标,防范压力性损伤的发生、规范压力性损伤高危患者管理,特制定以下压力性管理制度,要求如下:
一、全院使用统一的压力性损伤风险评估量表,患者入院、手术前后或转入时、病情变化时,及时评估压力性损伤危险因素。
二、Braden评分≤14分,责任护士悬挂警示牌并对家属做好宣教,报告病房护士长并给予护理措施,根据病情变化作好护理记录,每三天评估一次。
三、Braden评分≤9分,提示高度危险,责任护士每天评估,根据病情变化随时进行评估,当班护士填写《压力性损伤预报表》24小时上报皮肤伤口小组。
四、院外带入压力性损伤,填写《压力性损伤报表》上报皮肤伤口小组每班观察记录,加强基础护理,落实各项措施,在本院对符合报告条件的患者进行压力性损伤报告。
报告条件:(1)院外带入压力性损伤;(2)Braden评分≤9分者;(3)院内新发压力性损伤。
五、院内发生的压力性损伤,填写《压力性损伤报表》24小时内报告皮肤伤口小组,做好科内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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