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开展预防船舶机电设备故障专项行动的通告》已下发,为保证本次专项行动实效,海事部门专门制定了一份很详细的“自查指南”供各界航友参考,目的是让各航运公司、一线船员提升主体责任意识,切实提升船舶本质安全水平。
按照新形势下海事部门靠前服务、精准助力航运企业发展要求,小编特梳理了主推进装置(原动机)相关细节的规范要求、检查要点,供各界航友参考学习~
一
主推进装置燃油系统
01
供油单元
燃油供油单元
供油单元操作手册
供油单元自清洗滤器
法规要求
主要安装于中大型自动化船舶,具有“节能”、“自动化”两个特点,法规对于该系统无专门的规定要求,但相关功能应满足法规对于具体系统的要求。
检查要点
a.外观是否正常、有无漏气、漏油;
b.各加热单元温度表是否正常、各油泵进出口压力表是否正常;
c.燃油粘度计显示及相关附件是否正常;
d.自清滤器运行状况及反冲洗功能是否正常;
e.燃料油/柴油转换阀功能是否正常、转换操作说明是否张贴;
f.备用泵浦是否置于“Stand by”位置;
g.供油单元是否由应急配电板供电(如设有)。
02
高压油管(单层、双层)
检查要点
a.单层(老旧小船常见)的进出口接头有无漏油,管子之间是否存在接触摩擦风险,有无适量备件;
双层管外层(大型船舶多为钢制网防护层)有无渗漏,与高压油泵/喷油嘴连接处有无渗漏,有无适量备件。
03
油管
法规要求
燃油管应避免设在配电板上方及后面。若不可避免, 则应有可靠的防护措施;油管应避免设在锅炉、烟道、蒸汽管、排气管及消声器的上方。如有困难时,则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油类滴落在上述管路或设备的热表面上;所有蒸汽管和温度较高的管路,应包扎绝热材料,或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可拆接头及阀件处的绝热材料应便于拆换。
04
漏油监测
主机高压燃油泄露报警装置
法规要求
a.2011年9月1日之前安装上船,对货船:不论柴油机输出功率大小,可采用适当的围蔽;对客船:当单台柴油机的输出功率为 375kW 及以上时,或者虽然单台柴油机 的输出功率小于 375kW,但柴油机的每一燃油喷射泵各自向喷嘴供油 时,应在不迟于2012年3月1日以后的第一次检验加装符合要求规定的燃油泄露报警装置.
b.2011年9月1日及之后新造或新安装上船的,除安装在救生艇上的柴油机外,位于高压燃油泵与燃油喷油器之间的所有外部高压燃油输送管路,应设有一个能够容纳因高压管路破裂对漏出的燃油加以保护的套管管路系统。这种套管包括内装高压燃油管的外管,构成一固定组装件。套管管路系统还应包括一个收集漏油的装置,以及一个燃油管故障报警装置。但对于将高压燃油泵和燃油喷嘴以及之间的高压燃油管路密闭在防护外壳内而无外露部件的柴油机,若其内部设有泄油通路并设有相应的燃油泄漏报警装置,则不必满足此要求。
注:《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06修改通报对国内航行海船首次提出要求,海08修改通报对海06修改通报中的4篇2-2章1.15.1(2)⑨句首新增:“除安装在救生艇上的柴油机外”,明确了救生艇上的柴油机不需要安装高压燃油保护系统;同时,应注意《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1》中(上述a/b),对于柴油机高压燃油管路保护的要求进行了修改,对现有船进行了追溯。海14修中对对500总吨以下的货船和液货船进行了相应的放宽“但对500总吨以下的货船和液货船,就1.15.1(2)⑨而言,不论柴油机输出 功率大小,可采用适当的围蔽(如采用防护外壳或者防溅挡板等型式)为高压燃 油泵和燃油喷嘴以及之间的高压燃油管路提供保护,以避免泄漏的燃油接触到高温表面。”
检查要点
a.外观是否正常、有无漏气、漏油;
b.各加热单元温度表是否正常、各油泵进出口压力表是否正常;
c.燃油粘度计显示及相关附件是否正常;
d.自清滤器运行状况及反冲洗功能是否正常;
e.燃料油/柴油转换阀功能是否正常、转换操作说明是否张贴;
f.备用泵浦是否置于“Stand by”位置;
g.供油单元是否由应急配电板供电(如设有)
05
燃油加温装置
主机燃油供油单元加热器
检查要点
主要用于使用重质燃料油的主机,多为蒸汽管路加热,检查要点:
a.重点检查各燃料油日用柜、沉淀柜的温度显示是否正常;
b.燃油供油单元温度控制系统是否正常,相关管路及泵浦附属的蒸汽管系有无泄露;
c.蒸汽加热管路的泄水设施;
d.蒸汽管路相关减压阀、安全阀和压力阀(如设有)。
06
燃油泵的自动切换
供油单元中燃油供给泵的自动切换状态
法规要求
对于周期性无人值班机器处所的自动化要求:当推进所必须的其他辅机也需要备用时,应设有自动转换装置。
注意
设有自动化机舱的船舶,其燃油驳运泵、供给泵、增压泵等为两台,按照要求需具备自动切换功能。但对于不具备自动化功能的老旧中小型船舶,则需要手动切换,主管轮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对相关功能进行维护保养与测试检查。
二
通讯、仪表等
01
机舱与驾驶台的通信
常见的机舱声力电话
常见的车钟传令装置
法规要求
a.机器处所或通常控制推进器速度和方向的控制室与驾驶室之间,至少应设置 2 套独立的通信设施,其中1套应为机器处所和驾驶室均能直接显示指令和回令的车钟,其他可以控制推进器速度和方向的任何处所也应配备适当的通信设施,以便接收来自驾驶室和机舱的指令。
b.周期性无人值班船舶机器处所,主机控制室或推进装置控制位置(如合适)、驾驶室和轮机员舱室之间应设有可靠的声响通信装置。
注意
上述“声力电话+车钟传令”这种搭配是当前主流,问题主要集中于个别中小型老旧船上设备坏损、责任船员不会操作。还应注意各声力电话及自动电话附近是否张贴相应的电话薄。
02
各类监测仪表
集控室监测仪表
主机旁监测仪表
法规要求
a.在驾驶室、主机控制室和操纵台(就地控制站)应设置指示器,以显示:
① 主机转速或螺旋桨转速;
② 定距桨的转向或调距桨的桨角(或螺距);
③ 离合器、轴制动器的状态(如适用时);
④ 正在实施控制的控制站;
⑤ 控制站有关的监控系统动力源。
b. 在驾驶室和机器处所应设有一个报警装置,在再次起动主机的起动空气达到规定低压时发出报警。如主推进机械的遥控系统设计成自动起动,因起动失败而连续自动起动的次数 应不超过3次,当3次起动失败后,应在驾驶室发出视觉和听觉报警信号,以使就地起动时能有足够的起动空气压力。
三
空气系统(启动+控制)
01
空压机、主/副空气瓶及管路
空压机、空气瓶及相关管路
至主机启动阀
减压后作控制空气用
法规要求
a.在每艘船上,压缩空气系统的任何部件,以及由于空气压力部件的泄漏而可能造成超压危险的空气压缩机和冷却器的水套或外壳应设有防止超压的设施。整个系统应设有适当的压力释放装置;
b.起动空气压缩机的所有排出管应直接通至起动空气瓶,从空气瓶到主、辅柴油机的起动空气管应与空气压缩机的排出管完全分开;
c.应采取措施以使进入空气压力系统的油降至最少,并能为这些系统放泄油和水。
检查要点
a.空压机、应急空压机的安全阀、放残阀、启停压力控制器、缸内滑油油质,空压机及应急空压机的出口管路布置,是否只能通过空气瓶供给给各用气设备,应避免由空压机及应急空压机直接给各用气设备供气;
b.空气瓶的出口阀、放残阀、压力表;
c.控制空气减压阀、安全阀、压力表;
d.控制面板上备用空压机的工作模式、应急空压机的工作模式等;
e.各运动部件的安全防护等。
02
主启动阀、气缸启动阀
及空气分配器等
主启动阀
空气分配器
特别注意!
主启动阀、气缸启动阀及空气分配器的工况好坏直接决定主机能否正常启动,对于海事安检员来讲这部分不易检查,但建议责任船员一定做好日常的维护保养及备车前的检查工作,因为一旦因压力不足或阀内磨损、卡阻将导致主机无法启动或直接熄火,特殊气象海况或水域可能引起严重后果!
四
滑油系统
01
滑油供油单元
法规要求
主要包括滑油泵、相关管路及接头、压力温度监测、备用泵的切换等,与燃油系统类似,就不一一重复了。主要区别是不设有蒸汽加热系统,但在主机滑油循环系统中增设有滑油冷却器,中大型船舶一般由中央冷却器冷却后的淡水对其进行冷却降温,部分老旧中小型船舶使用海水直接冷却,对于使用海水冷却的滑油系统应重点关注冷却器有无渗漏(海水对相关管路腐蚀性较大)。
五
冷却水系统(俗称缸套水
冷却系统)
01
检查要点
2021年宁波舟山港连续发生多起因主机冷却水系统故障造成主机停车致使相关水域被动进入临时管制状态,对核心港区安全秩序造成不小影响。冷却水系统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开式冷却系统,一种是闭式冷却系统(当今主流),具体原理小编就不细说了,直接说检查重点:
a.海水泵的工况、进出端压力、管路腐蚀程度、法兰接头处有无漏水;
b.海底阀箱是否定期检查清洁、阀体锈蚀情况;
c.热交换区域(海水与淡水、海水与滑油、淡水与滑油)相应的温度表、压力表是否处于正常范围、海水接触面有无渗漏;
d.主机缸套限界面及装设的温度表是否正常;
e.各类水泵的备用切换等。
六
后退措施
01
法规要求
1.船舶应具有足够的后退能力,以确保在一切正常情况下能适当控制船舶;
2.《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20新增:
(1)主推进系统应经试验验证倒车响应特性。
试验至少覆盖推进系统整个操纵范围并从所有控制位置上实施。船厂应提供试验大纲,该试验大纲应经验船师同意。试验大纲还应包括制造商的特殊操作特性规定(如有);
(2)推进装置的倒车特性,包括可调桨的桨叶螺距控制系统,应在试航中验证与记录。
(3)船上应备有试航时的停车滑行时间、船舶首向和航行距离的记录,以及为确定多螺旋桨船舶在一个或几个螺旋桨失效时的航行和操纵能力所做试验的结果,以供船长或指定人员使用。
检查要点
可变螺距桨因普通货船极少配备就不作说明了,本篇主要考虑固定螺距螺旋桨和舵螺旋桨。
1.对于固定螺距螺旋桨(货船主流),主要检查以下几个方面:
a.主机起动空气分配器的维护保养及各部件工况;
b.相关空气管路有无漏气、控制空气管路放残阀有无坏损等。
2.对于舵螺旋桨(也叫全回转舵桨,可360°旋转),主要检查以下几方面:
a.相关桨柱(舵柱)油封、水封处有无异常渗漏;
b.补偿油柜中滑油状态;
c.舵的回转工况等。
海事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预防船舶机电设备故障专项行动主要是为落实水上交通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要求,进一步提升船舶安全水平、降低船舶机电设备故障风险、防范和遏制水上交通事故发生,同时也是推进交通强国建设的一个必要举措,请各航友积极行动、认真自查、清除隐患,让我们共同守护水上交通秩序的稳定与畅通。
来源:浙江海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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