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字命理、八字命理學)是一種根據八字推命的方法。
八字命學 | |||||||||||||||
五行圖 | |||||||||||||||
漢語名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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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化字 | 八字命学 | ||||||||||||||
正體字 | 八字命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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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別稱 | |||||||||||||||
簡化字 | 子平八字学 | ||||||||||||||
正體字 | 子平八字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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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語名稱 | |||||||||||||||
諺文 | 팔자명리 | ||||||||||||||
漢字 | 八字命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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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語名稱 | |||||||||||||||
日本漢字 | 四柱推命 | ||||||||||||||
平假名 | しちゅうすいめ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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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名稱 | |||||||||||||||
英語 | Four Pillars of Destiny |
八字命學始於唐朝時期,初以年柱為主體,以生年干為本命,輔以納音法推命。唐代的李虛中改以年為主,取年、月、日、時四柱推命。宋代的徐子平改以日干為我(日主),查四柱間之五行生剋制化、刑沖會合為推命重點,並發揚光大。當今的八字推命皆以子平法為正宗,故八字命學又稱為「子平法」或「子平八字學」。
八字是由「年干,年支」、「月干,月支」、「日干,日支」、「時干,時支」,共八個干支所組成(正好八個字)。每一個組合稱為「柱」,形成「年柱」、「月柱」、「日柱」、「時柱」,故八字又稱為「四柱」或「四柱八字」。以日干為我(日主,命主),查四柱間的五行生剋制化、刑沖會合為推命的重點。
清朝乾隆帝的八字命盤(《子平真詮評註·〈卷一〉》沈孝瞻原著/徐樂吾評註)
時柱 | 日柱 | 月柱 | 年柱 | 四柱 |
丙 | 庚 | 丁 | 辛 | 天干 |
子 | 午 | 酉 | 卯 | 地支 |
由命盤八字的五行生剋,可演化出「比肩」、「劫財」、「食神」、「傷官」、「正財」、「偏財」、「正官」、「偏官(七殺)」、「正印(印綬)」、「偏印」等十種基本特性,以彼此的交互作用來判斷命運吉凶。命盤排好之後,要以該盤的五行比重及分布狀況研判出該人對五行各別的喜與忌,通常稱為喜神、用神、仇神、忌神與閒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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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干 | 陰陽五行 | 年份除以10的餘數 | 五方 | 二十四方 | 地支 | 生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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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 | 公元後 | ||||||
甲 | 陽木 | 7 | 4 | ~東 | 75° | 寅 | 虎 |
乙 | 陰木 | 6 | 5 | ~東 | 105° | 卯 | 兔 |
丙 | 陽火 | 5 | 6 | ~南 | 165° | 午 | 馬 |
丁 | 陰火 | 4 | 7 | ~南 | 195° | 巳 | 蛇 |
戊 | 陽土 | 3 | 8 | 中 | — | 辰、戌 | 龍、狗 |
己 | 陰土 | 2 | 9 | 中 | — | 丑、未 | 牛、羊 |
庚 | 陽金 | 1 | 0 | ~西 | 255° | 申 | 猴 |
辛 | 陰金 | 0 | 1 | ~西 | 285° | 酉 | 雞 |
壬 | 陽水 | 9 | 2 | ~北 | 345° | 子 | 鼠 |
癸 | 陰水 | 8 | 3 | ~北 | 15° | 亥 | 豬 |
地支 | 季節 | 八方 | 二十四方 | 天干 | 陰陽五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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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 | 冬季 | 北 | 0° | 壬 | 陽水 |
丑 | 冬季 | ~東北 | 30° | 己 | 陰土 |
寅 | 春季 | ~東北 | 60° | 甲 | 陽木 |
卯 | 春季 | 東 | 90° | 乙 | 陰木 |
辰 | 春季 | ~東南 | 120° | 戊 | 陽土 |
巳 | 夏季 | ~東南 | 150° | 丁 | 陰火 |
午 | 夏季 | 南 | 180° | 丙 | 陽火 |
未 | 夏季 | ~西南 | 210° | 己 | 陰土 |
申 | 秋季 | ~西南 | 240° | 庚 | 陽金 |
酉 | 秋季 | 西 | 270° | 辛 | 陰金 |
戌 | 秋季 | ~西北 | 300° | 戊 | 陽土 |
亥 | 冬季 | ~西北 | 330° | 癸 | 陰水 |
每個地支包含有一個或多個特定的天干,從而包含一種或多種的陰陽五行,這叫做「地支藏干」。每個地支藏干,按照強弱來分可分為「本氣」、「雜氣」和「餘氣」,影響分別占5/8、1/8和2/8[來源請求][1]。如下表所示。
另外可以以口訣記述:子中單癸水,丑藏己癸辛,寅藏甲丙戊,卯中乙木藏,辰中戊乙癸,巳內丙戊庚,午中藏丁己,未藏己丁乙,申中庚壬戊,酉內只藏辛,戌中戊辛丁,亥中壬甲藏。
地支 | 本氣 | 雜氣 | 餘氣 | 月令用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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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 | 癸水 | 壬水 | ||
丑 | 己土 | 辛金 | 癸水 | |
寅 | 甲木 | 丙火 | 戊土 | |
卯 | 乙木 | 甲木 | ||
辰 | 戊土 | 癸水 | 乙木 | |
巳 | 丙火 | 庚金 | 戊土 | |
午 | 丁火 | 己土 | 丙火 | |
未 | 己土 | 乙木 | 丁火 | |
申 | 庚金 | 壬水 | 戊土 | |
酉 | 辛金 | 庚金 | ||
戌 | 戊土 | 丁火 | 辛金 | |
亥 | 壬水 | 甲木 | 戊土 |
陰陽五行的生克關係是:
有一派認為地支屬陰屬陽應以地支藏干為準。[3]
茲以圖表表達:
地支 | 本氣 | 雜氣 | 餘氣 | 陰陽五行 |
---|---|---|---|---|
子 | 癸水(陰) | 陰水 | ||
丑 | 己土(陰) | 辛金(陰) | 癸水(陰) | 陰土 |
寅 | 甲木(陽) | 丙火(陽) | 戊土(陽) | 陽木 |
卯 | 乙木(陰) | 陰木 | ||
辰 | 戊土(陽) | 癸水(陰) | 乙木(陰) | 陽土 |
巳 | 丙火(陽) | 庚金(陽) | 戊土(陽) | 陽火 |
午 | 丁火(陰) | 己土(陰) | 陰火 | |
未 | 己土(陰) | 乙木(陰) | 丁火(陰) | 陰土 |
申 | 庚金(陽) | 壬水(陽) | 戊土(陽) | 陽金 |
酉 | 辛金(陰) | 陰金 | ||
戌 | 戊土(陽) | 丁火(陰) | 辛金(陰) | 陽土 |
亥 | 壬水(陽) | 甲木(陽) | 陽水 |
合、沖、刑、害、破是天干與天干、或地支與地支之間的作用關係,引發干支轉化、受傷等的效果,推命中用以分析與命主有關的事件。
合分為天乾的合、地支的會、三合、六合和暗合。
合化成功必須有特定的環境配合,否則「合而不化,兩失其用」。 合化產生出兩種論述,真化合,假化合。
若三個地支齊全,則成全會局,力量極大。如寅卯辰齊全,則全會木局,木之力量極大。
若缺少任何一個地支,則成半會(半個會局),力量很強。如只得寅辰,則半會木局,木之力量很強。
此十二地支會有三合,主因是地支藏干中各帶有木火金水的雜氣
若三個地支齊全,則成全三合局,力量非常大。如亥卯未齊全,則三合全木局,木之力量非常大。
若缺少第一個地支或第三個地支,則成半合(半個三合局),力量頗強。如只得亥卯,則半合木局,木之力量頗強。
若缺少中間的地支,則未能成為合局;但若透出(拱出)所屬五行的天干,則成拱局,力量十分大。如只得亥未,則未能合成木局;但若透出(拱出)甲木或乙木,則成拱木局,木之力量十分大。
六合的力量比較直接,屬於個體與個體之間的互動,但力量不如三合完整。
暗合本身指的是「地支藏干」,因全部的十二地支本身都有本氣、雜氣、餘氣一說,例如寅藏甲丙戊,甲為本氣、丙為雜氣、戊為餘氣,故有暗合。
暗合的力量略強。
沖表示攻擊。強勢的一方會勝出弱勢的一方;若勢力均等,受剋的一方則敗。
刑是另一種攻擊,力量較沖弱。刑包括自刑、相刑和三刑。
自刑:
相刑:
三刑:
害,又稱相害、穿,是另一種攻擊,力量較沖弱。
破是另一種攻擊,力量較沖弱。
十神是八字中每個天干和地支中包含的天干(地支藏干,詳見第一個標題「干支、陰陽和五行」)和日干之間的關係,並不是一種神祇。
十神中分為兩組:正星及偏星,正星為劫財、傷官、正財、正官、正印(印綬);偏星為比肩、食神、偏財、偏官(七殺、鬼)、偏印(梟印、梟神)。
十神屬性,正異偏同。
十神的判斷方法是:
年柱 | 月柱 | 日柱 | 時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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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干 | 甲(食神) | 丁(正財) | 壬(日干) | 庚(偏印) |
地支 | 寅 | 丑 | 午 | 子 |
地支本氣 | 甲(食神) | 己(正官) | 丁(正財) | 癸(劫財) |
地支雜氣 | 丙(偏財) | 辛(正印) | 己(正官) | |
地支餘氣 | 戊(偏官) | 癸(劫財) |
關係 | 同性 | 異性 |
---|---|---|
同我 | 比肩 | 劫財 |
我生 | 食神 | 傷官 |
我克 | 偏財 | 正財 |
克我 | 七殺 | 正官 |
生我 | 偏印 | 正印 |
十神關係表(甲為例)
五行 | 關係 | 陽 同性 | 陰 異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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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 | 同我 | 甲 比肩 | 乙 劫財 |
火 | 我生 | 丙 食神 | 丁 傷官 |
土 | 我克 | 戊 偏財 | 己 正財 |
金 | 克我 | 庚 七殺 | 辛 正官 |
水 | 生我 | 壬 偏印 | 癸 正印 |
正異偏同,五大關係
下表歸納了所有日干(標題列)和天干(儲存格)搭配時所處的狀態。
十神 | 甲 | 乙 | 丙 | 丁 | 戊 | 己 | 庚 | 辛 | 壬 | 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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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肩 | 甲 | 乙 | 丙 | 丁 | 戊 | 己 | 庚 | 辛 | 壬 | 癸 |
劫財 | 乙 | 甲 | 丁 | 丙 | 己 | 戊 | 辛 | 庚 | 癸 | 壬 |
食神 | 丙 | 丁 | 戊 | 己 | 庚 | 辛 | 壬 | 癸 | 甲 | 乙 |
傷官 | 丁 | 丙 | 己 | 戊 | 辛 | 庚 | 癸 | 壬 | 乙 | 甲 |
偏財 | 戊 | 己 | 庚 | 辛 | 壬 | 癸 | 甲 | 乙 | 丙 | 丁 |
正財 | 己 | 戊 | 辛 | 庚 | 癸 | 壬 | 乙 | 甲 | 丁 | 丙 |
偏官 | 庚 | 辛 | 壬 | 癸 | 甲 | 乙 | 丙 | 丁 | 戊 | 己 |
正官 | 辛 | 庚 | 癸 | 壬 | 乙 | 甲 | 丁 | 丙 | 己 | 戊 |
偏印 | 壬 | 癸 | 甲 | 乙 | 丙 | 丁 | 戊 | 己 | 庚 | 辛 |
正印 | 癸 | 壬 | 乙 | 甲 | 丁 | 丙 | 己 | 戊 | 辛 | 庚 |
正如五行一樣,十神相互產生制化作用:
實際上十神的生克關係也可以從五行中得出,比如上例中的正財是丁火,偏官是戊土,火生土,因此得出正財生偏官。
為節省時間,令計算過程更簡便,十神有既定的簡寫:
十神 | 比肩 | 劫財 | 食神 | 傷官 | 偏財 | 正財 | 偏官 | 正官 | 偏印 | 正印 |
簡寫 | 比 | 劫 | 食 | 傷 | 才 | 財 | 殺 | 官 | 卩/梟 | 印 |
八字中的十神代表命主的六親,男命女命有不同之處。有時候亦要參考宮位以定命主六親。
男命:
女命:
男六親歌 枝頭一梟為我祖,祖母傷來生父才。兄弟比肩姊妹劫,母印生我娶妻財。小女正官小兒殺,孫食孫女真傷官。
女六親歌 祖母食神祖父印,父財娶了母梟神。姊妹比肩兄弟劫,官星閃耀是夫君。兒子傷官女食神,孫印孫女梟連親。
(以男命主,甲為例)
(男)十神 | (男)十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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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比肩 | 兄弟 | 堂兄弟 | 姨表兄弟 | 姑父 | (乙)劫財 | 姐妹 | 堂姐妹 | 姨表姐妹 | |
(丙)食神 | 孫子 | 外公 | 外甥 | (丁)傷官 | 祖母 | 孫女 | 岳母 | 外甥女 | |
(戊)偏財 | 父 | 伯、叔 | 舅表兄弟 | 小舅子 | (己)正財 | 妻子 | 姑 | 舅表姐妹 | 大小姨子 |
(庚)七殺 | 兒子 | 侄子 | 姑表兄弟 | 姐夫妹夫 | (辛)正官 | 女兒 | 外婆 | 姑表姐妹 | 侄女 |
(壬)偏印 | 祖父 | 舅 | 岳父 | (癸)正印 | 母 | 姨 |
(以女命主,甲為例)
(女)十神 | (女)十神 | ||||||||
---|---|---|---|---|---|---|---|---|---|
(甲)比肩 | 姐妹 | 堂姐妹 | 姨表姐妹 | (乙)劫財 | 兄弟 | 堂兄弟 | 姨表兄弟 | 公公 | |
(丙)食神 | 女兒 | 祖母 | 外甥女 | (丁)傷官 | 兒子 | 外甥 | 外公 | ||
(戊)偏財 | 婆婆 | 姑 | 舅表姐妹 | 外孫女 | (己)正財 | 父 | 伯、叔 | 舅表兄弟 | 外孫 |
(庚)七殺 | 外婆 | 兒媳 | 姑表姐妹 | 大小姑子 | (辛)正官 | 丈夫 | 姐夫妹夫 | 姑表兄弟 | 小叔子 |
(壬)偏印 | 母 | 姨 | 孫女 | (癸)正印 | 祖父 | 舅 | 孫子 | 女婿 |
寄生十二宮,亦稱陰陽十二宮、長生十二宮、十二長生等,是天乾的十二種衰旺狀態,分別是:長生、沐浴、冠帶、臨官、帝旺、衰、病、死、墓、絕、胎、養,口訣是「生沐帶官旺衰病死墓絕胎養」。使用這些狀態和八字中的其他信息就可以作為評論命運的一句。值得注意的是,生旺的狀態不一定好,死絕的狀態也不一定壞,具體要聯繫八字裡面的其他部分作出分析。因此,十二宮不能單獨作為評論命運的依據。
十二長生較常用於一柱論命、批算六親性格等的技巧。
下表歸納了所有天干和地支搭配時所處的狀態。[4]
十二宮 | 甲 | 乙 | 丙 | 丁 | 戊 | 己 | 庚 | 辛 | 壬 | 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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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生 | 亥 | 午 | 寅 | 酉 | 寅 | 酉 | 巳 | 子 | 申 | 卯 |
沐浴 | 子 | 巳 | 卯 | 申 | 卯 | 申 | 午 | 亥 | 酉 | 寅 |
冠帶 | 丑 | 辰 | 辰 | 未 | 辰 | 未 | 未 | 戌 | 戌 | 丑 |
臨官 | 寅 | 卯 | 巳 | 午 | 巳 | 午 | 申 | 酉 | 亥 | 子 |
帝旺 | 卯 | 寅 | 午 | 巳 | 午 | 巳 | 酉 | 申 | 子 | 亥 |
衰 | 辰 | 丑 | 未 | 辰 | 未 | 辰 | 戌 | 未 | 丑 | 戌 |
病 | 巳 | 子 | 申 | 卯 | 申 | 卯 | 亥 | 午 | 寅 | 酉 |
死 | 午 | 亥 | 酉 | 寅 | 酉 | 寅 | 子 | 巳 | 卯 | 申 |
墓 | 未 | 戌 | 戌 | 丑 | 戌 | 丑 | 丑 | 辰 | 辰 | 未 |
絕 | 申 | 酉 | 亥 | 子 | 亥 | 子 | 寅 | 卯 | 巳 | 午 |
胎 | 酉 | 申 | 子 | 亥 | 子 | 亥 | 卯 | 寅 | 午 | 巳 |
養 | 戌 | 未 | 丑 | 戌 | 丑 | 戌 | 辰 | 丑 | 未 | 辰 |
陽干(甲、丙、戊、庚、壬)的長生在驛馬位(寅、申、巳、亥),並順行排列餘下的十二長生;
陰干(乙、丁、己、辛、癸)的長生在桃花位(子、午、卯、酉),並逆行排列餘下的十二長生。
例如下面的命局,通過查表可以確定四柱的十二宮。
年柱 | 月柱 | 日柱 | 時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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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干 | 甲 | 丁 | 壬 | 庚 |
地支 | 寅 | 丑 | 午 | 子 |
十二宮 | 臨官 | 墓 | 胎 | 死 |
按照八字可以把一個人一生的運程分為大運、小運及流年幾個階段。大運管十年,由生月的干支順推或逆推。小運及流年管一年,小運是在命盤推斷出來,而流年由每年黃曆的干支與命盤交參作判斷。如果遇到與自己出生年相同、相沖、相刑的地支便稱為犯太歲。
大運管十年,每個人每十年都有不同的大運,大運也由天干地支構成。
大運的查法是:
比如1954年5月23日18點出生的女性,年干為甲,因此逆著數208個時辰,一直到立夏(1954年5月6日),得出時辰總數為208個,再乘以10,得到2080天,再換算成年歲,就是她5歲9各月零10天的時候開始交大運。她的月柱是己巳,那麼第一個大運就是戊辰(己逆著推一步是戊,巳逆著推一步是辰);第二個大運再逆推一步是丁卯,第三個是丙寅,以此類推。
大運的天干和地支各管5年運程,天干管頭五年,地支管後五年。看天干時可以結合地支一起看,看地支時可以撇開天干不管。[5]
一個小運只管一年吉凶,每個人出生下來就開始交小運,每年的小運都不同,具有不同的干支。[6]
在上運前,多參照小運以批斷流年吉凶事件;上運後,則多參照大運和流年。
小運的查法是:
流年就是每年的干支,比如1987年的是丁卯年,流年就是丁卯。一個流年對應一個遊行太歲。命主的命盤和太歲不和,運氣較差;命盤和太歲相和,運氣較好。
取用神為八字重要的一環,徐樂吾提出八字命學用神的取用的四種方法即通關、扶抑、調侯、病藥方法,即先觀日主身強弱之分,然後根據旺者宜抑、衰者宜扶的取用法則,即對日主有益之物,而且每一字均有可能是用神。 但在清朝沈孝瞻的子平真詮,有專論用神一章,裡面提及八字用神以月令為主,而且用神有善與不善之分別,用神之善(財官印食),順而用之(煞傷刃劫),用神不善,逆而用之。另外,在淵海子平、三命通會、神峰通考等書指出取用神以月令(提綱)所藏之神為用,即以格局為主。
宋時期的八字格局注重十八格,而後人使用中總結以內六格為重,至明代書籍論述已經是注重月令格局論斷,同時需配合虛邀拱夾、年日時格、五行神煞等格局使用[7]。如今流行的《子平真詮》已經將八字體系將格局主要歸納為正格和外格:
正格指以月令所取的格局,分為六種,正官格、七殺格、財格、印格、食神格、傷官格故稱內六格,後期演化中添加上了陽刃格與祿劫格,成為《子平真詮》中所見到的樣子。
所有不是從月令取用神的格局。如飛天祿馬、拱祿拱貴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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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用必須干支分明,必須完全理解天干與地支的作用,再深入了解地支與天乾的運作,便可以精準整理出相關斷語,也可以充分了解'喜不為喜','忌反不忌'的狀況。
古今著作只論及命主喜忌,皆因六親乃是借而參論,只能概述而不能詳細說明。
財官為延續生活的基本要求,子平法或祿命古法並無化祿、化忌等用語,財官是否在命局中佔有重要地位,須經由日主、衰旺、格局、調候為判定依據。
年為祖上:為人父母者對於下一代的教養觀念來自上一代的傳承,不管是物質上的、知識上的,而祖父母若是在財務方面一留下相當可觀的資產,對於日主的影響也相當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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