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资产证明:1.银行存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每人金额在三万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外币(注意:不接受农业银行、兴业银行、建设银行、农村信用社开具的存款证明)2.银行对账单原件;3.车产、房产.
(1). 必须提供本人名下的,有效期为回国后3个月以上机打存款证明。需为银行标准格式,不可手写;同时提供加盖银行章的存款证明办理申请单原件即回执单。
(2)、 必须提供本人名下的最近连续6个月以上的活期存折复印件或银行对账单原件,如有断月请用其他卡补充。每月多笔进出,余额在8000元以上,加盖银行业务章。
(3)、 如本人名下对账单交易记录固定(每月存一笔之后取一笔,数目每月都相同),且没有其他的卡,则需再提供配偶或孩子的对账单,同时需提供配偶或孩子的在职证明,在职上需写明担保我的妻子/丈夫/父亲/母亲会按时回国,及写明我的妻子/丈夫/父亲/母亲出国费用由我承担。
(4)、 如团队出发时间在每月15号之后,则需要当月的往来记录。
房产证复印件和车产证复印件(最少提供一项)。如果有的话,请尽可能多的提供其他资产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