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稳增长 文化产业呈现“一高一稳一缓”
2015年上半年,伴随着我省经济增速趋稳,文化产业的发展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变化,呈现一高、一稳、一缓的发展态势。
一、我省文化产业的基本情况
文化及相关产业(简称文化产业,下同)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涉及国民经济的120个行业小类。按照我国现行的专业统计制度,可将其归并为文化制造业、文化批发零售业和文化服务业三大类。其中,文化制造业涵盖45个行业小类,文化批零业涵盖20个行业小类,文化服务业涵盖55个行业小类。
通过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摸清了我省文化产业规模、构成和分布。普查数据显示,我省2013年文化产业法人单位1.71万家,在全国排名18位,法人单位增加值472.5亿元,在全国排名17位,其构成和分布呈现以下特点:
(一)文化服务业是文化产业的主体,单位数占比近八成,增加值占比近四分之三。从单位构成看,文化制造业、批零业和服务业法人单位数占比分别9.2%、12.9%和77.9%。文化制造业单位占比明显偏低,仅相当于全国平均占比的一半。从创造的增加值构成看,文化制造业、批零业和服务业增加值占比分别为20.3%、7.5%、72.2%,凸显了文化服务业的主体地位,占比近四分之三。
(二)小微企业是主力军。从单位规模看,规模以上和规模以下文化产业法人单位占比分别为2.15%、97.85%。规模以上单位占比比全国平均占比低2.35个百分点,总量仅占全国的0.9%。从创造的增加值构成看,规模以上和规模以下的占比分别为19.1%、80.9%。以上两方面的数据表明,小微企业是我省文化产业发展的主力军。反过来也说明,大企业引领带动作用不强,是我省文化产业发展的短板,也与文化大省地位不相称。
(三)地区分布高度集中。从单位分布看,主要分布在经济和文化相对发达的关中地区,且近半数的单位集中在西安市。关中、陕北、陕南单位占比分别占72.2%、12.8%、15.0%。从创造的增加值构成看,也主要集中在关中地区,特别是西安市占了近七成。关中、陕北、陕南增加值占比分别为86.8%、5.7%、7.5%。
二、2015年上半年规模以上文化企业发展态势
全国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数据显示,2015年上半年,我省规模以上文化制造业、批零业、服务业增速呈现“一高、一稳、一缓”的态势,文化制造业总产值高速增长,文化批零业销售额稳步增长,文化服务业营业收入缓慢增长。据此测算,上半年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7.6%,增速略高于GDP。
(一)文化制造业总产值高速增长
1-6月,全省102家规上文化制造业企业,实现总产值129.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6.2%。四大主要行业均呈快速增长趋势,造纸和纸制品业产值16.6亿元,增长22.7%,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产值48.3亿元,增长9.3%,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产值38.9亿元,增长58.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产值11.3亿元,增长28.8%。其中,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增速最高,主要因素有二:一是该行业新增了一家珠宝加工企业—西安传福珠宝有限公司;二是消费需求旺盛,西安富鑫珠宝有限公司、西安龙辉钻石加工有限公司订单成倍增加。
尽管文化制造业占比不高,但其逆势而上的高增长,对拉动全省文化产业的整体发展起到了不可小觑的作用。
(二)文化批零业销售额稳步增长
1-6月,全省160家限额以上文化批发零售业企业,实现商品销售总额54.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2%。其中,批发业销售额为19.3亿元,增长3.3%;零售业销售额35.5亿元,增长11.1%。批发业增速相对较慢,主要是受首饰、工艺品及收藏品批发业下降2.8%的影响。零售业保持快速增长,主要得益于图书报刊零售业增长15.3%的拉动,而图书报刊零售业的高增长,主要是陕西新华出版传媒集团所属的新华书店效益较好,销售额较上年同期增长17.1%。
(三)文化服务业营业收入缓慢增长
今年以来,文化服务业一直不景气,一季同比下降5.0%,二季度有较大进步,增速由负转正,但发展仍然缓慢。1-5月,全省287家规模以上文化服务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50.69亿元,仅较上年同期增长3.7%。从支撑文化服务业的六大主要行业(营业收入约占全部的90%左右)看,呈现二增四降,出现分化趋势。
1、两个行业大幅增长
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实现营业收入8.5亿元,增长37.4%,陕文投集团所属的影视公司、民营影视公司、电影院是推动其高速增长的主要因素;公共设施管理业实现营业收入10.6亿元,增长15.6%,增速较快的主要动力是咸阳市的休闲旅游企业异军突起,汉中市的黎坪、渭南市的华山等旅游景区较高增长的带动。
2、四个行业不同程度下降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实现营业收入5.5亿元,下降1.7%,主要是陕西广电集团系统营收下降所致。
商务服务业实现营业收入8.8亿元,下降3.7%,主要是广告业下降9.6%。
专业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5.9亿元,下降5.1%。是由于房地产不景气,工程勘察设计业下降17.0%。
新闻和出版业营业收入5.6亿元,下降1.2%。其原因有二:一是由于中小学学生人数下降,教辅资料竞争激烈,人民、太白文艺等出版社收入下滑,主力带动作用削弱;二是由于新媒体冲击,华商报社、西安报社等报纸媒体收入大幅下降,分别下降了20.4%、11.5%。
从文化产业的三大主体看,文化服务业增速缓慢是当前制约发展的主要因素,其增加值占比近3/4,如果下半年的增速得不到较大提升,将直接影响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加大规模以上文化企业培育力度
一是建议将年度新增规模以上文化企业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奖励机制,鼓励地方政府加大对重点文化企业的扶持力度,培育和壮大一批文化龙头企业,尤其是文化制造业和文化服务业,纳入统计联网直报监测平台。
二是建议将原有一些效益较好文物事业单位进行企业化改造,如秦陵博物院、黄帝陵、壶口瀑布景区,划为独立法人公司进行运营。因为我省文物旅游资源丰富,但是由于长期为事业单位运营,因此不能体现在规模以上文化企业统计监测中,如果将其经营部分独立为法人企业,则可以提高我省规模以上文化企业的总量和占比,能够更好的反映我省文化产业发展效果。
三是建议整合一些民俗休闲文化景区为一个法人企业,比如马嵬驿、永兴坊、文安驿、商於古道等文化景区,整合后进行统一结算,这样可以将我省发展文化旅游的成绩更直接的反映。
注:规模以上联网直报单位的统计标准:联网直报的服务业企业统计标准为年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或者从业人数多于50人的企业;批发零售业统计标准为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含2000万)以上的批发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在500万(含500万)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制造业统计标准为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以上的制造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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