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喜欢做什么并不重要,真正重要的你不喜欢做什么。”这是我对自己尚在发展的职业生涯的小结。说来可笑,到底自己喜欢做什么我仍旧不知道,但是不喜欢做的事情旁人一提我便知。近几日的思考便是我找到的答案:勇敢释放自己的好奇心,然后顺其自然。
受《情商》一书的影响,我形成了对“情绪脑”和“思考脑”的认识:“情绪脑”管理情绪,更高级的“思考脑”掌握理性。“思考脑”符合逻辑,这便有据可依,符合常理。然而,“情绪脑”却可能让人做出舍己救人的行为,这是不符合逻辑的。
有意思的是,两种脑的同时存在恰恰让人超越低级生物而存在,又不像计算机器般木讷。这里,我需要尽快确立一个假设:理性思维越强大的人,利己倾向也会越强烈——至于最后会不会发生利己行为,还有赖于感性思维的源泉,也就是“情绪脑”的力量。
至此,对于合理合法的理性利己行为,我认为是理所当然的,应当受到鼓励,不必羞于承认——毕竟,符合逻辑的东西是便于监督和管理的。
经过社会标准教育模式培养出来的我们,自幼就被灌输着社会主流价值观:好人乐于助人的故事,英雄舍命报国的事迹,奸人投敌卖国的罪行……
但是,存在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这些题材都是旁人转述。转述者如何避免以社会价值观对事件进行解读的嫌疑?即便是当事人自己陈述,好人有没有名利双收的动机?英雄有没有命运使然的无奈?奸人有没有难以明言的苦衷?
上述任意事件发生时,当事人都有利己的理性倾向,但是结果出现后,社会同样有社会层面利己的包装倾向,而这两种动机可能截然不同,转述者却往往以后者的动机向后来人传达。
据说牛顿是受到苹果落地的启发,从而发现万有引力。不论传言真假,我们设想当牛顿看到苹果落地后,他的第一反应会是什么?
苹果为什么会落地?
如果我能解释苹果落地的原因,将会极大推动物理学的进展,包括天体在内的宇宙宏观运动将不再困惑人类!
显然是前者,牛顿只需要那么一丁点的好奇心,结合科学家的研究精神,就可以找到答案。后者,是社会层面对牛顿万有引力定律的肯定。当然,牛顿肯定还是有那么点追逐名利的利己心思,否则也不会因为微积分的发明权与莱布尼兹争夺不休。
类似地,许多定律的发现者,实物的发明者,他们只需要对所做之事保持好奇心,也许再加上那么点利己心思,就足以做出成就。
如果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做了很多事情,这便会催生信仰。以读书为例,当我发现自己是因为对某些领域的好奇而读书时,我的阅读收获会很多,因为我在思考,我会因为懂得了以前不懂的东西而兴奋,从这一点上而言,我的个人动机和那些自然科学的先贤们没有区别,甚至方式相同,只是由于他们的信念更加坚定执着,最终找到了可以改变人类文明的答案,从而受到社会的认可。
另一方面,当我阅读了很多书之后,我开始真正相信:“知识就是财富!”这便成为了我的信仰,这是一种主动的、水到渠成的信仰。这种信仰可以引导行为,而我即使仍没有职业方向和目标,却不再迷茫,能明显感觉到自己自信、充实、对生活和进步充满希望。
将来,这一切还会造成什么样的结果我不得而知,但是我知道应该顺其自然,这种状态自达尔文时代就已经有一个合适的名词——“进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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