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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第五十一篇《蝃蝀》


【篇目】

  [作品介绍]

  [注释]

  [译文]

  [赏析一]~~[赏析五

【古风泊客一席谈】

蝃蝀


  
  [诗经·国风·鄘风]

       蝃蝀在东,莫之敢指。女子有行,远父母兄弟。
       朝隮于西,崇朝其雨。女子有行,远兄弟父母。
       乃如之人也,怀婚姻也。大无信也,不知命也!

[作品介绍]

蝃蝀》,《诗经·鄘风》第7篇。为先秦时代华夏族民歌。全诗3章,每章4句。这首诗讽刺一个女子不由父母之命、不经媒妁之言,不惜远离父母兄弟去远嫁意中人的行为,它从一个侧面说明当时妇女婚姻的不自由,并反映了这个女子的反抗精神。


[注释]

① 蝃蝀[dì dōng](音“弟东”):彩虹,爱情与婚姻的象征。在东:彩虹出现在东方。

② 有行:指出嫁。

③  [jī](音“积”):一说升云,一说

崇朝[zhāo]:终朝,整个早晨,指从日出到吃早餐的时候。

④ 乃如之人:像这样的人。怀:古与“坏”通用,败坏,破坏。昏姻:婚姻。

⑤ 大:太。信:贞信,贞节。命:父母之命

[译文]

一条彩虹出东方,没人胆敢将它指。一个女子出嫁了,远离父母和兄弟。

朝虹出现在西方,整早都是濛濛雨。一个女子出嫁了,远离兄弟和父母。

这样一个恶女子啊,破坏婚姻好礼仪啊!太没贞信太无理啊!父母之命不知依啊!


[赏析一]     

这是一首对某个私奔女子的讽刺诗。《后汉书·杨赐传》唐·李贤注引《韩诗序》云:“《蝃蝀》,刺奔女也。”宋·朱熹诗集传》也以为“此刺淫奔之诗”。作诗者的意图很明白,是想通过反面说教,以规范当时的礼仪制度。《毛诗序》以为“《蝃蝀》,止奔也”,则是从正面说教的角度去解说诗旨的。

开端“蝃蝀在东,莫之敢指”是起兴。蝃蝀,即彩虹,又称美人虹,其形如带,半圆,有七种颜色,是雨气被太阳返照而成。古人因缺乏自然知识,以为的产生是由于阴阳不和,婚姻错乱,因而将它视作淫邪之气,如刘熙云:“淫风流行,男美于女,女美于男,互相奔随之时,则此气盛。”(《释名》)彩虹在东边出现,自然是一件令人忌讳的事,所以大家都“莫之敢指”。接下去引出正文:“女子有行,远父母兄弟。”有行,即出嫁。单这两句似乎看不出诗人的褒贬之意,然联系前面的起兴,诗人无疑是将淫邪的美人虹来象征这个出嫁的女子。所以前两句虽是,但中兼比兴合一,诗的讽意在不言中也就显露了出来。值得一提的是,“女子有行,远父母兄弟”二句亦见于《诗经》的《泉水》、《竹竿》,很可能是当时陈语,因而多引用之。

次章是首章的复叠。隮,亦指陈启源云:“蝃蝀在东,暮虹也。朝隮于西,朝虹也。暮虹截雨,朝虹行雨。”(《稽古编》)所以“朝隮于西”接下便有“崇朝其雨”之句。说了暮虹,又说朝虹,这样反反覆覆,诗人就是旨在强调这个出嫁女子婚姻的错乱。

第三章点明题目。“乃如之人也,怀昏姻也”,用今天的话说就是“像这样的女人啊,破坏婚姻礼仪啊”。如此刻薄斥骂的语气,表明了诗人对私奔行为的愤愤不平。这种愤愤不平基于两点,一是“大无信也”,即私奔者只知思男女之欲,而不能自守贞信之节;二是“不知命也”,即私奔者背人道、逆天理,不知婚姻当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从全诗结构看,前两章是蓄势,此章为跌出,即戴君恩所谓“一二为三章立案也”(《读诗臆评》)。第一、第二章的横断不即下,欲说又不直说,为此章蓄足了力量,故一经跌出,语意自然强烈。此章四句末尾语助词“也”字的连用,也进一步烘托出诗人对破坏婚姻制度的私奔行为的痛心疾首

按现代人的眼光来看,这个不从母命的私奔女子,其实正是一个反抗礼教制度、争取婚姻自由的勇敢女性。封建社会婚丧喜庆有着极其严格的礼仪规定,如婚事就得依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当事人无权自主择偶。《诗经·齐风·南山》中的“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就反映了当时周代社会的婚姻规范。或许此诗的女主人公就是《诗经·鄘风·柏舟》中那个大声疾呼“之死矢靡它”的少女,在得不到父母体谅的情况下,为追求爱情的幸福,义无反顾地私奔到意中人那里自主结合。这种大胆的私奔行为无疑为封建礼教所不容,所以一些所谓的正人君子便将她视作淫妇而进行严厉地斥责。从诗中两引当时陈语女子有行,远父母兄弟”来看,她的这种愤怒的抗争也没有得到人们的普遍同情,诗中所谓的“莫之敢指”,实际正是千夫所指。“千夫所指,无病而死。”她尽管走出了这反抗的一步,但其悲惨的结局是不难想像的。孔子说“诗可以观”,这首诗便让读者看到了封建礼教的吃人本质,诗的现实意义就在于此。


[赏析二]

《毛诗序》:《蝃蝀》,止奔也。卫文公能以道化其民。淫奔之耻,国人不齿也。
  《诗集传》:此刺淫奔之诗,言蝃蝀在东而人不敢指,以比淫奔之恶人不可道,况女子有行,又当远其父母兄弟,岂可不顾此而冒行乎?
  《诗经原始》:代卫宣姜答《新台》也。/盖与《新台》相为唱答也。
  女人出嫁后,远离自己的父母兄弟,明确指认是出嫁,不是“私奔”。为何“莫之敢指”?看来原因只有一个:所嫁之人,是当时社会认为不合适的人,或者,根本不是女子想嫁、当嫁之人。
  这样一个女子,从诗中捕捉不到她不讲信用的信息,人们会指责她不讲信用、不知天命吗?书生认为,“大无信也,不知命也!”当另有所指。指谁?书生认为是使女子“莫之敢指”的人。对号入座,卫宣公倒很像这个人。
  宣姜出嫁,是合乎礼仪的;宣公,是去迎娶儿媳妇的。结果呢,他把新娘据为己有,无论对亲家、对宣姜、对儿子、对国人,都是大不信。宣姜满怀嫁给太子伋的梦想,却不得不委身于好色的卫宣公(所谓“燕婉之求,蘧篨不鲜”),这似乎才是“蝃蝀在东,莫之敢指”的真相。
  那么,“乃如之人也,怀婚姻也”又如何理解呢?
  “乃如之人”一辞,卫风里还有一例。《邶风·日月》:“乃如之人兮,逝不古处?”、“乃如之人兮,逝不相好”、“ 乃如之人兮,德音无良”,尽是怨责之意。此诗曰“乃如之人也……大无信也,不知命也”,也是怨责。中间一句“怀婚姻也”(想望婚姻礼仪啊)很不协调。向熹《诗经辞典》解释“怀”字,不举此例;陈子展《诗经直解》翻译此句为“败坏婚姻啊”。书生认为,“怀(懐)”当为“坏(壊)”字之误。所谓“蝃蝀在东,莫之敢指”,正因为“乃如之人”败坏婚姻礼仪、不讲信用、忤逆天命。“乃如之人”实在很像指责卫宣公。
  那么,此诗作者就应该是卫宣姜了?如果是宣姜所作,从内容上看,应该作于初嫁之时。可是初到卫国的齐女,能熟练的赋卫风吗?考《泉水》、《竹竿》都是远嫁他国的卫女所赋卫风,此诗更像与宣姜有类似遭遇的卫女所作,可惜史料上没有这方面的记载。
  方玉润认为是诗人代卫宣姜答《新台》,“其意若曰:予之失节岂得己哉?予固一弱女子,而又远自齐东,来嫁卫西,父母兄弟,皆无所依。当其初来,亦以为两性婚姻不爽夙约,讵料卫君其人心坏叵测,只恋新婚之美,罔顾伦常之重,竟夺子妇,是无信也,是不知天缘之自有命在也。”
  那虹桥升起在东方,没有谁敢指责它。姑娘要远行了,要远离父母兄弟。
  清早彩虹升西方,那么整天都下雨。姑娘要远行了,要远离父母兄弟。
  我乃是个顺从人,但我也怀有婚姻心。大人们不讲信诺,就是不知道人的命运。
  人生的命运,或者说人生的规律,是少年学习,青年婚配,成家立业,中年抚小养老,老年安享晚年。俗话说:“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就是这个意思。如果把当婚当嫁的儿女困在家里,那也就违反了人生的规律和人生的命运。儿女虽然可以顺从父母之命,但当他(她)成熟的身体和心志为青春砰砰而动的时候,任何人都是制止不了的。 


[赏析三]

诗序:《蝃蝀》,止奔(音一声)也。卫文公能以道化其民,淫奔之耻,国人不齿也。
       蝃蝀(音地东)在东,莫之敢指。女子有行(音航),远父母兄弟。
       朝隮(音招机)于西,崇朝(音招)其雨。女子有行(音航),远兄弟父母。
       乃如之人也,怀昏【同婚】姻也。大(音太)无信也,不知命也。
       一、题解:
       “蝃蝀”是彩虹之义,也可以写作“螮蝀”,读音相同。杨树达先生《积微居小学述林·释虹》:“‘带’孳乳为‘螮’。螮蝀,虹也。……虹形横而长似带也。”意思是说,“螮”是有“带”字分生出来的字,因为彩虹就好比是横在天空的长丝带,所以叫“螮蝀”。
       “蝃蝀”与“螮蝀”有何不同呢?需要从它们之中所用的不同的字来推究。刚才说了“螮”的意思是彩虹像长长的丝带,那么,所侧重的就是其长度;“蝃”字从“叕(多音字,此音浊)”,意思是“缀(音坠)联”,意味着既包括纵向连接,又包括横向联合。
       纵向连接则是从长度而言,横向联合则是从宽度而言,而且既然是横向的集中色彩之间互相点缀和连接。所以,“蝃”字之义包含着“螮”字之义,而且比“螮”字之义更加全面、准确,所以,写作“螮蝀”不如写作“蝃蝀”。
        既然“蝃”字已经可以明确地指彩虹了,为什么还要加上一个“蝀”字呢?应该是因为彩虹出现在东方,所以叫做“蝀”。如此说来,“蝃蝀”就不是指所有的彩虹,而是专指东方的彩虹,这可以从此诗第一章所说的“蝃蝀在东”一句得到印证。
       为什么此诗说“蝃蝀”呢?民谚说:“东虹日出西虹雨,南虹出来卖儿女,北虹出来摸鲶鱼。”因为彩虹出现在东方意味着天将转晴,而当时则是雨水虽然停止了,天上的云气仍然还在,但是,天晴日出已经是必然趋势。
       为何“从虫”呢?这要从“虹”字说起。《毛传》说:“蝃蝀,虹也。”《说文解字》说:“(虹)状似虫。从虫,工声。”甲骨文的“虹”字是双头虫的样子,双头在下,身曲向上,大概因此而谓之“状似虫”。可是,为何说是“工声”呢?
       当初,“虹”字之中的“工”未必是表声之象,而是从象形而来。《说文》说“工”字“与巫同意”,则意味着“工”字之上为天、下为地、中为天地之通道,只是“巫”字比“工”多了两个人而已。这个理解也与古文“虹”写作“从虫从申”相通。
       巫者通天地鬼神,也应当遵循规矩。人间最大的规矩莫过于天地,为人也理应遵循规矩,所以《说文》说“工”字“象人有规矩”;因为“为巧必遵规矩、法度,然后为工”。这样一来,“工”就有了“巧饰”之义。
       当把“虹”字之中的“工”理解为“有规矩”而能“巧饰”的时候,也就可以说“虹”字“工声”了。“工”字从表形之象转变为表声之象,是一种讹变。在这个转变的过程中,来自天地的规矩淡化了,来自人为的规矩强化了。
       为何此诗以“蝃蝀”为题呢?在卫国被狄人所灭之后,卫文公重建卫国。在此情况下,卫国犹如刚刚下过雨;国家虽然重建起来了,但是,卫国的礼义尚未恢复,犹如雨过之后,天气尚未全晴;卫文公遵循规矩而致力于恢复礼义,就好比虹出现在东方而即将天晴。
       二、诗序讲解:
       诗序说:“《蝃蝀》,止奔也。卫文公能以道化其民,淫奔之耻,国人不齿也。”何谓“止奔”?淫奔之风未止,则臣民不知耻;臣民不知耻,则国民心不正。当初,卫国渐趋谁败,始于卫庄公的失礼,由此而卫国渐趋于淫乱,终止于被狄人所侵灭。
       一个人“恬不知耻”,国人能知礼义,还能此人“不知羞耻”,可谓国人良心未泯;如果一个国家不知礼义,那么,国人可能“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比如把为私情而“淫奔”视为“自由”、“追求个人幸福”,进而为了谋求富贵而坑蒙拐骗却给自己设下华丽借口。
       “卫文公能以道化其民”,意味着卫文公确实能够遵循规矩而治国。《定之方中》一诗所说的是卫文公安民而建国,《蝃蝀》所说的则是卫文公能正民风而以礼义行教化。国人生活不能富裕,固然不能国泰民安;国人不知礼义廉耻,同样不能国泰民安。
       孔子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治国者常见的偏颇错误,在于重视“政刑”而轻视“德礼”,而且常常以“乱世用重典”自我辩护,因此而导致“民免而无耻”,亦即庶民只知如何求得免于受刑罚而不知礼义廉耻。
       卫文公能从自身之德开始,从《定之方中》可见;能以礼义教化庶民,从《蝃蝀》可见。卫文公如此治国,符合正道,因此也就是“以道化民”的做法。在这样的教化之下,国人渐渐达到了能知廉耻的地步。所谓“淫奔之耻”,意味着“淫奔”本来就是“耻辱”。
        “国人不齿”,意思是说,卫国国人不屑于与“淫奔”者相提并论,这也就是“止奔”之正道。说的明白一些,所谓“淫奔之耻,国人不齿”虽然是行为上的问题,却是因为内心能知礼义廉耻,所以,卫文公是以正道救人心。
       卫国国人能知“淫奔”是“耻辱”,也就意味着拥有了礼义的基础。治国者,想要富民不是很难的事情,但是,想要使国民有礼义廉耻,却不是一件简单、迅速的事情。正人心,是一件诱惑不得,也威胁不得的事情,而只能像春风化雨一样的事情。
       此诗以《蝃蝀》为题,意味着卫文公“止奔”,就好比卫国经历过一场风雨之后,天空的东方出现了彩虹,天晴见日的时间虽然还不到,却已经为时不远了。这是卫国臣民的希望之所在。不违背天地之道,不违背规矩,才是问题的关键。
       三、第一章讲解:
       原文:蝃蝀(音地东)在东,莫之敢指。女子有行(音航),远父母兄弟。
      【1】蝃蝀(音地东)在东,莫之敢指。
        “蝃蝀在东”的意思是,彩虹出现在东方的天空。“莫之敢指”的意思是,没有人敢于用手对它指指点点。为什么没有人敢于用手去指点彩虹呢?这与“止奔”又有什么关系呢?《毛传》说:“夫妇过礼则虹气盛,君子见戒而惧讳之,莫之敢指。”
       “夫妇过礼则虹气盛”,这是从夫妇之道而言。怎么叫做“夫妇过礼”呢?也就是夫妇的行为有违背礼的地方。为什么“夫妇过礼”为什么会“虹气盛”呢?因为“夫妇过礼”实际上就是“阴阳不调”,“虹”的出现是上天对人的警告。
       既然“虹”是“双头虫”,也可以说是“双头龙”,它在天空,伸头向下,吸取天下之水,所以,有的地方称之为“龙吸水”。当天下之水泛滥的时候,人们期望“虹”来吸走多余的水;当天下大旱的时候,人们又担心“虹”来吸取天下之水。
由此而推,当人间夫妇不正而发生淫奔之事的时候,“虹”的出现就是对淫奔夫妇的警告,所以,“夫妇过礼则虹气盛”。认为“虹”是“双头虫”,这是上天垂示吉凶的一种“天象”,所以,人们见到之后,不敢伸手乱指。山东有“伸手指虹,烂手指头”的说法。
        当我们采用了所谓“科学”的解说,把“虹”说成是“一种光线折射或反射所造成的自然现象”的时候,人们对天地以及天地之道的敬畏也就因此而失去了,当然也就没有了“警告”的含义,“改天换地”、“战天斗地”、“翻天覆地”也就都没有问题了。
       在今人看来,“伸手指虹”固然不会真的“烂手指头”,然而,当人们失去了对天地以及天地之道的敬畏之心以后,人间就可以完全按照人类自身的意志做事了,见到彩虹、日食、月蚀之类的天象,也不再反思自身的言行了。
       在此情况下,对于那些触犯了法律的人,除了采用“法律惩罚”的方式之外就没有别的方式了;但是,对于那些泯灭了良心良知却没有触犯法律的人,如果社会舆论的谴责也不起作用的话,就根本没有办法了。所以,“君子见戒而惧讳之”。
       “君子见戒而惧讳之”,这是说,君子遵循天地之道,遵守礼义规矩,见到彩虹、日食、月蚀之类的“天象”,就以此作为上天对自己的警戒、警告,唯恐自身的心思、言行有违背天地之道、礼义规矩之处,“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以上所说的是“戒惧”之义,可是,为什么还要“讳之”呢?所谓“讳”,是指因为尊敬而不敢直言,或者是因为凶恶而不愿直言。天上出虹,君子之所以“讳之”,首先是因为尊天而不敢直言,其次是因为“夫妻过礼”乃是凶恶之事而不愿直言。
       天地之道,是人类所应当遵循的,而不是人类所可随意指点议论的;人道,是人类所应当奉行的,而不是人类所可随意设定和更改的。因此,讳言彩虹之类的天象,是因为尊敬。采用“科学技术”虽然可以人为地制造出像彩虹的现象,却制造不出天象的彩虹。
       对于淫乱、淫奔之类的凶恶之事,凡是有良心良知的人都会深恶痛绝;虽然君子也对此类事情深恶痛绝,但是,为了避免负面影响,君子不会直言那些丑恶、凶恶之事,而且也羞于直言那些丑恶、凶恶之事。这是“莫之敢指”之义的引申。
       【2】女子有行(音航),远父母兄弟。
         所谓“女子有行”,意思是说,女子有“妇道”;所谓“远父母兄弟”,相当于说“女大当嫁”而远离其父母兄弟。这里所说的只是“女子”,但是,我们读经的时候,却不应该仅仅局限于原文的字面之义,更不应该作为一个男子,不顾自身之德,却去指责女子。
       固然,女子有“妇道”,但是,男子更有“夫道”。“妇道”是女子所应当遵循的规矩,“夫道”是男子所应当遵循的规矩。男女有别,应该各守其道,不应该因为对方失道而自己就不守其道;更不应该自己失道,而去破坏他人之道。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婚嫁都应该遵循正道、礼义。男大而不婚,女大而不嫁,是断绝家族之香烟后代,失为子为女之道,不孝;未婚未嫁,却不顾礼义,而私定终身,乃至舍弃父母而诱人私奔或随人私奔,是无礼;与有妇之夫或有夫之妇偷情,是无耻。
       有规矩而不遵,有礼义而不守,则国必有乱。固然,国乱未必人人皆乱,犹如并非官员全部腐败才叫做腐败,并非所有人都“淫奔”才叫做国家无礼。古今中外,一人行善未必国人必善,一人行恶却会扰乱国家;行善之速,远不如行恶之速。
       不正之风风行于天下的时候,必然伴随这各种各样、千方百计的舆论宣传和策略措施,由此则很容易使众人以是为非、以非为是,即使还有“独醒者”,却常常被众多的“醉人”所怀疑、排斥、攻击,此即“信而见疑,忠而见谤”的情况,此为圣贤君子之所深忧浩叹。
      《道德经》中说:“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言外之意大概是说,在“大道废”之时,人们才认识到仁义的可贵;在天下人人追求所谓“智慧”之时,人为的技巧便会大行其道;
在“六亲不和”之时,方显出孝子慈父的可敬;在“国家昏乱”之时,方可见忠臣的崇高伟大。圣贤君子尽可能地避免“大道废”、“智慧出”、“六亲不和”、“国家昏乱”,但是,人间却常常避免不了这种不幸,甚至这种不幸还会不断地重演。
在这种不幸已经重演的情况下,怎么办?惟有忠臣可以挽救昏乱的国家,惟有孝子慈父可以使六亲复归于和睦,惟有真诚无伪之人可以有真智慧,惟有仁义之人可以使天下回归大道。经典所载的圣人之言,岂不正是为此吗?
       有仁义之志者,方会学习圣贤君子之道且遵而行之;惟有修养成德的君子,方能担当起力挽狂澜的重任;惟有遵奉圣人所传之道,方能使国泰民安、天下太平。因此,君子必然“敬畏圣人之言”,而小人往往“侮圣人之言”。
       四、第二章讲解:
       原文:朝隮(音招机)于西,崇朝(音招)其雨。女子有行(音航),远兄弟父母。
        “朝隮于西,崇朝其雨”,意思是说,在太阳升起的时间,只要虹出现在西方天空,到了吃早饭的时间就一定会下雨。此义与“西虹雨”相似。《说文解字》说:“朝,旦也”。“旦”是会意字,是太阳初升的样子,“崇朝”则是指人们吃第一次饭的时候,即“终朝”。
       “隮”本来是上升之气,而且升起的高度不是很高,这个字是“从阜,齐声”,“阜”是高地,“齐”则是“齐平”之义。可是,在这里为什么说是“虹”呢?因为此诗之题所说的是“出现在东方的虹”,而这里则是承题而指“出现在西方的虹”。
按照“虹”是“双头虫(龙)”的说法,出现在东方的虹是“吸水”的,所以“东虹日出”;出现在西方的虹则应当是“喷水”的,所以“西虹雨”。不过,《毛诗正义》不是从这个角度来说的,而是从云气的角度来说的,因为是要表达“自然之道”。
所谓“自然之道”,亦即天象之自然,就好比太阳东升则天下亮一样,是自然而然。东方有太阳初升,西方有云气上升,阳光映射到云气之上,然后西方出现了虹。当云气越来越高、越来越浓的时候,降雨就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了。这是从正面来说。
       换一个角度来说,东方出虹而天晴是自然而然,这意味着“止奔”、“止淫”;西方出虹而降雨也是自然而然,这意味着“淫奔”日盛。一个国家,有礼义,有规矩,则国人自然能“止奔”、“止淫”;没有礼义、规矩,则“淫奔”之风盛行。
       俗话说:“天要下雨,娘要嫁人。”“朝隮于西,崇朝其雨”说的是“天要下雨”,“女子有行,远兄弟父母”说的是“娘要嫁人”。这里所说的“娘”,是指“姑娘”、“女子”。为什么“朝隮于西,崇朝其雨”之后,接着说“女子有行,远兄弟父母”呢?
       孔颖达先生《疏》说:“有隮气必有雨者,是气应自然,以兴(音星)女子生则必当嫁,亦性自然矣。”意思是说,男婚女嫁是自然而然之事,也是人之正道,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为何会违背自然而“淫奔”呢?何必背弃礼义而“淫奔”呢?
       五、第三章讲解:
       原文:乃如之人也,怀昏【同婚】姻也。大(音太)无信也,不知命也。
这是顺着第二章之义而言。既然男婚女嫁是自然而然之事,然而,竟然会有如此淫奔之人出现,他们看起来好像是满心想的是“婚姻”,做的却根本不是“婚姻”之事,而是“淫奔”之事。“乃”是“竟然”之义,“之人”是“此类淫奔之人”,“怀”是“思”之义。
        “婚姻”是人生之大事,惟有遵守礼义而成为夫妇,才符合“婚姻”之道。“婚”是男家娶妻之礼,男家尊敬女家,因此需要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需要“六礼”俱备;“姻”是两家联姻之事。因此,“婚姻”至少涉及两家之间,绝非仅仅是当事男女个人之事。
        为得到某个自己喜欢的人做“丈夫”或“妻子”,不顾父母是否伤心痛苦,是只顾“私情”而不顾“亲情”;不顾礼义,不经媒妁而私定终身,是只顾“私情”而不顾“礼义”;不顾廉耻而“通奸”、“私奔”,是无耻。无论是哪种情况,都不是“婚姻”。
        “大无信也”的意思是说,“淫奔”之人,实在是毫无诚信可言。为什么这么说呢?一个人如果为了得到自己酷爱的东西,而不顾父母伤心、不顾礼义廉耻、不怕舆论谴责,这样的人就是失去良心的人。为了自己所“爱”的男子或女子也如此,更是失去良心。
       “淫奔”之人,可以为了所谓的“所爱之人”而失去良心、不顾一切,那么,还有什么诚信可言呢?但是,这样的做法在表面上看来,却似乎很动人、很感人,但是,如果一旦得不到“所爱之人”或者有了另外的“所爱之人”,便会为所欲为而没有底线了。
       所谓“不知命也”,《毛诗郑笺》说是“不知昏【同婚】姻当待父母之命”,此说是从浅层而言,也就是说,父母生育、抚养了子女,子女也因此而有了孝敬父母的责任和义务,或者说是一种人生使命,如果为了他自己所谓的“婚姻”而不顾父母伤心痛苦,是不知使命。
       我们再探究一下深层之义。天地生育着人类,生而为人本来就意味着要担当起“人”的使命。“人”与“禽兽”的区别,在于“人”有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淫奔”之人,失去这“四端”,则不知人之所以为人,更不知天地赋予自身的使命。
       再说,“婚姻”有“天作之合”的说法,虽然其中也不是毫无“人”的自身选择因素,但是,毕竟不是谁想要跟谁结婚就能结婚的。所以,算命可以通过丈夫(妻子)推算出其妻子(丈夫)如何。当人们“恋爱自由、婚姻自主”时,就彻底否定了“天作之合”。
       一个人来到人间,所要完成的使命是多方面的,“婚姻”只是其中的一个而已。如果一个人“为了所爱之人而不惜一切,不惜一死”,即使这也算是“婚姻”,那也是为了“婚姻”而放弃了其他各方面的使命,也是“不知命”。



[赏析四]

此诗古今众说不一。《韩诗》谓之“刺奔女”之诗。《诗序》谓之反映卫文公能“以道化其民”,使国人以淫奔为耻。朱熹《诗集传》亦说:“此刺淫奔之诗。”另有人推测,这是一位诗人代卫宣姜答《新台》之作。当代学者,多以为此诗是一首女子争取婚姻自由的诗歌,其中渗透有对旧婚姻礼教制度的控诉与反抗,具有鲜明的民歌特色。
        现从全诗的内容推求诗歌的本意,我以为此诗应该是一首有情人悲哀自身不能终成眷属的作品。诗里的女子因所嫁非人,故而怨天怨地,怨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诗里的男子因痛失所爱,无可奈何之际,眼睁睁地远送伊人,肝肠俱断,徒叹命薄。全诗当中,始终笼罩着一种宿命与悲哀的气氛。这种宿命与悲哀的气氛,让我们看到──诗里的悲哀与不幸,应该是两个人共同的悲哀与不幸;诗里的宿命与凄凉,应该是两个人共同的宿命与凄凉。
       我们知道,古时主位在东,宾位在西。本诗首章“蝃蝀在东”一句,恰恰说明的是父母为女儿安排的不幸婚姻。这里的“东”指的正是居于主位之人──父母。犹如东道主指主人;东宫指太子所居住的宫殿阁,借指太子本人;东家指雇主;东主指东家、店主、房东等。第二章“朝隮于西”一句,写的是女儿自由恋爱所获得的理想爱情,这里的“西”指的是处于宾位之人──女子理想中的恋爱对象、婚姻对象──男子。正像西席指代西宾(旧时家塾教师或幕友的代称)一样。
      诗中的“蝃蝀”“隮”指的都是彩虹,按照古代的传说,“彩虹”象征男女关系之事,比喻婚姻与爱情。《遗周书》说:“虹不藏,妇女不专一。”《释名》说:“虹又曰美人。阴阳不和,淫风流行,男美于女,互相奔随之时,则此气盛,故以其盛时名之也。”孔颖达《疏》引《音义》说:“虹双出色,触盛者为雄。”本诗中的“蝃蝀”与“隮”都是暗指婚姻之事,但是结果不同。前者堂而皇之,光明正大,合于道统,顺于纲常,因此,“莫之敢指”;后者自由恋爱,自择夫偶,私定终身,有悖道统,违逆父母之命,抗拒媒妁之言,结果是“崇朝其雨”,以泪洗面,两相分离。
       诗中“女子有行,远父母兄弟”、“女子有行,远兄弟父母”二句,据学者考证,系当时谚语,表示女子出嫁(本身含有女大当嫁,婚姻以时的意思),远离了自己的父母兄弟。但是,因为各自的前提与背景不同,所指与所侧重的人物与感情便截然不同,前一句指的是远离自己的生身父母与骨肉兄弟,着重从宗亲内部写起,悲中有怨,怨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身不由主,无可奈何;后一句字面相同,字句稍作调整,所指却大不相同。明眼人一眼看去,便知这里的远离,远离的是自己所痴恋的心上男儿。作者在此从宗亲外部、女子情感的趋动方向上写起,意谓所爱之人,不能相爱,有情人难成眷属,悲不胜悲,天地亦为之动容,“崇朝其雨”, 悲中含恨,恨中藏怨,怨中蓄满痛苦,不由得使人涕落如雨,五内俱断。味此上下两句,俱是从女子心中所“悲”写起,所悲的内容却大相径庭,其境界自然亦有天地之别。按照《田间诗学》所言:“女子有行二句,似是当时陈语,故(《诗经》中)多引用之。犹言女生外向,本非父母兄弟之所能留。”此言在此二句中,亦均能融通。
        至于诗歌第三章,完全是从男方的心理写起,谓所恋之人,竟如此这般的嫁给别人,自己竟无回天无力!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彼人远去,自己和她空怀婚姻的理想、眷属的信念、爱情的誓言,如今只能化作一天泪雨,飘零于天地之间!是她太无信、太不遵守诺言吗?非也!这是命啊!我们之所以伤心哀痛,就是因为我们太不知命了呀!全诗至此结束,却似乎还有未尽的哀痛,在天地之间回响。
       我们读完全诗,大概已经看到诗中那幅凄惨无比的画面,霞隮好似离人之血,有情人以泪眼作死别,男方遥遥相望,女方在通红的盖头与霞帔之间,抹着眼泪,于鼓乐喧天中,向着远处走去,前面是一步深似一步的爱情的深渊,后面是一步远过一步的爱情的昨天。这样的故事,在那种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时代,多么富于典型性啊!其中所深含的情感沧桑与社会意义,具有咀嚼不尽的人文意味。
       俯瞰全诗,作者之所以以“蝃蝀在东”起兴全诗,其意不仅在兴,更在于比,亦在于描叙背景。上下两章后两句字重而意不重;第三章以千钧之力,总体一描,道尽爱情苦心人所苦所悲,几乎使读者亦哽咽而不能言,其根源全在于诗歌的含蓄及其深远无尽的典型与人文意味。而这种典型与人文意味,几乎贯通中国几千年的宗法历史,其厚重与绵长,会给今天的年轻人留下什么样的思索呢?



 [赏析五]

这是一首姑娘即将要远行的山歌,虹,借指为男女婚姻之桥,男的在那方,姑娘在这方。虹桥既然升起,那么也就预示着婚姻之桥已经搭起,婚姻的时向也到了。然而父母却根本不提姑娘的婚姻之事,忘记了她已到了婚配的年龄。可是姑娘自己没有忘,她渴望婚姻、爱情的心时时在砰然跳动。她唱出这首山歌,首先说明她是一个顺从父母的人,然而大人们忘了从前讲过要给她婚配的话,这是因为大人们不懂得人的命运的发展。所以她看见彩虹升起后,就决定悄悄出走,远离父母兄弟,去寻找自己的幸福。

这种风俗习惯一直延续到今天,所以现代的人们也是为了自己的幸福而动不动就离家出走。人生的命运,或者说人生的规律,是少年学习,青年婚配,成家立业,中年抚小养老,老年安享晚年。俗话说:“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就是这个意思。如果把当婚当嫁的儿女困在家里,那也就违反了人生的规律和人生的命运。儿女虽然可以顺从父母之命,但当他(她)成熟的身体和心志为青春砰砰而动的时候,任何人都是制止不了的。



蝃蝀》也是一篇《诗经》里少有的争议不多的诗篇。

       《蝃蝀》是卫人创作的指责贵族女性私奔、破坏婚姻礼仪的作品。正如《毛诗序》所说:“《蝃蝀》,止奔也。卫文公能以道化其民。淫奔之耻,国人不齿也。“,也如《诗集传》所说:“此刺淫奔之诗,言蝃蝀在东而人不敢指,以比淫奔之恶人不可道,况女子有行,又当远其父母兄弟,岂可不顾此而冒行乎?“

       为何确定指责的是贵族女子呢?一曰从“乃如之人也”判断上古时代的“人”是专指贵族,“民”则指老百姓。二曰《诗经》描写的均是贵族的政治经济恋爱家庭生活--泊客始终这么认为。

       开端“蝃蝀在东,莫之敢指”是起兴。那为何以“蝃蝀”比兴?专家考证,蝃蝀(即彩虹),有七种颜色,是雨气被太阳返照而成。古人因缺乏自然知识,以为的产生是由于阴阳不和,婚姻错乱,因而将它视作淫邪之气。彩虹出现,自然就是一件令人忌讳的事,所以大家都“莫之敢指”。

       讲到这里,读者可以发现《诗经》出现了貌似矛盾的地方:一方面《诗经》描写了好几场“青年男女集体欢会”即群婚群交的现象(如《桑中》)。另一方面,本诗又强调婚姻必须循礼,必须遵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俗传统。

       但其实,并不矛盾,因为,东西周时代,正是社会变革,礼教建立的时代。当时,为了繁衍后代,可以允许男女定期“集体群欢“,但同时,包括婚礼在内的礼教正在被引导、建立和强化。

       有专家言:“《国风》,就是各国以性生活为核心的伦理道德教育大法。在周时,《诗经》是被雕刻在玉版上,传赐天下,以行风化之教。此谓“诗教”,这是中国古代文明最高妙、最伟大的传统之一。“

       诚然,《国风》大部分诗篇,均是描述男女婚恋也。

        “蝃蝀在东,莫之敢指。女子有行,远父母兄弟。
        朝隮于西,崇朝其雨。女子有行,远兄弟父母。
        乃如之人也,怀婚姻也。大无信也,不知命也!“

       孔子摘编《蝃蝀》进《诗经》本意,也正是在于教化啊。

       当然,从现在的角度来看,蝃蝀》与其说是指责贵族女性不循婚礼,私自出奔,不合礼教;毋宁说是这位贵族女性勇敢地追求自由恋爱的婚姻。


诗经51

修心 · 养性 · 品生活

这世上有三样东西是别人抢不走的:

一是吃进胃里的食物,二是藏在心中的梦想,三是读进大脑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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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国风·鄘风·蝃蝀(原文)(题解)(注释)(译文)(赏析)
诗经带拼音:国风·鄘风·蝃蝀原文解释翻译
国风·鄘风.蝃蝀
51 蝃蝀
蝃蝀
《诗经欣赏》——国风——鄘風——蝃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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