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没想到,毕业后四年,我却被她们认为“潇洒”。
17年11月,我惊慌地逃出了谈了两年的前男友家。
是的,逃。因为我并未告知对方。恐婚罢。
时至今日,我们大学的室友,四个人,两个人今年要当妈妈了。
我问她们当时为什么要结婚?非他不可?还是在一起很幸福?
她们说:“在一起舒服”“因人而异”......
在我的认知里,如果一生是100岁的话,
那么我们刚过了1/5,剩下的4/5和谁到生命的尽头?
这是个很重要的选择,或者说是抉择。
恋爱初期的男女就像在执子博弈
总是不想把过多的弱点暴露给对方。
我曾问过朋友几次,什么情况下,在什么状态和什么故事背景下,
男性会做出“想和你共度一生”这个判断和决定。
作为一个直男,他也没给过我答案。
毕竟两个单身狗互相扯皮讽刺也很有趣。
也许,每个男子都有过这样两个女人,至少两个。
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
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这世间哪有双全法?无限次的人格转换。
不要习惯为好。
美术生逻辑可能就是白+红=粉。
如果仅仅是这么简单的加减算法就好了。
人格的独立性总是迷人的。
个体的存在并没有因为另一个个体的出现而影响丝毫。
最初的组合未必是有意义的。
除去生命体和人造物,其他的一切都是简单个体。
没有功能,没有意义。
所以1+1>2或者1+1=2这个命题有什么组合相加必要?
一颗烟的寿命为5分钟的话,
那这5分钟就是所有想念的时间了。
过去就过去了。
灭了就扔进垃圾桶再也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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