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12月15日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3名执行干警被案外人暴力阻挠执法、殴打后,12月20日,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两名书记员在某学校送达时,又被一起继承案件的女当事人及其男性朋友当众殴打数分钟。
当该案的主审法官赶到时,两位书记员还在班主任办公室大哭,浑身发抖。据银川市第二人民医院急诊科医生初步诊断,两名书记员身上多发性软组织损伤。而打人者目前只是被治安拘留和罚款200元。
涉嫌妨害公务罪呢?《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规定》怎么不落实呢?怎么把这起事件当成了一般的“打架”来处理。案件还没有开审,仅向当事人送达个出庭文书,就挨了一顿老拳,这还叫法院吗?还掰扯什么权威。
(他们是法院最忙最累的人)
法院现在大部分书记员是临聘制,他们是法院的“路人甲”,非但员额改革与他们无缘,加工资没他们的份儿,甚至在人员编制中根本没有他们的名字。书记员除了送达、保全、庭审记录、卷宗装订等工作外,还担任着排期开庭、案件报结、卷宗归档等辅助性工作。
他们不是最重要的一群人,但绝对是最忙碌的一群人。他们只是拿着“路人甲”的工资,每个月也就两千多元,吃着“路人甲”的盒饭,却操着卖白粉的心。因为卖白粉只用防着警察,而他们得处处心惊胆战。
如本案,他们不就送几张纸吗?有没有理你法庭上再抗辩,法庭本来就是说理的地方。你不接传票也就算了,犯得着对两个小姑娘一顿胖揍吗?笔者到法庭办案五年,换了六任书记员,有嫌累的,有嫌烦的,更多的是嫌这个活儿太危险。
大家可以在网上查一篇文章——《一位离职法院书记员的自述:我在法院的日子》,你就会明白,一个怀着丰满司法梦想的大学生,到法院做书记员,骨感的现实是如何逼得他出逃的。这几年,法官出走现象十分严重,实际上与“法官流失”相比,“书记员流失”有过之而无不及。
(银川被打伤住院的书记员)
只是因为他们是“路人甲”,没有引起法院足够重视而已。书记员多则三五年,少则几个月就离开法院。有一个书记员的出走,就会留下一个需要“单腿走路”的法官。网上有一篇文章——《书记员频繁“跳槽”困扰宁夏法院》,我们是该想想为什么我们留人不住了。
我常给我的书记员说:“如果你看到当事人要动手就先撤,没关系有我顶着”。我也并不是练过几招足以应敌,而是看着他们拿那么一点钱还要冒那么大的风险,委实过意不去。“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作为承办人反正他终究要找到咱头上,还不如早点面对。
而对于公司来说,如果没能力保护书记员的安危,就不应该让他们冲在前面,因为他们在名义上并不是“最后一道防线”上的一员,他们不应该成为当前司法权威不彰的牺牲品。我们虽然没办法用工薪留住他们,至少得让他们觉得有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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