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字底下三条腿,似乎是“丌”的讹变。若“丌”字成立,此字似乎释读“祖”。
(下联:持齋古刹啟沙彌。對聯截自楊春桃教授的視頻講座。)
下图通常被释读为“竹侯”一词的合成词,如同古汉语的“诸”字,是“之于”的合成词一样:
(截图自网上无名氏的甲骨文字表。)
(截图自网上无名氏甲骨文字表。)
以上仅属个见,不揣冒昧,愿得赐教。
殷商政治势力范围的研究已有许多学者讨论,若要重新厘清此一问题,应结合一手史料殷墟甲骨文及考古资料,并以传世文献为辅。在运用甲骨文方面,可从殷王室与各个势力的关系来探讨王室权力的最大范围;考古遗址的运用则以「殷墟文化」为讨论中心,按遗存性质将殷墟以外遗址分为「小型遗址」及「中型遗址」。不采用出土地不明或单独埋藏的青铜器作为判断依据。根据上述原则,可将殷商势力范围分为三层结构:首先以殷墟为中心,资源的集中导致北至邯郸,南至鹤壁,东至古黄河,西至太行山出现的「真空」范围,属商王直接控制区;第二层为北至邢台,南至驻马店,东至山东淄博、济宁,西至荥阳及山西长治地区。根据遗存内涵及部分青铜器铭文可知,为服属于殷商王室的族群及部分王室宗族所在。此区域已非由商王直接管辖。第三层为北至秦皇岛,南至罗山,东至鲁北潍坊、鲁南枣庄,西至山西灵石、闻喜及陕西西安地区。从出现带墓道墓葬、随葬青铜器的比例更高,以及出现车马坑等,明显属更富独立性的区域。其中既存在服属于殷商王室的族群,亦有关系不稳定的势力,可能还包含与殷商不相隶属的「某方」。以上既可看出殷商势力的最大范围,亦可见殷商王室的控制力道随着范围外扩而逐步递减。
关键词:政治地理 卜辞 出土文献 考古学文化 殷代
本文所谓「殷商」,是指传世文献记载「盘庚迁殷」之后的商朝。殷商政治势力范围是殷商史研究中基础且重要的问题,以往除了传世文献有零星记载外,近百年以来由于甲骨文、考古资料等一手史料不断地出土,顾颉刚、董作宾、陈梦家、岛邦男、李学勤、严一萍、叶文宪、宋新潮、宋镇豪、卢连成、韦心滢等学者均涉及相关问题的讨论。[1]前贤研究的史料来源有三:一、传世文献的记载;二、甲骨文所见地名;三、考古遗址的分布。不过这些依据或多或少存在一些问题,例如传世文献的相关记载均不早于战国时代,并非研究殷商史的一手史料;甲骨文虽然存在许多地名,但地望大多存在争议;考古遗址存在对其性质的判断标准问题。因此学者的结论不尽相同。
为了解决此一问题,首先应以一手史料殷墟甲骨文、考古资料为主,传世文献为辅;在运用甲骨文方面,必须认识到殷墟甲骨所见地名有的与殷商王室关系不明,或者只是战争路经之地,且地望大多不可考。这些均不能作为讨论依据。因此合适的做法为,从殷王室与各个势力的关系角度切入。理论上只要能找出卜辞中离殷商王室最远且从属的势力,就能从他们的所在勾勒出王室权力的最大范围。这些势力可能是殷王室宗族(「子某」)、臣属的侯(「某侯」)或各个族群,[2]从属的判断标准为殷王室是否命令他们进行各项事务(如「令某」、「呼某」)、收受贡纳(如「某入」、「某来」)等。另外,卜辞中受殷王室命令的族群也有转为敌对相互争战的例子,说明该区域受殷王室的掌握较弱,亦可作为参考。需要说明的是,所谓殷商的「势力范围」并非指秦汉以后大一统王朝对地方直接掌控形成的区域,而是指殷商王室直接控制地区与周边服属的势力构成的军事联盟范围。另外,殷周时期对土地的掌握是以据点为主,而非整片面积的掌握,因此下文讨论的范围是充满「空隙」的。研究殷周政治地理问题必须注意到这一点。
对于考古遗址的运用,目前学者根据殷商势力的中心「殷墟遗址」中的陶器、青铜器及墓葬等遗存,对与其文化属性相似的遗址形成的一支考古学文化称为「殷墟文化」。[4]笔者赞同此判断标准。不过各个遗址的内涵有所差异,需要加以区别。首先由于殷墟文化遗址较多,笔者只讨论遗存较为重要或丰富者。[5]目前发掘成果表明,殷墟文化以殷墟遗址为中心,其规模之大与遗存之丰富,已有许多论著提及。[6]至于殷墟以外的遗址,多数规模较小或遗存较少,可称为「小型遗址」,少数出现带墓道大墓或较为丰富随葬品的归为「中型遗址」。以往有的学者将青铜器的分布地纳入殷墟文化范围,进而将江西、湖南地区归为殷商势力区。但实际上青铜器属于珍稀物品,可能因为战争、贸易等因素流传外地,因此本文不采用出土地不明或单独埋藏的青铜器作为判断依据。是以据笔者统计,殷墟文化范围包含今河南省全境,河北中、南部,山东西半部,安徽西北部,山西中、南部及陕西东部一带(见下图)。
本文原载于台湾《白沙历史地理学报》,第20期,2019年12月,第1─40页。作者江俊伟。原文为繁体,本公众号版经由繁简字转换软件制作而成,如内容与原文有出入,请以原文为准。如需引用或转载,务请查阅原文并说明出处。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历史考古与上古文明”公众号。
殷王室北部虽然存在许多族群,但地望较确定、与殷商王室关系友好,且离殷商政权最为遥远仅有河北卢龙的竹族。首先竹族相关内容如下:
竹入十。《合集》902反
乙丑,婦示一屯。小。中。《合集》17508臼
丁丑卜:婦亡(咎)?
丁丑卜:婦又(有)(咎)?《合補》6557+2.2.0051[8]
子竹犬?《合集》22045
己酉卜,竹?允。《英藏》1822
《合集》902反与《合集》17508臼分别为竹族与妇献物的内容;《合补》6557+2.2.0051卜问妇没有灾咎?妇即竹族嫁与殷商王室之女子;[9]《合集》22045可能涉及祭祀之事,从「子竹」之称可知其为殷商宗室。不过「子竹」与「竹族」关系待考;《英藏》1822「」多与祭祀有关,如《合集》2944:「贞:子商于父乙,呼?」则「竹」应为卜问竹参与祭祀。从竹族入献并受命令,可知应臣属于商。[10]此外双方并无明显敌对的内容,显见商、竹之间的友好关系。
关于竹的地望已有不少学者研究。李学勤先生说:「殷墟甲骨卜辞也有『竹』,其中有些可能是孤竹的省称。」并认为辽宁喀左出土的铜器铭文可释为:「父丁,孤竹,亚微」。[11]郑杰祥先生认为竹即《史记‧伯夷列传》载:「伯夷、叔齐,孤竹君之二子也」的孤竹国,在今河北卢龙县南。[12]彭邦炯先生也根据传世文献记载与青铜器铭文,认为:
学者多认为甲骨文中的竹即传世文献的孤竹国,其地在今河北卢龙。而辽宁喀左出土的《孤竹父丁罍》(《集成》9810)时代虽属西周早期,但距卢龙不过200公里,显示商周时期的竹或孤竹的活动范围,大约就在冀辽交界一带。
不过特别之处在于,这个区域并未发现殷墟文化遗址,则竹可能位于殷墟文化之外。从竹的族属来看,《史记‧伯夷列传》:「伯夷、叔齐,孤竹君之二子也。」司马贞《索隐》按:「《地理志》孤竹城在辽西令支县。应劭云伯夷之国也。其君姓墨胎氏。」[14]《史记‧殷本纪》则载:「契为子姓,其后分封,以国为姓,有殷氏、来氏、……目夷氏。」[15]钱穆先生认为:「殷后分封,有目夷氏,或即墨胎氏。」[16]冯时先生亦从音韵学角度同意钱穆先生的看法。[17]传世文献记载孤竹和商王室同源,与甲骨文竹为殷商宗室一致。朱彦民、郭静云先生也认为商或殷商族群实际上来自冀北或东北等地,并非如传世文献所言源于山东地区。[18]则竹族可能是殷王室南迁时停留于冀辽一带的分支。是以双方居地虽相距较远,但仍保持友好关系甚至通婚。因此,殷商势力的北部边缘,大致可到今河北东北地区。
再从殷墟文化遗址来看,殷墟以北直到冀中的遗址分布如图:
图2 殷墟以北主要遗址分布示意图
1安阳辛店 2林县下陶 3磁县下七垣 4邯郸涧沟 5邯郸薛庄 6武安赵窑 7永年邓底 8沙河青介 9邢台东先贤 10邢台贾村 11邢台葛家庄 12邢台曹演庄 13邢台粮库 14邢台西关外 15隆尧双碑 16临城古鲁营 17临城补要村 18赵县双庙 19正定新城铺 20灵寿西木佛村 21新乐中同 22定州北庄子 23容城上坡
小型遗址方面,在殷墟以北周边有安阳辛店遗址,其地西南距殷墟10公里,除房基、墓葬之外还发现铸铜遗迹,包括陶范、模、芯共约5,000块,磨石、骨锥、铜削等工具上百件。可能属于殷王室在殷墟周边掌握的一处铸铜聚落。[19]此外还有林县下陶、[20]磁县下七垣遗址。[21]其中下七垣遗址发现铜器3件带「受」字铭文,2件带「(启)」字铭文。以上可见殷墟周边遗址较为稀少。
往北到邯郸、邢台地区周边则有邯郸涧沟、[22]邯郸薛庄、[23]武安赵窑、[24]永年邓底、[25]沙河青介、[26]邢台贾村、[27]邢台西关外、[28]邢台曹演庄、[29]邢台东先贤、[30]邢台粮库、[31]邢台葛家庄、[32]隆尧双碑、[33]临城古鲁营、[34]临城补要村遗址。[35]遗址普遍发现窑址,其中隆尧双碑遗址更发现窖藏陶鬲77件。另外发现墓葬及房址,墓葬一般出土少量陶器。其中武安赵窑遗址发现数件铜器带「」字铭文;临城补要村遗址发现铸铜遗迹,包括密集的炭渣及烧土,并散见陶范、坩埚、残炉壁、范芯、铜器碎片。这个区域的遗址较多,但遗存基本以陶器为主。其中普遍出现窑址是这个地区的特殊现象,显示当地可能存在制陶产业。
邢台以北至石家庄。
邢台以北至石家庄、保定地区,有赵县双庙、[36]正定新城铺、[37]灵寿西木佛村、[38]新乐中同、[39]容城上坡遗址。[40]遗存以墓葬为主,但部分随葬品较为丰富。如赵县双庙遗址发现墓葬一座,随葬品有玛瑙、玉器;正定新城铺遗址发现墓葬一座,随葬铜器中有6件带「」或「」()铭文;灵寿西木佛村遗址发现墓葬一座,随葬铜器22件等。
另外还有属中型遗址的定州北庄子墓地,发现墓葬42座。随葬品中铜器比例明显较高,其中31座墓共出土铜器274件,有青铜礼器、兵器、工具与其他等。此外还有陶器18件,玉、石器共45件,以及少量骨、蚌、木器等。随葬品较多者有M5随葬铜器30余件与小型玉、石饰,M80随葬铜器等物品27件,也有无随葬品者。个别墓葬殉一或二人。铜器普遍带有「」字铭文。[41]是殷墟以北规模较大的的一处墓地。以往部分学者认为北京地区亦存在殷墟文化遗址,不过相关遗存较少且存在争议,暂不纳入。[42]
从殷墟以北遗址分布来看,可以分为三个层次。第一是殷墟至邯郸地区。这个区域除殷墟遗址外的遗存较少,可能是资源集中于殷墟的表现。表现在政治势力上,应为殷商王室直接掌握的区域。第二是邯郸、邢台地区。出现的遗址明显增多,但遗存普遍较少,并以窑址为主。推测为服属于殷商王室的族群分布区,并主要经营制陶产业。第三,石家庄、保定地区。此区的遗址分布又趋稀疏,不过其中的定州北庄子遗址规模明显不同,墓葬伴随较多青铜器等,加上周边遗址遗存也更为丰富,应属于独立性更强的地方势力。因此甲骨文虽能看出殷商势力最远达河北东北部一带,但考古资料更能显示这个范围内的分层结构。
南部区域同样存在许多族群,但比较能确定地望的仅有、曾二族。前者见于《合集》2354臼:「戊申,妇示二屯。永。」其中「」作「」形,或释「息」字。「妇」为族嫁与殷商王室之女子,则殷、之间存在联姻关系。至于族地望,目前在河南罗山天湖墓地(详后)出土较多带「」(《集成》1225)、「」(《集成》1226)字铭文铜器,亦有作「」(《集成》1535)形者,应为该族所在。后者曾族位于豫、鄂一带,是与殷商关系友好且地望离殷商最为遥远的族群。相关卜辞如下:
《合集》5504卜问于南方立事,右从□,中从,左从曾?大致是在南方展开军事行动的内容,可推论曾在商的南方。右、中、左为殷周军队常见「三军」编制,《合集》33006:「丁酉贞:王作三师右、中、左?」《春秋‧襄公十一年》亦载:「王正月,作三军。」[43]《合集》22294卜问命令曾归来?曾既参与征伐并受命令,可知商、曾关系友好。此外并无双方明确敌对的内容。
关于曾的地望,丁山、饶宗颐、李孝定先生根据传世文献中潧水、鄫国的位置认为其地在今河南。[44]而据近年考古发掘成果,湖北随州另有一个未见于传世文献的「曾国」:
之后发掘则补充说明此地:「应是西周早期的一处曾侯家族墓地。」[46]因此殷商的曾亦可能位于豫南、鄂北之间。以上所说,大致可知殷商王室的势力范围南至今豫南一带。
至于殷墟以南的遗址分布可参下图:
殷墟以南至鹤壁地区的遗址仅见淇县大李庄、[47]濮阳马呼屯遗址。[48]新乡、焦作地区遗址较多,有新乡李大召、[49]新乡阳村、[50]辉县琉璃阁、[51]辉县褚丘、[52]辉县孟庄、[53]辉县孙村、[54]温县小南张、[55]孟县涧溪、[56]孟县西后津遗址。[57]遗存以墓葬为主,还有房址、灰坑等,墓葬一般出土陶器或无随葬品,少量墓葬出土铜器。其中辉县琉璃阁遗址发现带两条墓道的墓葬一座、中型墓4座;温县小南张遗址发现一批铜器,推测可能出自一座墓葬,其中铜器4件带有「徙」字铭文。
郑州地区遗址亦较为密集,有郑州人民公园、[58]郑州陈庄、[59]郑州黄河路109号院、[60]郑州马良寨、[61]郑州高庄、[62]郑州梁湖、[63]荥阳竖河、[64]荥阳关帝庙、[65]荥阳小胡村、[66]荥阳西司马遗址。[67]此外郑州西南有登封南洼遗址。[68]其中郑州梁湖遗址发现夯土基址;荥阳关帝庙遗址发现遗址较为丰富,出土墓葬228座、半地穴式房址22座、陶窑20座、水井32眼等,可能是以陶窑作坊为主的聚落;荥阳小胡村遗址出土墓葬58座,其中出土铜器有20余件带「舌」字铭文。
在郑州以南的豫南及皖西北地区,有南阳十里庙、[69]驻马店闰楼、[70]上蔡、[71]固始葛藤山、[72]皖西北阜南月牙河、[73]颖上王岗遗址。[74]其中南阳十里庙遗址发现铸铜相关遗存;驻马店闰楼遗址出土墓葬255座,规模大者多随葬数件青铜器,M71出土的铜觚和铜爵分别有铭文「亚」、「示亚」。周边地区也曾征集到「」字铭文铜器;上蔡遗址发现一座墓葬,其中两件铜器带有「作父辛。亚」、「亚□」铭文。颖上王岗遗址墓葬出土及周边征集的铜器均有带「(月己)」铭文者。
这个区域还出现属中型遗址的罗山天湖墓地。数次发掘共出土墓葬至少20座,其中M1北边带有墓道,但被挖乱。所有随葬品共有铜器200余件,包括礼器、兵器、工具及车饰等,各式玉器数十件,还有陶器和罕见木漆器等。由于有铭铜器中大量出现「」字铭文,被认为是该族墓地所在。[75]由于规模较大与随葬较多铜器与玉器,应属于一处地方势力掌控的墓区。另外常被提及的含山大城墩遗址,当地殷墟时期的文化面貌尚不清楚,暂不讨论。[76]
殷墟以南的遗址分布亦可分为三个层次。第一是殷墟至鹤壁地区。这个区域同样出现真空状态,属殷王直接管理的可能性较大。第二是新乡、焦作及郑州地区。可以看出遗址分布较为密集,不过多数墓葬随葬陶器为主,可归为服属殷商王室的族群所在区。第三是整个豫南及皖西北地区。此区与郑州地区的地缘关系并不紧密,加上出现属中型遗址的罗山天湖墓地,出土带墓道大墓及青铜器比例明显增加,均可说明属独立性更高的区域。从甲骨文可知,殷商王室与罗山天湖墓地的族属有所往来,惟卜辞内容较有限。不过驻马店闰楼遗址出土的墓葬中,M71随葬的铜觚和铜爵分别有铭文「亚」、「示亚」,显示墓主族属应为「」(或释「禽」)。在甲骨文多有提及:
本文原载于台湾《白沙历史地理学报》,第20期,2019年12月,第1─40页。作者江俊伟。原文为繁体,本公众号版经由繁简字转换软件制作而成,如内容与原文有出入,请以原文为准。如需引用或转载,务请查阅原文并说明出处。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历史考古与上古文明”公众号。
《合集》6665正卜问一旬内没有灾咎?验辞为三日后乙酉日有来自东方,呼唤报告旁。可推论、、旁都在殷的东边。其中「」字胡厚宣先生释「戎」,解为伐;于省吾先生释「捍」,解为捍御。[79]均与兵事有关。《合集》6666旁又称为旁方,显示旁的所在地位于殷商势力之外。因此若能确定、、旁三地所在位置,就能推估殷商政权东部的到达范围。其中的地望不可考,而地林泰辅、董作宾、胡厚宣、丁山、岛邦男先生均认为即《孟子‧公孙丑下》所载:「孟子去齐,宿于昼。」赵岐注:「昼,齐西南近邑也。」《水经注‧淄水》:「又有澅水注之,……东去临淄城十八里,……俗以澅水为宿留水。」[80]其地在今山东泰山以北的临淄。与卜辞地望于殷东相合。
卜辞数帝乙、帝辛时期。旁地已作为商王活动与田猎区域,亦未见旁方之名。显见殷商王室对旁地的掌握增强。而旁应与地在同一区域即泰山以北,正符合殷墟文化遗址在后期有沿着山东泰山以北向东扩展的趋势。[81]因此结合地所在、旁地性质变化与殷墟文化扩展情况,大致可将殷商东部泰山以北的最远势力范围订在今山东临淄。
泰山以南地区资料亦有限,仅有儿族可结合传世文献的记载讨论其地望。相关内容如下:
《合集》1075正卜问隔天乙未日易日?「易日」学者多解释为天气现象,不过说法各异。[82]占辞为王视卜兆后说有咎祸,丙日会有来。三日后丙申日果然有自东而来,告曰儿(以下缺)。《合集》3397可补后半内容,「儿伯」即儿族之长;《合集》3399卜问命令儿来?以上大致可知儿位于商的东方,与应在同一区域。商、儿关系友好,甲骨文未见明确敌对的内容。
〔貞〕:自大□用攸〔牛〕?《合集》553
甲戌卜,貞:攸侯令其舌曰:若之?五月。《合集》5760正
癸卯卜,黃貞:王旬亡?才(在)正月。王來征人方,才(在)攸侯喜鄙永。《合集》36484
《合集》553卜问用攸进献的牛祭祀某位祖先?《合集》5760正属武丁时期,虽然内容并不清楚,但从「攸侯」之称可知攸为殷商的侯;《合集》36484属帝辛时期,内容卜问一旬之内没有灾咎?并记录时间在正月,王来征伐人方之年,地点为攸侯喜的边鄙永地。人方又称尸()方,尸又通夷,一般认为即传世文献的东夷。[85]又《合集》36482:「余步比侯喜征人方。」攸侯喜曾与商王征伐人方。则攸应位于商的东方。商、攸关系友好,甲骨文未见敌对内容。
攸是攸侯之地,《左传》定四分鲁公以殷民七族,其中条、徐、萧、索之徐、萧、索当在今徐州、萧县、宿县一带,条亦应近此三处。……周武王时曾东伐有攸,《孟子‧滕文公下》引《书》曰「徯我后,后来其无罚。」;「有攸不惟臣,东征,绥厥士女,匪厥玄黄,绍我周王见休,惟臣附于大邑周。」赵岐注云「从有攸以下道周武王伐纣时也,皆《尚书》逸篇文也。」……《孟子》之有攸,卜辞之攸,《左传》殷民七族之条,当是一族。……正人方归途中,二月癸酉在攸侯鄙永,四日后戊寅已在宿县东北六十里之甾丘,则攸当在今永城之南部,宿县之西北。[86]
认为卜辞的攸即《左传》殷民七族的条、《孟子》的有攸,并考证攸地大致在今河南永城与安徽宿县一带。若陈说可信,则殷商东南的势力范围至少可至此区域。另外,有些学者根据商王征伐人方时经过「淮」地,如《合集》36642:「己亥卜,贞:王于淮,往来亡灾?」认为殷商势力可至淮水流域。然而「淮」地属军事缓冲地带或敌国范围的可能性亦存在,没有更多证据证明为殷商王室掌握或臣属族群所在区域。
图4 殷墟以东主要遗址分布示意图
泰山以北地区有济南大辛庄、[94]济南刘家庄、[95]平阴朱家桥、[96]平阴臧庄、[97]阳信李屋、[98]邹平丁公、[99]桓台史家、[100]寿光古城遗址。[101]主要发现墓葬及房址。其中济南大辛庄遗址在一、二个探方内集中出土夹细砂红陶大口缸,可能与冶炼有关。另外还发现卜甲中有一片存有刻辞34字,与殷墟卜辞明显属同一系统;济南刘家庄遗址发现墓葬77座,其中M121、M122随葬的铜戈、矛、刀达数十件,并有较多带「」字铭文铜器;平阴臧庄遗址发现墓葬一座,随葬的一件铜爵带有「子(义)」铭文;阳信李屋遗址存在较多的「盔形器」,被认为与制盐有关;桓台史家发现几片刻划卜骨。
此外还发现属中型遗址的益都苏埠屯墓地。随葬品以铜器(主要为铜镞)及大量的贝、蚌为主。其中至少有一座「亚」字形大墓,随葬的铜钺,以及铜锛、铜爵残片均带有「」字铭文(或释亚丑)。还有二座「甲」字形墓M8与M11。前者随葬铜器中有13件带有「(融)」字铭文。[102]不过苏埠屯墓地年代存在争议,有学者认为部分墓葬可能晚至西周早期。[103]
泰山以南有泗水寺台、[104]邹县南关遗址。[105]均为墓葬,随葬铜器为主。其中邹县南关遗址随葬铜觚带铭文「(子保)」,铜爵带铭文「」,应为「保」字异构。
此外还有属中型遗址的滕州前掌大墓地。发现双墓道墓葬2座,其中BM4存在地面建筑。单墓道墓葬、中型墓葬各一座。小型墓葬一般随葬铜器或陶器,数量在数件至数十件不等。1998─2001年又陆续发掘了一批墓葬,有11座被归为殷墟四期晚段。[106]不过前掌大墓地的分期存在争议,部分墓葬可能晚至西周早期。[107]另外该地西周时期的墓葬出土大量带有「史」字铭文铜器,与殷商时期墓葬的族属关系有待研究。
以上殷墟以东遗址分布可分为三个层次。第一是殷墟至濮阳古黄河河道区。这个区域同样出现真空状态,可归属于殷王直接管理区。第二是商丘、菏泽至济宁、淄博地区。遗址数量较多并沿泰山山脉周边分布。墓葬大多随葬陶器为主。应为服属殷商王室的族群所在区。从平阴臧庄、邹县南关遗址出土带「子某」铭文铜器来看,此区域还存在殷王宗室。第三是潍坊、枣庄地区。发现属中型遗址的益都苏埠屯、滕州前掌大墓地,均出土带墓道大墓及较多青铜器,明显与周边遗址不同。属独立性更高的区域。其中益都苏埠屯墓地的族属「」,在甲骨文中亦见此族,如《合集》36419有「小臣」,「小臣」之称说明其为王室官员。不过族既作为王室之臣,但在地方上又存在王室等级的「亚」字形大墓,双方复杂的关系有待进一步研究。结合甲骨文与考古资料,殷商以东势力范围最远可至山东泰山以北、以南区域。
本文原载于台湾《白沙历史地理学报》,第20期,2019年12月,第1─40页。作者江俊伟。原文为繁体,本公众号版经由繁简字转换软件制作而成,如内容与原文有出入,请以原文为准。如需引用或转载,务请查阅原文并说明出处。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历史考古与上古文明”公众号。
由于先周文化的归属存在争议,可暂将殷商时期的周置于陕西关中平原一带。考虑到以上所说各类遗存的东界大约在今西安,则甲骨所见殷商西部的势力范围最远可至陕西西安一带。
图5 殷墟以西主要遗址分布示意图
图中可知殷墟文化以西至太行山一带未见遗址。在太行山西侧的晋东南部有长子北高庙、[118]屯留上村、[119]武乡上城等小型遗址。[120]均为随葬少量铜器的小型墓葬。晋中、南及陕西西安地区存在较多中型遗址。晋中灵石旌介墓地发现墓葬数座,随葬铜器达数十件,其中30多件铜器带有「」字铭文。[121]晋南浮山桥北墓地发现一批墓葬,其中带一条墓道的墓葬5座,部分随葬车马。中型墓9座。墓葬年代涵盖殷商至西周中期。[122]该区域曾发现一批被盗的带「先」字(或释「失」)铭文铜器,[123]一般认为即此遗址所出,不过具体情况未明。闻喜酒务头墓地发现墓葬12座,其中带一条墓道的墓葬5座。不过完整资料尚未公布。[124]陕西有西安老牛坡遗址,发现大型夯土基址、陶窑、铸铜遗存、墓葬38座及陪葬墓、马坑、车马坑等。墓葬有半数殉人,随葬品以铜器为主的有10余座。[125]邻近的袁家崖遗址发现一座小型墓葬,可能属老牛坡遗址的一部份。[126]
以上遗址虽然较少,但仍可看出三层结构。第一为殷墟至太行山山脉区。这个区域同样是殷墟王邑的资源集中导致的「真空」状态,属王室直接控制的范围。第二是晋东南区。这些出少量铜器小型遗址邻近太行山脉,与殷墟遗址隔山相望,应为服属于殷商王室的族群所在。《尚书·西伯戡黎》亦载此地存在殷商的诸侯黎国,可作为参考。[127]第三是晋中、南及陕西西安地区。出现的较多带墓道大墓及大量铜器均显示为独立性更强的区域。这应是太行山脉的阻隔,导致殷商王室对其西区控制较弱的表现。结合甲骨文与考古资料,大约可知殷商以西势力范围最远至陕西西安一带。
本文原载于台湾《白沙历史地理学报》,第20期,2019年12月,第1─40页。作者江俊伟。原文为繁体,本公众号版经由繁简字转换软件制作而成,如内容与原文有出入,请以原文为准。如需引用或转载,务请查阅原文并说明出处。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历史考古与上古文明”公众号。
结合甲骨文及考古资料,既可看出殷商势力的最大范围,其中还能细分为三层结构。首先以殷墟为中心,资源的集中导致北至邯郸,南至鹤壁,东至古黄河,西至太行山出现的「真空」范围,属商王直接控制区;第二层为北至邢台,南至驻马店,东至山东淄博、济宁,西至荥阳及山西长治地区。根据遗存内涵及部分青铜器铭文可知,为服属于殷商王室的族群及部分王室宗族所在。此区域已非由商王直接管辖;第三层为北至秦皇岛,南至罗山,东至鲁北潍坊、鲁南枣庄,西至山西灵石、闻喜及陕西西安地区。从出现带墓道墓葬、随葬青铜器的比例更高,以及出现车马坑等,明显属更富独立性的区域,相当于边域或域外区。其中既存在服属于殷商王室的族群,亦有关系不稳定的势力,可能还包含与殷商不相隶属的「某方」。周边的小型遗址不排除为从属于这些地方势力的关系。从中不但能看出殷商王室的控制力道随范围外扩而逐步递减,且各区域的发展与地理环境密切相关。如往北的发展沿着太行山脉与古黄河河道之间,往南主要分布于黄河两岸交通要道,往东沿着泰山南、北部,往西则受太行山脉的阻隔而发展范围较小。
当然,以上研究受限于现有资料而有讨论余地。例如透过殷墟甲骨文讨论殷商王室与周边族群的关系,实际上仅是片面的从殷商王室的角度看待这个问题。而考古遗存虽然相对客观,但问题在于殷墟文化与殷商政治势力范围不会正好等同。例如非殷墟文化的势力亦可服属于殷王室,属殷墟文化的遗存也可以是深受殷墟文化影响的敌对国家。前者就如甲骨文所见的竹、周等族,后者虽无法从考古资料看出此一情况,但殷墟文化边缘存在规模较大、遗存较丰富的遗址是事实,就算其中存在与殷商敌对的势力也不意外。这些问题都可能随着新材料的出土及解读方式的不同,可以进一步研究及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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