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是以自然人取得的各类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所得税,是政府利用税收对个人收入进行调节的一种手段。今天,就在这里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为大家讲讲个税的那些事。
一、谁该纳税?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哪些收入要征税?
1.工资、薪金所得。
2.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3.劳务报酬所得。
4.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5.财产租赁、转让所得。
三、哪些收入免征个税?
1. 独生子女补贴。
2.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四、工资、薪金所得如何计算个税?
应纳税额=(每月收入额-35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举例说明:假定某纳税人2016年12月份工资应发合计为5800元,独生子女托保费5元,住房公积金400元,养老保险200元,失业保险20元,医疗保险50元。
1.应纳税所得额=5800-5-400-200-20-50-3500=1625元
2.计算出1625元后,找到相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3.本月应纳税额=1625×10%-105=5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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