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一周年之际,申税小微携松税小微在此奉上“营改增大辅导系列专题”。今天,我们先来讲讲增值税的基本知识。
增值税是我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其在江湖上的重要地位不言而喻,关于这位大佬的秘密,且往下看↓
增值税的特点
1.保持税收中性
2.普遍征收;
3.税收负担由商品最终消费者承担;
4.实行税款抵扣制度;
5.实行比例税率;
6.实行价外税制度。
增值税的优势
道道征收、环环抵扣:在一般计税方法下,增值税的实质是对生产经营各环节的增值额部分征收,具有消除重复征税、促进专业化协作的优点。
增值税纳税人分类管理
计税方法的一般性规定
1.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即: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税率
2.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即: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发票的种类和使用
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
1.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抵扣功能,仅限一般纳税人购买、自行开具。
2.小规模纳税人一般情况下只能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向主管税务局申请代开。目前,住宿业、建筑业、咨询业小规模纳税人正在试点增值税专用发票自开。
一般计税方法的抵扣管理
一般纳税人实行凭发票抵扣的制度,即允许抵扣销项的进项税额必须取得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抵扣凭证。
目前,增值税抵扣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完税凭证。
增值税作为江湖大佬,其发展历程可以说是一部英雄史:
1979年我国引入增值税,1984年在全国范围内对机器机械、汽车、钢材等12类货物征收增值税。
1994年将增值税征税范围扩大到所有货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对其他劳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征收营业税。
2009年增值税转型改革,将机器设备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
2012年1月,上海率先进行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并逐步推广,于2013年8月起全国试点。
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
与增值税相关的“武林秘籍”数量庞大,现将其中的精华部分整理成如下清单,有兴趣的纳税人可自行查阅学习:
全面推开营改增的文件依据:
财税【2016】36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附件1:试点实施办法
附件2:过渡政策安排
附件3:税收优惠政策
附件4:跨境零税率和免税
税务总局配套征收管理办法:
1.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
2.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4号——纳税人转让不动产
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
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5.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跨县(市、区)建筑服务
6.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房产开发企业房地产项目
本市税务部门配套征收管理办法:
1.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3号——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区(县)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
2.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4号——关于本市建筑业营改增试点若干事项的公告
3.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5号——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区(县)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操作办法(试行)》公告
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6号——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区提供不动产经营性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
5.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7号—— 关于发布《个人出租不动产代开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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