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新世纪以来第15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国谋划新时代乡村振兴的顶层设计——《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出台。乡村振兴怎么干?有哪些新举措?对农村居民和城市居民会有哪些影响?带你一图读懂!
农村工作,千头万绪。作为一个大战略,“乡村振兴”实施起来当然不能图立竿见影、药到病除,端的是求稳扎稳打、步步为营。这份文件中的一系列“禁止性规定”,“侠客岛”进行了梳理归纳:
1个“严禁”、1个“严格禁止”:“严禁工业和城镇污染向农业农村转移”、“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
2个“不得”:“不得违规违法买卖宅基地”、“不得借乡村振兴之名违法违规变相举债”。
1个“一律不准”:“除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外,各部门一律不准再组织其他检查考评”。
3个“不搞”:(乡村振兴)“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不搞层层加码,不搞一刀切,不搞形式主义”。
2个“防止”:“防止内部少数人控制和外部资本侵占集体资产”、“防止脱实向虚倾向,严格管控风险,提高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能力和水平”。
上面几条,可以看出此次一号文件关心的重点问题域。比如土地流转,1月中旬国土部出台首批13个试点城市后,宅基地可以“三权分置”,所有权归村集体,资格权归农户,使用权则放活;但同时,宅基地要经过确权,同时“城里人”不能买宅基地,尤其不能被拿来建别墅、会所。又如乡村振兴中必须要解决的“钱从哪儿来”的问题,不仅地方政府不能违规变相举债,集体资产的非法侵占也被点名。
除土地、金融、环境这三项乡村振兴的梁柱架构外,一号文件里唯一的“一律不准”,给到了扶贫领域,聚焦目前基层干部群众均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考评多、负担重的问题。
在乡村振兴大潮中,
咱妇女同胞也能顶起半边天!
姐妹们,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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