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前的湿不是湿,
你说的干是什么干?”
...
最近,“垃圾分类与干湿分离”
成为了上海人民生活中的主旋律!
do(倒) ra(垃) si(圾)
而奏响这do(倒)ra(拉)si(圾)旋律的,
便是从7月1日正式实施的,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作为执行首日,看着一张张整改单开出,
垃圾分类,看来真的是要动真格的!
就在上海人民快要
“被垃圾分类逼疯”的这个节骨眼上,
生活终究还是
对我们这群吃瓜群众下了手!
可你不知道,在笑的同时
邢台首个智能垃圾分类箱投入试用
邢台市城管局作为城市大管家,贯彻“源头分类、逐级减量、资源再生”的理念,先行试点探索垃圾分类有效模式,率先购置一台智能垃圾分类箱并在环卫处投入试用,为下一步在全市启动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打好基础。
据了解,智能垃圾分类箱由密闭式垃圾箱体、显示屏、称重器、后台积分设备等组成,按照四分类法(干垃圾黑色、湿垃圾棕色、可回收垃圾蓝色和有害垃圾红色)的标准在每个箱体上标注了不同垃圾的分类目录,系统供电采用接入市电供电,内置蓄电池可以保障回收箱全天候工作,箱满后可自动通知收集人员前来清运,主要用于单位、社区、学校等场所。
用卡片扫描或手机扫码后,选择垃圾种类,对应箱门自动打开,进行垃圾分类投放;不同垃圾扔进去,重量马上显示,并同步转为积分,后期可以兑换礼品,通过积分返现措施,引导居民形成垃圾分类习惯,逐步培养垃圾分类意识。
其实
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针对于垃圾分类也做出来了详细规定
据《管理条例》,于2018年10月29日邢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2018年11月23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总共分为六章,分别为总则;分类投放、清扫收集、运输与处置;建设与保障;监督管理; 法律责任 ;附则。
《邢台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一体化管理条例》
6章41条
(一)明确生活垃圾分类的类别
将邢台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垃圾、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大类。
(二)明确公民和单位履行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义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丢弃、抛撒、倾倒、焚烧或者堆放生活垃圾,不得混合投放、收集、储存、运输、处置生活垃圾。
(三)明确生活垃圾的相关职责
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全市城乡生活垃圾的管理工作。县级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乡生活垃圾的管理工作。
(四)明确生活垃圾分类的费用保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探索生活垃圾分类新模式,城镇地区财政部门应当在年度预算中列支专项费用,作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和低价值回收物回收的激励资金。
(五)明确生活垃圾跨区域补偿费用
市、县级人民政府跨区域处置生活垃圾的,应当向生活垃圾接纳地县级人民政府缴纳生活垃圾异地处置补偿费用。
(六)明确相应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未将生活垃圾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随意倾倒、抛撒、焚烧或者堆放的,对单位处以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以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与上海“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干垃圾”分法不同的是,已经正式实施的《邢台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一体化管理条例》将生活垃圾将分为“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大类。
生活垃圾怎么分?
官方已经发布详细说明
▼
1
可回收物
是指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2
易腐垃圾
是指餐厨废弃物、家庭厨余垃圾和农业生产、集贸市场产生的容易腐烂的有机垃圾。主要包括:相关单位食堂、宾馆、饭店、家庭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弃物,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3
有害垃圾
是指对人体健康、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4
其他垃圾
即除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以外的生活垃圾。
违反本条例相关规定,未将生活垃圾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随意倾倒、抛撒、焚烧或者堆放的。
对处置单位由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整改,并对单位处以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个人处以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所以说,咱们邢台人想要捂住自己的荷包,也要有意识地学起垃圾分类,别的真的要强制施行垃圾分类,脑壳嗡嗡地疼。
牛小城从市城管部门获悉,目前已草拟了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拟建立由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委市直工委、市文明办等25个市直单位和桥东区、桥西区、经济开发区、邢台县“三区一县”政府(管委会)组成的联席会议。
各成员单位将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研究有关问题,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出谋划策,推动全市绿色发展转型。现已征求有关单位意见,经修改完善,已报请市政府审定。
今年年底前,将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居民社区中,筛选出5个以上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和社区,进行垃圾分类试点运行。同时,按照有害垃圾单独投放、干湿垃圾分开投放、可回收物充分回收利用的原则,在试点的居民社区、单位设置专门的可回收物存放点和有害垃圾集中储存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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