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最高法院裁判:裁判文书两年后法院才送达当事人,属于送达问题,不构
最高法院裁判:裁判文书两年后法院才送达当事人,属于送达问题,不构成再审理由!

裁判要旨

1.原告的诉讼请求经实体审理后,如认为不应支持,则应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而非驳回其起诉。法院以不具备起诉条件为由驳回原告的起诉错误。

2.法院作出的裁判文书在两年后才送达当事人,显属不当,但送达问题不属于再审审查范围,法院不予以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2018最高法民再191号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江西高院: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审查阶段若干程序问题研究
实务经验//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审查阶段若干程序问题研究
焦点分析:民事检察监督如何抗诉多改判少?
第三人撤销之诉原告适格的探讨
最高法院裁判观点:案件是否需要启动再审程...
关于判决书制作的几点思考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