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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曹著书名的演变过程(三)——从《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演变为《石头记》
从《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到《石头记》的演变过程 甲戌本成书于乾隆十九年,书名为《脂砚斋重评石头记》。
——何谓“重评”?即第二次评批,或者说,此前还曾有过一次初评。初评当然亦称作《石头记》。时间始于乾隆十六年(1751年)。也就是说乾隆十六年(1751年)是一个分水岭——此前,曹雪芹称自己的书为《红楼梦》,而此后,则称作《石头记》。
下面我们将脂砚斋评批《石头记》的抄本情况,作个排列,然后再进行研究:
《脂砚斋评石头记》(初评本)(此抄本未被发现)(此评的时间大约始于乾隆十六年,1751年);
《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二评本)(甲戌本)(乾隆十九年,1754年);
《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三评本)(此抄本未出现)(此评的时间大约在乾隆二十一年至二十二年,1756——1757年);
《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四评本)(己卯本)(乾隆二十四年冬,1759年);
《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四评本)(庚辰本)(乾隆二十五年秋,1760年);
《石头记》(蒙府本)(始于1760年之后)。
《石头记》(戚序本)(曹雪芹卒于乾隆二十八年除夕,1764年2月1日)
从上述书名的排列可以看出,虽然都称作《石头记》,却又有所区别,前后分成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脂砚斋初评(或重评)石头记》阶段;
第二阶段,《石头记》阶段。
这两个阶段的同异如下:
相同处:
1、书名均称作《石头记》。
2、从正文结构来看,最多只有八十回。从小说表面看,似乎没有写完;但从背后隐史来看,历史已隐记完整,作者的目的已经达到。
相异处:
前期的书名中添加了“脂砚斋初评(重评)”几个字。后期的书名取消了“脂砚斋初评(重评)”几个字,只称作《石头记》,但书中保留着脂砚斋的批语。
在《石头记》早期的书名中,为什么添加“脂砚斋初评(重评)”字样?现在我们需要研究:为什么在《石头记》书名中,前期添加“脂砚斋初评(重评)”字样?
书名要求简单明了,能够浓缩书中的精华,
使读者一看到书名,便有阅读的欲望。从这个角度来看《石头记》书名已十分完美——曹雪芹对于这个道理当然比我们要清楚得多,但为什么一定要添加上“脂砚斋重评”数字,使书变得如此累赘呢?
《石头记》书名中添加上“脂砚斋重评”数字,还不仅仅是累赘的问题,而且很不合情理。我们可以查看一下古今中外的所有书籍,有没有哪怕一部书,作者在撰书时,不仅将自己的名字隐去,还偏偏将鉴赏人(评书人)的名字赫然嵌于书名中?其中的道理不很值得我们深思吗?
——对于这个问题,只要结合当时的社会环境来审视,便会发现这是曹雪芹在大兴文字狱的社会环境中,所采取的十分慎重、安全的措施。因为乾隆十六年,曹雪芹开始评批《石头记》时,恰恰也是乾隆皇帝开始大搞文字狱的时期。
乾隆统治初期,政治环境比较宽松。然而十六年(1751年),发现社会上流传着一份以直言极谏而著称的工部尚书孙嘉淦名义写的奏稿。奏文中不仅弹劾曾为乾隆宠臣的鄂尔泰、张廷玉、公讷亲等,而且指斥乾隆有“五不解十大过”之“失德”。乾隆于八月初五闻奏后大为震动,下令“密加缉访”,但“务须密之又密,不可稍有泄露”。此案审理两年多,至乾隆十八年(1753年)才结案,全国缉捕人犯上千。
这件事不能不使曹雪芹十分担心。主要原因是《石头记》这部书深隐着雍正、乾隆时期的清宫秘史(在《红楼解梦》各集中有详尽考论,感兴趣的读者可寻来参看,若以前没有买到,可到“淘宝网”搜寻),一旦被人发觉,必定家破人亡。这不能不使曹雪芹慎之又慎。曹不敢明写此书是“曹雪芹著”,书中只写批书人是脂砚斋。这就使得即使统治者哪怕破解书中内容,曹雪芹也可逃避文字狱的迫害。
——这就是曹雪芹在《石头记》书名前,添加上“脂砚斋初评(重评)”字样的原因。
在书名中添加评批者的名字——这是很不寻常的现象,此评批者是何人?《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之名使研究者纷纷探讨脂砚斋是何人的问题。一般研究者都认为是作者之外的另外一人。但是这种思路却不合常理及逻辑。试想:现在发现的《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抄本已有三种——甲戌本、己卯本和庚辰本。不论哪种抄本,只要认真查看,便会了解:其对正文的修订与评批,是曹雪芹在世时同时进行的。这种现象说明什么呢?
——说明评者脂砚斋与作者曹雪芹的关系只能有两种情况:
一、评者(脂砚斋)即作者(曹雪芹)。
二、评者(脂砚斋)是作者(曹雪芹)的亲友(代言人,一般只有自己的妻子,至少是自己的兄弟才可能做到);
或者两种情况兼而有之。
我们还可从反面来思考这个问题:可以查讯一下世界上所有的作家,可曾出现过某位作家写出书后,自己隐姓埋名,而将作品交给某一评家,不仅由他随意评批,还让他在自己的书名前赫然加上评家之名?这种将著作权拱手交与他人的做法,古今中外的任何作家都不可能做这种傻事,难道聪明的曹雪芹就可能这样做吗?
关《石头记》的评者是谁的问题,我们曾写过三篇文章:《解开脂砚斋之谜》、《对〈解开脂砚斋之谜〉一文的评价、验证和补充》、《畸笏叟辨析》(均载于《红楼解梦》第三集(上、下),网民若对这些文章感兴趣,可从淘宝网搜寻此书)。结论是:脂砚斋是曹雪芹与他的第二任妻子柳蕙兰(亦是曹雪芹少年时的伴读)、第三任妻子许芳卿合用的批书笔名,其核心批语均出自曹雪芹之手,但从数量上看,以柳蕙兰的批语最多,占57%。畸笏叟是曹雪芹的堂兄。——这是对有关批语进行逐条考查的结果,是算出来的(或说是证出来的),不是猜出来的,因此可以保证上述结论的正确性。从发表这些论文至今已有13年,尚未见到商榷文章。
到《石头记》修订的晚期(蒙、戚本),为何又将书名中的“脂砚斋重评”字样去掉?前面已说明书名《石头记》中添加上“脂砚斋重批”的字样,目的是为了在文字狱的恶劣环境中保护自己。那么,为什么在四评本(己卯本和庚辰本)之后,又将“脂砚斋重批”的字样去掉呢?难道社会环境改善了吗?
——非也!当时的文学狱仍十分严酷。那是什么原因呢?
——原来是《石头记》本身的原因。曹雪芹在修订《石头记》时,最担心的是小说背后所隐写的真史被统治者解破,从而威胁到自己,甚至全家人的安全,因而将真史隐而又隐。结果几乎没有人能理解曹雪芹特殊的写作奇法、秘法。他虽然用脂批作了必要的引导,仍然效果不大。在这种情况下,就没有必要再用“脂砚斋重评”的字样作障眼法了,却应当突出《石头记》的“本名”,而将批语全部嵌入正文中,只保留三种形式:回前批、回后批、夹批(正文中间的双行小字批)——以向读者说明:这种作法即作者本人所为。不仅正文是作者写的,批语也是作者本人(许多批语虽系他人所批,但经作者同意)添加的。
——戚序本正是按照这种思路形成的本子。
《石头记》一书,从书名中添加“脂砚斋重评”字样,到将这五个字删掉整个过程看,再一次说明:能够做到这一点的只有一个人——作者自己。这也从一个新的角度验证出:评书者只能是作者本人,或其亲友,或兼而有之的论断,是正确的。
小结 曹著的书名经历了三个阶段:
《风月宝鉴》阶段(没有分出目录、章回);
《红楼梦》阶段(分出了目录、章回,共一百一十回);
《石头记》阶段。
《石头记》阶段又分为早期和晚期两个阶段:
早期称作《脂砚斋重评石头记》;
晚期称作《石头记》。
(本文完)
2011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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