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的学生时代,都会有这样几个同学:熬夜的黑眼圈挂在脸上,偏偏要告诉别人自己从来不“暗推”、不学习,你真的不能当真!期中考试结束,有同学咨询关于学考和选考的事情,内容整理自网络,关于学考与选考的科目考试标准,请参考:浙江省高中物理学业水平考试暨高考选考科目考试标准(2014级)
学考与选考:
根据新高考政策,除了语文、数学、外语(课程)这三门必考科目外,政治、历史、地理、化学、物理、生物、技术这7门均为选考科目,学生要选择3门作为选考科目。选考的成绩,以当次当科考试考生的卷面得分为依据,根据一定的等级比例,按最接近的等级比例划21级,并按对应关系赋分,在招生录取时计入高考总分。选考科目以学考合格为赋分前提,起点赋分40分,最高100分。
关于学考:
新高考中的学考,相当于过去的会考。学考的成绩总共划分为ABCDE5级,其中E为不合格,E等比例不超过5%。每个等级划分比例情况如下表。学考以当次当科考生的卷面得分(卷面满分70分)为依据,按照下表的等级比例,按照最接近的累计比例划定等级。
关于选考:
选考是在学考“必考题”基础上增加“加试题”形成。
同一科目的学考和选考同时安排考试,在划定某一科目当次学考等级时,也会把选考的考生全部计入划学考等级的基数。换句话说,就是选考可以“一考两用”,既能获得学考等级,同时又获得高考选考科目赋分。学考考试时间60分钟,选考考试时间90分钟。
比如:有10万学生考某一科70分满分的学考试卷,5万学生考该科100分满分的选考试卷,考后按15万学生划定该科目学考等级,按5万选考学生去掉学考70分部分不合格者划定该科目选考等级。
而选考的成绩,则以当次当科考试考生的卷面得分(卷面满分100分)为依据,根据下表的等级比例,按最接近的累计比例划21级,并按下表的对应关系赋分,在招生录取时计入高考总分。选考科目以学考合格为赋分前提,起点赋分40分,最高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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