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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部幸信:《汉初天下秩序考论》

提要:汉初“天下”确切地说,是高祖与其功臣所构筑的“共天下体制”所及的范围,其内部可以划为汉王国(“中国”)和各自独立的“诸侯”两个部分。其中汉王国是由郡县和列侯国组成的,时人将此两者总称为“郡国”。换句话说,天下并非单一国家,而是以汉皇帝为盟主的联合体。汉将“郡国=中国”作为“国内”整顿诸制度,而“诸侯”则完全被作为“外国”来对待。因此,汉初“中国=汉”与“天下”在观念上并不一致,“内臣”、“外臣”场合的“内”、“外”是按照“中国”之内外而被认识的。此情况下,汉王国的君主在作为“共天下体制”盟主的场合才被称为“天子”,但作为汉王国的君主不过是“皇帝”,自身也常称“皇帝”。

关键词:天下  中国  诸侯  郡国  天子  皇帝  内外观


01

前言

从2008年到2009年,我发表了三篇与汉初到武帝时期的天下秩序相关的小文。[1]因为这几篇论文并不都是直接以天下秩序本身作为问题的,论旨头绪比较纷繁。如果整理其中与天下秩序相关的部分,我的主张大致包括如下几点:

①汉初,诸侯王被汉视为“外国”,两者在理念上有明确区分。

②汉与诸侯王国合作维持“共天下体制”,其状态被视为“天下安定”。

③“共天下体制”,是当时天下的支配阶层成员——包括独占了汉皇帝及诸侯王的刘氏,和支持他们的高祖功臣及其子孙——的共通利益。如果没有足以体现、维护这一体制的资格,就不会被承认为“共天下体制”的盟主。

④武帝时期,随着对匈奴战争的爆发导致“保卫天下”成为支配阶层的最高课题,“共天下体制”相对受到了轻视,而将天下内部均一化的动向得到了强化。由此诸侯王国被纳入汉的国内,实现了汉所主导的“海内一统”。

如果以上论述不误的话,则至少在汉初,应该并不存在作为国内体制的郡国制。这里我特别强调“作为国内体制”,是为了区别于栗原朋信与西嶋定生的相关讨论。栗原氏提出汉的“国家构造”是一种“内臣-外臣构造”;[2]西嶋氏则将内臣(栗原、西嶋将汉初的诸侯王也包括在内)形成的秩序定义为“国内体制”,将内臣与外臣的关系定义为“国际关系”。[3]我当然不是否定在汉初,汉与诸侯王国共有同一秩序。[4]只是有必要再次确认,“共天下体制”并非“国内体制”。

“共天下体制”,并非像统一秦那样将天下并合为单独一“国”,而是倾向于以多个“国”建立秩序。在这一意义上,它是带有战国式性格的。但是,这一体制又继承了统一秦所开创的皇帝制度,并将其重新设定为类似春秋时代霸者的盟主。在这一意义上,它又是“后战国式”的。[5]带有如是个性的体制,与需要这种体制的时代本身所具有的个性,现在都需要进行恰如其分的把握。为此,不能将这一“时代”视为统一秦的延长或者武帝时期的准备阶段这样的“过渡期”,重要的是要彻底基于其历史个性来进行理解。极而言之,对于“带有如是个性的体制”最终为武帝所否定这一“结果”,将其“原因”归之于这一体制的性格与构造,必须慎之又慎。虽然探索历史内在的因果关系在历史叙述中是不可或缺的,但若从一开始就把某种因果关系设定为自明之物,或按其剧本进行情节演绎,或在解释历史时由其赋予合理性,那时反而远离了真正的把握历史之道。

如此看来,过去对汉初这一时代的叙述,也存在着诸侯王抑削这一“片面性理解”——或者其形式只是简单的反过来,对诸侯王封建这一行为进行功利主义式的解释。而在论述汉初到武帝时期的历史进程时,常常要设定诸侯王抑削的“达成”或者“克服”了诸侯王封建所带来的问题这样的契机。由此可以看到,武帝确立皇帝独尊这一结果,被以这种过去式说明的方式进行了“优越性证明”。但是,应该在历史中把握的因果关系,并非如此简单。[6]

前稿三篇都是基于如上问题意识而写成的。对于作为批判对象的栗原、西嶋的意见,也隐约指出了其中潜藏着与“民族国家史national history”的视点不可分割之处,以此说明我立足点的根本不同。[7]但是我也反省到这样的立场并没有在一开始就予以明确揭示,恐怕会导致一部分读者的误解。所以本稿不再使用“内外观”等曾经的措辞,而是直接以“天下秩序”作为主题,在补充前稿见解的同时,对于只有基于如是立场方能看到的历史景象,略陈鄙见。

 

02

二  汉与诸侯王国的区别

 

在考察汉初的天下秩序时,关键在于要把握汉与诸侯王国之间设置区别的意义所在。思不及此,而仅仅讨论汉与诸侯王国的隔绝与连续性之类,只能一味陷入抬杠之中,而不能进行有意义的对话。下面首先对汉与诸侯王国之间区别的形式本身进行再确认,由此开始本文的讨论。

众所周知,汉国内与诸侯王国在诏书的下达路径上是不同的。[8]如福永善隆所明确的那样,这种不同并非仅存在于过去所认为的高祖时期,而是一直延续到了武帝时期。[9]在这一制度下,向诸侯王国的诏书经由丞相发送,这与官府向外部机构发送文书的路径——由长官和丞共同担当文书发送[10]——是类似的。[11]不仅如此,与这一诏书的不同下达路径相应,很有可能在封缄诏书之际分别使用面向国内的“皇帝信玺”和面向国外的“皇帝行玺”。[12]这些都显示了在当时的文书行政制度中,诸侯王国被作为外国来处理。前稿将诸侯王国与汉剥离考虑的根据之一即在于此。

进一步讲,作为诏书下达对象的郡、王国长官,即郡守和王国相,在武帝时期以前也是被明确区别对待的。《史记》卷一二二《酷吏列传·王温舒》载:

自(王)温舒等以恶为治,而郡守、都尉、诸侯二千石欲为治者,其治大抵尽放温舒,而吏民益轻犯法,盗贼滋起。[13]

又《史记》卷一二三《大宛列传》亦载:

军官吏为九卿者三人,诸侯相、郡守二千石者百余人,千石以下千余人。[14]

即对于郡二千石官和王国二千石官,《史记》并非如后世那样统称为“郡国二千石”,而是分开记述的。又《史记》卷一〇七《武安侯列传》载:

建元六年(前135),窦太后崩,……以武安侯(田)蚡为丞相,以大司农韩安国为御史大夫。天下士、郡、诸侯愈益附武安。[15]

也是将“郡”与“诸侯”并记的例子。而汉初的“诸侯”,如杉村伸二基于张家山《二年律令》所明确的那样,正是意指诸侯王(国)的。[16]因此这也可以说明作为汉直辖地的郡与诸侯王国间的区别。

 在作了以上确认之后,还应该注意到,这种汉与诸侯王国的区别,也反映在了“郡国”这一词汇的用法上。散见于《史记》中的“郡国诸侯”即为其典型表现:

(高祖十二年,前195)上尊号为高皇帝。太子袭号为皇帝,孝惠帝也。令郡国、诸侯各立高祖庙,以岁时祠。[17]

孝景皇帝元年(前156)十月,……丞相臣(申屠)嘉等言:“……郡国、诸侯宜各为孝文皇帝立太宗之庙。诸侯王、列侯使者侍祠天子,岁献祖宗之庙。请著之竹帛,宣布天下。”制曰:“可。”[18]

会孝惠、高后时,天下初定,郡国、诸侯各务自拊循其民。[19]

以上用法的存在,正意味着当时“郡国”与“诸侯”被认为属于不同的范畴,在对两者进行总称时有并记的必要。那么,这里的“国”肯定不能视为诸侯王国。而《史记》卷二八《封封禅书》载:

(高祖八年,前199)高祖制诏御史:“其令郡国县立灵星祠,常以岁时祠以牛。”[20]

在作为汉国内陆方官府总称的“郡县”之间插入了“国”。这一场合的“国”应该还是理解为列侯国较为妥当。由此推论,“郡国诸侯”之“郡国”也可以视为一种类似的用法,即指“郡”+列侯“国”。前揭《孝文本纪》的文字中,要求不仅是诸侯王,列侯的使者也要“侍祠天子,岁献祖宗之庙”,这也显示了“郡国”乃“郡+列侯国”之意。

另外,如我曾经讨论过的,汉初诸侯王的接待属于典客的管辖范围。[21]列侯则归主爵中尉管辖。即诸侯王与列侯之间,也存在着负责官署的区别。关于这一点,《汉书》卷一九上《百官公卿表上》“典客”条载:

典客,秦官,掌诸侯、归义蛮夷。……武帝太初元年(前104)更名大鸿胪。[22]

即典客在掌管诸侯王的同时还掌管归义蛮夷。这也显示,诸侯王与列侯所辖官署的区别,缘于诸侯王国是外国。而同卷“主爵中尉”条载:

主爵中尉,秦官,掌列侯。……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右扶风,治内史右地。……列侯更属大鸿胪。[23]

说明上述区别的消失发生于列侯移至大鸿胪管辖之下的武帝太初元年。“典客”条亦载:

初,置郡国邸属少府,中属中尉[24],后属大鸿胪。[25]

即与列侯并行的“郡国”邸后来也归入了大鸿胪所管。[26]与这些变化相应,《史记》中所见的“郡国”的用法也发生了改变。最早可以明确解读的,是见于卷三〇《平准书》的“天下郡国”:

其明年(武帝元鼎四年,前113),天子始巡郡国。……既得宝鼎,立后土、太一祠,公卿议封禅事,而天下郡国皆豫治道桥,缮故宫,及当驰道县、县治官储,设供具,而望以待幸。[27]

“天下郡国”,可以视为将过去的“郡国”与“诸侯”合并为新的“郡国”而加以具体表述的形式。《汉书》、《后汉书》所谓的“郡国二千石”等表现中的“郡国”,就是这一“天下郡国”定型后所产生的结果。

由以上经过看来,武帝中期之前的“郡国”乃是意指“郡+列侯国”即汉之国内的表现,是毫无疑义的了。[28]这正是汉初“郡国”概念的实态。而如《吴王濞列传》所谓“天下初定,郡国、诸侯各务自拊循其民”所示,“郡国”与“诸侯”同时却又个别地被视作为“天下”的构成要素。汉初汉与诸侯王国之间区别的形式,正集约于此。

不过,前引《高祖本纪》中的“令郡国、诸侯各立高祖庙”,在《汉书》卷二《惠帝纪》中被改为了“令郡、诸侯王立高庙”。[29]这说明到了东汉时期,汉初的“郡国”指“郡+列侯国”,已经不为人所知了。这种书写方式是否《汉书》编纂者的有意所为暂可不论,但为《汉书》的这一认识所迷惑的论者,甚而又将《汉书》本身的记述“典客,……掌诸侯、归义蛮夷”当作“典客,……掌诸归义蛮夷”之误,[30]这又是相当讽刺的。

  

03

三  关于汉初的“中国”与“天下”

 

如上节所确认的那样,汉朝方面对于诸侯王的待遇渐渐接近于列侯,诸侯王国逐步被纳入汉的国内之中,“郡国”一词的用法也随之发生了改变。换言之,武帝中期以前被限定于汉国内的“郡国”的范围,伴随着汉对于诸侯王国的吞并,其能够表现的,也扩展至“诸侯”了。而籍由这一“‘郡国’的扩大”,“天下=郡国+诸侯”(《吴王濞列传》)的构造,也转变为“天下=郡国”(《平准书》)的形式。如《史记》卷二〇《建元以来侯者年表》所载:

太史公曰:……齐桓越燕伐山戎,武灵王以区区赵服单于,秦缪用百里霸西戎,吴楚之君以诸侯役百越。况乃以中国一统,明天子在上,兼文武,席卷四海,内辑亿万之众,岂以晏然不为边境征伐哉!自是后,遂出师北讨强胡,南诛劲越,将卒以次封矣。[31]

经历对匈奴战争之前的汉所主导的“一统”范围,被称为“中国”;[32]与此形成对照的是,卷一三〇《太史公自序》载:

是岁(武帝元封元年,前110)天子始建汉家之封,而太史公(司马谈)留滞周南,不得与从事,故发愤且卒。……太史公执(司马)迁手而泣曰:“……今汉兴,海内一统,明主贤君忠臣死义之士,余为太史而弗论载,废天下之史文,余甚惧焉,汝其念哉!”[33]

武帝封禅后的汉被描摹为“一统海内”的存在。在以上两种表现有别的“一统”之间,持续推进的乃是与诸侯王国内诸侯化相关的制度改革,包括元狩年间(前122―前117)诸侯王私人财政的收回[34]与属吏任命权、征兵权的一元化,[35]元鼎三年(前114)以制定年号来否定王国的时间秩序,[36]等等。这些措施无疑导致了“海内一统”局面的出现。将此与上节的讨论合而观之,可以明确的是如下两点:①汉初,汉所“一统”的“郡国”的范围被总称为“中国”;②“‘郡国’的扩大”即“‘中国’的扩大”,自武帝元狩年间至太初元年不断推进,结果“郡国=中国”变得与“天下”(“海内”)一致,产生了新的“郡国=天下郡国”的用法。要而言之,所谓“‘郡国’的扩大”,就是“中国=汉”与“天下”变得一致的过程。

那么反过来说,在汉初,“中国”与“天下”在概念上就不是一致的了。对于战国秦汉时期天下领域观念的展开,渡边信一郎认为存在从“天下=中国”发展至“天下=中国+夷狄”的过程,[37]同时举出《汉书》卷四三《陆贾传》的如下论说,作为汉初存在“天下=方万里”观念的例子:[38]

(汉高祖十一年,前196)(南越王尉佗)复问曰:“我孰与皇帝贤?”(陆)贾曰:“皇帝起丰沛,讨暴秦,诛强楚,为天下兴利除害,继五帝三王之业,统天下,理中国。中国之人以亿计,地方万里,居天下之膏腴,人众车舆,万物殷富,政由一家,自天地剖判未始有也。今王众不过数万,皆蛮夷。崎岖山海间,譬如汉一郡,王何乃比于汉!”[39]

毋庸赘言,“统天下,理中国”为互文,即“统理天下中国”之意。所以仅看加重点部分,确乎可以认为讲述的是“天下=中国=方万里”的观念。但是,其后的“(中国)居天下之膏腴”,却又显示了“中国”只是“天下”中比较“膏腴”的那一部分。如果认为“中国”有两种用法,倒也不是不可能解决这一矛盾。但是不同含义的“中国”连续出现,至少在我看来是非常奇怪的。而《史记》卷九七《陆贾列传》载:

(尉他)复曰:“我孰与皇帝贤?”陆生曰:“皇帝起丰沛,讨暴秦,诛强楚,为天下兴利除害,继五帝三王之业,统理中国。中国之人以亿计,地方万里,居天下之膏腴,人众车轝,万物殷富,政由一家,自天地剖泮未始有也。今王众不过数十万,皆蛮夷,崎岖山海间,譬若汉一郡,王何乃比于汉!”[40]

即其叙述仅止于“统理中国”。[41]这样的话,就不会产生《汉书》那样的问题,可以理解其含义了。这里所说的,是“中国=方万里”且“中国≠天下”的观念。

关于这一段文字,《汉书》除了有问题的部分以外与《史记》基本同文,而且也不是《汉书》编纂者可以依据别的材料进行改订的内容,所以很可能《汉书》是以《史记》为底本的。即《汉书》的“统天下,理中国”是对《史记》的“统理中国”的改写,可以认为是对汉初情形已然不明的东汉初期认识产生影响的结果。[42]我们不能依据这样的史料对汉初的观念进行讨论。与此相关,贾谊《新书·瑰玮》载:

天下有瑰政于此:予民而民愈贫,衣民而民愈寒,使民乐而民愈苦,使民知而民愈不知避县网,甚可瑰也!今有玮术于此:夺民而民益富也,不衣民而民益暖,苦民而民益乐,使民愈愚而民愈不罗县网。陛下无意少听其数乎?……黼黻、文绣、纂组害女工,且夫百人作之,不能衣一人。方且万里不轻能具天下之力,势安得不寒?……今唯刑余鬻妾下贱,衣服得过诸侯、拟天子,是使天下公得冒主而夫人务侈也。冒主务侈,则天下寒而衣服不足矣。故以文绣衣民而民愈寒;以褫民民必暖而有余布帛之饶矣。[43]

这里的“方且万里不轻能具天下之力”似乎难以直接解释,[44]而若根据《史记·陆贾列传》来理解,就马上可以明白,是指“虽然汉的领域已方达万里,不过要保持包括诸侯之地在内的整个天下的生产力并不容易;这时如果仍然继续‘黼黻、文绣、纂组害女工,且夫百人作之,不能衣一人'那样的作法,则不免所有人民都有寒冻之虞”。这个例子也可以说明汉初“中国=方万里≠天下”的观念。

这种“中国=方万里≠天下”的观念不见于先秦典籍,在西汉末整理的儒家经典中也还没有定型,在这一意义上可以说是汉初所特有的。尽管统一秦一度实现了“中国=方万里=天下”的情形,但因为承秦之汉又退回了“天下”的一部分,“中国=天下”的叙述也就不可能了。即便如此,汉的“郡国”(不同于战国秦)仍然及于山东,“方万里”一词即反映了这一情形,作为汉领域的一种表现而得以留存。结果导致了上述观念在汉初的短暂出现。当时,山东地区的汉直辖地也被认为包含于“中国”之内,见于以下事例。[45]《史记》卷九七《陆贾列传》载:

高祖使陆贾赐尉他印为南越王。……陆生因进说他曰:“足下中国人,亲戚昆弟坟墓在真定。……”[46]

又卷一一四《东越列传》载:

(武帝建元3年,前138)东瓯请举国徙中国,乃悉举来,处江淮之间。[47]

即卷二二《汉兴以来将相名臣年表》“武帝建元三年”条所载:

东瓯王广武侯望率其众四万余人来降,处庐江郡。[48]

无论如何,在上述事例的背后,是认为“中国=郡国=汉”只是“天下”之一部分这样的认识。在思考汉初的天下秩序时,这是应该注意的一点。

 

04

四  汉初的“皇帝”与“天子”

 

在讨论汉初的“中国≠天下”观念时,应该再次作为问题的是,“中国”、“天下”的差异,与皇帝所用的两种称号即“皇帝”、“天子”之间,究竟有什么样的关系?本节对此略加讨论。

关于汉代“皇帝”与“天子”用法的不同,栗原朋信以来有许多讨论,[49]多数一致认为前者面向国内,而后者面向国外。这里把与“中国”、“天下”相关的“皇帝”、“天子”作为问题,原因即在于此。而一般认为,“皇帝”、“天子”的用法定型为如上形式,是在汉初至武帝时期。[50]但是现在还没有看到对这一时段内的具体用例进行实证分析的研究。不过,如果把关注重点置于汉初,仅就关于“皇帝”、“天子”的讨论而言,可以举出杉村伸二的研究。杉村认为,高祖从秦继承了“皇帝”这一君主号,同时因为承袭了皇帝之下存在诸侯王的项羽的秩序,又对战国后期所构想的“天子-诸侯”序列加以利用。继承了这一路线的文帝,在以“郡国制”推进国制整备的过程中,也积极利用与“天”、“天子”相关的言说,结果使得“皇帝”、“天子”一起成为汉代式秩序中并用的君主号,为武帝以降的理论整备开辟了道路。[51]以上认为高祖同时采用了秦的郡县支配与楚的封建秩序,也是我过去提起的观点。但如已经指出的那样,这两者分别投影于“皇帝信玺”、“皇帝行玺”这样的王权标志之中,而印文中冠以“天子”的三玺即天子三玺的出现,最早也只能追溯到宣帝即位之时。[52]因此,我对于“皇帝”、“天子”在文帝时期这一阶段就已经“作为君主号而并用”的说法,不免抱有疑问。不过虽然如此,实际上在对《史记》进行检讨之际,可以发现汉初“皇帝”、“天子”的用法,的确各自存在着一定的倾向:

(吕太后八年,前180)诸将相与琅邪王(刘泽)共立代王为天子。天子乃徙泽为燕王,乃复以琅邪予齐,复故地。[53]

(文帝十三年,前167)五月,齐太仓令淳于公有罪当刑,诏狱逮徙系长安。……其少女缇萦……乃随其父至长安,上书曰:“妾父为吏,齐中皆称其廉平,今坐法当刑。妾伤夫死者不可复生,刑者不可复属,虽复欲改过自新,其道无由也。妾愿没入为官婢,赎父刑罪,使得自新。”书奏天子,天子怜悲其意,乃下诏曰:“……夫刑至断支体,刻肌肤,终身不息,何其楚痛而不德也,岂称为民父母之意哉?其除肉刑。”[54]

(景帝)三年(前154)正月……吴王濞、楚王戊、赵王遂、胶西王卬、济南王辟光、菑川王贤、胶东王雄渠反,发兵西乡。天子为诛晁错,遣袁盎谕告,不止,遂西围梁。[55]

如以上诸例所示,在涉及到诸侯王封建、对于诸侯王国人的对应、面向诸侯王国的政治行为的记述中,皇帝是作为“天子”出现的。卷一七《汉兴以来诸侯王年表》将皇帝完全表现为“天子”,正是其典型形态。不仅如此,如下例所示:

孝景帝三年正月甲子,(吴王)初起兵于广陵。……发使遗诸侯书曰:“……燕王、赵王固与胡王有约,燕王北定代、云中,抟胡众入萧关,走长安,匡正天子,以安高庙。愿王勉之。……”。[56]

诸侯王一方也将皇帝称为“天子”。与此相对的是:

高皇帝迺诏卫尉郦商曰:“齐王田横即至,人马从者敢动摇者致族夷!”[57]

太后曰:“……今皇帝病久不已,迺失惑惛乱,不能继嗣奉宗庙祭祀,不可属天下,其代之。”[58]

(孔)安国为今皇帝博士,至临淮太守,蚤卒。[59]

公卿言:“皇帝始郊见太一云阳,有司奉瑄玉嘉牲荐飨。是夜有美光,及昼,黄气上属天。”[60]

以上诸例显示,在与国内官吏和国内情形相关的场合使用“皇帝”。正因如此,汉的朝廷乃是“高皇帝之朝廷”[61],在其中了解到皇帝威仪的高祖才说“吾迺今日知为皇帝之贵也”。[62]这样看来,在不对汉皇帝称臣者看来,皇帝不过只是汉的君主,当然是不会称其为“天子”的了。上节所见陆贾与南越王的舌战中,称臣之前的尉他说“我孰与皇帝贤”,其理由即在于此。而卷一一〇《匈奴列传》中的著名表现“天地所生日月所置匈奴大单于敬问汉皇帝无恙”,[63]应该可以视为更加典型的事例。

由此看来,存在着如下原则,即皇帝①作为汉的君主被称为“皇帝”;②而在面对国外的诸侯时则被称为“天子”。这种区分是非常彻底的,如卷一〇《文帝本纪》所载:

(文帝)六年(前174),有司言淮南王长废先帝法,不听天子诏;居处毋度,出入拟于天子;擅为法令,与棘蒲侯太子奇谋反;遣人使闽越及匈奴,发其兵,欲以危宗庙社稷。群臣议,皆曰:“长当弃市。”帝不忍致法于王,赦其罪,废勿王。群臣请处王蜀严道、邛都,帝许之。[64]

将对诸侯王之诏称为“天子诏”,同时君临于汉朝廷的文帝又被表述为“帝”。与此立场相反的例子见于卷一〇八《韩长孺列传》:

公孙诡、羊胜说孝王求为帝太子及益地事,恐汉大臣不听,乃阴使人刺汉用事谋臣。……(梁)内史安国闻诡、胜匿(梁)孝王所,安国入见王而……泣数行下,曰:“大王自度于皇帝,孰与太上皇之与高皇帝及皇帝之与临江王亲?”孝王曰:“弗如也。”安国曰:“夫太上、临江亲父子之间,然而高帝曰‘提三尺剑取天下者朕也。’故太上皇终不得制事,居于栎阳。临江王,适长太子也,以一言过,废王临江,用宫垣事,卒自杀中尉府。何者?治天下终不以私乱公。……今大王列在诸侯,悦一邪臣浮说,犯上禁,桡明法。天子以太后故,不忍致法于王。……”[65]

这里所说的“帝(太子)”、“皇帝”都是在叙述血缘关系时指代汉君主个人的,而“天子”则是作为对梁王致以法律规制的主体而言及的。[66]更为明显的表现见于卷一一三《南越列传》:

及孝文帝元年(前179),初镇抚天下,使告诸侯、四夷从代来即位意,喻盛德焉。……(南越王尉佗)乃顿首谢,愿长为藩臣,奉贡职。于是乃下令国中曰:“吾闻两雄不俱立,两贤不并世。皇帝,贤天子也。自今以后,去帝制黄屋左纛。”[67]

这里不用说意指“汉的君主是贤明天子”,可以补强以上论证。

对上述观点进行确认之后,还可以举出如下富有深意的记载:

文帝之后六年(前158),匈奴大入边。……以河内守(周)亚夫为将军,军细柳,以备胡。上自劳军。……已而之细柳军,军士吏被甲,锐兵刃,彀弓弩,持满。天子先驱至,不得入。先驱曰:“天子且至!”军门都尉曰:“将军令曰:‘军中闻将军令,不闻天子之诏。’”居无何,上至,又不得入。于是上乃使使持节诏将军:“吾欲入劳军。”亚夫乃传言开壁门。壁门士吏谓从属车骑曰:“将军约,军中不得驱驰。”于是天子乃按辔徐行。至营,将军亚夫持兵揖曰:“介胄之士不拜,请以军礼见。”天子为动,改容式车。使人称谢:“皇帝敬劳将军。”成礼而去。既出军门,群臣皆惊。[68]

细柳不用说是位于汉之国内的,但皇帝在慰问屯驻其地的将军周亚夫时,被表述为“天子”。另外卷一〇六《吴王濞列传》亦载:

七国反书闻天子,天子乃遣太尉条侯周亚夫将三十六将军,往击吴楚,遣曲周侯郦寄击赵,将军栾布击齐,大将军窦婴屯荥阳,监齐赵兵。[69]

(景帝三年,前154)二月中,吴王兵既破,败走,于是天子制诏将军曰……[70]

即与将军相关时也使用“天子”。由此可见,前述原则②,不仅适用于诸侯,也适用于诸将。如《周勃世家》故事中所说的“军中闻将军令,不闻天子之诏”所示,行军中的将军是相对于皇帝权力的具有高度独立性的存在。[71]这一众所周知的事实也反映了这一点。

    不过,更为重要的是,文帝的使者对于将军所使用的,并非“天子”,而是“皇帝”。这说明还存在原则③:皇帝自身所使用的称号乃是“皇帝”。的确,对于匈奴单于“匈奴大单于敬问汉皇帝无恙”的问候,汉皇帝答以“皇帝敬问匈奴大单于无恙”(卷一一〇《匈奴列传》)。又卷二八《封禅书》载:

(元鼎五年,前112)十一月辛巳朔旦冬至,昧爽,天子始郊拜太一。朝朝日,夕夕月,则揖;而见太一如雍郊礼。其赞飨曰:“天始以宝鼎神策授皇帝,朔而又朔,终而复始,皇帝敬拜见焉。”[72]

在祭祀场合皇帝也自称“皇帝”。[73]要而言之,无论对方是国内的臣下还是诸侯、诸将,臣从于汉还是不臣从于汉,皇帝总是作为“皇帝”来行动的。如此看来,作为高祖自称“天子”之例而常被引用的《汉书》卷一下《高帝纪下》的如下记载:

(高帝十二年,前195)三月,诏曰:“吾立为天子,帝有天下,十二年于今矣。与天下之豪士贤大夫共定天下,同安辑之。……其有不义背天子擅起兵者,与天下共伐诛之。布告天下,使明知朕意。”[74]

其中的文字可能和《陆贾传》的“统天下”一样,在原始史料阶段是否书为“天子”,这是非常值得怀疑的。[75]皇帝自身自称“天子”的例子不见于《史记》,这也合于当时天子三玺尚未成立的制度事实。如此,现阶段较为稳妥的看法,毋宁是在汉初,汉的“君主号”到底还是只有“皇帝”;尽管存在“天子”、“皇帝”的用法分化,但并非王权一方有意识“并用”的。

在对当时的如上用法了解之后,再来看卷九四《田儋列传》所载:

田横迺与其客二人乘传诣雒阳。未至三十里,至尸乡厩置,横谢使者曰:“人臣见天子,当洗沐。”止留。谓其客曰:“横始与汉王俱南面称孤,今汉王为天子,而横迺为亡虏而北面事之,其耻固已甚矣。且吾亨人之兄,与其弟并肩而事其主,纵彼畏天子之诏,不敢动我,我独不愧于心乎?且陛下所以欲见我者,不过欲一见吾面貌耳。今陛下在洛阳,今斩吾头,驰三十里间,形容尚未能败,犹可观也。”遂自刭,令客奉其头,从使者驰奏之高帝。[76]

这里田横对汉使者说“人臣见天子”时所表现的谦虚姿态,与“横始与汉王俱南面称孤,今汉王为天子,而横迺为亡虏而北面事之,其耻固已甚矣”之言中所透露的悔恨之意,就可以更为明确的理解了。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是从感情上拒绝服从汉王的田横,对于汉王称霸天下这一情形,也仍然表现为“今汉王为天子”。这意味着在对皇帝称霸天下的情形进行主观性或者客观性承认时,使用“天子”这一称呼。这里所谓的“主观性”,如卷五五《留侯世家》所见:

留侯曰:“陛下起布衣,以此属取天下。今陛下为天子,而所封皆萧、曹故人所亲爱,而所诛者皆生平所仇怨。……”[77]

是指服从意向被明确承认的场合。而且这是汉国内的臣下以“天子”称呼皇帝的例子。如此看来,可以认为,汉初所谓的“天子”,是“对‘共天下体制’之盟主的他称”,无论是国内的臣下,还是拒绝臣从的场合,在关系到“共天下体制”的情况下,皇帝都被称为“天子”。

关系到“共天下体制”的场域决定了“天子”的使用,这可以充分说明在诸侯王与将军等相对于皇帝高度独立的存在这里使用“天子”的理由。诸侯、诸将本身与“共天下体制”都有关连,如果没有这些具有独立性的人群,“共天下体制”本身也就没有实质意义了。也就是说,在无条件的与“共天下体制”相关这一意义上,无论是对于构成“郡国”的国内一般官僚与诸列侯,还是对于在“天下”之外的四夷,诸侯、诸将都是异质性的存在。在这种情况下,“诸侯”与“天子”也可以认为是结合在一起了。这才是“郡国”、“诸侯”的区别看起来分别对应于“皇帝”、“天子”的根本原因。由此,尉他所谓“皇帝,贤天子也”作为服从宣言所具有的意义,也应该从这一脉络中进行把握。

以上,大体明确了《史记》所见“皇帝”与“天子”分别使用的基本原则。由此需要进一步检讨的,是卷一〇《孝文本纪》的如下记载:

(文帝)十七年(前163),得玉杯,刻曰“人主延寿”。于是天子始更为元年,令天下大酺。[78]

这一关于改元的记载,似乎与“共天下体制”没有直接的关系。尽管如此,却是作为“天子”的事绩而记述的。又卷九《吕太后本纪》载:

(吕太后五年,前183)五月丙辰,立常山王(刘)义为帝,更名曰弘。不称元年者,以太后制天下事也。[79]

对于不称元的少帝弘,仅言其为“帝”。由此又让人想到即皇帝位时并未伴随改元的高祖:

(汉五年,前202)正月,诸侯及将相相与共请尊汉王为皇帝。[80]

汉五年,已并天下,诸侯共尊汉王为皇帝于定陶,叔孙通就其仪号。[81]

其即位仅止于表现为“为皇帝”。可见“天子”的使用,与称元是联系在一起的。由此再来观察如下记事:

高祖十二年四月甲辰,崩长乐宫,太子袭号为(惠)帝。[82]

(惠帝)七年(前188)九月辛丑……太子(刘恭)即位为帝,谒高庙。[83]

(文帝后七年,前157)乙巳……太子即位于高庙。丁未,袭号曰皇帝。[84]

(景帝)后三年(前161)……正月……甲子……太子即位,是为孝武皇帝。[85]

可以注意到,在即位之时,除了文帝之外的所有皇帝都被称为“皇帝”。而文帝即位不同于以上任何一位皇帝,他是基于高祖功臣的合议而被推戴为帝的,称为“共尊立为天子”(卷九《吕太后本纪》)。[86]这与以上诸例形成了鲜明对比。这说明时人以为,改元乃是“共天下体制”之盟主更新的契机,而由功臣合议所特别选出的场合则不在此限。[87]

以上推论,证明了“天子”乃是意指“‘共天下体制’之盟主”的称呼的假说,同时也说明在汉初的阶段,尚未籍由古制进行理论化,不仅如此,其仍然还处于功臣层的强大影响之下。[88]臣下称汉皇帝为“天子”,显示了共同参与“共天下体制”的自发性姿态,这既非皇帝一方的强制要求,也不是可为其所利用的。如果说其中有某种规制力发挥作用的话,那并非来自于皇帝一方,而应该是基于担当“共天下体制”之人群的社会意识。

这种状况持续到何时,从《史记》本身难以作出判断。不过,武帝元狩年间以降,实施了剥夺诸侯王国自律性的有效改革,同时因为元鼎三年年号的创设,诸侯王独立纪年也不再被允许了,诸侯王国内形成独立秩序受到阻碍,结果使得“诸侯”的“郡国化”切实推进。由此“海内一统”实现,“中国=天下”观念走向实体化,“皇帝”的支配领域与拥戴“天子”的秩序所及的范围也重合起来,这样也就出现了根据时代状况对两个称号进行再整理的要求。毋庸赘言,其终极形式之一就是西汉末天子三玺的成立。而武帝时期君臣关系的变化所带来的作用也是很大的。如《史记》卷一二《武帝纪》开头所附刘宋裴骃《集解》所言:

太史公自序曰“作今上本纪”,又其述事皆云“今上”、“今天子”。或有言孝武帝者,悉后人所定也。[89]

《史记》基本上是以“天子”称呼武帝的,几乎没有称为“皇帝”的场合。这从陈直所说武帝的避讳极为严格[90]上也可以看出来。

  

05

五  汉初的“内臣”、“外臣”

 

在此先总结一下前文的讨论:

①高祖与其功臣所构筑的“共天下体制”所及的范围,正是“天下”。

②汉,也就是“中国”,作为“天下”的一部分而存在,其国内分为“郡国”,其君主被称为“皇帝”。

③在汉王国的外延中所展开的,是各自具有独立秩序的“诸侯”,也就是诸侯王的领域。其与“郡国=中国”一起共同构成了“天下”。汉将“郡国=中国”作为“国内”整顿诸制度,而“诸侯”则完全被作为“外国”来对待。

④汉皇帝被作为身兼“共天下体制”盟主之人。在意指基于这一立场之情形的场合,其被称为“天子”,但自身仍然常称“皇帝”。

这就是汉初天下秩序的构造。这里①②④是已经充分讨论过的问题,没有什么可补充的。但③还有需要进一步说明之处。在我们的视角中,存在着“中国”之内外与“天下”之内外这样两种“内”与“外”,那么栗原、西嶋所谓的“内臣”、“外臣”,与这“两种‘内’与‘外’”之间,到底是怎样的关系呢?本稿最后对此进行考察。

作为汉初的“外臣”而常被引以为证的,乃是南越王。其根据为如下记载:

(文帝元年)陆贾至,南粤王恐,乃顿首谢,愿奉明诏,长为藩臣,奉贡职。……因为书称:“蛮夷大长老夫臣佗昧死再拜上书皇帝陛下:老夫故粤吏也。高皇帝幸赐臣佗玺,以为南粤王,使为外臣,时内贡职。……”[91]

(武帝)建元六年……番阳令唐蒙……乃上书说上曰:“南越王黄屋左纛,地东西万余里,名为外臣,实一州主也。……”[92]

而如前文所述,南越王尉他的臣服意向表示采取了承认汉皇帝为“共天下体制”之盟主的形式,结果他成为了汉的“藩臣”。据《史记》卷一一三《南越列传》记载,南越王实际上是以“藩臣”自称:

此时(武帝建元六年)闽越王郢兴兵击南越边邑,(南越王赵)胡使人上书曰:“两越俱为藩臣,毋得擅兴兵相攻击。今闽越兴兵侵臣,臣不敢兴兵,唯天子诏之。”[93]

而这一“藩臣”的表现,如以下诸例所示,常常指诸侯王:

孝文时,吴太子入见,得侍皇太子饮博。……皇太子引博局提吴太子杀之。……吴王由此稍失藩臣之礼,称病不朝。[94]

(刘胜兄)赵王亦非之,曰:“中山王徒日淫,不佐天子拊循百姓,何以称为藩臣!”[95]

诸侯王的封国也被称为“藩”、“藩国”:

(吕太后八年)绛侯迺与丞相陈平谋,使人劫郦商,令其子寄往绐说吕禄曰:“……今太后崩,帝少,而足下佩赵王印,不急之国守藩,迺为上将,将兵留此,为大臣诸侯所疑。……”[96]

(景帝三年)二月中,吴王兵既破,败走,于是天子制诏将军曰:“……高皇帝亲表功德,建立诸侯,幽王、悼惠王绝无后,孝文皇帝哀怜加惠。王幽王,子遂、悼惠王子卬等,令奉其先王宗庙,为汉藩国,德配天地,明并日月。……”[97]

而这些诸侯王无疑都是承认汉皇帝为“天子”并参与“共天下体制”的。其臣属形态实际上与南越王在形式上没有任何差别。

    反过来说,南越王参与“共天下体制”,也正说明其占据了“天下”之一角。那么,“外臣”之“外”,就并非指的“天下”之“外”。《史记》卷一一〇《匈奴列传》载:

丞相长史任敞曰:“匈奴新破,困,宜可使为外臣,朝请于边。”汉使任敞于单于。单于闻敞计,大怒,留之不遣。[98]

匈奴单于之所以被激怒,是因为其原本处于“天下”之“外”,并称汉皇帝为“皇帝”,现在却要让他作为“外臣”承认“共天下体制”。如果“外臣”是这样一种存在的话,其所谓“外”,就必须看作不是“天下”之“外”,而是“中国=郡国”之“外”。而在“‘郡国’之‘外’”又“‘天下’之‘内’”的存在,无疑就是“诸侯”了。那么,诸侯王与南越王,就不仅仅在臣属形态上,在天下秩序中的定位也可以确认是同质的。

这样的结论再次使人想起,汉初诸侯王的接待工作,是与归义蛮夷一起,由典客掌管的。由汉所见诸侯王为“外”,不仅仅是说处于“郡国”之“外”,还意味着诸侯王乃是“外臣”。[99]反过来也可以认为,“内臣”意指“郡国”之“内”者。《史记》卷五一《燕王刘泽世家》载:

齐人田生……乃屏人说张卿曰:“……太后春秋长,诸吕弱,太后欲立吕产为王,王代。太后又重发之,恐大臣不听。今卿最幸,大臣所敬,何不风大臣以闻太后,太后必喜。……太后心欲之,而卿为内臣,不急发,恐祸及身矣。”张卿大然之,乃风大臣语太后。[100]

这里所见的“内臣”,从“吕后所幸大谒者”(同世家)张卿的立场来说,似也可以解为“内侍之臣”,不过考虑到这是齐人田生[101]所发的言论,首要含义恐怕还是解为指“郡国”之臣较为妥当。这样看来,《史记》卷一一七《司马相如列传》所载:

是时邛、笮之君长闻南夷与汉通,得赏赐多,多欲愿为内臣妾,请吏,比南夷。

也应该视为意指成为汉之“郡国”的一部分。[102]

以上可以明确,汉初的“外臣”意指“诸侯”。不过其与汉结合关系的具体形态,却不一定是固定的。《史记》卷一一五《朝鲜列传》载:

会孝惠、高后时天下初定,辽东太守即约(朝鲜王卫)满为外臣,保塞外蛮夷,无使盗边,诸蛮夷君长欲入见天子,勿得禁止。[103]

对这一记事,甘怀真理解为表示的是朝鲜王以辽东太守为媒介臣从于汉。[104]对于汉与外臣的关系,过去常常理解为两国间的关系;甘氏不循此径,转而在郡县支配的重层性中对其进行定位,实属卓见,其说可从。不过正如汉皇帝与南越王的关系显然不同于与朝鲜王的场合,很难将上述理解扩展至汉初的所有外臣。[105]实际上,诸侯王的场合也存在同样的情形。如明间信行和矢泽忠之所明确的那样,汉对于诸侯王国所施行的各种规制,也因国与地域不同而多种多样。[106]但是当然不能认为这对各个诸侯王的内臣、外臣之别造成了影响。南越王和朝鲜王的场合自然也是同样的,不应该从其服属时所约定的内容或者对汉所负有的义务之类来讨论他们成为“外臣”的意义。如此说来,虽然或许会被批评为无视实态的讨论,但是在理念上有理念本身的实态存在,单单现实的权力关系也并不是事物的实态。对于在根据这样的理念而产生的区别基础上而展开的政治过程,当然也有必要进行分析,[107]但更应该意识到,两者本是位相不同的问题。[108]

如此,虽然具体而言有各种样态,但无论采取何种形式,在汉初所有位于汉之国外而又加入了以汉皇帝为中心的“共天下秩序”者,都是“外臣”。在“中国≠天下”之时,存在着“中国”之内外与“天下”之内外这样二重的“内”、“外”,但相对占据压倒性优势的乃是前者,“郡国”与“诸侯”的隔绝本身在天下秩序中具有决定性的意义。这样也很容易想像,随着“中国”向“天下”的接近,“内臣”、“外臣”的观念发生了动摇。与此相关,《史记》卷一一三《南越列传》载:

汉数使使者风谕(南越王赵)婴齐,婴齐尚乐擅杀生自恣,惧入见要用汉法,比内诸侯,固称病,遂不入见。[109]

这是“内诸侯”的表现第一次出现。婴齐在武帝建元六年王恢与韩安国讨伐闽越之际入长安为宿卫,十余年后归国[110]即位,因此其即位最早也在元朔年间(前128―前123)的末年,有可能已经进入元狩年间了。如前文所见,“郡国”向“诸侯”的扩大,是在武帝元狩年间至太初元年间推进的。由此可见,这里出现“内诸侯”这种新的说法绝非偶然,说明此时的诸侯王第一次成为了“内诸侯”。[111]

然而,为了与这样的趋势对抗,婴齐以极为引人注目的形式,被继续作为“外臣”对待。其后婴齐死去,终于出现了“内属”而“内诸侯”化的动向:

元鼎四年,汉使安国少季往谕(南越)王、王太后以入朝,比内诸侯。……王年少,太后中国人也,[112]尝与安国少季通,其使复私焉。国人颇知之,多不附太后。太后恐乱起,亦欲倚汉威,数劝王及群臣求内属。即因使者上书,请比内诸侯,三岁一朝,除边关。于是天子许之,赐其丞相吕嘉银印,及内史、中尉、太傅印,余得自置。除其故黥劓刑,用汉法,比内诸侯。[113]

虽然为期很短,也得到了允许。武帝初年内臣化的东越王,是成为列侯后被纳入“郡国”之中的。相对于此,此时南越仍然得以为王,应该是因为诸侯王已经成为“内臣”,被视为“内诸侯”,所以没有必要使用列侯化这一方法来表现外国王的内臣化了。但是,其后的事态向着不利于南越的形势发展,不久即为汉所灭。

又如《史记》卷一一六《西南夷列传》所载:

夜郎侯始倚南越,南越已灭,会还诛反者,夜郎遂入朝。上以为夜郎王。[114]

元封二年(前109),天子发巴蜀兵击灭劳濅、靡莫,以兵临滇。滇王始首善,以故弗诛。滇王离难西南夷,举国降,请置吏入朝。于是以为益州郡,赐滇王王印,复长其民。[115]

善于钻营的夜郎王和滇王也得以为王。他们不为列侯而为王,应该也和南越王的场合理由相同。1956年云南省晋宁县石寨山六号墓出土的“滇王之印”,具备蛇钮、金印的样式,与当时的诸侯王同一规格,[116]也可以补充以上推测。

不过,在上述“中国=天下”进程完成的动向出现的同时,很快也开始可以看到其形式中包括了夷狄在内的天下观念:

(元鼎四年,前113)其秋,……齐人公孙卿……曰:“……申公曰:‘……天下名山八,而三在蛮夷,五在中国。……’……”[117]

“中国”的扩大,同时也带来了“天下”的扩大。继承这一潮流,西汉末出现了皇帝对“中国”之外使用的天子三玺,同时创设了异民族印制度,蛇钮也固定为异民族专用的钮式。[118]进而与此同时,畿内制度得到了整备,[119]如《汉书》卷七八《萧望之传》所载:

(宣帝元康元年,前65)[120]是时选博士谏大夫通政事者补郡国守相,以(萧)望之为平原太守。望之雅意在本朝,远为郡守,内不自得,乃上疏曰:“陛下哀愍百姓,恐德化之不究,悉出谏官以补郡吏,所谓忧其末而忘其本者也。朝无争臣则不知过,国无达士则不闻善。愿陛下选明经术,温故知新,通于几微谋虑之士以为内臣,与参政事。诸侯闻之,则知国家纳谏忧政,亡有阙遗。若此不怠,成康之道其庶几乎!外郡不治,岂足忧哉?”书闻,征入守少府。[121]

也开始出现了新的“内”、“外”用例。不过关于此后的动向之前已经讨论过了,[122]这里不再重复。

 

06

六  结语

 

用一句话概括本稿所探讨的结论,就是汉初“中国=汉”与“天下”在观念上并不一致,“内臣”、“外臣”场合的“内”、“外”是按照“中国”之内外而被认识的。栗原朋信暂且不论,至少可以推想西嶋定生会接受汉初的“内臣-外臣构造”与后代相比有少许不同。但是诸侯王并非内臣之类的结论,还是完全在其构想之外的。本稿在讨论之初就强调区别于栗原与西嶋的必要性,其意义正在于此。统一秦与汉的天下秩序,并不是一条直线贯通到底的。我并非要否定秦、汉之间所见的各种继承关系,也不是要回归到断代史式的理解。而只是想说,希望能够摆脱“民族国家史”的立场,其典型代表正是作为“中国史”言说的“秦汉帝国”。

进而,尽管问题已经解明,我还是不能将“中国”的统治制度与“天下”的秩序组合而冠以“郡国制”等称呼。当时的天下秩序是以汉为“共天下体制”的盟主,同时复数的诸侯王国并存。若不怕带来误解,可以说支撑这一秩序的乃是“封建制”。而在其下所展开的天下支配系统,则完全是“郡县制”。这是因为无论是汉还是诸侯王国,在其领域之内,都是以郡县制来进行统治的。在这一意义上,执著于“郡国制”这样的表现,既不符合当时“郡国”之语的用法,又混淆了位相不同的存在,不能不说是犯了双重的过错。

关于汉初的天下秩序,本稿已经大体进行了论述,但事实上仍然有重要问题有待探讨。[123]即栗原朋信曾经提出的“法支配”、“礼支配”这样的概念,在汉初是如何被处理的。因为汉的确可对诸侯王进行一定的法律规制,所以必定会有人指出若认为诸侯王是“外臣”,与此点就是矛盾的。对此我已经有了答案,不过那已经离开了天下秩序的问题了。本文先就此搁笔,且待来日。


【附记】本稿以2011年6月15日在复旦大学“中古中国共同研究班”例会上的报告论文为基础修改而成。对于当时给予宝贵意见的余欣、孙英刚、朱溢、徐冲、仇鹿鸣诸氏,借此机会谨表谢意。公刊之际,仅在最小范围内作了修改。又为了尽量保持报告时的原貌,对于脱稿后发表的诸论考(包括本人作品在内)均未提及。此点亦请谅解。

(复旦大学历史系徐冲译,原载:《史林挥麈――纪念方诗铭先生学术论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引用时请查阅原文)


“日本汉学”专辑

[1] 具体包括如下三篇(以发表时间为序):

(1)《西汉时期内外观的变迁:印制的视角》(原题《前漢時代における内外観の変遷――印制の視点から――》,初刊《中国史学》,京都,第18卷,2008年),《浙江学刊》2014年第3期。

(2)《漢初「郡国制」再考》,《日本秦漢史学会会報》第9号,2008年。

(3)《论汉朝的「统治阶级」――以西汉时期的变迁为中心》,《台大东亚文化研究》第1期,2013年。

[2] 栗原朋信:《文献にあらわれたる秦漢璽印の研究》,收入氏著《秦漢史の研究》,东京,吉川弘文馆,1960年初版,1963年第3版。栗原将内臣定义为“京师及郡县的官僚,诸侯王、列侯以下的有爵者”(第160页),将外臣定义为“以异民族为主的国家,其君主臣属汉”(第174页)。另外,“内臣-外臣构造”并不是栗原自身所使用的表现,最早是由小林聪《後漢の少数民族統御官に関する一考察》(《九州大学東洋史論集》第17号,1989年)一文开始使用的。

[3] 西嶋定生:《東アジア世界の形成と展開》(原题《東アジア世界》,初刊《総合講座日本の社会文化史》第1卷,1973年),《西嶋定生東アジア史論集》第3卷,东京,岩波书店,2002年。西嶋所谓的内臣、外臣是指“南越王和朝鲜王被给予了服从于皇帝的‘王’这一爵位,从而服属于中国的君主。……相对于中国国内的官僚和诸侯被称之为‘内臣’,这些人因为处于中国国外,也被称之为‘外臣’”(第83页)。

[4] 近年,杉村伸二陆续发表了一系列关于汉初汉与诸侯王国关系的论考,包括《景帝中五年王国改革と国制再編》(《古代文化》第56卷第10号,2004年);《郡国制の再検討》(《日本秦漢史学会会報》第7号,2005年)等。关于“汉初汉与诸侯王国所共有的同一秩序”的样态及其展开这一课题,提供了有益的教示。

[5] 关于提及诸侯“集”于皇帝之下或者将皇帝拟于霸者的言说,阿部幸信《漢初「郡国制」再考》第56页作了介绍。不过,这些言说都是立足于皇帝制度的,即其出现在相当于霸者的存在已经固定于皇帝的时代,因此并非意味着向春秋时代的简单回归。而且,这些言说并未将汉皇帝比拟于周王,可知其前提在于皇帝与诸侯王的等质性。在这一点上,也可以看到汉初异于西周时期的历史个性。

[6] 因此,将吴楚七国之乱或者武帝的天下一统视为汉初所见动向的发展顶点,这种论述方式与将整个汉代作为铁板一块进行考察的陈旧研究一样,都容易忽略一些重要问题。在这一点上,我赞同饭田祥子《郡国制のその後――前漢中期から後漢時代の諸侯王と皇帝の関係からみた――》(《名古屋大学東洋史研究報告》第35号,2011年)一文的态度,其对将汉初的“郡国制”与其后的发展割裂论述的倾向进行了批判。与此相关,我在数篇论文中也多有论说。如西汉后半期以降,汉国内在真正意义上变成了郡县制和封建制并存,《後漢時代の赤綬について》(《福岡教育大学紀要》第53号第2分册,2004年)一文讨论了此时的诸侯王封建所具有的礼仪上的意义;《漢代における印綬の追贈》(《東方学》第101辑,2001年)一文讨论了封君与地方长官之间的差异;《漢代官僚機構の構造――中国古代帝国の政治的上部構造に関する試論――》(《九州大学東洋史論集》第31号,2003年)一文讨论了郡县制与封建制结合构筑的秩序。

[7] 参见阿部幸信《西汉时期内外观的变迁:印制的视角》,第6页。

[8] 大庭修:《居延出土の詔書冊》(原题《居延出土の詔書冊と詔書断簡について》,初刊《関西大学東西学術研究所論叢》第52号,1963年),收入氏著《秦漢法制史の研究》,东京,创文社,1982年。

[9] 福永善隆:《前漢武帝期における中央支配機構の展開――所謂御史大夫と御史中丞の分化をめぐって――》,《日本秦漢史学会会報》第9号,2008年。

[10] 仲山茂:《漢代における長吏と属吏のあいだ――文書制度の観点から――》,《日本秦漢史学会会報》第3号,2002年。

[11] 阿部幸信:《西汉时期内外观的变迁:印制的视角》,第13页。

[12] 阿部幸信:《皇帝六璽の成立》,《中国出土史料研究》第8号,2004年,第67―68页。

[13] 《史记》卷一二二《酷吏列传·王温舒》,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标点本,1982年第2版,第3151页。

[14] 《史记》卷一二三《大宛列传》,第3178页。

[15] 《史记》卷一〇七《武安侯列传》,第2843页。

[16] 杉村伸二:《二年律令より見た漢初における漢朝と諸侯王国》,富谷至编:《江陵張家山二四七号墓出土漢律令の研究》论考篇,京都,朋友书店,2006年。

[17] 《史记》卷八《高祖本纪》,第392页。

[18] 《史记》卷一〇《孝文本纪》,第436页。

[19] 《史记》卷一〇六《吴王濞列传》,第2822页。

[20] 《史记》卷二八《封禅书》,第1380页。

[21] 阿部幸信:《西汉时期内外观的变迁:印制的视角》,第8―9页。

[22] 《汉书》卷一九上《百官公卿表上》,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标点本,第730页。关于引文中的“侯”字,参见后文。

[23] 《汉书》卷一九上《百官公卿表上》,第736页。

[24] 这里的“中尉”本来也有可能指主爵中尉。因为没有足以支持判断的史料,暂且不论。

[25] 《汉书》卷一九上《百官公卿表上》,第730页。

[26] 《史记》中关于“王国邸”的记载表现为如下不同于“郡国邸”的形式:“(高后时)田生……乃屏人说张卿曰:‘臣观诸侯王邸弟百余,皆高祖一切功臣。……’”(卷五一《燕王刘泽世家》,第1995页);“(武帝太初元年)方士多言古帝王有都甘泉者。其后天子又朝诸侯甘泉,甘泉作诸侯邸。”(卷二八《封禅书》,第1402页)

[27] 《史记》卷三〇《平准书》,第1438页。

[28] 因此,《史记》卷一〇《孝文本纪》中有名的一段记载“(文帝二年,前178)九月,初与郡国守相为铜虎符、竹使符”(第424页),过去多被视为显示了汉对诸侯王国的军事性规制,关于其所具有的制度上的意义,也有必要重新检视。若这里所说的“郡国”意指“郡+列侯国”,就可以理解为乃是剥夺了列侯国的发兵权。而翌月(文帝三年十月)绛侯周勃就被免汉丞相,被强制性就国了。不仅如此,鉴于其后周勃被加以谋反罪名而下狱,可以认为这一诏书的用意在于让“既诛诸吕,立代王,威震天下”(《史记》卷五七《绛侯周勃世家》,第2072页)的周勃体面就国之后也不会构成威胁,是为了对其进行打压而发布的。

[29] 《汉书》卷二《惠帝纪》,第88页。

[30] 《汉书》卷一九上《百官公卿表上》,第730页。关于这一点,如阿部幸信《西汉时期内外观的变迁:印制的视角》第8页所指出的那样,《汉书》北宋景佑刊本、南宋庆元刊本和《史记》卷九《吕太后本纪》“吕太后八年(前180)八月”条集解(第409页)均作“诸侯、归义蛮夷”。由现存诸版本推测,最早脱落“侯”字的是武英殿本。不过张元济《百衲本二十四史校勘记  汉书校勘记》(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第42页备注却认为这是“殿胜宋”,现行的中华书局标点本也削去了“侯”字。

[31] 《史记》卷二〇《建元以来侯者年表》,第1027页。

[32] 《汉书》卷六《武帝纪》“元朔六年(前123)”条载:“六月,诏曰:‘……今中国一统而北边未安,朕甚悼之。日者大将军巡朔方,征匈奴,斩首虏万八千级,诸禁锢及有过者,咸蒙厚赏,得免减罪。今大将军仍复克获,斩首虏万九千级,受爵赏而欲移卖者,无所流貤。其议为令。’有司奏请置武功赏官,以宠战士。”(第173页)在写作首页注①诸篇论文时,因为对于这里的“中国一统”与“海内一统”之间的各自理解不够充分,将两者混同了。其后我在《武帝期・前漢末における国家秩序の再編と対匈奴関係》(《早期中国史研究》第1卷,2009年)中,对之前的见解进行了修正。其中也论及了对匈奴战争在走向“海内一统”的过程中所发挥的具体作用。

[33] 《史记》卷一三〇《太史公自序》,第3295页。

[34] 纸屋正和:《前漢諸侯王国の財政と武帝の財政増収策》,《福岡大学研究所報》第37号,1978年。

[35] 关于属吏任命权,参见阿部幸信《西汉时期内外观的变迁:印制的视角》第10页;关于征兵权,参见阿部幸信《武帝期・前漢末における国家秩序の再編と対匈奴関係》第171―172页。

[36] 平㔟隆郎:《中国古代紀年の研究――天文と暦の検討から――》,东京,汲古书院,1996年,第115页。

[37] 渡边信一郎:《天下の領域構造――戦国秦漢期を中心に――》(初刊《京都府立大学学術報告》人文・社会第51号,1999年),收入氏著《中国古代の王権と天下秩序――日中比較史の視点から》,京都,校仓书房,2003年。

[38] 渡边信一郎:《天下の領域構造――戦国秦漢期を中心に――》,第96―97页。

[39] 《汉书》卷四三《陆贾传》,第2112页。

[40] 《史记》卷九七《陆贾列传》,第2698页。

[41] 《汉纪》卷四《高祖皇帝纪》“汉十一年”条作“统治中国”。张烈点校:《两汉纪》,北京:中华书局,2002年,第53页。

[42] 与此相关,《汉书》在武帝封禅之前的记载中出现了“天下为一”(卷六四下《终军传》,第2818页)、“海内为一”(卷二四上《食货志上》,第1130页;卷五二《韩安国传》,第2399页)的表现形式,但类似表现在《史记》中均付之阙如。

[43] [西汉]贾谊著,阎振益、钟夏点校:《新书校注》卷三,北京:中华书局,2000年,第102―103页。《新书校注》以较多保留宋本形式的明吉府本为底本,对底本字句尽最大可能不作改动。与此形成对比的是,一般使用较广的抱经堂丛书本中,卢文弨对底本字句作了大量改动。

[44] 卢文弨认为“‘万里’字讹”。刘师培《贾子新书补释(贾子春秋补释)》(《国粹学报》第62-71期,1910年)则认为“万里”是“指境内言”,可以解为“中国”之意;同时认为“‘天下之力’四字当在‘不能轻具’之上”,对语序进行了更改(第64期,第3347-3348页)。

[45] 真定成为王国在武帝元鼎四年(《汉书》卷二八下《地理志下》,第1631页),高祖时设为郡。另外,尉他对陆贾所说的“吾不起中国,故王此。使我居中国,何渠不若汉”,当理解为“如果我在中国与群雄并起,当与汉王比肩”。因此并不与高祖时期“中国=汉”的这一认识有所龃龉,当理解为“因为并非如此,所以就变成‘中国=汉’了”这样的玩笑话。

[46] 《史记》卷九七《陆贾列传》,第2697页。

[47] 《史记》卷一一四《东越列传》,第2980页。

[48] 《史记》卷二二《汉兴以来将相名臣年表》,第1134页。

[49] 栗原朋信:《文献にあらわれたる秦漢璽印の研究》第2章第2节《皇帝の璽》;西嶋定生:《皇帝支配の成立》(初刊《岩波講座世界歴史》第4卷,1970年;《西嶋定生東アジア史論集》第1卷,东京,岩波书店,2002年);浅野裕一:《黄老道の成立と展開》(东京,创文社,1992年)第2部第10章《秦帝国の皇帝概念》;好并隆司:《前漢帝国の二重構造と時代規定》(初刊《歴史学研究》第375号,1971年;收入氏著《秦漢帝国史研究》,东京,未来社,1971年);阿部幸信《皇帝六璽の成立》;杉村伸二:《秦漢初における「皇帝」と「天子」――戦国後期~漢初の国制展開と君主号――》(《福岡教育大学紀要》第60号第2分册,2011年),等等。

[50] 西嶋定生:《皇帝支配の成立》,第39页。

[51] 杉村伸二:《秦漢初における「皇帝」と「天子」――戦国後期~漢初の国制展開と君主号――》。

[52] 阿部幸信:《皇帝六璽の成立》,第70页。

[53] 《史记》卷五一《燕王刘泽世家》,第1997页。

[54] 《史记》卷一〇《孝文本纪》,第427―428页。

[55] 《史记》卷一一《孝景本纪》,第440页。

[56] 《史记》卷一〇六《吴王濞列传》,第2828页。

[57] 《史记》卷九四《田儋列传》,第2647页。

[58] 《史记》卷九《吕太后本纪》,第403页。

[59] 《史记》(卷四七《孔子世家》,第1947页。

[60] 《史记》(卷二八《封禅书》,第1395页。

[61] 《史记》卷九四《张丞相列传附申屠嘉列传》,第2683页。

[62] 高祖终于认识到“吾迺今日知为皇帝之贵也”是在汉七年(前200)的朝贺中。其时如《史记》所载,“汉七年,长乐宫成,诸侯群臣皆朝十月。仪:……大行设九宾,胪传。于是皇帝辇出房,百官执职传警,引诸侯王以下至吏六百石以次奉贺。自诸侯王以下莫不振恐肃敬。至礼毕,复置法酒”(卷九九《叔孙通列传》,第2723页),可知诸侯王亦参加了典礼。即使在这样的场合,在汉的朝廷之上,皇帝还是被称为“皇帝”。

[63] 《史记》卷一一〇《匈奴列传》,第2899页。

[64] 《史记》卷一〇《文帝本纪》,第426页。

[65] 《史记》卷一〇八《韩长孺列传》,第2859―2860页。

[66] 这一段文字虽然意在表现韩安国说辞之巧妙,但在其文脉之中,从“皇帝”与“大王”间的个人关系说起,而以“天子”与“诸侯”间的关系作为结论,其作为文学性修辞而发挥作用的意义是值得注意的。如果把“皇帝”和“天子”仅仅视为同义互换的表现,则这一场景在《韩长孺列传》中所具有的意义恐怕也要减半了。

    另外与此相关,关于“天子”和“皇帝”的分别书写,长期以来都没有解释清楚的,是秦王子婴在投降时所奉上的皇帝玺的记载。据《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秦二世皇帝)三年(前207),……子婴为秦王四十六日,楚将沛公破秦军入武关,遂至霸上,使人约降子婴。子婴即系颈以组,白马素车,奉天子玺符,降轵道旁。”(第275页)与此相对,同书卷八《高祖本纪》却记载:“汉元年十月,沛公兵遂先诸侯至霸上。秦王子婴素车白马,系颈以组,封皇帝玺符节,降轵道旁。”(第362页)从本文的讨论出发,这一记载的不同并不难以解释。即前者是从秦一方的立场出发所见的状况(子婴向诸侯交出玺印的情景),所以记为“‘天子’玺”;而后者是从高祖一方的立场出发所见的状况(秦王让渡“秦之君主”之玺印的情景),所以记为“‘皇帝’玺”(《汉纪》卷二《高祖皇帝本纪》“汉元年冬十月”条亦作“皇帝玺”,第15页)。可以看到即使是关于同一事件的记载,《秦始皇本纪》“(二世皇帝)三年”条与《高祖本纪》“汉元年”条,两者的叙述还是有相当的差异。

[67] 《史记》卷一一三《南越列传》,第2970页。

[68] 《史记》卷五七《绛侯周勃世家》,第2074页。

[69] 《史记》卷一〇六《吴王濞列传》,第2830页。

[70] 《史记》卷一〇六《吴王濞列传》,第2833页。

[71] 关于将军所具有的独立性之高,大庭修《前漢の将軍》(初刊《東洋史研究》第26卷第4号,1968年;收入氏著《秦漢法制史の研究》,东京,创文社,1982年)已经有所揭示。但其独立性是否达到可与诸侯并立的地步,尚未被充分讨论过。这是今后要进一步考察的课题。

[72] 《史记》卷二八《封禅书》,第1395页。

[73] 关于这些问题,西嶋定生《皇帝支配の成立》第37―38页也已经指出了。

[74] 《汉书》卷一下《高帝纪下》,第78页。

[75] 虽然可以推测原本当为“吾立为(皇)帝,有天下”、“其有不义背皇帝擅起兵者”,终不出想像之域。又如后所述,汉初的“天子”意味着“‘共天下体制’的盟主”,因此若考虑到这一诏书的旨趣在于说明“共天下体制”所当具备的秩序,那么在此有意使用“天子”一词的可能性也并非没有,毋宁说这样反而补充了本稿的论证。不过,尽管有着许多反证,对于基于这样的孤证来说明汉初的“天子”乃是君主号,我终究还是颇感踌躇。

[76] 《史记》卷九四《田儋列传》,第2648页。

[77] 《史记》卷五五《留侯世家》,第2043页。

[78] 《史记》卷一〇《孝文本纪》,第430页。

[79] 《史记》卷九《吕太后本纪》,第403页。

[80] 《史记》卷八《高祖本纪》,第379页。

[81] 《史记》卷九九《叔孙通列传》,第2722页。

[82] 《史记》卷九《吕太后本纪》,第396页。

[83] 《史记》卷九《吕太后本纪》,第399页。

[84] 《史记》卷一〇《孝文本纪),第435―436页。

[85] 《史记》卷一一《孝景本纪),第448页。

[86] 《史记》卷九《吕太后本纪》,第411页。

[87] 如渡边信一郎《天空の玉座――中国古代帝国の朝政と儀礼》(东京,柏书房,2001年)第120―122页所指出,元会仪礼是君臣关系再生产的场域,新任君主若不经过这一过程就驾崩的话,是不会被以君主视之的。

[88] 诸侯王同样也支持“共天下体制”。不过同姓诸侯王只是“汉皇帝的备选母体”,汉皇帝即盟主(据本稿所论即为“天子”)的选择权,事实上为高祖功臣所独占。关于这一点,参照阿部幸信《论汉朝的「统治阶级」――以西汉时期的变迁为中心》第3节。

[89] 《史记》卷一二《武帝纪》,第451页。

[90] 陈直:《汉书新证》,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60年,自序第9页。

[91] 《汉书》卷九五《南粤传》,第3851页。

[92] 《史记》卷一一六《西南夷列传》,第2993―2994页。

[93] 《史记》卷一一三《南越列传》,第2970页。

[94] 《史记》卷一〇六《吴王濞列传》,第2823页。

[95] 《史记》卷五九《中山靖王胜世家》,第2099页。

[96] 《史记》卷九《吕太后本纪》,第408页。

[97] 《史记》卷一〇六《吴王濞列传》,第2833页。

[98] 《史记》卷一一〇《匈奴列传》,第2911页。这一事件发生的时间不是很明确,但由于后面有“会骠骑将军去病死,于是汉久不北击胡”这样的记述,可以肯定是先于霍去病之死的元狩六年(前117)。又根据“匈奴新破,困”那样的情况,应该是发生在元狩四、五年的事情。沈维贤《前汉匈奴表》(二十五刊行委员会编:《二十五史补编》第2册,上海:开明书店,1936年)认为是元狩四年(第1761页)。

[99] 而且如果考虑到其为“典客”所辖的话,那么可能当时“外臣”与“客”的区别就很模糊。不过如后所述,这与“客臣”概念设定的妥当性,完全是不同的问题。

[100] 《史记》卷五一《燕王刘泽世家》,第1995―1996页。

[101] 如所周知,齐虽然后来变成了郡,但在吕后时期却是王国。另外,田生不过是在归齐之后为刘泽所招而在长安停留的,此时应该尚不是汉国内的臣下。

[102] 《史记》卷一一七《司马相如列传》,第3046页。虽然尚不明确与上述汉制在何种程度上相关,但《史记》卷八六《刺客列传·荆轲》中记载了战国秦时之事:“(秦王政二十年,前227)(蒙)嘉为先言于秦王曰:‘燕王诚振怖大王之威,不敢举兵以逆军吏,愿举国为内臣,比诸侯之列,给贡职如郡县,而得奉守先王之宗庙。……”(第2534页)这里似乎是说“举国为内臣=给贡职如郡县”、“比诸侯之列=得奉守先王之宗庙”。此处的“诸侯”,当指之前降秦的诸侯。

[103] 《史记》卷一一五《朝鲜列传》,第2986页。

[104] 甘怀真:《東アジア古代の冊封体制における将軍号》,关西大学アジア文化交流研究センター编:《東アジア文化交流と経典詮釈》,关西大学アジア文化交流研究センター,2009年,第46―49页。

[105] 前面提到的任敞之计,如甘怀真《東アジア古代の冊封体制における将軍号》第49页中所言及的那样,在于迫使匈奴单于接受与朝鲜王同样类型的服属。对汉而言难于对付的敌对势力集中于北方和西方,南方则除了南越之外没有重大对手,各自的情况都有所不同。

[106] 明间信行:《前漢の諸侯王と王国の官吏――所謂「第一期」論再考――》,《茅茨》第1号,1985年。矢泽忠之:《漢初における北方郡国の再編》,《東洋学報》第92卷第1号,2010年。

[107] 因此,阿部幸信《论汉朝的「统治阶级」――以西汉时期的变迁为中心》和《武帝期・前漢末における国家秩序の再編と対匈奴関係》,都对本稿所未论及的汉对诸侯王政策进行了详细检讨。

[108] 这不仅与“内臣”、“外臣”相关,也关涉到熊谷滋三《前漢における「蛮夷降者」と「帰義蛮夷」》(《東洋文化研究所紀要》,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第134号,1997年)一文所讨论的“蛮夷降者”与“归义蛮夷”的问题。我认为“蛮夷降者”是被编入“郡国”的,而“归义蛮夷”则“诸侯”化了。因此前者归典属国管辖,后者的管理机关则与诸侯王一样是典客。

[109] 《史记》卷一一三《南越列传》,第2971页。

[110] 《史记》卷一一四《东越列传》载:“至建元六年,闽越击南越。南越守天子约,不敢擅发兵击而以闻。上遣大行王恢出豫章,大农韩安国出会稽,皆为将军。”(第2981页)又卷一一三《南越列传》载:“此时(武帝建元六年)闽越王郢兴兵击南越边邑,……于是天子多南越义,守职约,为兴师,遣两将军往讨闽越。……天子使庄助往谕意南越王,胡顿首曰:‘天子乃为臣兴兵讨闽越,死无以报德’。遣太子婴齐入宿卫。……后十余岁,胡实病甚,太子婴齐请归。”(第2970―2971页)

[111] 换言之,虽然这里有“内诸侯”之语,但并不能说之前诸侯王就一贯是“内诸侯”。另外,在考虑这一时期发生如此变化的原因时,不可忽视的是如《史记》卷二二《汉兴以来将相名臣年表》“武帝元狩元年(前122)”条“十月中,淮南王安、衡山王赐谋反,皆自杀,国除”所见,淮南王、衡山王的谋反最终失败,对汉反抗型的诸侯王都被镇压了。(第1138页)

[112] 这里所谓的“太后”,如同传“婴齐其入宿卫在长安时,取邯郸樛氏女,生子兴。及即位,上书请立樛氏女为后,兴为嗣”(第2971页)的记载所见,是当时属于赵王国的邯郸之人。因为她的母亲和出生地都不明了,所以其被称为“中国人”的理由还是有多种可能性的。即使她是赵人,鉴于当时诸侯王国已经渐渐被纳入汉之中,这一事实也并不与第3节所确认的汉初的“中国”用例抵触,甚至可以成为其旁证。

[113] 《史记》卷一一三《南越列传》,第2972页。

[114] 《史记》卷一一六《西南夷列传》,第2996页。

[115] 《史记》卷一一六《西南夷列传》,第2997页。

[116] 阿部幸信:《漢帝国の内臣-外臣構造形成過程に関する一試論――主に印綬制度よりみたる――》,《歴史学研究》(东京)第784号,2004年,第27―29页。

[117] 《史记》卷二八《封禅书》,第1393页。

[118] 阿部幸信:《漢帝国の内臣-外臣構造形成過程に関する一試論――主に印綬制度よりみたる――》第32―33页;《西汉时期内外观的变迁:印制的视角》第14页。

[119] 关于西汉时代畿内制度的形成与展开,大栉敦弘的系列研究非常重要。这里全部列举有些困难,眼下可以举出《中国「畿内制度」の形成に関する一考察》(西嶋定生博士追悼论文集编集委员会编:《東アジア史の展開と日本》,东京,山川出版社,2000年)。

[120] 据《汉书》卷一九下《百官公卿表下》所见萧望之就任少府的年份推定。

[121] 《汉书》卷七八《萧望之传》,第3274页。

[122] 阿部幸信:《漢帝国の内臣-外臣構造形成過程に関する一試論――主に印綬制度よりみたる――》;《西汉时期内外观的变迁:印制的视角》。

[123] 依据于武帝时期的《史记》对汉初的状况进行说明,这一手法本身从根本上就可能引起争议。的确,关于汉初的诸侯王印的格式,《史记》不仅是根据元狩二年(前121)的印制统一后的制度对记载进行了整理,甚至连存在这样一场印制改革都未言及。在这一意义上,其具有未能正确传达汉初实情的一面,其中有着否定汉初诸侯王国之正统性的意图也是不可否认的(阿部幸信:《漢帝国の内臣-外臣構造形成過程に関する一試論――主に印綬制度よりみたる――》,第26页)。不过尽管如此,本稿之所以仍然采用了这样的手法,当然史料方面的制约是第一位的理由。除此之外,还因为我认为即使利用的《史记》带有上述性格,但在如本稿这样重新描摹汉初汉与诸侯王国的关系时,其所具有的意义仍然十分重大。




编辑:汝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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