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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永||王国秩序与帝国战略:秦“出其人”问题的历史考察(二)

史学月刊



控扼东方粮源与外部战略的展开


以惠、昭之世为开端,“出其人”随后历经几代秦王的推动而渐渐成为一种传统。秦王国时期,政府强调在本土“出其人”,尤其严防三晋投机群体西入。及帝国初成,朝廷更加注重在东方新地“出其人”,尤其是将富贾豪强迁出本土、徙入秦旧地。而这种东方出入类型的背后,实则隐伏着更大的真相。


事实上,农商风气的变坏只存在于人口压力爆发的个别地区。大体来说,东方诸国并未懈怠本国的农业生产,“故秦、夏、梁、鲁好农而重民”“夫自鸿沟以东,芒、砀以北……其俗犹有先王遗风,重厚多君子,好稼穑……致其蓄藏”。但是,农业生产素来仰赖自然条件,“六岁穰,六岁旱,十二岁一大饥”。在丰穰与歉收交替之际,东方富贾集团便有了投机倒把粮食的商机:


白圭,周人也。当魏文侯时,李克务尽地力,而白圭乐观时变,故人弃我取,人取我与。夫岁孰取谷,予之丝漆;茧出取帛絮,予之食……欲长钱,取下谷;长石斗,取上种。


白圭发家的一个重要条件是,他极善于投机倒把粮食。他的事迹为天下商人艳羡,并被奉为“治生祖”。这反映出一个很严重的社会问题:因东方诸国管控不力,末业经济侵入粮食领域的情形已经出现!而且它并非个例,这是战国以降,关东经济走向的一个鲜明特色。以至于在秦末之际依然可见:


白圭,战国时期中原(洛阳)人,名丹,字圭。有“商祖”之誉。《汉书》中说他是经营贸易发展生产的理论鼻祖。(注:图片来源网络)


宣曲任氏之先,为督道仓吏。秦之败也,豪杰皆争取金玉,而任氏独窖仓粟。楚汉相距荣阳也,民不得耕种,米石至万,而豪杰金玉尽归任氏,任氏以此起富。


材料中,秦的仓吏任氏在秦帝国灭亡时,投机倒把粮食。他借着楚汉相争的时局,扰乱粮价,遂成巨富。任氏的致富之路,应该是战国以来末业干扰粮食市场的继续。但我们切切需要注意的是,任氏此举是秦帝国灭亡之后才发生的。在此之前,他仍是一个兢兢业业的仓吏。这反面论证了秦帝国建立后曾强力抑制东方末业经济侵入粮食领域的事实。原因是秦人视粮食为强国之本,帝国对本末经济间的互动关系尤为关注:


金生而粟死,粟死而金生。本物贱,事者众,买者少,农困而奸劝,其兵弱,国必削至亡。金一两生于竟内,粟十二石死于竟外。粟十二石生于竟内,金一两死于竟外。国好生金于竟内,则金粟两死,仓府两虚,国弱。国好生粟于竟内,则金粟两生,仓府两实,国强。


这是《商君书·去强》篇中的“金粮论”。论者直言政府若盲目生金,纵容末业影响国家经济,就会危及农业的正常生产。反之,当政府一心务粮,严防“金”对本国农业的干扰,就不会令“本物贱”,农业也不会陷入困境,最后会金粟两生。


至此,笔者认为,秦国排外传统的背后,实则还隐伏着政府忌惮东方末业经济侵入农业领域的深层面相。无论是早期秦出晋人,还是后期它将豪富集团大规模地从东方迁出,这种出入背后的意图,都是秦政府意欲将粮食管控权从末业经济的侵蚀中抢夺过来,再由其独享粮食这一战略物资的支配权。秦以农业为本,而农耕又为战之本。实际上,贯穿于王国至帝国时期的“徕民”与排外之争,根源就在于如何彻底解决统一战争的后顾之忧,也就是粮食问题。这个问题,直接影响了秦国耕战秩序的构建以及对外战略的展开。它在帝国大幕拉下之前就曾被广泛讨论:


今乃弃黔首以资敌国,却宾客以业诸侯,使天下之士退而不敢西向,裹足不入秦,此所谓“藉寇兵而赍盗粮”者也。


与之对应的还有《商君书·徕民》篇中献策者的建议:


今以草茅之地徕三晋之民,而使之事本,此其损敌也与战胜同实,而秦得之以为粟,此反行两登之计也。


李斯与《徕民》篇中的献策者都认为秦国排斥东方民众的行为是错误的。“弃黔首”等于是弃粮食。但秦廷对此的态度却是一分为二的。事实上,他们并非一直排外。比如巴蜀与东方一样,同有沃野千里,但巴蜀民风质朴,商业落后,更无半点侵蚀农粮的迹象。所以秦人兼并巴蜀之后,并未“出其人”,反而给予他们“世尚秦女,其民爵比不更,有罪得以爵除”的巨大优容。反之,秦廷则尤为忌惮东方商业集团对粮食领域的介入与干扰,这点可从整个秦代仅有的一次“纳粟赐爵”事中看出端倪。


十月庚寅,蝗虫从东方来,蔽天。天下疫。百姓内粟千石,拜爵一级。


秦王政四年(公元前243年)十月,东方发生了虫灾。正值灾荒之年,秦国以爵求粟,囤积粮食。这似是一条很普通的史料,但其背后隐伏的真相是,秦政府为严防东方商人哄抬粮价扰乱秦国正常的耕战事业,才会一反常态,暂时不顾“爱爵重复”的传统,以爵求粟。这背后反映出政府与民间富贾集团,谁更应该掌控粮食支配权的问题。按照东方社会原有的发展态势,粮食也是商业贸易的一种物资,由市场进行调配。但秦人阻断了这一进程,由政府设仓入粮,“立长太平仓,丰则粜,歉则籴,以利民也”。


秦帝国赢得粮食管控权的前提是其自身强劲的威权,但这并不代表民间末业阶层不会反扑。始皇三十一年(公元前216年),发生了“米石千六百”的价格巨幅波动。其中缘由或很复杂,但粮价波动是发生在皇帝被盗贼困逼、关中大索之后。这不难看出,皇帝的安危开始事关未来的经济走向,“人们对帝国在秦始皇身后不能长期维持下去,也许是不会大吃一惊的”。所以,末业投机粮食领域的势头只是被专制威权暂时打压了下去。实际上,民间商业阶层对投资粮食领域的热情并未消弭,不然秦的仓吏任氏也不会在帝国败亡之后,立即倒卖粮食,投机而成巨富。


那么,秦政府将粮食的支配权从末业经济的干扰中抢夺过来的目的是什么呢?事实上,这是秦人意欲以粮食为战略物资,去支持外部战略的展开。它主要包括三个时段。


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统一六国之前为第一时段。这个时期,秦人以关中粮仓群支持东进。所以秦廷优待巴蜀旧民。实际上,早在惠王时,“司马错率巴、蜀众十万,大舶舱万艘,米六百万斛,浮江伐楚”。但帝国建立后,关中已疲敝不堪,“尽征其材士五万人为屯卫咸阳,令教射狗马禽兽。当食者多,度不足,下调郡县转输菽粟刍藁,皆令自赍粮食,咸阳三百里内不得食其谷”。在这种捉襟见肘的实况下,关中显然失去了支持秦人事业前进的潜力。


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至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为第二时段。这个时期为始皇帝巡行天下、稳定帝国内部之际。秦制向东方的大面积推广与帝国主导的迁徙活动均在此时进行。这个时段的战略任务大体来说有两个:一是排除东方商业集团对粮食的侵扰,所以扰乱农业市场的东方富贾集团被大量迁出。迁往的具体方向是:上层豪富迁往咸阳,中下层富贾迁往巴蜀。这样做的根本目的是扭转山东的农商风气,使东方民众安心务农产粮,为秦对外战略的最后展开集聚物力。二是修筑粮道。传统的观点认为,帝国道路交通网的建立是为了确保中央对东方诸地的政治管控,“就中央而言,任何地方道路的中断,都意味着妨碍了对那里的统治”。这种说法是基于政治层面而言。但从经济角度来看,秦人在东方修筑四通八达的交通网,是想以整个东方社会为粮食基地,去支持帝国南北的拓边事业。


始皇三十二年(公元前215年)之后,外部战略的最后一环得以最终展开。这年末,“始皇乃使将军蒙恬发兵三十万人北击胡,略取河南地”。秦在征服六国前夕,曾试图一并解决岭南问题,但囿于军粮漕运及地形问题,被越人“伏尸流血数十万”。随着驰道的修建,陆路和漕运交相并用,东方粮源开始大规模转出,“又使天下蜚刍挽粟,起于黄、腄、琅邪负海之郡,转输北河,率三十钟而致一石”。这个时候,秦帝国南北同时拓边的时机已经成熟,“欲威海外,使蒙恬将兵以北攻强胡,辟地进境,戍于北河”。


根据秦帝国这种外部战略的时代转向,我们也可以看出秦代粮仓设置的变化轨迹:秦人先是以巴蜀为粮仓,进击山东,故巴蜀一带要地,必有粮仓分置,“成都郭外有秦时旧仓”。但巴蜀地域局促,又因地形复杂,不比东方农业的精耕程度,这类仓廪必然规模有限,“张仪与张若城成都、郸城、临邛城,造作下仓”,缪文远言“下仓指于地下作仓,即今地窖是也”。他的说法值得肯定。因此,巴蜀地区的这些仓群只是初步支持了秦人的东进事业。随着东方诸地的渐渐并入,秦帝国开始剥夺商人集团对粮食流通的支配权,并以山东为基地,大规模修筑巨型粮仓。此时修仓的意图十分明显,就是控扼山东的经济命脉、支持南北事业的展开。所以我们可以看到山东的粮源是经由两个方向集聚而出的。第一条是西向流入秦本土,由政府管控。首先,陈留仓为最东部的大仓,“夫陈留,天下之冲,四通五达之郊也,今其城又多积粟”。其次,陈留向西,乃是敖仓,“夫敖仓,天下转输久矣,臣闻其下乃有藏粟甚多”。再次,敖仓之后是函谷关外诸仓,这是东方粮食流入秦本土的最后一站,譬如龙岩仓。最后,东方粮资抵达关中地区的粮仓群,如咸阳仓、栎阳仓、太仓等,这些粮仓群的储粮规模十分宏大。政府建立“关中仓群”的目的,表面上是由帝国直接支配粮食,“丰则粜,歉则籴,以利民也”,实则是控扼山东的粮食命脉。第二条粮道则是南北通向,由各个“督道仓”组成。它们主要居于边县,“宣曲任氏之先,为督道仓吏”,韦昭注曰:“督道,秦时边县名。”设置这些粮仓的意图,就是去支持南北事业的推进。



东方民间社会网络的整合


前文我们从王国秩序建构与帝国战略展开的角度,揭示了秦“出其人”的两层缘由。事实上,这内外两厢合力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确保“皇帝统治基础的社会秩序”得以最终确立。而专制皇权对臣民“得以实行个别人身的直接统治”则是其最关键的前提。对于这个问题,学界具有开创性的研究思路有两个:一是以秦汉二十等爵制为中心进行考察,认为普赐民爵制度推动了个别人身统治理念的实现。二是强调编户齐民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彻行的基础。这两种观点的共识是,皇权要想彻行于基层社会,必须完成对臣民的直接管控。但前提条件是,若要推行编户齐民,或是发挥爵位在民间社会的功用,就必须营造出一个少有旧势力羁绊的场合。也就是要把民众从旧有集团的管控中解放出来,只有这样,政府赐爵或是编户才有彻行的可能。


这个问题也是初生的郡县制秦帝国面临的政治难题。秦在兼并东方之初,上层权贵集团普遍豢养门客,借此干扰政治的正常运行。而在民间社会,更是豪强与富贾交相织构与控制的社会网络。前者或不足畏惧,但后者的存在,直接威胁到了皇帝个别人身支配网络在民间社会的展开。


子赣既学于仲尼,退而仕于卫,废著鬻财于曹、鲁之间,七十子之徒,赐最为饶益……子贡结驷连骑,束帛之币以聘享诸侯,所至,国君无不分庭与之抗礼。


子贡因从商致富,以至于能够在周游诸侯之时,与之分庭抗礼。这表面看起来平淡无奇,似是春秋中后期商业渐趋繁荣的成果之一。但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子贡能够凭借巨富与国君分庭抗礼,其背后必然隐伏着能够与国家之礼相抗衡的私人社会网络。这一点,在秦相吕不韦的事例中,也可寻出痕迹。按说吕氏死后,其患便消,但秦廷仍然对“其舍人临者,晋人也逐出之”。对此,司马迁一针见血地指出其中曲妙:“诸侯宾客使者相望于道,请文信侯。秦王恐其为变。”从一“变”字,就不难看出,引起了君主催惧的实则是“相望于道”的势力网络。


事实上,在东方民间社会,这种富贾豪强仿照上层权贵豢养宾客而成的巨型社会网络,及至战国时期,已是交织东西诸国、颇具规模。“富者得势益彰,失势则客无所之,以而不乐。”这种因之而起的社会网络对基层庶民吸引力极大,以至于“贫人学事富家”。更令官府担忧的是,豪强与富贾建立了彼此互惠的合作关系。豪强凭借富贾的经济实力介入官僚体系,而富贾则依靠豪强之势,加深了对地方政治走向的影响。


张耳者,大梁人也。其少时,及魏公子毋忌为客。张耳尝亡命游外黄。外黄富人女甚美,嫁庸奴,亡其夫,去抵父客。父客素知张耳……女听,乃卒为请决,嫁之张耳。张耳是时脱身游,女家厚奉给张耳,张耳以故致千里客。乃宦魏为外黄令。


陈余者,亦大梁人也,好儒术,数游赵苦隆。富人公乘氏以其女妻之,亦知陈余非庸人也。余年少,父事张耳,两人相与为刎颈交。


材料中,张耳、陈余皆是以娶“富人女”起家的。女家厚奉两人,亦是基于求宦的考虑。且张耳旧时为公子无忌的门客,公子无忌身属上层权贵集团,其广招门客已可左右魏国政治。张耳在获得富贾的支持后,亦仿照公子无忌,在民间社会织构起庞大的社会网络。其中,门客“父事”主人,这已经构成了一个新的秩序体系,成为能与国君分庭抗礼的势力集团。恰如许悼云先生所说:“甚至在汉朝最初的一百年中,帝国政权也一直是在和颇具影响力的城市首领们进行斗争,这些人具有社会实力,对政治权威形成了威胁。”所以,专制皇权若要成功建构起同庶民之间的“个别人身统治”秩序,就必须破除掉纵横在民间社会的秩序网络,形成一种像淮泗之夷那样,皆“散为民户”的良好局面。


行文至此,笔者认为,秦出人传统形成的最后一个根源,就是专制皇权意图解决掉民间与国君抗礼的庞大社会网络,这也是王廷排外风潮反复的症结所在。秦在兼并战争时期,数次采取了“出其人”的极端方式来支离这种社会网络。及至帝国初成,秦人仍未脱离先前的出人之道,以至于以次数繁多的庞大迁徙活动为早期“出其人”的延续,进而对权贵、豪强以及工商富贾织构起来的民间社会网络,进行了规模宏大的拆解与整合。


秦统一的山东诸地,实际上是六块相对独立的“文化区域”,恢宏如这样的帝国崛起,意味着传统诸夏体系与社会秩序的重组。这期间,秦廷的出人重点有二:一是普遍整合东方的豪富巨贾集团。二是对在兼并战争中抗秦异常激烈的诸侯国进行重点整肃,尤其是魏、赵与楚等国的权力精英。这点不难理解,在秦人东进的征途中,秦魏大战不断,秦赵仅长平一役,就令“秦卒死者过半,国内空”。而楚地更流传谶语曰:“楚虽三户,亡秦必楚。”与不战自降的齐、韩或国势屏弱的燕、卫等不同,赵、魏及楚之地豪族最众,抵抗最烈,“我倚名族,亡秦必矣”。基于这种蔚为急迫的时代情形,秦以整个帝国为场合,进行了一系列规模庞大的人口迁徙活动。



商鞍改革秦政时,本土守旧集团一度干扰新政的推广,政府遂下令将乱化之民“尽迁之于边城”,这种为配合制度展开而进行的人口迁徙活动是秦代政治的鲜明特征。表中,从宏观视野上看,这种迁徙活动形成了两种极具特色的人口地理格局:南北方向上的“江河之易”与东西维度上的“出入关山”。


“江”是指大江及其支流水系,“河”是指河水、淮水水系。大体而言,基于整合东方民间社会网络的战略布局,秦廷对权力精英与经济精英织构起来的社会网络进行了拆解。尤其针对的是抗秦尤烈的楚晋之地,它显示出了在江水水系与河水、淮水之间“此进彼出”的结构特色,借此造成了其旧有势力集团与基层社会的分离态势。


具体来说,于楚而言,权贵、官僚群体以及大姓群体之间都产生了分离。其中,王族被从淮水迁至江水的上游,远徙到秦耕耘多年的巴蜀之地。而部分贵族或官僚则被一分为二,其中一部被从大江水系迁到了“晋代之间”的大河水系中下游;另外一部之大姓集团则由江水故地迁至大河水系上游的“陇西之地”。在这般“江河之易”间,各个势力集团均被支离,且被分别置于秦关中腹地的两翼。两翼之处的蜀郡严道、陇西之地的郡县制基础很好,而且秦长年对楚及匈奴征战,让此二郡庶民通过获得秦爵,建立起了同君主直接相通的个别人身统治网络,这有利于秦人对迁入群体的分化和管控。再看陇西郡。楚国大姓被迁入该地时,他们并非聚居,而是分属各县辖制。这等于说,一个楚地原有的旧氏族组织被秦人通过迁徙的方式,完美地分化到秦帝国的郡县制中了。


在晋地,于赵而言,其旧氏族组织遗存十分浓厚,以至于秦末动荡之时,张耳陈余想在赵地称王时,赵人劝之曰:“两君羁旅,而欲附赵,难;独立赵后,扶以义,可就功。”在这种环境下,秦人将赵国王族从大河水系上的北地易往大江水系上游的秦汉中郡,也如对待楚王族那般,将之置于自己的腹地周围。秦将工商精英迁入蜀郡,另外,在迁入咸阳的十二万豪富之中,国风素来豪猛的赵人也不在少数。这样一来,秦人便将赵王族、权贵集团以及工商富户从旧有的土地上分离出来,切断了他们与基层旧氏族组织的联系。于魏而言,除了魏王假被秦人屠戮之外,其原有的旧族亦被从河水流域迁入汉水上游,也实现了“由河入江”的地理调换。


与“江河之易”同时进行的是“出入关山”式的迁徙活动。“关”是指函谷关,“山”是指崤山。以关山为界,西部是秦本土所领陇西、北地、上郡、巴郡、蜀郡以及汉中等六郡。关山以东,则是山东诸国。这一时期,秦廷在对山东庞大的经济精英以及曾强势抗秦的晋楚权力精英的迁徙活动中,均出现了将其引入关山以西秦本土的情形。如表中所示,秦人将赵王迁于本土汉中郡房陵,另将赵贵族赵奢后裔迁入京畿咸阳,徙楚国严王之族至蜀郡严道县,徙楚国大姓于陇西郡,徙天下豪富于咸阳十二万户,徙山东工商业者于蜀郡临邛县。此类迁徙的规模尤为宏大,仅以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所迁的十二万豪富来看,仅按一户五口计算的话,此次由东方迁出的人口数保底已达六十万众。事实上,与秦国民间社会普遍存在的小家庭情形不同,东方诸国的基层社会中并未推行家庭分异制度,所以这个数字实际上只会更加庞大。


东方诸精英集团被“西入关山”或“江河之易”,显露出一种被强制拆解的特性。但其不过为一表象,它的战略目的,是为了秦本土各阶层群体的顺利“东出”,进而重构东方社会的秩序结构,这已事关郡县制在东方社会展开的重大问题。纸屋正和已对汉代郡县制展开的具体理路进行过考察,但作为汉制源流的秦制,他并未具体追溯。其实,两者之间并非全然相同,譬如秦廷在帝国东西间进行的大迁徙活动实为其郡县制展开的关键步骤。对此,西嵨定生说:“由于驱逐原住民,切断当地传统的氏族秩序,从他方移居的募民与原来乡里的族制秩序也切断,故对新移民赐予爵位以形成新秩序,结果就施行县制。”


为了展开“东出关山”战略,秦廷以诸多赏赐动员了整个社会的人力资源。首先,大规模东出的是本土罪民群体。他们因被君主赐“赦”,进而实现了由罪民向庶民的身份转变。其次,本土普通庶民也被赐爵而出。而爵位之于秦人,犹如其第二生命,“它是个人社会地位的权衡,田宅产业的凭依,职官权力之所出,名誉荣辱之所系”。以往秦人只能因耕战而获取爵位,但此时为了展开新制,构筑秦人统治空间,君主不惜赐爵于东出的秦人。如秦昭王赶出安邑民众后,随之便“募徙河东赐爵”。最后,位于移民集团顶端的是秦的官僚集团。按秦律规定:“任灋(法)官者为吏,赀二甲。”“除佐必当壮以上,毋除士五(伍)新傅。”但只要其愿意东出,则可继续出仕,如“令为新地吏及戍如吏有適过废免为新地吏(1865'以及“县除小佐毋(无)秩者,各除其县中,皆择除不更以下到士五(伍)史者为佐”。这些本土迁民和郡县移官分层构成了新地上的秦人集团。他们唇齿相依、休戚与共,为秦国在新地展开郡县制而共同努力。


那么,我们怎么看待秦廷推动的这种“江河之易”与“出入关山”式的徙民格局呢?笔者认为,借助于社会学的相关研究或可对此进行解释:山东新地诸郡与秦人本土六郡虽同隶属于帝国郡县体系,但两者对新帝国的集体记忆却不可同等而论。商鞍改革瓦解了旧有权势集团对人力资源的管控,解放了善于耕战的齐民阶层。由是,从某个层面来说,依托于改革后秦国稳固的社会框架、结构和诸多观念体系,其后的百余年,是整个秦民社会集体记忆塑成的阶段。此间,秦人严防外部力量对内部耕战秩序的介入与干扰,以至于其三出晋地民众,只纳地不纳人。及至秦人走向关东,则无法再推行这种极端的“出其人”政策。政府只能将本土秦民徙出,与新地民众杂居相间。如此,关东诸地的政治整合则变得错综复杂。而“出入关山”与“江河之易”的意图实际有两个,一方面是力求营造出一个少有旧势力羁绊的场合,从而将东方民众从旧有集团的管控中解放出来,以期将其纳入到郡县制帝国的统治秩序中来;另一方面,秦也将东方权势集团迁到了本土,在这块改革最彻底的记忆之场上,对其加以新的制度洗礼与政治整合,让他们重温一次商鞍改革。



小结


秦“出其人”传统的形成,可以说是一个经济企图与政治、地理建构相协调的产物。其轨辙大概沿承如下:开始的时候,秦人居住在远离诸夏文明中心的西部边陲,“西东”之间的政治和文化差异,对秦而言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在秦孝公用商鞍进行改革后的一个多世纪里,旨在克服这种差异、寻求修复霸业的努力就一直左右着秦国的战略走向。而对紧邻的晋地实行“出其人”的军事政策,显然是出于地缘战略上的安排。秦王国着意打造出高度纯化的郡县制,进而以本土新体制的优越性为支撑,凝聚出反超山东的实力。因此,地方性的“出其人”不过为一表象,其根源乃是秦廷的排外传统,这也是王廷防止内部秩序建构为外部力量所裹挟的忧惧所在。


及至六合甫一,朝廷将大批富贾豪强从新地迁出,原因是秦帝国注意到了东方商业经济入侵农业领域的情况。此时重点是在东方“出其人”,原因是帝国战略的展开与粮食资源透支的矛盾日益尖锐,解决这个问题蔚为当务之急。由此,秦政府借机夺取东方粮食物资的支配权,完成管控东方的外部战略。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不难看出,为塑成服务于帝国统治的经济结构,秦廷压制了东方工商业精英的成长,其民间社会的经济活力隳矣。


秦将东方的精英群体进行拆解、调离,这包括由中枢到乡里的权力精英与经济精英。由此,东方既存的社会网络被大幅收窄,社会各阶层之间的人身依附关系也被撕裂。随后,秦廷再将受到新制熏陶的秦民集团施以爵、复或赦,呈放射状地迁入新秦地,这些远徙的本土秦民成为秦制推行的庞大触角。新帝国意图托此之庇,解构统合层面上的对峙界限,进而缜密建构它的地缘空间,从而求成规训东方新黔首以及顺利推广郡县制的双重目标。由此可见,这种“出其人”战略要依恃朝廷推导与本土黔首之两厢配合,这也是专制君权对山东诸夏秩序体系的一次重组。它最终形成了新帝国的恢宏气象。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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