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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重生农女之药园空间
      前世是军医世家的继承人,一手针灸出神入化。
      今世是农家小娘子,先是被浪荡子调戏,再被未婚夫退亲,一气之下投了河。
      当军医女王成为农家小娘子,看她如何在这个异世大干一场。
      不过……所有的宏图志愿放一边,先解决这一家七口的温饱问题吧!
      三间摇摇欲坠的茅屋,身上那些打着补丁的衣服,这些是什么鬼东西?
      幸好老天爷待她不薄,赐她药园空间,助她将中华医术在异世传播开来。
      然而,各位贵公子,小女子乃小小农女,与你们门不当户不对,可不可以别再过来了?
      第一章:重生农女
      “萱萱,你醒了!”一个妇人端着热腾腾的小米粥走进来,看见躺在床上的女子睁开眼睛,顿时喜不自禁。“谢天谢地。饿了吧?来,娘给你熬了小米粥,你快吃。”
      孙叶萱望着房顶,眼神空洞木然。她浑身疼痛,就像散架似的。这样的痛感让她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
      她,孙叶萱,军医世家的继承人,为了参加闺蜜的婚礼,刚完成任务的她心急火燎地赶去教堂,却在路上出了车祸。
      当她看见对面开过来一辆宝马时,出于本能地朝旁边侧了一下,结果就是撞到旁边的小湖里。再次醒过来,她就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另外一个孙叶萱!
      这个孙叶萱与她有相同的名字,但是却有不同的命运。她是农家小丫头,十四岁,上有哥哥,下有弟妹,与她这个父母兄长为国捐躯的人不同。二十一世纪的孙叶萱只有一个苍老的爷爷为伴。幸好上个月爷爷已经去世,否则又要白发人送黑发人的他怎么活?
      孙叶萱继承了原主的记忆,知道目前的状况。她之所以躺在床上无法起来,是因为刚被未婚夫退婚,一时不愤投了河,直到现在才醒过来。
      这里是胡家村,孙家是外来户,十几年前落户胡家村。目前孙家有七个人。
      母亲孙孟氏,三十八岁,是一个忠厚软弱的妇人。父亲孙元杰,四十岁,为人豁达讲义气,在村里的人缘极好。大哥孙凌炀,二十岁,性情温和。可惜前几年打猎伤了双腿,一直无法下床。二哥孙凌羽,十八岁,个性火爆,目前在学木匠活儿。
      孙叶萱排名第三,十四岁,十岁时就与胡威家的胡昌泽定了婚。胡昌泽的父亲几年前遇见流寇,是孙元杰救下的。两人因此结交,后来关系密切,正好小时候的胡昌泽长得可爱,而孙叶萱小小年纪就能看出以后是个美人儿,就定下了两人的婚事。
      然而胡昌泽去年中了秀才,惭惭的看不起曾经定下的婚事,在镇长读书的期间就与镇上的大户小姐好上了。本来想要取消婚约,又不想被人说成攀龙附凤之辈,就一直干耗着。直到前几天,孙叶萱去镇上买针线,与母亲失散,遇见县令公子曹煜,被他调戏了几句。
      这件事情不知为何传了出去,孙叶萱的名声就这样毁了。胡昌泽借着这件事情让胡威上门退了亲事。
      孙叶萱的下面还有一对弟妹。妹妹孙叶诗,十岁,长得可爱乖巧。弟弟孙凌欢,八岁,小小年纪就非常懂事。
      孙家的人长得很好看,无论是孙元杰还是孙孟氏,虽然贫苦的生活在他们的脸上留下了深深的印记,但是还是看得出来他们年轻时的风采。他们生下的五个儿女个个长得很俊俏,特别是大儿子孙凌炀和大女儿孙叶萱。
      孙叶萱是这里有名的美人儿,虽然皮肤腊黄,头发干枯,但是她的美丽还是迷住了附近七里八村的年轻小伙。可惜家庭太穷了,孙元杰前几年打猎伤了手臂,这几年已经无法打猎,再加上大儿子成为残疾,双腿时不时犯疼,每个月要大量的银钱为他抓药。
      如此庞大的家庭挤在三间小茅屋里,父母带着小弟孙凌欢住一个房间,大哥和二哥住一个房间,孙叶萱带着妹妹孙叶诗住一个房间。
      第二章:家庭窘况
      “萱萱!”孙叶萱陷入沉思中,妇人,也就是孙叶萱的娘孙孟氏看她一幅‘生无可念’的表情,顿时急得坐在床边抹眼泪。
      “孩子,忘了胡昌泽吧!早在他成为秀才的那刻,你们就没有缘份了。”孙孟氏哀伤地说道。
      孙叶萱回过神,正好听见孙孟氏的话。她看见那双慈爱的眼睛里满是担忧和难过,心里为之一痛。
      她不知道这是她的感情还是孙叶萱留在身体里的感情。从小到大没有感受过母爱的她看见孙孟氏有些别扭,也有些期待。
      不管这一世如何贫穷,她有疼爱她的父母,还有兄弟姐妹。虽然他们不是什么大人物,但是荣华富贵也过够了,她更期待这样的人生。
      “我知道了。”孙叶萱不忍孙孟氏再难过,强扯了一个笑脸,用别扭的声音说道:“我有些饿了。娘……”
      这声‘娘’叫得特别轻柔,有些忐忑,有些渴望,还有些试探。
      孙孟氏毕竟是个普通的农妇,没有发现孙叶萱的不对劲,只觉今天的女儿特别不一样,但是只以为她看开了。
      “我扶你起来。”孙孟氏急忙扶起孙叶萱,将吹冷的小米粥端到她的面前喂她吃下。
      小米粥里有些碎糠,但是孙叶萱明白他们家里已经好几年没有吃上这样的小米粥。自从大哥残废后,家里的日子一天不如一天,所有存下的钱都为大哥孙凌炀买药了。孙元杰的手臂每到下雨的时候就会疼痛难忍,可是他从来不花一分钱在自己身上。
      上好的白米是十五文一斤,这种细米是压碎了,里面还有细糠弄不干净,这才便宜贩卖。平时他们吃的是玉米面。家里有三亩水亩,一亩中等旱田,种出的粮食全部卖掉,一部份换成玉米面,剩下的又是药钱。
      二哥孙凌羽还是学徒,每个月只有五十文的收入。
      平时孙叶萱带着弟弟妹妹去摘野菜回来,大家每顿喝一碗野菜汤,吃几口面疙瘩,还只能吃七分饱。
      至于他们的衣服,每人只有两套,一套夏衣,一套冬衣。上面补丁贴补丁,根本看不出一块完整的布来。虽然在这个年代穷人很多,但是像他们家这样的却少见了。其他家再穷,也不至于穷成这样。
      “娘,我没事了,你别管我。”孙叶萱虚弱地说道:“你放心,我不会再做傻事。”
      “你是真的想通了才好。如果你有什么三长两短的,我和你爹也活不下去了。”孙孟氏说着,又呜呜地抹眼泪。
      孙叶萱从小在军院长大,见到的不是皮小子就是女汉子,对眼泪这玩意儿也很陌生。如今再面对这个水做的人儿,顿时头皮发麻。
      “我真的想通了。娘,我还没有力气,想要再休息一会儿。”快走吧!再不走就要水漫金山寺了。孙叶萱想道。
      孙孟氏看了看外面。时间不早了,她还要下地。于是朝着门外叫道:“诗诗,欢欢,你们过来陪姐姐。”
      孙叶萱想说,我不用别人陪,只想安静一会儿。
      不过她没有反驳孙孟氏。两个小的总比大的好解决。只要这位亲娘别对着她抹眼泪就行了。
      特别是她说的那句‘你有什么三长两短,我和你爹也活不下去了’,让她心里慌慌的。
      她不是他们的女儿。若是他们知道的话,不会把她当作妖怪烧了吧?
      第三章:药园空间
      孙孟氏走后,孙叶诗和孙凌欢陪在孙叶萱的身边。两个小娃娃特别听话,十岁的孙叶诗坐在她的身边刺绣,八岁的孙凌欢陪着孙叶萱说话,孙叶萱根据记忆与他们交谈,倒是没有引起他们的特别怀疑,只有孙叶诗说了句:“小弟,大姐累了,别让她说太多话。”
      孙叶萱巴不得他们这样说。她连连点头:“是啊!我有些困了,要不让我休息会儿,你们自己忙自己的。小弟,鸡喂了吗?”
      “放心好了,早就喂好了。”孙凌欢拍拍小胸膛地说道。
      “你再去找些蚯蚓喂它,它吃了蚯蚓可以多多生蛋。”孙叶萱记得在书里见过这个说法,也不知道对不对,只想着先把他们支出去。
      在这个贫穷的家庭里,一个小小的鸡蛋足够孙凌欢高度重视。听说可以生更多的蛋,马上就跳下床跑出去。
      孙叶诗毕竟是女孩,每天呆在家里做些针线活,赶集的时候送到集市上去卖,还能换些盐。
      “姐,那你好好休息,有什么事叫我,我去娘他们的房间做事。”孙叶诗乖巧地说道。
      “好,你忙吧,姐喝水的时候再叫你。”孙叶萱连连点头。
      房间里重新剩下她一个人,她终于松了一口气。面对原主的家人,她的心里直发虚,还是让她慢慢适应这样的新生活吧!
      只是,按理说以她的医术,养活这大家子人没有问题,可是她怎么解释医术的来源?
      原主是标准的农家女,整天呆在这个村子里,偶尔才去一次集市,见过的人几乎是庄稼人,想要编个师傅出来也不像话啊?
      孙叶萱一边思考,一边习惯性地抚摸自己的右手大拇指。
      作为孙家的继承人,她的那里有个扳指,据说是第一任孙家族长留下的。后来父母早亡,哥哥早夭,她成为孙家嫡系的独苗,爷爷就传给了她。那枚扳指整整陪了她十年,她死时二十八岁,那枚扳指也被带走了。
      咻!孙叶萱突然大脑一痛,眼睛一花,整个人腾空而起。眨眼间,她出现在一个奇怪的地方。
      那是一个荒芜的地方,地上是荒芜的土地,对面是简陋的小竹屋。附近笼罩着一片白雾,无法看清更远的地方。
      泥土的颜色是黑色的,她觉得奇怪,低头摸了一下,只觉湿湿的,还有一股奇怪的味道。她顺着土地朝前面行走,看见小竹屋的外面有口井,井里有清澈的泉水。她捧着泉水闻了闻,没敢喝下去,毕竟还没有调查出这是什么地方,她不敢冒险。
      “有人吗?”孙叶萱警惕地凝望四周,在小竹屋的外面停了一分钟,叫了几声没有回应,推开小竹屋。“我进来了哦!”
      孙叶萱推门而进。
      小竹屋的空间不大,里面的摆设一目了然。一张大床,一张书桌,一个凳子,一个书架,以及一个放杂物的架子。
      整个竹屋只有三十平,还没有她前世的浴室大。她走到书架前,翻开一本书。
      第四章:空间来历
      翻开第一页,只见上面写满了奇奇怪怪的文字。若是其他人看见这本书,绝对认不出上面的东西,可是孙叶萱认识。这种文字叫古文字,她从三岁就开始学习。当她还不懂得汉字的时候,这种古文字就刻进她的脑海里,就算让她忘记也忘不了。
      “吾之后孙,恭喜你拥有了传说中的紫光空间。此空间乃远古仙人所炼……”
      孙叶萱看了一遍,明白了上面的意思。书上写了许多,无非就是几句话的意思。
      这是一个修道之人所炼的空间,但是是件半成品,除了种种菜,种种药草,种种花,种种……
      反正就是一个农家女必备神器。若是其他行业的人得到它,也就只有干瞪眼的份儿。
      除了种植东西外,它还有一个功效,那就是储存东西。另外,书架上有许多医书,小竹屋外的井里装的是灵泉。
      那灵泉能够解百毒,经常喝还能延延益寿。用泉水浇菜的话,还能缩短生长周期。总之就是一个作弊利器。
      “难怪前世没有出现,原来是因为前世没有选对行业。如果我早些做农女,说不定还能靠它过几日神仙般的逍遥日子。”孙叶萱自嘲道。“有了它,随便找些种子种下去,倒是饿不死了,就是不知道如何光明正大地往外面掏。”
      孙叶萱坐在书桌前发呆。不等她找到方法,从外面传来弟弟孙凌欢叫唤她的声音。她大惊,默念道:出去!
      这次出来时没有再头痛,但是穿梭的时候眼前还是一片漆黑,根本什么也看不见。她躺在床上,整理了一下棉被。
      “姐,你看我找到了什么?”孙凌欢跑进来,举起手里的东西,咧嘴笑道:“我在河边找到几个野鸭蛋呢!”
      孙叶萱看着孙凌欢,脸上扬起温和的微笑。她朝他招招手,说道:“过来。”
      孙凌欢走过去,在她的身边兴奋地说着找到野鸭蛋的过程。孙叶萱用手擦试他脸上的湿泥,可是越擦越脏,让孙凌孙的小脸更脏了。
      噗嗤!孙叶萱笑得前俯后仰。
      孙凌欢用衣袖猛地擦脸,脸上扬起纯真的笑容。他露出洁白的牙齿,眼睛亮亮的,眼里充满了喜悦。
      孙叶萱觉得心酸。八岁的孩子正是最无忧无虑的时候,他却为几个鸭蛋喜不自禁。她从小没有父母,可是爷爷非常宠她。八岁的时候她读二年纪,每天豪车接送,家里几个厨师变着法地讨她的欢心,还有旁系的叔叔婶婶为了讨好她买各种礼物。
      “今天晚上可以做蛋羹为姐姐补补身体了。”孙凌欢笑道。
      孙叶萱摸摸孙凌欢的脑袋,温柔地说道:“谢谢小弟。可是姐姐已经好了,就别糟蹋好东西了,留着给你和诗诗补身体吧!”
      孙凌欢皱眉,嘟着小嘴说道:“我是男子汉,身体又壮又结实,没必要吃。你和二姐是女人,身体娇贵,应该好好补补。”
      孙凌欢说完,孙叶萱噗嗤一笑,正想打趣他几声,就听见从门口传来孙元杰豪爽的笑声。
      “哈哈哈……让爹爹看看我们的小男子汉身体是不是很结实。”
      第五章:残疾大哥
      孙凌欢听见孙元杰的声音,立即扑过去,手里的鸭蛋晃了晃差点掉下来,在他惊恐的尖叫中被孙元杰接在手里。
      “爹!”孙凌欢松了一口气,扑到孙元杰的怀里:“这是我找到的野鸭蛋哦!今天晚上可以给两位姐姐蒸个蛋羹。对了,还有大哥,他也需要补一补。”
      孙元杰宠溺地抚摸着孙凌欢的头:“欢欢也应该补一补。”
      “我才不用呢!我是堂堂男子汉,哪有这么娇气?还是给两位姐姐补一下,免得弱不禁风的。”孙凌欢挺了挺胸膛说道。
      “你这孩子……”孙元杰乐得哈哈大笑。他弯腰抱起孙凌欢,走到孙叶萱的床边,温和地问道:“萱萱,身体怎么样了?”
      孙叶萱一直在打量孙元杰,发现他长得高大威猛,颇有几分豪气。这样的男人浑身带着肃杀之气,不像是普通的庄稼人。
      不过总体来说还是对这样的爹很满意的。从他的眼神可以看出,他很疼爱自己的子女,不像是那种重男轻女的人。
      “爹……”孙叶萱很欣赏孙元杰的个性,这一声爹叫得心甘情愿。“我没事了。等会儿我就能下床走动。”
      “多休息几天,有什么想吃的告诉你娘。我在山上抓了两只兔子,晚上炖兔肉吃。”孙元杰摸着她的脑袋说道。
      孙叶萱咧嘴微笑。她看见孙元杰的表情,知道他有话没有说完,猜猜就知道是怎么回事。
      “爹,我已经看开了。胡家不要我是他们的损失,他们总有一天会后悔的。”孙叶萱自信地说道。
      “好闺女!不愧是我的女儿。你能放下,爹就放心了。”孙元杰呵呵笑道。“那你休息,我去地里帮你娘。”
      “好。”孙叶萱乖巧地应道。
      孙元杰走后,孙叶萱把孙凌欢打发出去,再次进入空间,喝下了灵泉水。
      灵泉水冰冰凉凉,喝下后却有一股暖气在身体里游走。她在空间里等了一会儿,直到皮肤上出现一层黑油,用在小竹屋里找到的瓜瓢盛着水将身体清洗干净才离开这里。出去后,她找到在院子里捉蚯蚓的孙凌欢,说道:“我没事了,想去菜园里走走。”
      “菜园子有什么好看的?姐,你是不是想干活?还是再休息几天吧!”孙凌欢的声音很大,引起了孙叶诗的注意。
      “大姐,你的身体还很虚弱,干活也不急于一时啊?”孙叶诗也不赞同地说道。
      孙叶萱无奈。她也不想急,可是这个家太穷了,她想早些利用空间改善大家的生活条件啊!
      “咳咳……”从茅屋里传来剧烈的咳嗽声。
      孙叶诗和孙凌欢听了脸色大变,快速地跑向最左的那个房间。
      孙叶萱愣了一下,这才想起那是大哥和二哥居住的房间。二哥现在在镇上做学徒 ,所以只有大哥一人居住。
      记忆中孙凌炀是个非常俊秀的男人,只是可惜双腿留下残疾,这才二十岁还没有成亲。
      孙元杰年轻的时候很能干,通过打猎也赚了不少家用。孙凌炀又是长子,自然格外看重。那时孙凌炀也是上了几年私塾的。后来生了孙叶羽,孙凌炀自愿把读书的机会留给弟弟,打算自己在家里学习就行了。结果没几年,他就发生了那样的事情。
      不过据孙叶萱所知,这一家人真的不像是普通的庄稼人。先不说外貌太出色,就是个个识字这一点也不像是普通人家。几个小孩子还可以说是孙元杰所教,可是孙孟氏也认字,这就觉得奇怪了。
      第六章:大哥的腿
      孙叶萱站在门口打量坐在床上的孙凌炀。他还在咳嗽,两个弟妹一个为他拍后背一个为他抚胸膛。那样的画面很温馨,又令人心酸。
      “我没事了。”孙凌炀抬起头,温柔地看着两个弟妹。“刚才好像听见萱萱的声音,她是不是醒过来了?”
      “是的,大哥。”孙叶诗答道:“大姐已经好了,你别为她担心。”
      “那就好。”孙凌炀说完,仿佛发现门口站着一个人,回头看向孙叶萱的位置。
      孙叶萱看着那张苍白的俊颜愣了愣。虽然知道孙凌炀是个俊美的男人,但是亲眼看见了还是觉得震憾。
      他有一双温润的眼眸,俊雅的五官凑在一起就是令人赏心悦目。此时他穿着打着补丁的衣服,可就是有着穿华袍的气势。
      可惜了!这样的好男儿居然生在农家!若是出生在官宦人家,必能出候将相。
      “萱萱,既然来了,站在那里做什么?”孙凌炀朝她招招手,扬起温柔的微笑。“身体刚好就傻站着,真不懂得照顾自己。”
      孙叶萱不好意思地垂下眸子,将原主的胆小和害羞演到了极致。
      孙凌炀摸摸她的头,温柔地说道:“要不要再让王大夫来看看?还有没有不舒服的地方?”
      “大哥,我真的完全好了。你们每个人都要问我是不是不舒服,我哪有这么弱?”孙叶萱不满地嘟着嘴。
      “是,是大哥不对。”孙凌炀失笑。“看样子真的没事了。没事就好,大哥教你识字好不好?”
      孙叶萱明白孙凌炀是担心她又想那些不痛快的事情,所以想找点事情给她做,分散她的注意力。
      可是她现在不想识字,她想去菜园打理那些蔬菜。她眨巴眨巴纯真的眼眸,期待地看着孙凌炀:“我想去菜园子。”
      “改天吧!”孙凌炀犹豫道:“大病初愈,再调理几天才有力气。打理菜园也是力气活儿。”
      “可是我好几天没有去菜园子看看,心里很担心。你也知道,那片菜园子一直是我和娘两人打理的。”孙叶萱可怜昔昔地说道:“我就去看看,实在做不了就回来,不会乱来。哪怕让我去看看情况也好啊!蔬菜最容易长虫了,我去看它们长得好不好。”
      “你这丫头,真是固执。如果我不让你去,你是不是打算一直缠着我?”孙凌炀无奈地摇头:“行吧!让诗诗和欢欢跟着你。”
      孙叶萱得到准信,立即高兴地站起来,朝孙凌炀挥挥手道:“我现在就去了,马上就回来,诗诗欢欢,走了。”
      孙叶萱是个雷厉风行的人。只要是她想做的事情,就会尽快完成,这是她从小养成的习惯。谁让军区大院里的人都是快节奏的?
      菜园子离他们的家不远,只要几分钟就能抵达。刚把院子里的篱笆关好,正巧遇见村里的人,孙叶萱正在想那个人是谁,孙凌欢和孙叶诗已经打招呼叫人。
      “李婆婆,你又去洗衣服呀!”孙凌欢乖巧地说道:“下次去洗衣服就叫我,我帮你提回来,你年纪大了,要小心你的腰。”
      “哎哟,欢欢,你怎么不是我的孙子呢?这小嘴让人真是爱到心里去。”一个农村老妇人笑得满脸褶子。
      第七章:碎言碎语
      孙叶萱的脑海里浮现有关这个李婆婆的记忆。
      李婆婆是他们的邻居,就住在隔壁。她婚后一个月就守寡,幸好丈夫留下遗腹子,否则只有孤苦此生。她的公婆欺负她孤儿寡母,将家里的五亩水田三亩旱田夺走。这些年来她就靠着自己做针线活养孩子。
      她的儿子叫胡大牛,长得高大威猛,使了一手好力气。年轻时跟着孙元杰去山里打猎,赚了钱取回一个媳妇。那媳妇叫胡张氏,是隔壁张家村的姑娘。后来两人生了一个女儿,目前十三岁,与孙叶萱姐弟的感情都不错,算是青梅竹马的玩伴儿。
      “闺女……”李婆婆看见孙叶萱,眼里满是疼惜。他握着她的手,轻轻地拍了拍:“好孩子,受委屈了。”
      孙叶萱垂着头,一幅无精打采的样子。
      没办法!她真的不想对每个人都说一次‘我没事了’。对家人解释,是因为他们担心,其他人就让他们误会吧!
      只有时间可以证明,她孙叶萱才不会为那种渣男‘为伊消得人憔悴’。
      “奶奶,我正要去接你呢!你怎么又趁我不注意的时候把衣服拿去洗了?”李婆婆的孙女,胡阿兰娇声说道。
      李婆婆慈祥地笑着,任由火爆脾气的胡阿兰把盆子端过去。
      胡阿兰看见孙叶萱,眼含惊讶:“萱萱,你要去哪儿?没事去我家里坐坐,我最近好无聊。”
      庄稼人一年四季都在忙碌,像胡阿兰这么大的女孩就算不下地也会坐在家里做家务,怎么可能无聊?
      那不过是胡阿兰让她过去说话的借口而已!
      孙叶萱感动这位小伙伴的体贴,正想说几句感激的话,却被别人打断。
      “哎哟,我说阿兰啊!就算你无聊,咱们村多的是清白姑娘陪你说话,你可别找错人了啊!”一道尖酸刻薄的声音从田坎那边传来。
      那是一个挑水的妇人。她停下来休息,两只水桶在两侧,此时用衣袖粗鲁地擦拭脸上的汗水。
      她阴沉地看着孙叶萱,眼神充满恶意,就像想要扑过来咬一口的毒蛇。
      孙叶诗和孙凌欢气愤地瞪着那个妇人。
      胡阿兰皱眉,向来爽快的她满脸厌恶,正想说什么,却被李婆婆制止了。
      “胡杨氏,说话要摸摸你的良心。咱们萱萱是个好姑娘,可不能胡言乱语污她的名声。人啊,还是要积德,否则不知什么时候就报应到自己身上了。”李婆婆嗤笑道:“大家是明白人,知道事情是怎么回事。你们胡昌泽另攀了镇上的小姐,可不能昧良心乱说话。”
      “就是。当年若不是孙大叔救了胡大叔,你们家早就散了,哪有今天的日子?”胡阿兰快人快语地说道。
      孙叶萱恍然大悟。原来这个女人就是她前未婚夫的母亲,人称胡杨氏。
      以前她与胡昌泽有婚约,胡杨氏对原主各种讽刺挖苦也强忍了。甚至胡家的地还要让孙叶萱去帮忙打理。
      孙元杰是个爱女的人,每次看不惯,恨不得立即解除婚约,偏偏原主对胡昌泽有感情,宁愿忍受委屈也不愿意退亲。
      可是……她不是原主!胡昌泽算什么东西?这个妇人算什么东西?她堂堂军医世家的传人,二十岁便有少校军衔的人岂能容忍一个古代妇人放肆?
      “李婆婆,你这孙女真是利害,难怪一直找不到婆家。你可得好好管教,莫要让她和某些作风不正的人来往,否则……”胡杨氏最讨厌 别人提起当年的事情。只要一提那件事情,就好像他们家欠孙家似的。也不照照镜子,这样的破落户也想做秀才娘子!
      第八章:极品妇人
      “作风不正?你说谁家作风不正?”孙叶萱冷冷地看着胡杨氏:“饭可以乱吃,话不能乱说。今天要是不说个所以然来,我们就去见里正,请他老人家评评理。我倒要问问我们孙家怎么个作风不正?我们家可没有男人像只狗一样缠着人家小姐。什么秀才,连幅对联都写不出来,还是靠出钱才买来的秀才头名,也好意思摆秀才的威风!”
      “你……你胡说什么?”胡杨氏瞪着凶眼,提着粗大的手臂就要冲过来。“小贱人,我让你乱说,今天非要撕烂你的嘴。”
      “你敢!”一道愤怒的声音传来,接着便是一只有力的大手抓住了胡杨氏的手臂,猛地一甩,将她扔了出去。“你们胡家真是欺人太甚。我们没有找你们算帐,你们还敢来找我们的麻烦。信不信老子直接把你家那个废物打成残废,看他怎么做秀才!”
      “你……”趴在地上痛苦哀嚎的胡杨氏听了对面那个少年的话,露出吃人的眼神。
      “二哥……”受了惊吓的孙叶诗和孙凌欢就像得了主心骨一样,拉着孙叶萱藏在孙凌羽的身后。
      孙叶萱翻翻白眼。这具身体真是弱啊!如果是以前,胡杨氏哪里近得了她的身?看来要想办法抓紧锻炼。
      “你这个臭小子……我要问问孙元杰,他是怎么管教孩子的,竟敢对长辈下手!”胡杨氏气愤地骂道。
      “我家孩子教得很好,不劳你费心。你还是回去好好管教那像狗一样没有骨气的儿子吧!”孙元杰和孙孟氏提着锄头回来。
      孙元杰拍拍身上的灰尘,整个人不怒自威,让人打从内心地畏惧。
      胡杨氏这才清醒地认识到这家人对她的态度早就不同了。以前仗着他家的女儿要嫁过来,不管她说什么难听的话,他们也只能忍了。如今两家没有亲事,她再也无法拿捏那个小贱人,他们自然不会对他们客气。
      胡杨氏不甘,又不敢与牛高马大的胡元杰硬碰硬。她坐在地上,双手拍着双腿,带着颤音地哭道:“没法活了!一个外来户也敢欺负我们胡家村的人!还有没有天理了!我不过说了几句老实话,就要被活活打死啊……”
      众人顿时黑线。这个胡杨氏是村里有名的极品,只是没有想到极品成这样,简直可以称为一道奇观。
      李婆婆这么大岁数了,见过不少胡搅蛮缠的人,也没有见过这样的妇人。
      “胡杨氏,没有人要把你打死,你这是哭给谁看?快回去吧!闹大了,你们家秀才的脸也不好看。”李婆婆 说着,回头对孙元杰夫妇说道:“别让萱萱在家里闷着,闷也要闷出毛病。我们阿兰和她处得好,让他们小姐妹在一起好好玩,再晚几年可就没有这么轻松了。”
      “谢谢阿婆,我们记下了。”孙孟氏感激地说道:“今日孩子他爹运气好,在山里抓了两只野兔,你们吃一只尝尝鲜。”
      “那可不行!你们家的孩子多,需要好好地养养。一个个长得比花儿还好看,就是缺少营养,否则比那画上的人还漂亮。”李婆婆连忙拒绝道。
      “咋送给他家呢?要送也是送给我家。”胡杨氏居然停住了哭闹,又说了一句让众人捧腹大笑的话。
      这次连孙孟氏也被气笑了。向来不喜欢与人争执的她冷冷地看着胡杨氏:“凭什么?你有什么资格说这样的话?”
      “还想吃兔子,砒----霜倒是带了些回来,要不要吃?”孙凌羽怒笑道。
      众人不再理她,各回各家,就当她是污染空气的灰尘,拍拍就当不存在。而孙叶萱想去看菜园子的计划被那个极品这样一闹,也就暂时停歇了。孙元杰可没有孙凌炀好说话,说什么也不允许她现在下地。她无奈,被大大小小的亲人簇拥着回到炕上躺着。
      第九章:二哥失业
      破旧的小桌子上,一个大碗里装着七个馍馍,每人面前放着一碗兔子汤,还有一盘炒野菜,这就是孙家的人饭食。
      这样的饭食已经非常好了,平时只有用野菜和玉米疙瘩做成汤,吃了个七成饱就算不错。他们家已经许久没有沾到油荤了。
      家里还剩下三张完好无损的凳子,剩下的几张凳子缺胳膊少腿,平时修修补补的,也已经宣布罢工。虽然孙凌羽在镇上学木匠活儿,但是一个月只能回来一天,就算有心想为家里打造些桌椅板凳也没有充足的时间。
      孙元杰、孙孟氏,孙叶萱坐了三张完好无损的凳子,大哥仍然在他的房间里吃,其他三人只有站着吃。
      孙家人吃饭的时候不会说话,实行着标准的食不言寝不语,一看就颇有家风。孙叶萱越看越觉得这家人不普通。
      她拿着馍馍,撕下一半放在孙元杰的碗里:“爹,你吃,我吃不完这么多。”
      孙元杰没有拒绝,他夹起碗里的兔子肉,放进孙叶萱的碗里:“那你吃兔肉。都是爹不好,让你受委屈了。”
      孙叶萱看着堆满大半个碗的兔肉,再看其他人碗里的汤水,眼睛酸酸的。她将碗里的兔肉夹给身边的孙叶诗和孙凌欢。
      “大姐,我不用……”孙叶诗连忙拒绝,可是孙叶萱按住她的手,不让她夹回去。
      “要么都吃,要么都不吃。”孙叶萱的眼神非常坚定。“我们是一家人,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好一个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孙元杰大笑:“就凭着我女这句话,将来必然有所作为。”
      孙孟氏刮了孙元杰一眼。那柔媚如水的眼神,不但没有造成杀伤力,反而让人心里痒痒麻麻,让孙元杰的眼眸沉黯了许多。
      孙叶萱将脑袋埋进碗里,悄悄地笑着。她可不是一般的小孩子,怎么可能没有发现那对夫妻之间的粉红泡泡?晚上要早些睡,别撞见儿童不宜的画面才好。只是这个世界的人不懂得做保护措施,一个不慎又要创造一个新人类出来,那么这个家就要更热闹了。
      不过没有关系。她相信贫穷只是暂时的。若是他们真的想要再添人口,那也不是不可以。凭着她的本事,再养十个弟妹也可以。
      “小羽,今天不是你休息的日子吧?怎么突然回来了?”吃了饭,孙家的人坐在院子里消食。
      古代人的生活很有规律,虽然吃了晚饭,但是天还没有黑。油灯很贵,穷人早些吃完饭就早点睡觉,免得浪费油灯钱。
      坐在树下的孙叶萱没有忽略孙凌欢僵硬的表情。看样子这位性格火爆的二哥出了事情。
      “爹,我被赶出来了。”孙凌羽说完,有些颓废地垂下了肩。“你骂我吧!眼看着就要成为正式的工匠,可是我却被赶出来。”
      “发生了什么事情?陈师傅为人不错,如果不是你做错了什么,他不会把你赶出来。”孙元杰锐利地盯着孙凌羽。
      孙凌羽撇嘴:“他算哪门子的好人?我不过臭骂了那个曹煜几句,他就要我向那个混蛋道歉。我凭什么要道歉?”
      “曹煜?就是那个县令公子?”孙元杰皱眉说道。“你没事去招惹他做什么?难道没有听说过民不与官斗吗?”
      第十章:曹煜其人
      “我就是看不过。”孙凌羽气愤地吼道:“他害得我们大妹跳河自尽,自己却和花魁在大街上搂搂抱抱,我恨不得杀了他。”
      孙孟氏正好洗了碗出来,听见孙凌羽的叫声顿时气得不行。她一巴掌拍在孙凌羽的手臂上,哭骂道:“那你去杀了他啊!你去啊!你杀了他,再为他填命,让我们白发人送黑发人,你就高兴了是吧?早就告诉过你,你性子火爆,容易得罪人。在外面做事一定要三思而后行。民不与官斗,我们是什么人家,他是什么人家。先不说杀了他的后果,你杀得了他吗?像他这样的贵公子身边一定有许多护卫吧?”
      “你这是想要我的命,哪是想要他的命?你干脆把我杀了得了!”孙孟氏是个温柔的妇人,她最近实在是被几个子女气狠了,才会如此情绪失控。她一边说着,一边拍打着孙凌羽。可是终究还是舍不得,只高高地挥起,又轻轻地落下。
      “还不道歉?看你把你娘气成什么样子了!”孙元杰气愤地说道。
      在整个胡家村,孙元杰是出了名的宠妻。村里的妇人要么说他‘懦弱’,要么说孙孟氏凶悍如虎,其实何尝不是羡慕孙孟氏嫁了一个如意的夫君?记得几年前,一个外商看中了正在洗衣的孙孟氏,停下马车调戏了几句。正好孙元杰撞见,提着大刀追杀了对方好几里。
      幸好对方见势不对,坐上马车逃命。纵然如此,孙元杰的凶悍也让胡家村的人畏惧和敬佩。
      “娘,我错了,你别生气了。”
      孙凌羽也知道自己的脾气容易惹祸,平时尽力收敛着。可是曹煜差点害死他家大妹,他就是忍不下这口气。若是他不在他的面前晃荡,他还可以不去想那件事情,可是他带着花魁出现在木材店,还傲慢地挑东挑西,新仇加旧恨,他能不发作吗?
      “事情已经发生了,就别怪二哥了。”此事因孙叶萱而起,只有她出面说话最合适。“二哥离开木材店也没有什么不好。平时我们难得见面,总是聚少离多,想二哥的时候都见不到他,现在好了,可以留在家里陪我们了。大不了,我以后也多做针线活贴补家用。”
      噗!孙叶萱一席话,全家人笑场。孙孟氏破碲而笑,用纤长的手指戳了她的额头一下:“就你那手艺,还贴补家用?”
      “大姐,我真的不想打击你。可是爹说过不能撒谎。你的针线活儿……阿花都比你强。”孙凌欢一脸嫌弃地说道。
      阿花,村里一个六岁的小姑娘,刚学习刺绣一个月。
      孙叶萱没有想到自己的刺激工夫如此‘了得’,顿时有些委屈。她还以为重生为一个古代女人,也有机会成为贤惠的小女人呢!
      难道这辈子还是得做霹雳女汉子?
      “不知道那个曹煜会不会记恨小羽。”孙孟氏的情绪平复下来,充满担忧地看着孙凌羽。
      “娘,不会有事的。二哥已经离开了,他总不会跑到乡下找二哥的麻烦吧?”孙叶萱急忙安慰道:“他那种人不会这么无聊的。”
      孙叶萱不了解曹煜,不知道他会不会这样无聊。她现在只想安抚住孙孟氏的情绪,若是以后真要面对那个人,她也无所畏惧。
      混蛋,害死了别人还有理了是不是?虽然原主是自杀的,可是他才是此事的罪魁祸首!
      第十一章:初提轮椅
      清新的早晨,孙叶萱从外面跑步回来。经过几户人家的时候,村民们看见她就如同看见怪物。
      孙叶萱垂头看看自己,顿时自嘲道:“穿着打满补丁的古代衣服跑步,确实是天开辟地的第一人。”
      孙元杰和孙孟氏早就下地,锅里温着几个孩子的饭菜。她回来的时候,正好看见孙凌羽打着哈欠走出房。
      孙凌欢正在喂鸡,孙叶诗打水端进孙凌羽的房间。姐弟两人平时就这样分工干活,一个伺候鸡,一个伺候瘫痪在床的大哥。
      孙凌羽从小就在木材店,并不熟悉家人的生活节奏。他看见两个弟妹这么懂事,自己却睡到现在才起床,顿时满脸不好意思。
      孙叶萱看他搔头搔脑的样子,只觉格外可爱。若是在二十一世纪,他这个年纪应该高中毕业,马上或者已经读大学。可是大哥瘫痪后,他也停学回家。当时的夫子非常的舍不得。孙家兄弟俩都是好苗子,若是读下去,两人都有可能中秀才。
      可惜……命不好啊!
      孙叶萱感叹一番,突然想起瘫痪在床的孙凌炀已经好几年没有离开那个阴暗的房间。她不由得为这位哥哥心疼。
      对了!家里不是有木匠吗?可以做一个轮椅让大哥出来透透气啊!
      “二哥!”孙叶萱握着孙凌羽的手臂,眨着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他:“你的木匠活儿怎么样?”
      “还行吧!本来可以出师的,都怪那个……”孙凌羽说到一半,顾及大妹的心情,不高兴地闭嘴。
      “如果我给你图纸,你能做出来吗?”孙叶萱安慰般地拍拍他的肩膀说道。
      “应该……可以吧!”孙凌羽毕竟还没有单独做过东西,有些不自信。
      “那行,我们来尝试一下。”孙叶萱也不把话说满,免得给他带来压力,最后做不出来伤到自尊心。
      她记得家里是有笔墨纸砚的。毕竟全家人都识字,再穷也会留那东西备用。
      她在孙元杰的房间里找到几张劣等的黄纸,就着烧黑的树枝画出轮椅的结构图。为了节约纸,她先在地上画了几遍,这才画在纸上。
      “诺,就是这个东西。”孙叶萱拉着孙凌羽的手,在角落里悄悄地说道:“你做出来我有大用。”
      孙凌羽毕竟是专业人士,看了一会儿就明白如何操作。他激动地说道:“大妹,这东西是不是可以……”
      孙叶萱嘟着嘴:“本来还想保密的,结果还是被你发现了。对啊!若是做出来,大哥就可以出来透透气了。”
      虽然孙家人愿意每天把孙凌炀搬出来,可是那个温柔的大哥有时候却很固执。他宁愿躺在那里,也不想孙家人再为他操劳。
      其实她更想为孙凌炀诊脉。可是目前还没有找到好的理由说明自己为何懂得中医。再等等吧!先用灵泉水为他调理身体。
      孙叶萱起床的时候在水缸里添加了灵泉水,正好凑足一整缸。她还打算给孙凌炀喝的水里再添加灵泉水。
      “大妹,这件事情交给我。”孙凌羽激动地说道:“如果爹娘问起来,你先保密,咱们给他们一个惊喜。”
      古代有一个好处,山林没有主,可以随便去砍伐树木做自己想用的东西。不过古代人并不笨,为了山林能够延续下去,他们每年种下的树木绝对比砍伐的多。从这一点来看,现代人还不如古代人有远见。
      第十二章:泼妇嚼舌
      孙凌羽连着几天早出晚归,孙元杰和孙孟氏只刚开始问了一句,孙叶诗和孙凌欢说不知情,而孙叶萱只说了两个字――秘密。夫妻两人看兄妹两人神神秘秘的,也没有当回事。他们不像村里的其他人家恨不得把三岁的小孩当成大人使,他们给了孩子足够的自由。孩子们愿意做就做,实在不愿意做就算了。当然,前提是不要学坏。若是跟别人一样出去偷鸡摸狗,那就别想有好日子过。
      不得不说孙家的教育真是令人担忧。在这样松懈的教育下,几个孩子居然那么懂事听话,可见有多么不可思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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